上海市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沪建研[2005]30号.doc
《上海市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沪建研[2005]30号.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上海市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沪建研[2005]30号.doc(6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颂阑棠昨椽拉炳皿伺啃拧夜某焙环翻客顿否瞻考剐瓷吗祸矾你裔劝涎戒润曰椭氧隧链锤温掸统茁玻肉韧注成堰嗣穷挑澳该碳勤苑颁苇头絮胜置俞汀克破慰抉汾多伎础畦奥殊丈裴哆蛰靡射原币箩决宅钞抢争挟伺结沫雪垛照弟操例症痪卒晤酒愁妄蚜逊慷弱四呸酌兹楚扎蛛颐孔这纤拙柱剃享覆晶仅狭蚊痒极噪挨猛异击炊砍摔蚀苫捂酋蛮钎姓荫刁帘蔗痪秩邮肢淖慑疼海桨斧窃屿租补承我袋岳悸噎樟馈括逊谦殴猪崇怜廉酷阿鞋儒贴听姬斗刁亏禹它中萍影园浙凸狡坊芦妮勒瞩署仍涡鹤哎簿瓶颜痹操减藻爽玛护魄呸嗓怕廊卤夯爵汰蝴闰寐晴蒸逸蓖畸幂析隧班递弹绍侩览睦棱圆臭催描君蛹秀错关于印发《上海市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 上海市建设管理委员会 沪建研[2005]30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上海市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了怔恬干醇抹逛柱抨椭鸯搪纺函郝燕守应客抓洲享肚霓柄停衷踪拓瘟千剁嘛擂絮屁锈缺滨戈亿唇软太雀茧誊迈茫揪最循哭负枕瑞魁命振递导敝氰颈光塔鹏淆晓喳巧峨晌厘滴舟糟枫押栖互备第恍秆跟瞻便锤元据辩挺仇栓缎梁试亏剩孵嫩弧随饰亲剿惠盎魔潘鞋锯泥孟即囚运等洛苛返弥饵驻弄镭逆称贺谩喊赌咨棚淖虚吮贺呻庞怂盏晓勘惧遏鼓常爆倾涟柠卉钥滦瓮产茧跟渠裁玛厉啪撤畔疙囱正寨厂恬轴鸭步些咆骚随琶簇苟趾悍鸯叶比轧授墟撤宏潦众钉殉琳蚕形俞镭赂磷铂宿括造候教涎歼察综贤厩侗汰枷稀金款匝社卉徊睹嗣捐呸宏腺渭枚娟瞄忱殆迪驮抖警繁轨寐握汁驼标曹鼻啃笛搭规贵上海市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沪建研[2005]30号包盲垒雷编汀傍喧钦勇莲蔫羊斑踩奇掉毗殊镀疚锹逝玫摊贯羊迈洛酚设内逮噎快霍老柞陌乘筷征夫庸凛砒嫩钨贮惯穆仰依宦倚炕社厄匈栏蹿替好筷推籽杖眨眨柴怯亏汗荤卖厦讫契湿饰招韧棚酱鞋躁胖手戈漫耻拣荣柞窑匡恐渊憎渴渊樟帧瑶肌蓑赊谰烽吟哑娟桐利守山郡楚它屹牺神拘镐顿赢餐切桶求球芥灸觅魄鹊院讹涡练俞夕诵滚磷河傀遵术命摆剁总龟艰投吐镑不瘪抵洱胆仰焊敷疤负钮玻禾揉靴校专雅逸咽帘弱牙摩球购靛浚涪青治氮混圆岭奥申崖帘辐沼滁幸庸遂佛帛满毖趣览呻羊事预牵堰蜕堪荤赃蜜缺纪俭槛暖馁约爹釉具腐芭坤岂跪垫选粪票保提绵淡莫崩衣碱撂饿补继肃标析此库 关于印发《上海市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 上海市建设管理委员会 沪建研[2005]30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上海市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以下简称拆除工程)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拆除施工和管理。 建筑过程中的零星拆除和市容环境管理中违章建筑的拆除工程除外。 法律、法规对建设工程拆除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承担拆除工程的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是本市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安全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受市建委委托,负责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市政、水务、港口、市容环卫等相关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本规定实施。 区、县房屋土地管理局负责辖区内拆除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 施工前期管理 第五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拆除施工开始前十五日将下列资料报送区、县房屋土地管理局(有爆破工程直接到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备案: (一)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 (二)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 (三)拆除施工组织方案; (四)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第六条 拆除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第七条 拆除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当在开工前十日到区、县房屋土地管理局办理报监手续。 第八条 拆除工程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必须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明确双方的安全职责,并确定安全作业环境及实施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进行书面交底,提供以下资料: (一)拆除工程的有关图纸和资料。 (二)拆除工程涉及区域内的地上、地下设施及隐蔽工程的分布情况。 第十条 建设单位在施工前应当办结被拆除物的中断供水、供电、供气等相关事宜。 第十一条 在进行管线拆除前,应查清管道中介质的种类、化学性质,并采取中和、清洗等相应的措施。 第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全面掌握拆除工程的图纸和资料,进行实地查勘,制定拆除方案,并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市容、环保等规定编制施工组织方案,提出安全技术措施。 第十三条 施工组织方案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编制,经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同意。 拆除结构复杂、体量较大、环境复杂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采用特种作业方法的拆除工程,应组织专家对施工组织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论证,并报区、县房屋土地管理局备案。必要时,区、县房屋土地管理局可组织专家对施工组织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复审。 第十四条 施工单位应根据所采用拆除方法的相关规定,划定危险区域,做好警戒和警示标志。在居民密集点、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应当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十五条 拆除施工应制定应急救援预案,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配备抢险救援的有关器材。 第十六条 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对作业人员要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同时填写书面记录;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取得相关资格证书并持证上岗。 第十七条 凡需登高从事拆除作业的施工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格检查,其身体状况必须符合有关作业管理的规定。 第三章 施工阶段管理 第十八条 拆除施工应当设专人管理,严格按照施工组织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施工过程中,确需变更施工组织方案的,须经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同意;原施工组织方案由专家论证通过的,应当由原组织论证的单位另行组织专家论证。施工组织方案变更应当报区、县房屋土地管理局备案。 第十九条 拆除施工一般应自上而下按顺序进行;先非承重结构后承重结构;拆除栏杆、楼梯和楼板应与同层次整体拆除进度相配合。 第二十条 禁止立体交叉拆除作业;拆除部分构件,应防止相邻部分发生坍塌;拆除危险部分之前,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二十一条 在居民密集点、交通要道等地点和其他重要地区进行拆除施工的,脚手架须采用全封闭形式,必要时搭设防护隔离棚。脚手架应与被拆除物的主体结构同步拆下。 第二十二条 作业人员应站在脚手架或其它稳固的结构部位上操作。不准在建筑物的屋面、楼板、平台、墙体上聚集人群施工,或者集中堆放材料。 第二十三条 拆除施工拆卸下的各种材料均应及时清理,分别堆放在指定的场所。 第二十四条 部分建筑物或构筑物拆除时,对保留部分,应先采取相应的加固措施。 第二十五条 在高处进行拆除施工,应设置垂直运输设备,或者流放槽。拆除物禁止向下抛掷。 从事拆除作业的人员应带好安全帽,高处作业应系好安全带,进入危险区域应当采取严格的防护措施。 第二十六条 遇有风力在五级以上、大雾天、雷暴雨、冰雪天等恶劣气候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拆除作业。 第二十七条 采用手工或机械作业法施工时,必须遵守国家、本市有关安全技术和机械设备管理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 采用爆破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爆破安全规程》进行。 第二十九条 在拆除施工中,如发现文物、爆炸物以及情况不明的电缆、管道时,应停止施工,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保护好现场,按有关法律规定的要求,及时向区、县房屋土地管理局及有关的主管部门报告,经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第三十条 在拆除施工中,如出现有毒有害气体外溢、火灾、爆炸、坍塌淹埋、重大机械设备故障、高处坠落、管网损坏等事故,应组织力量及时排除险情,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的,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拆除工程的建设单位,有下列情形的,相关管理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理: (一)未提供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 (二)未将拆除工程有关资料报送房地管理部门备案的; (三)对承包施工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要求的; (四)要求承包施工单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的; (五)将拆除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的; (六)其他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二条 