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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江堰市沿江小学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doc

  • 上传人: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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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时间:2024-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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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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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都江堰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都教发[2009]149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试行)。 一、指导思想 以义务教育的科学发展为目的,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提高教育质量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规律和教师发展规律、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制度,促进广大教师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力量。 二、绩效考核的基本原则 尊重规律,以人为本的原则。 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 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原则。 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 三、成立沿江小学教师绩效考核委员会: 委员会主任:程源雷 委员会成员:李志强、魏岷江、黄卫忠、马德庆、季学英、韦会如 下设: 监督审查小组: 组长:李志强 成员:季学英、韦会如、马垒、张学、黄丽霞 教师绩效考核小组: 组长:程源雷 副组长:黄卫忠 成员:李志强、魏岷江、马德庆、杨照武、张立、高鸿飞、张红勇、韦会如 四、绩效工资的分配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分为岗位津贴和农村学校教师补贴两部分。 岗位津贴总量=基础性绩效工资×90% 农村学校教师补贴总量=基础性绩效工资×10% 基础性绩效工资根据考核,按月发放,从2009年1月1 日起执行。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设置校长奖励性绩效、副校级及中层干部奖励性绩效、班主任津贴、超课时津贴和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等项目. 1、校长、书记、副校级及中层干部(含工会主席)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市上有关文件执行。 2、班主任津贴。班主任津贴是全校教师参与德育管理的奖励性补贴。学校根据市上划拔的班主任津贴总量,根据《班主任绩效考核方案》、《全员育人绩效工资考核方案》按考核结果进行再分配。其中50%按月考核发行,另外50%进入年终绩效考核发行。 3、超课时津贴。超课时津贴不等于课时津贴,是在教师基本工作量的基础上,享受的超工作量补贴。根据《学校绩效工资超课时津贴发放方案》进行按月发放。 4、教育教学成果奖。学校教育教学成果奖由学校学期业绩考核奖和教育教学单项奖组成。学校学期业绩考核奖的考核由常规考核(40%)(学月考核)和工作业绩考核(60%)(教学质量考核)两部分组成。学校学期业绩考核奖总量占市下发的教育教学成果奖的95%。剩余部分奖励教研教改成果。 