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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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属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公司总部)对下属公司的财务管理,明确下属公司财务部门的责任和权利,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根据国家《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自身管理特点,制定本制度。 “下属公司”是指分公司、控股子公司或虽不控股但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 第二条 实施财务垂直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总部主要通过“人员、资金和管理”等三项垂直来实现公司的财务垂直管理。 人员垂直:全体财务人员的聘用、薪酬及奖励由公司总部决定;下属公司财务负责人由总部直接任免,并以公司总部为主进行考核管理。 资金垂直:下属公司的资金由总部统筹管理,统一调度,采取资金预算的方式进行日常管理。 管理垂直:下属公司原则执行公司总部统一的会计政策;实施同一管理宗旨的财务管理制度,下属公司制定和修改的财务管理制度必须经总部财务管理部审核,公司总裁或财务总监批准。 第三条 下属公司财务部,为公司总部财务管理部的派出机构,属于下属公司的重要职能部门,行使所在单位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职能,对下属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全面的反映和监督。 第四条 下属公司财务部必须遵守所在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在执行下属公司法人治理制度的基础上,贯彻公司总部的财务垂直管理政策。 第五条 下属公司最高级别财务人员为所在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属于经营班子成员,有权参加各类经营工作会议,参与企业经营分析和决策。 第六条 下属公司财务负责人经营上对所在公司董事会或所在平台(板块)的授权负责人负责;财务上接受公司总部垂直管理,向总部负责。 第七条 下属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领导本单位的财务管理、成本管理、费用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等方面的工作。 第二章 下属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责 第八条 根据所在公司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保证各种财务数据和信息的准确性。 第九条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公司各种管理制度、公司总部下达的经营目标和提出的经营质量等要求,对下属公司经营活动进行财务的过程监督和管理。 第十条 本着“收、付款信用条件对等”的基本原则,对所在公司的经营性现金流进行合理控制,保证所在公司资金的安全和平衡。 第十一条 根据所在公司的经营特点,建设帐务核算体系,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负责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 负责定期组织进行各项资产的盘点、核实。 第十三条 应建立和完善财务的岗位责任制,健全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和稽核制度,使每位财务人员明确本职工作,高效率完成各项业务。 第十四条 负责与当地的税务、财政、银行等业务直接对口的外部机构日常关系的建设。 第十五条 按公司总部财务管理部的要求,按月编制并上报各种会计报表和财务管理报表,按规定时间编写并上报定期财务报告、年度财务决算和财务预算等。对有特定管理要求的下属公司,应根据总部财务管理部需要报送内部财务管理报告。 第十六条 应学习和掌握公司的经营业务,跟进和配合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根据经营要求及时、准确的提供各种财务数据和内部管理、分析报表,并就公司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向经营层提示风险和提出合理化建议,做好企业的财务参谋。 第十七条 应严格遵照国家法律和财经纪律以及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要求开展业务工作,对违法、违纪和违章的行为应及时提示,并有权予以纠正或拒绝办理,情节严重的应及时向总部领导汇报。 第三章 下属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职责 第十八条 负责组织本单位各职能部门、直属基层组织的经济核算、财务会计和成本费用管理方面的工作。 第十九条 负责对所在公司会计人员的配备、会计职务、岗位的设置等向总部财务管理部提出方案;支持财会人员依法、依规行使职权;负责及时将所在公司发生的重大经济事项向总部汇报。 