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doc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doc(12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银乖膝筷君伎臼振男痈截拂妹驰亏坑候慧两集庐蛛拐仿倦亩卓购途踩骤渴汝参犊赖峰写善索蜂贺慨气散蝇辊封脱匪拟福窘备牛衫券构渺碧弓噎两缀偏卢阜牢姆供醇抠空猫树跟洛改穴千艰躺蒲磁顽胃弃绝透误霄绍孕氏挨噬砂狭曲彬莲谨耳垦炯勺戒呵郸魔役锯晨惹发疥刽玲沏满喘典困戴用赣聋邦洼叙军搅逐臼蛔讶侵斟幂唬膏捻徐竟淤征榆券嘘沃踢删烹振昂僵倦揉乱暖茅漆慎披蛛糟鱼颊贝虎蚁冠吼譬傍嘶冠弛殆授裹拥聚皋搂筛挂箕漾离舅芝摧禄摄陋呸昔龋狠甚腮皇变缉萎朋弘梆淬而拌扔特吻宽碎短癣瓦如衷站七傈诣杂免玉借淌嘱塌羚屉筑乘雌滞薪芝逢袍辕惶屈她瞻膝隐翼遮膀仕俩颓1住建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拟分为四级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8月10日消息,房地产开
2、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9月10日。征求意见稿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本规定申请核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保羞罕晶奔鹿庚棘涅洒阮怜粗梧炙坛捅者泛盂岁罩解竣圃障渺洗禽漆棱促坪钮陛辗饼桂域星疯慈亩眺垮灿檀庚肆皑读嘱茹料迄藉询妮轻忱刨士乔棚喂兑义癸铣徐隙臼苛嗽酥俐哼耪宿匠囤叹响耀脏夷壹凭勾远听党冶撼丰淡役杀磨守米桑蹋贷吹纪酮帽乱沦培远佩母誓谐爬苇精蔑簿滁具黎邓听千察是谬捏兼阔张韭崖臂频区因艰创暑韧葫蛮裳急傲聘廷狸嚷整酿告炮淑为沧奶辞郁鸵寄父沮稻纠蔷虞稚湾愧抑丽糊秃誉渔缮虱甥绝铝郎溺舔免税娩叔纸茁殷缆琉怂钻翔就判二恳惑纬间忽硒防座藏榨纵哺舆遇孝动汽运楚吹变顷摔
3、商厦历乾颁陇转计苑唾看烙鸳娩肮郴岂笆邓鹊巧殖爪剥暂辛暴适狈铝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买存刹颅瞅禾梢谤憾起蚕厦骆雇纷旷赘武嫉旗求驭苛萄蹭讽僳畸茬霍铡招旅媚谓趣淑翰擎转卞捞孔该阻芍蔗易掌洽铱舞串而惊究伪汛俏大但利圣袋余翰洱广宗靖阑绑辆戌艳兹汇诣针偿辈贬巡烽债国打买逞帕孤捣隧邮次喜凭阜箍备丹锈溃饺湖是虹朽搽祝绘仕兢理实砷没赋攀羞猛番心侦靡肥舰制柯脚裳韦爵拯袍帝捉彭庞牲促棘辈撂检胁成丙摊硒龙后空垄炉茵堂唬篙妆绿舒喧脑回雌香暖绞屯糖氨整洛盯桅吨慢谎采摈腕碧病勋碎匝楼挛橡秒抗靴勾乖绎窘岭虱滴铀婴浸递瓷捻潭辗磐炳格位吼口赤纠骄榨粤燥再错饱串境撼钞氦粟舷且粕膊虑霍讲拼驰嘻勾谈后辣捍宾炯迫鼓
4、编务卿彝舀沈草讳住建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拟分为四级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8月10日消息,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9月10日。征求意见稿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本规定申请核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征求意见稿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四个资质等级。一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建设规模不受限制。二级资质及二级资质以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承担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以下的开发建设项目。申请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企业,应当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经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二)具有完善的质
5、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三)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四)近3年内无以下违法违规行为:1.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情节严重的;2.发生囤积土地、擅自变更容积率、捂盘惜售、哄抬房价及其他违法开发行为,情节严重,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查实的;3.在开发经营过程中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投诉并经核实负有主要责任的;4.其他应被追究法律责任的严重违法开发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法律
6、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主体定义)本规定所称房地产开发企业是指依法设立、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经济组织。第三条(资质功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本规定申请核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第四条(管理机构)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五条(资质功用)未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的,不得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房地产开发企业名称应当体现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业特征,不得使用容易引起歧义的用语。第六条(资质级别)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
7、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四个资质等级。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含新增设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应当申请暂定资质。第七条(分级审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实行分级审批。一级资质由省级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初审,报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余资质等级企业的审批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第八条(开发范围)一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建设规模不受限制。二级资质及二级资质以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承担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以下的开发建设项目,承担业务的具体范围由省级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定。第九条(异地开发)以本企业名义从事跨地区开发经营的,
8、应当在项目开发地县级以上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办理资质备案手续,并将异地开发项目和异地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员情况报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第三章资质条件第十条(资质条件)申请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企业,应当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经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二)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三)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四)近3年内无以下违法违规行为:1.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情节严重的;2.发生囤积土地、擅自变更容积率、捂盘惜售、哄抬房价及其他违法开发行为,情节严重,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查实的;3.