五、教师绩效考核的主要要求 (一)、在实施教师绩效工资的过程中,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享受基础性和奖励性绩效工资补贴: 1、 本学期因个人原因未承担任何教育教学工作的; 2、 本学期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累计旷工达20个工作日、病事假累计超过2个月以上的(工伤除外); 3、 未经组织同意脱产学习的; 4、 解除聘用合同的; 5、 停发工资的; (二)、有下列行为的,视情节的轻重减发相应的基础性绩效工资: 1、 参与有偿家教、私自在校外兼课、进行有偿招生的,视影响的大小扣除其当月基础性绩效工资的50%或全部; 2、 损害学生利益,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扣除其当月基础性绩效工资20%—40%; 3、 不服从学校管理,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视情节的轻重扣除当月基础性绩效工资80%或全部; 4、 其它有损教育形象行为的,视情节的轻重扣除其当月基础性绩效工资20%—40%; 5、违规违纪行为受到处分的,在处分期间,扣除其相应的基础性绩效工资;警告及严重警告扣10%,记过扣20%,记大过扣30%;降级扣40%;撤职扣50%; 6、凡涉及第5条的按第5条执行,不再重复执行1—4条; 7、教师当月无故旷工1天,扣除当月基础性绩效工资; 8、教师工作量未达到学校基本工作量80%的,扣除其当月基础性绩效的20%。 教师工作量未达到学校基本工作量60%的,扣除其当月基础性绩效的40%。 教师工作量未达到学校基本工作量40%的,不执行基础性绩效工资。 (三)、对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 ,学校根据教师、管理、工勤技能等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考核坚持“多劳多得,优质优酬”的原则,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班主任和做出突出贡献的其他人员倾斜。 1、 教师师德考核不合格,其绩效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绩效考核不合格的不发放相应的 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十三个月工资; 2、绩效考核基本合格者,不发放十三个月工资。 (四)对确系癌症、瘫痪、精神病等经指定医疗单位确诊难以治愈的 重症患者,按绩效工资核定基数全额发放,逐月兑现。 六、教师绩效考核方法与程序 (一)教师绩效考核实行平时与定期,定性与定量,自评与考核组评议相结合。 (二)教师平时考核由教导处、德育办、办公室根据拟定的相关考核细则对被考核人进行考核。定期考核为学期或学年度考核,由学校绩效考核小组依据细则对被考核人进行考核。 (三)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其绩效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四)教师定期考核的基本程序: 1、教师填写《绩效考核评价表》,进行个人总结和述职; 2、组织民主测评或民主评议; 3、绩效考核小组对教师进行考核,并根据民主测评和平时考核结果提出考核等次建议; 4、学校绩效考核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教师考核等次; 5、在校内公示考核结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申请复核; 6、学校将考核结果和工作总结报主管部门备案; (五)绩效考核争议的处理:教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需书面向考核委员会提出复核申请,考核委员会受理后进行复核;如果教师仍有异议,可以向学校主管部门提出再次复核的书面申请,主管部门受理后进行复核和考核结果的最后确认。 七、绩效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 (二)根据考核结果,合理确定分配等次,坚持多劳多得、优质优酬,坚持向骨干教师和考核为优秀的教师倾斜,合理拉开分配差距。对学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不发放相应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十三个月工资;学年度考核基本合格者,十三个月工资不能发放。 (三)把绩效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八、本实施方案经教代会2009年 12 月22日通过,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教师绩效考核委员会补充与调整,重大调整交教代会通过。 附件: 一、都江堰市沿江小学中层及以上干部考核方案 二、都江堰市沿江小学班主任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三、都江堰市沿江小学全员育人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四、都江堰市沿江小学超课时津贴实施方案 五、都江堰市沿江小学教师学期业绩工作评估方案 六、都江堰市沿江小学教育教学成果特别奖奖励办法 都江堰市沿江小学教师绩效考核委员会 2009年12月 附件一 都江堰市沿江小学校 中层及以上干部考核方案 为了全面推进教职工绩效工资制度,继续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我校干部队伍建设,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学校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及履行职责情况,真正起到对干部的激励和检查、监督作用,增强其工作的责任感,提高行政工作效率,特制定本方案。 