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管理规定.doc
《重庆市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管理规定.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重庆市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管理规定.doc(8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重庆市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管理规定(试行)第一条 为规范本市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的备案管理,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等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是指:自行招用保安员,从事本单位门卫、巡逻、守护等安全防范工作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开展门卫、巡逻、秩序维护等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第三条 各级公安机关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根据以下职责,归口负责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和监督管理工作:(一)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负责全市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二)区县公安机关治安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自行
2、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管理和撤销备案工作,指导并监督行政区域内公安派出所对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三)各公安派出所负责接受辖区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的备案申请、备案变更申请,撤销备案申请并核实申请材料,对辖区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的保安服务活动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四)民航、铁路、长航、森林等专业公安机关负责对其管辖范围内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的备案管理工作。第四条 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保安服务分管负责人是备案工作的主要责任人。第五条 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必须具备的条件:(一)具有法人资格;(二)有明确的保安服务区域;(三)有符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条件的保安员;(四)有
3、健全的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第六条 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应当在开始保安服务活动之日起30日内,向所开展保安服务活动区域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交备案申请材料。第七条 自行招用保安员单备案时应提供下列材料:(一)备案申请审批表;(二)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保安服务分管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保安员的保安员证复印件;(四)备案单位与保安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保安员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五)保安服务区域平面图并注明保安岗位设置,物业服务企业还应提供物业服务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六)保安服务管理制度,指:1、
4、保安员服装、标志和装备使用管理制度;2、对保安服务区域内发生的刑事、行政案件、治安灾害事故的报告制度;3、消防、交通安全管理制度;4、救助、应急处置制度;制造、储存、使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以及武器弹药的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还应制定相应的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七)岗位责任制度,指门卫、巡逻、守护、秩序维护、安全检查、值班等岗位的执勤、交接班及登记等制度;(八)保安员管理制度,指:1、保安员招聘、录用制度;2、保安员教育培训、考核及奖惩制度;3、保安员基础信息登记管理制度;(九)重庆市保安员考试培训中心出具的,保安员为期20天的法律、保安专业知识与技
5、能等岗前培训合格证明;前款所称备案申请审批表为登陆重庆市公安局公众信息网并完整录入信息后自动生成;重庆市保安员考试培训中心未建立前,岗前培训及证明材料暂由各地保安公司代为负责;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开展保安服务活动涉及多个区域或多家单位并在一个公安派出所辖区内的,可以统一备案;保安服务区域不在同一公安派出所辖区的,必须分别备案。第八条 本市各级公安机关应当对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提交的备案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查,受理备案申请的公安派出所经审核后,对符合备案条件的,应当在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上报工作,报属地区县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审批并制发备案证,区县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应当在收到派出所
6、的审核意见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开具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证;对备案材料不齐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备案材料,可以当场补证的,当场补证;无法当场补证的,备案单位需在备案规定时限内补齐;航、铁路、长航、森林等专业公安机关应参照本规定办理其管辖范围内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的备案。第九条 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的备案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在发生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登陆重庆市公安局公众信息网,通过原备案注册账号更新备案信息并打印出变更备案申请审批表后,到原备案公安机关办理变更备案。变更备案应提供以下材料:(一)变更备案申请审批表;(二)本规定第六条所规定材料变更后的证明材料。前款所称变更备案申请审批表为登陆重
7、庆市公安局公众信息网并完成变更信息录入后自动生成;凡保安服务区域变更且与原备案的保安服务区域不在同一公安派出所辖区内的,按照第七条规定另行申请备案。第十条 各级公安机关应当对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提交的变更信息与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变更备案条件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在收到变更备案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上报工作,区县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应当在收到派出所的审核意见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变更;对不符合变更条件的,不予变更备案并说明理由。第十一条 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不再招用保安员开展保安服务活动的,应当自停止保安服务之日起30日内到备案的公安机关撤销备案,撤销备案应提供撤销备案申请和自行招用保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重庆市 自行 保安 单位 备案 管理 规定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人****来】。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人****来】,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