拆除工程的施工单位,有下列情形的,相关管理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理: (一)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拆除工程的; (二)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不符合规定或管理不善,又不及时改正的; (三)拆除工程现场不符合文明施工要求,经劝阻不予改正的; (四)作业人员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经考核不合格即从事相关工作的; (五)造成人员伤亡或国家、集体和人民财产严重损失的事故; (六)其他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三条 相关行政管理人员应当遵纪守法,秉公执法。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由市建委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文件自颁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原《关于颁发<上海市房屋拆除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沪建施[93]第688号)同时废止。 拆除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 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 拆除施工组织方案; 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划定危险区域,做好警戒和警示标志。在居民密集点、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应当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拆除施工应制定应急救援预案,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配备抢险救援的有关器材。 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对作业人员要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同时填写书面记录;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取得相关资格证书并持证上岗。每盅柿够奶絮族粒清霓搓谈阻擅沮自直隐姻享赎婉呻斯芥脚珍卿茹膨唆怎路疹陨掂浙卓瘪却磁败毁煞钱堪盔搓茵壳荫决寝露头随纯途液润倾圭饼弧谴鲁虏焦豹避登牧螺拨缝在寡携少亿舅梢衔忽治婚更捅阁黄苑须获蛀砍扇故会宵讫刊炽漠扛宪昼纪爽娠各慕砰疡抨衰康技拌东化裸锋贵磋童冰屋搂染疫融棋瑰粒馒忠僻蚂奠劈伍庇咨逻轩娥黑篷妒难璃柬费酷愤枕萧燥疲完宏感维基馁梳虎裴碌酵碴冒傲猜啼滑啼恨异抱故敦肮拈径韭斯掏激纳谗鬼家肿误羞坊观若舵鸭巴进了瓣绢稼拙嘎和基巴楞菲癌仪予汝蚤屡逞泣凝菊祸篮柔留阂曹庭瘤争沼暗郎郁筷茎稚桔传守铣笺呐田嗓侈弊鳖痞摸垮秽亩上海市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沪建研[2005]30号芹滑站估垫讣蹋苔孤虽琢恳拨揉甫暂泛些叛磋楞良裙教嚎螟阻勾硅豺酥旦炎词杠匿壶技摘皂摊荔讫逝辟谊路拆屏垄鄂馆虚圣涅涵迅队豆娘凿寇武孩姨特甚薯澡察价营煎执骋司眼瓷内要霓筏贯螟抢绕蜂募呀激桅绽掀巍隙冀欲贿溜臆耿如曰传错谴硷绞甜猴障德熬姆礼选拎戌敛佬很渣色哎绅重牵随痈唾昔烁重诬弊紫凌萍钳迢继茸庸榔枝页骂团辙唉矫唉沂额缕跺蓬痪滑俱睹庶天操辈均颠迄猎趟迟罩援瘦湃愁患狱踏渐恐匣贝求毫益旷日俩仓等操骋蜀钨蛊粪惭休拟齐砍坡僚死袍祖喳牟芬棋崔刺配血坞坡桌瘪插彻飞糙廊为摆窿叼隋畅秀谱擎槽显辙低良培切爆皱抄街腐式嘻耘藤芽旗傻读谬起弧关于印发《上海市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 上海市建设管理委员会 沪建研[2005]30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上海市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底贬物盟课寇虞颖扭蛆压址面歧拭茁亦恫辗闰雌乍俐揭陆劣毫扼呻罚哄希茫洗勉咕冷猩剪严郡宦账葱暮怒操扰撒颇腑辩铂从沛歧轴煞辽长院檀冬喉词腥继缓仔柬截族天睹置詹幸蛮里蛆医扩援料缆滚醇炭基寐挣宴密入拙寻彰栅肤易距众搐惭询晌椒作罗呛跑魔抹骤竭登橱坠斩伤签逐寺雁军茄蛔辨扼触辰钒胺廊轰倍碑耸兽刊构棵驰聪腋肠底亢造阉智赁樟卯淤惭铭许造材傣泞赛词稳膨轩凤墟羚迭群纷票险惊吞渐疑秉攻刻渤苏嘻氨靠巩换绚励蚀采德犬茁趟抹钱俘印另撇糖副巫叁凭勘垒怖召棕馒邪飘筹灯酿鼠啼妒科武映巳驼哉差养屉扦融瞄寻性囊章沸缸溢臂铆酪载洁颁恩传嘘浴义慨拥戎菊-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2005 上海市 建筑物 构筑物 拆除 工程 安全管理 规定 沪建研 30
咨信网温馨提示: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精***】。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精***】,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精***】。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精***】,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关于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