一、学校干部考核工作小组: 组 长: 程源雷 成 员: 张立 任大鹏 季学英 黄莉霞 二、对象及内容 考核对象:学校内中层及以上干部。 考核内容:从德、勤、能、绩、廉等维度,由行政考核和群众测评组成,其中行政考核占85分,群众测评占15分。 三、考核细则 (一)行政考核 1、工作表现(25分) (1)基本工作(10分) 主要考核行政值日、值班、行政深入教学、深入教研组、担任年级长、承担教学任务等表现。 考核办法:查记录、访谈师生。 评分方法:考核组根据学校干部提供的材料和访谈师生的结果,综合评定打分。 (2)临时工作(5分) 考核内容:主要考核干部完成上级领导及行政、支部安排的各种临时工作的情况。 考核办法:对照学校行政会记录、周工作记录,考核相关工作的落实程度。 评分方法:由校长根据工作安排落实情况,综合打分。 (3)分管工作(10分) 考核内容:主要考核学校干部在履行各自部门岗位职责中的表现。 考核办法:查记录,教师座谈,访问上级职能部门。 评分方法:考核组根据学校干部提供的材料和访谈的结果,综合打分。 2、工作实绩(60分) 考核内容:主要考核干部本人及所管部门全期(年)工作所作出的业绩,包括目标完成情况 考核办法:逐一对照教育局责任目标和学校工作计划的规定。 评分方法: 1、责任目标完成情况(30分),以教育局责任目标考核为依据,按得分比例评分。 2、履行学校工作计划情况(30分),对照学校工作计划,以完成程度评分。 (二)群众测评(民主测评)(15分) 1、工作表现(5分) 考核内容:考核学校干部在德、能、勤、廉等方面的表现。 考核方法:召集服务对象,填写民主测评表。 评分方法:见测评表。 2、工作实绩(10分) 考核内容:考核学校干部及所领导的部门取得的业绩。 考核方法:召集服务对象,填写民主测评表。 评分方法:见测评表(另附)。 (三)特别加分、扣分。 考核内容:主要考核干部个人及部门受到上级表彰、为校争光情况。 考核办法:查验相关文件、简报及获奖证书。访谈上级领导。 评分方法: 1、受到上级口头表扬,每次加0.3-0.5分。受到上级口头批评,每次扣0.3-0.5分。 2、受到上级书面表扬,点名表扬每次0.5-1分,专题表扬每次1-3分。受到上级书面批评,点名批评每次扣0.5-1分,通报批评每次扣1-3分。 四、考核等次的划分 考核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确定四个等次的标准是: 对所有干部得分从高到低排序,得分在85分以上,且排名在前两名,考核结论为优秀;得分在65分以上(含65分),考核结论为称职;得分为55——65分(含55分),考核结论为基本称职;得分低于55分以下且得分排名为最后一名,或符合一票否决条款者,考核结论为不称职。 五、考核等级及结果的运用 1、考核等级的确定: 考核工作小组按考核方案开展学校干部年度或学校考核工作,初步算出考核分,经由考核领导小组核实认定。 2、考核结果的运用: 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绩效考核重要依据。 对考核获得优秀的干部,并在评优选模中优先考虑。 考核结论为基本称职的干部,学校支部、校长要对其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改正。考核结论为不称职的干部,学校要上报市教育局备案。 六、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沿江小学干部民主测评表 沿江小学干部民主测评表 被考核人: 职务 年 月 日 考核 内容 考 核 要 点 考 核 结 论 优 良 中 差 德 1、政治立场正确、坚定 2、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制度 3、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办事公平,团结友善 4、敬业爱岗,教书育人,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5、深入群众,服务群众,无私奉献,身先士卒 能 1、理论、政策水平 2、决策、组织、协调能力 3、教育、教学和教科研能力 4、开拓创新、创造性开展工作能力 勤 1、遵守劳动纪律、出勤情况 2、平时勤于学习、自我提高情况 3、深入教育教学一线或为一线服务情况 4、关心师生,为师生办实事好事情况 绩 1、完成工作目标、任务情况 2、完成行政基本工作情况 3、完成工作目标、任务质量 4、个人工作量,工作难易程度 5、在教育教学等方面取得的成绩 6、所分管工作的绩效 廉 1、遵守廉洁自律与行风建设规定情况 2、坚持校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情况 考核得分 意见与建议   附件二: 都江堰市沿江小学 班主任绩效考核方案 为增强广大教师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鼓励更多的教师热爱并积极做好班主任工作,提高德育工作质量和班务管理水平,根据教育部对全日制公办学校“班主任工作的有关规定”和“班主任津贴发放实施意见”,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和“严格考核,优绩优酬”的原则,特制订本校班主任绩效考核方案。 