第二十条 负责执行公司总部的各项财务管理要求,具体负责所辖财务人员的日常管理、培训和考核,协助总部财务管理部进行财务队伍建设。 第二十一条 涉及财务收支的重大业务计划、经济合同、经济协议等,在所在公司内部必须经财务负责人会签。 第二十二条 协助所在公司主要领导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业务发展以及基本建设投资等问题作出决策;参与新产品开发、技术改造、商品(劳务)价格和工资奖金等方案的制定;参与重大经济合同和经济协议的研究、审查。 第四章 其 他 第二十三条 下属公司的下列重大经济业务事前必须上报公司总部,经公司财务总监、总裁(或授权)的批准: (1)向金融机构或其他企事业单位贷款和融资。 (2)向外单位提供担保和借款。 (3)改建扩建投资和对外重大经营合作投资。 (4)对外赞助、捐赠的支出。 (5)一次性购置固定资产金额超过人民币2万元(含)。 (6)处置公司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涉及金额超过人民币5万元(含)。 (7)资产置换、债权、债务重组等事项涉及金额超过人民币5万元(含)。 (8)处置公司股权资产。 (9)其他。 第二十四条 下属公司严禁进行股票、债券及其他债权等长、短期投资。经总部特别批准的投资管理公司除外。 第二十五条 公司总部财务管理部和审计法务部,依据本公司章程和有关制度,对下属公司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内部检查和审计,下属公司财务部应做好各项协助工作。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下属公司和相关部门,应当支持并保障各级财务负责人依照法律和公司规定行使职权,对各级财务部门的工作予以协助和配合。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公司总部财务管理部负责解释,原《下属公司财务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2004年8月30日诚志财[2004]3号) 3、通过活动,使学生养成博览群书的好习惯。 B比率分析法和比较分析法不能测算出各因素的影响程度。√ C采用约当产量比例法,分配原材料费用与分配加工费用所用的完工率都是一致的。X C采用直接分配法分配辅助生产费用时,应考虑各辅助生产车间之间相互提供产品或劳务的情况。错 C产品的实际生产成本包括废品损失和停工损失。√ C成本报表是对外报告的会计报表。× C成本分析的首要程序是发现问题、分析原因。× C成本会计的对象是指成本核算。× C成本计算的辅助方法一般应与基本方法结合使用而不单独使用。√ C成本计算方法中的最基本的方法是分步法。X D当车间生产多种产品时,“废品损失”、“停工损失”的借方余额,月末均直接记入该产品的产品成本 中。× D定额法是为了简化成本计算而采用的一种成本计算方法。× F“废品损失”账户月末没有余额。√ F废品损失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发现和入库后发现的不可修复废品的生产成本和可修复废品的修复费用。X F分步法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各步骤之间要进行成本结转。(√) G各月末在产品数量变化不大的产品,可不计算月末在产品成本。错 G工资费用就是成本项目。(×) G归集在基本生产车间的制造费用最后均应分配计入产品成本中。对 J计算计时工资费用,应以考勤记录中的工作时间记录为依据。(√) J简化的分批法就是不计算在产品成本的分批法。(×) J简化分批法是不分批计算在产品成本的方法。对 J加班加点工资既可能是直接计人费用,又可能是间接计人费用。√ J接生产工艺过程的特点,工业企业的生产可分为大量生产、成批生产和单件生产三种,X K可修复废品是指技术上可以修复使用的废品。错 K可修复废品是指经过修理可以使用,而不管修复费用在经济上是否合算的废品。X P品种法只适用于大量大批的单步骤生产的企业。× Q企业的制造费用一定要通过“制造费用”科目核算。X Q企业职工的医药费、医务部门、职工浴室等部门职工的工资,均应通过“应付工资”科目核算。X S生产车间耗用的材料,全部计入“直接材料”成本项目。X S适应生产特点和管理要求,采用适当的成本计算方法,是成本核算的基础工作。(×) W完工产品费用等于月初在产品费用加本月生产费用减月末在产品费用。对 Y“预提费用”可能出现借方余额,其性质属于资产,实际上是待摊费用。对 Y引起资产和负债同时减少的支出是费用性支出。X Y以应付票据去偿付购买材料的费用,是成本性支出。X Y原材料分工序一次投入与原材料在每道工序陆续投入,其完工率的计算方法是完全一致的。X Y运用连环替代法进行分析,即使随意改变各构成因素的替换顺序,各因素的影响结果加总后仍等于指标的总差异,因此更换各因索替换顺序,不会影响分析的结果。(×) Z在产品品种规格繁多的情况下,应该采用分类法计算产品成本。对 Z直接生产费用就是直接计人费用。X Z逐步结转分步法也称为计列半成品分步法。√ A按年度计划分配率分配制造费用,“制造费用”账户月末(可能有月末余额/可能有借方余额/可能有贷方余额/可能无月末余额)。 A按年度计划分配率分配制造费用的方法适用于(季节性生产企业)-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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