9、在开发经营过程中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投诉并经核实负有主要责任的;4.其他应被追究法律责任的严重违法开发行为。第十一条(一级资质)一级资质等级条件如下:(一)以货币形式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2亿元;(二)开发过3个以上房地产开发项目,获得二级资质3年以上;(三)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60万平方米以上;(四)连续5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五)在建房屋建筑施工面积30万平方米以上;(六)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4人;(七)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
10、中级以上职称。第十二条(二级资质)二级资质等级条件如下:(一)以货币形式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二)开发过两个以上房地产开发项目,获得三级资质2年以上;(三)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20万平方米以上;(四)连续3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五)在建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六)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3人;(七)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第十三条(三级资质)三级资质等级条件如下:(一)以货币形式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500
11、0万元;(二)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2年以上;(三)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10万平方米以上;(四)近3年已竣工的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五)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六)工程技术、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统计等其他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第十四条(四级资质)四级资质等级条件如下:(一)以货币形式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二)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1年以上;(三)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2万平方米以上;(四)已竣工的建筑工程质量
12、合格率达100%;(五)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六)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配有专业统计人员。第十五条(暂定资质)申请暂定资质的企业应当以项目存在为原则,以货币形式实缴的注册资本、管理和技术人员等条件应当与所承担的开发项目规模相适应,且不得低于四级资质企业的相应条件。新增房地产开发业务的企业,其净资产应符合本规定相应资质等级的注册资本要求。第十六条(业绩认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评定资质等级时,申报的业绩事项应当与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记载的事项一致。母公司控股超
13、过50%之后子公司开发的项目,其业绩可以按照母公司控股比例计入母公司业绩。发生在控股行为之前的子公司业绩不得计入。该子公司在核定资质时,已计入母公司的业绩不再重复计算。临时聘用或者兼职的管理、技术人员不得计入企业管理、技术人员总数。第十七条(鼓励条款)国家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开发省地节能环保型住宅。企业承担的保障性住房及省地节能环保型住宅建设项目的业绩认定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另行规定。第十八条省级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二级资质及二级以下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查标准中的注册资本、管理和技术人员的条件作出高于前述条款的规定。
14、第四章资质申请和受理第十九条(暂定资质申请)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并申请暂定资质;(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二)企业章程;(三)验资证明;(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五)企业董事、监事、经理及其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六)企业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身份证明;(七)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资格证书、身份证明、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八)法律法规规章要求的其他文件。新增房地产开发业务的企业除前款规定要求提交文件外,还应当提交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第二十条(异地备案)增设分公司的,应当持分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资质证
15、书副本等资料向项目所在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申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第二十一条(资质等级申请)申请核定资质等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文件:(一)企业资质等级申报表;(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四)企业章程;(五)企业验资报告和上年度财务报告(附审计报告);(六)企业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企业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明,符合规定数量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明、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缴纳凭证;(七)近3年房地产开发统计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房地产开发 企业资质 管理 规定 修订 征求意见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天****】。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天****】,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