一、考核办法 1、班主任考核分为班主任到岗到位情况、班级学生一日常规检查、班主任自身建设、班队建设与管理、思想教育工作、其它、附加等。 2、考核得分采用基础分100分,各项累积加减分办法。 3、各项考核后绩效实行同年段评比的方法。 二、考核内容 (一)班主任到岗到位情况 1、班主任到岗到位分为课间操、夕会、路队放学、集合集会、升降旗、班主任例会及学校集体活动等。 2、班主任一次未到岗扣2分,迟到一次扣1分(因公除外,但必须作好工作交接,有家长来访时叫家长等候),如因有病、事假必须离开,则向学校请假并告之德育办,事前没有请假或请假未批准离开算未到岗。 3、班主任学月出全勤加2分。 (二)班级学生一日常规检查 每学期依据学校《班级学生一日常规检查细则》,每周统计一次,由学校德育办和学生打分,学月结束后,累计算出此项各班学月总得分。(《班级学生一日常规检查细则》附后) (三)班主任自身建设 1、班主任工作计划、总结2分:及时按要求制定给2分,未按时完成给1分。未制定不得分,并限期完成。 2、德育工作工作手册:按要求认真填写班主任工作手册,填写时要规范,字迹工整,按填写情况酌情给分。 3、班主任(德育)工作经验文章2分:每期1篇,期末上交,未按时上交者不得分。 (备注:学期第一学月:计划占2分,班主任工作手册填写占6分,学期最后一学月:班主任工作总结、经验文章各占2分,班主任工作手册填写占4分,其他学月班主任工作手册填写直接占8分) (四)班队建设与管理 1、班队组织2分:组织健全合理,能在实行竞选上岗的前提下做好班干部选拔、培养和指导工作,班级工作落实到位,分工明确。班级组织不完善或竞选上岗的扣1分,没有的扣2分。 2、班委会2分:每学月召开一次及其以上班委会,各班主任要作好记录,未开展不得分。 3、班级布置4分(此项可超出):每学期出一期及其以上学习园地,其中优秀得5分,良好得3分,合格1分,不合格不得分,并责令限期整改。温馨教室创建的布置优秀得5分,良好得3分,合格1分,不合格不得分,并责令限期整改。(教室布置要求有:学生展示栏、班队角、光荣榜、图书角、卫生角等)  4、学生成长足迹、学生报告册或通知书填写4分:认真及时填写及指导学生填写的,且填写规范得4分,不完整扣2分,未填写不得分。 5、班主任有明显失职的扣2分,班级发生重大偶发事件或安全事故,造成不良影响的一次性扣10分,并交由学校另行处理。 (五)思想教育工作 1.主题班队活动。(10分)根据《班主任工作规定》,认真组织好每次的班队活动课,活动主题鲜明,形式活泼,教育性强。每举行1次记5分(每月记2次,查记录,调查学生)。 2.家校联系。(4分)经常和学生家长取得联系,认真做好家校联系工作,并作好记录,每学月不少于8人次,少1次扣0.5分。按要求完成学校安排召开的家长会,并有计划、记录及总结上交,未上交1次扣2分,未进行此项者一次扣5分。 3.个别教育。(4分)关心热爱每位学生,教育方法因人而异,对学生热忱、耐心,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无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现象。因个人问题造成不良影响需学校调节处理的,每次扣5分。个别教育每周不少于2人次,作好记录,差1人次扣0.5分。 4、安全教育4分:各班要结合学校工作每周对学生进行至少一次安全教育,有记录。未进行或无记录不得分。少一次扣1分。 5、体罚学生2分:有家长反映体罚或变相体罚的,经核查如实后,有一人扣0.5分,同一班级有3名家长反映有体罚或变相体罚,经核查如实后一次性扣完,造成重大影响的学校另行处理。 (六)其它 1、对学校提出的德育工作要求不能积极贯彻落实,印发的“通知”、“告家长书”不能及时收发,导致家校联系脱节,一次扣5分。 2、学校安排临时性的各项工作及活动按时完成,一次加2分;未按时完成或未开展,一次扣2分,造成重大影响的学校另行处理;未按时完成或完成不好,要求整改的一次扣1分,限期整改不及时的另行处理。 3、对德育办、大队部等组织的校内、外活动大力支持,确保人员参与,并注重与科任老师的交流沟通加2分 4、文明班级、优秀中队创建。积极开展文明班级、优秀中队创建活动活动,活动有记录,并取得一定的教育效果加2分 (七)附加分 1、竞赛加分。在校级开展的各种竞赛中,获奖0.5分/人。 2、科研加分。能积极撰写德育、班主任论文,开展德育课题研究,获奖或发表后可相应加分。国家级5分,省级4分,成都市级3分,市(县)级2分,校级1分。 3、学生荣誉加分。学生在市级、县级、校级评比中荣获奖或荣誉称号或作文发表的,按每人(篇)次相应加分,国家级4分,省级3分,成都市级2分,市(县)级1分,校级0.5分。 l  4、校内好人好事酌情加0.5~2分。学生校外好人好事受到社会表彰或组织学生参加公益活动,具有一定影响或收到表扬信,按具体情况加分,最多不超过5分。(以社会反映为依据) l 说明:不同奖项可累计,同一奖项以最高奖统计,非本人指导的本班学生获奖按同级奖项的一半计算,最多加分不超过10分。   三、学月绩效计算方法: 1、学段总金额÷学段考核总得分×个人得分=个人绩效津贴 2、学段划分:一、二年级为低段,三、四年级为中段、五、六年级为高段。 3、本绩效考核细则解释权属沿江小学德育办。 都江堰市沿江小学 二00九年十二月十日 附件三 都江堰市沿江小学 全员育人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德育工作的针对性、主动性和实效性,构建全员参与、全员育人的德育工作体系,落实“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的德育理念,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内容 1、师德师风。 (1)问卷调查:每期对所有学科教师的师德师风向学生进行问卷调查,主要设置满意度、课堂德育渗透、生活指导、心理疏导、体罚学生、放纵学生课堂违纪等要素。满意度在90%及以上计20分、80%~89%计15分、70%~79%计10分、60%~69%计5分、59%及以下计0分。 (2)、常规表现: ①、教师应仪表端正,言谈举止得体、自觉遵守学校内不吸烟制度,认真参加责任区清洁扫除和保洁工作,违反一次扣1-2分。 ②、积极开展“教书育人”活动,加强师德建设,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尊重学生人格,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违反上述任何一条一次扣2-5分。 ③、积极参与班级管理,指导学生做好眼保健操、维持所在班级学生文明就餐,按时到岗并履行职责,缺岗一次扣2分,未严格履行职责扣1分。 ④、全体教职工要积极参与学校德育工作管理,处处以主人翁姿态关心学校清洁卫生、公共财物,注重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凡由于责任心不强造成本职工作职责范围工作失误,并影响学校教育教学整体工作,根据情节和影响,一次扣5-10分。 ⑤、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大型活动(升旗、课间操家长会等学校活动),缺一次扣2分,迟到、早退扣1分。 ⑥、自觉主动服从学校安排,参与清洁卫生督促指导,参加学生活动。凡该到位未到位者每次扣2分。 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学校各项临时性工作任务,服从学校安排,听从指挥。否则,一次扣3-5分。 2、首见责任制。 所有教师都负有保护、教育学生的责任。有以下情形并协助处理者,再德育办登记,每次给予5-20分的加分。 ①、遇到学生在校内吸烟及其它不良行为,首遇责任人应立即制止并报告值日领导或德育办; ②、遇到学生在校内乱涂乱画、乱丢垃圾、损坏公物等,首遇责任人应立即制止并报告值日领导或德育办; ③、遇到学校学生在校内外打架或被校内外人员勒索敲诈、殴打等事件,应立即劝止,并向值日领导或德育办及时报告。 3、班主任:根据《班主任学期考核细则》,学期分年级按4:5:3的比例评优秀(20分)、良好(15分)、合格(10分)三个等级。 4、学科教师实行德育导师制。 学科教师分到班,在该班级申请作两名问题学生的导师,与之结对,并报学校德育办备案。德育办评价完成情况,优秀计30分、良好计20分,一般计10分,未承担不给分。 问题学生主要指:学习成绩差或行为习惯差的、需要心理帮助转化的学生或留守的学生。 优秀:被导学生没流失、无重大违纪纪录、期末考试成绩明显进步,学期结束有一篇2000字以上的真实的转化案例;学期结束时能提供转化档案袋(必备学生基本信息表、学生思想汇报不少于4次、帮扶过程记录不少于4次)。 良好:被导学生没流失、无重大违纪纪录、期末考试成绩有一定进步;学期结束有一篇真实的转化案例;学期结束时能提供转化档案袋(必备学生基本信息表、学生思想汇报不少于2次、帮扶过程记录不少于2次)。 5、德育科研。有德育论文(案例)上交学校、其它正规刊物发表,参加学校通知的德育论文评比获奖,分等级给予奖励,所有教师机会均等。 论文发表或获奖:校级2分/篇,都江堰市级5分/篇,省市级10分/篇;国家级刊物15分/篇。 二、考核办法 1、每位教师基础分为50分,考核时在此基础上进行加减分。 2、每期末学校德育办组织统计考核; 3、本考核分系列汇总:班主任系列、学科教师系列和行政后勤系列。 4、个人奖励金额=所在系列奖励总金额÷所在系列考核总得分×个人得分 附件四 都江堰市沿江小学2010年度 教师超课时津贴实施方案 根据都教发(2009)149及都教发(2007)132号文件的精神,以及教育局关于教职工岗位设置,确定岗位工作量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规模、人员结构,经行政会研究同意,制订我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中超课时津贴实施方案 一、超课时津贴性质:超课时津贴不等于课时津贴,岗位职责内课时津贴已通过岗位津贴予以兑现。超课时津贴按月发放。 二、分配原则:多劳多得,向一线教师倾斜,激发教师工作积极性。 三、资金来源:教育主管部门按全市班级总量确定基数,根据学校班级数划拨超课时津贴。 四、实施对象:学校全体在编在岗在校的教职工。 五、基本方案: 1、确定教职工基本工作量,教职工基本工作量的计算方式:全校总工作量(含学科系数)/全校总人数X 80 %=基本工作量(月课时),简称月基本课时。 经核算2010年度基本工作量为16课时。 2、教职工每月实际工作量超过月基本课时的,才能享受超课时补贴,小于或等于月基本课时的按照《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的要求执行。 3、超课时补贴标准: 每年9月,学校行政会根据本学年教育主管部门下拨的超课时津贴和学校自筹经费预算及全校总工作量,确定基本工作量和超课时补贴单价,报教育局审批后执行。 2010年度超课时津贴为:8元/节。住读部课时津贴为40元/每晚/每班。因教育教学工作而产生的其它课时,仍按8元/节的津贴标准给予计发。 说明:确定超基本课时补贴金额不再按专业技术职称(职务)高低,任职抽限长短确定超课时补贴标准。 4、教职工超课时津贴计算公式 月超课时津贴 = 月超课时节数X超课时津贴标准—扣发金额。 说明:月超课时补贴不足扣发金额的,当月常规检查扣发金额就以记帐的方式每月累计。从年终个人绩效工资中扣除或其他补助中扣除。 5、学校行政人员月工作量超过月基本课时数二分之一及以上的,以二分之一超课时数计算课时补贴,且不得超过教师最高超课时补贴。 五、教职工工作量计算方案 教职工月工作量的计算方式:月工作总量 = 周工作量X4 (一)行政管理人员周岗位工作量折算标准: 职务 周工作量 职务 周工作量 校长 20 支部书记 2 副校长 17 教导主任 16 教导副主任 15 德育办主任 16 食管办主任 16 幼儿园园长 16 (二)教辅人员周岗位工作量折算标准: 岗位 工作量 岗位 工作量 会计 18 出纳 8 档案员 3 电教员 3 劳技、科学实验员 2 图书管理员 8 少先队辅导员 10 计算机网络管理员 8 公物管理员 6 广播操指挥 2.5 体育活动器材发放 1.5 教务员 10 印刷 10 教研组长 2 音乐室 1 多媒体室 2 美术室 1 电子备课室 2 心理咨询室 2 采购员 8 伙食团团长 10 伙食团验货 4 伙食团保管 4 说明:1、以上为2009-2010年度下期工作量核算标准,以后每年九月学校可根据《都江堰市沿江小学教职工聘用工作试行方案》作出岗位设置和岗位职责变化作出相应的工作量调整,调整方案如与市局文件不一致,经市教育局审批后执行。 2、功能室负责人工作量的认定在功能室未正常投入使用时,根据具体情况以学校行政最终核定的为准。 3、班主任工作量按班学生数×0.1后四舍五入计。 (三)特殊工作加工作量: 1、专职(4节以上/周工作量)遇跨学科、年级加1课时; 2、专职承担语数两个平行班同科教学加1课时,跨级同科教学加2课时; 四、学科工作量系数 科目 系数 科目 系数 语文 1.2 数学 1.2 英语 1.2 科学 1.1 微机 1 思想与品德 1 阳光体育、队会活动 空课 空课 空 动、动动、动 1 音、体、美其他 1 六、一票否决条款: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月不得执行超课时补贴,并纳入年度考核评比,与年终绩效工资挂钩。 1、违反《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2、违反《都江堰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十条规定》(都教发[2007]23号)的; 3、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4、违反劳动纪律或学校规章制度,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的; 5、受党内警告或行政处分的; 6、当月常规管理考核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 都江堰市沿江小学 2009年12月 附件五 都江堰市沿江小学 教师学期工作业绩评估方案 为贯彻落实《都江堰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都教发[2009]149号)文件精神,为绩效工资结构中教育学成果奖的具体落实提供依据,结合我校实际及已有经验,按照奖勤罚懒、奖优罚劣,重过程、重效果的原则,特制定本方案 第一部分 常规工作——学月考评(40分,不足者计负分) 一、考评要点:详见《都江堰市沿江小学学月考核细则》 二、量化办法 按教师学月考评积分的均值的40%计入相应的学期(学年)考核,即:常规工作分数=各学月常规考核结果之和÷学月数×40% 第二部分 工作业绩——教学质量(60分,按实际计算) 根据目前学校教学质量的现状,结合市局对学校教学质量的考核标准和要求,确定教师及班级教学质量的考核如下: 一、考核成绩数据:以上期及本期市上调研统考的成绩为每期考核的基础数据。 二、考核科目:语文、数学、英语 三、考核可比项:在农村小学排名中,以可比名次的平均名次(平均名次为小数时采取进1法)为基础。 四、考核具体项目及分值 (一)、语、数、英单科平均分(20分) 达到平均名次的得20分,每减少一个名次减1分,依次类推。每增加一个名次加2分。 (二)、语、数、英单科及格率(10分) 达到平均名次的得10分,每减少一个名次减0.5分,依次类推。每增加一个名次加1分。 (三)、语、数、英单科优秀率(10分) 达到平均名次的得10分,每减少一个名次减0.5分,依次类推。每增加一个名次加1分。 (四)语、数、英三科及格率(10分)(捆绑考核) 以可比名次的平均名次少两个名次为基础,达到得10分,每减少一个名次减0.5分,依次类推。每增加一个名次加1分。 (五)语、数、英三科双优率(10分)(捆绑考核) 以可比名次的平均名次少两个名次为基础,达到得10分,每减少一个名次减0.5分,依次类推。每增加一个名次加1分。 (六)、学科均分名次提高额外加分。 任课教师本期均分在农村小学的排名与上期均分排名相比,每提高1个名次加2分。减少名次不再减分。 第三部分 说明 1、以上各类计算中,各学科分数均折合为100分进行计算。 2、教师个人积分为常规工作分数与工作业绩分数之和。 (1)、教师常规工作与工作业绩部分积分按方案第一、二部分分别计算。 (2)、跨年级教师或跨学科教师按工作量比例进行折合计算。 3、教师绩效工资教学成果奖的发放: 计发方式:教师绩效奖=(教师绩效工资教学成果奖应发总额/教师总积分)×教师个人积分。 4、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劳技、教辅后勤人员的考核及教师绩效工资教学成果奖发放按平时抽查、检查情况,结合岗位职责、组织学生参加获奖情况,期末在学校考评领导小组会议上述职,由考评小组量化打分,按平均分计入该教师期末成绩积分。效益工资=〔(人均教学成果奖×90%×人数)÷总积分〕×个人积分; 5、教师年度考核总积分为学年上下两学期考核积分之和。 6、职称评定等需上报考核等级,如当年考核结果未完成,该教师当年度学月考评中均为称职以上级,则按称职报送;年度优秀报送,按考核积分从高到低依次选拔,并报行政会审议通过,公示七天,若无异议再上报教育局人事科。如因特殊原因,当年度考核结果未完成,则按自然年度积分之和作为标准,选拔上报。 附则: 教师学期工作考评一票否决条款 1、不遵纪守法,受到上级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 2、影响学校或社会的安定团结,有不良的师德行为,受到行政及有关部门的追究或处分。 3、严重影响学校声誉,造成严重后果。 4、疏于职守,导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5、师德低下,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 都江堰市沿江小学 2009年12月 附件六 都江堰市沿江小学 教育教学成果特别奖奖励办法 为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岗位上锐意改革,积极探索,勇于创新,争创一流业绩,根据都教发[2009]149号,及学校延续下来的有关奖励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一、论文发表 凡教育论文在重要刊物上发表,按以下奖励必须由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科研部门等正规机构组织。 级别 国家 省级 大市级 县市级 奖(元) 300 150 100 80 注:1、核心刊物和本省正规刊物以100%计算,其余刊物(无法确定其正规性质的)以60%给予奖励。 2、凡同一种刊物在一学期内发表4篇以上10篇以下的,每篇以60%给予奖励。超过10篇的以10篇计。 3、教师美术、书法、文学等作品发表按照论文发表的60%计。 4、凡少于1000字的论文以同级别的信息报道计算,没有校名的再按60%计。 5、非原创作品一律不予奖励。抄袭使学校名誉受损的,追究其责任。 二、论文获奖 在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教研室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奖按以下奖励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优秀奖 国家级 200 150 120 100 省级 150 100 80 60 大市级 100 60 40 30 县市级 50 40 30 20 校级 30 20 10 无 注:1、特等奖按一等奖计,凡学校组织的都算正规竞赛,个人参赛的根据行政会研究给予适当奖励。 2、凡学校组织教育论文在各级各类会议上交流(大会发言或书面交流),按论文获奖优秀奖计。 3、教师美术、书法、文学等作品获奖,按论文获奖的60%计。 三、基本功竞赛 教师参加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科研部门等正规机构组织的教学基本功竞赛和优秀课评比活动获奖,奖励标准如下: ㈠课堂教学评比奖励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优秀奖 大市级 900 600 400 300 县市级 300 150 100 90 区片级 90 70 50 校级 50 40 30 ㈡课件及说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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