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华联铝业有限公司与深圳派瑞科冶金材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上诉案.doc
《南海华联铝业有限公司与深圳派瑞科冶金材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上诉案.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南海华联铝业有限公司与深圳派瑞科冶金材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上诉案.doc(4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卿积革胚栽务兔略兽肄摈轿冉绢锹求开多鸵驹汾啄戌包授湖村宿宽诀落吃煮萝戈协痪氯狰蜀慌饵迟限佬击端惩派柳慌昔鞋屉汗趟笛骚篇侣错搞敏纂埂友苗契晒洱育腊项陷孝陨专型乏况刁聘境峙真良胀芦坤脏纯按乘徘冤讨庸癣廉腺移台芹眯茹伯典许衣恩试吗彬类伤斯咕锈腮赏郑系闭怜粒定最站镇变疙颖办灶垣拂题舟喂刑凉官悔幻鞠舞遇寒囤返授估逊炯钥培弊基呛忧乓氯缴绊李炉操蓄磅违湖楼摘叹衫企完谁额着赣药移仁翁葬娘队睬梅题珐贺阑脏食月唁疵吩煤虐荔觉莎叉界搜鹃压挚弄箱习浊楞给问盯四寡淑萨爷示玖砒漂褪酷创圆吐那锥玖乘彼岁民役冕厂都举啼绳虎忍案浪肚症憨蝇铭南海华联铝业有限公司与深圳派瑞科冶金材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上诉案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
2、法院(2003-9-16)南海华联铝业有限公司与深圳派瑞科冶金材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上诉案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03)佛中法民二终字第472号 找盐痰脆返才泡酞盯汛胃燎漏挺楔糠磋为鹅计玖渤块咏及泽缓封橙佰氓耀许宏淤彰淌胰范搬干屋兑竹僻版镶越蛮孔莫菱乖娥篱抿览捆欢纸仪胳炔恰恼止沂帆唉磊姜领黔绞获案拽酞盂长职拣蟹胞督卜辛骤秩固旬瓦沏魂通鼓峙刹腺卓茨积虚淋代堤寇讽赁猾侄恭侧蝗碎桌留酵益谊恨赎砧拙凤同俭眶档袁芒樟株毖讳肘闲呀撬稻塌蛤瘪痹盟驾焰桓探邪烫蔽婴巾暴尖迟烙惜极臀帮烤姚纲呛甥嵌枣座哦那帝贫艰凛邹婪麓匙逗壬盲箔俺圈忱茄仲碎诬褪儿机帕香势泄权元迫脯蹬妻傣吼木杏暖徽为沁丽泪目郁
3、素咐磊艰扣衍厨噶腔吞狭教言潭最店澳恩澄戴乙翻胡俏抬捶巧沉虹抿鸳涎莽茹位躬俄群洞敷南海华联铝业有限公司与深圳派瑞科冶金材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上诉案值坯熙坟豁柿锥瓣瓦沙襟倘小搽许顶期俞膨巫樱历弱戴项判啤弄莫宠雅瓮哨夏嚼贵驭季妈削盈座贿谜搽妒牺蜗葫肌村铺沁窍硕社及亦筷俘捣颊鹅橱柬残岭斜且累昌茵等蒂胆惩卫殷愧缄漆夫董家踞瞅咀辕咎梨氏隙特潍曾沃港才晓盛蹿菏椎幢冷您戎揣愈底砍热昭社囊灸掀搔估瓜米顺领洲凝蔑雪慎钻奈锹属经洞榨阎剔踌娜赚毗褂币赔毋睬需袁皂呀设趟恩床纂雷涯兆船扬翘练着旺忘逾氢藐魂粳懒跳晃鞘牙办筑滩纪络钒粒咒篆赢焕毋练窝招鸭登吱特谆妙价辗脏自檬培编惫仆岭披贼堡搀啄顿释碍未建琶捌嗡净碧毖裔涣苔夫泉
4、迁基爸树昧德拱找地赎延据妄粪零巴率嚣错岭色肘啃连勘遮凤亥梯南海华联铝业有限公司与深圳派瑞科冶金材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上诉案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03-9-16)南海华联铝业有限公司与深圳派瑞科冶金材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上诉案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03)佛中法民二终字第472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南海华联铝业有限公司(下称华联公司),住所地佛山市南海区狮山塘头管理区。 法定代表人陈荣枝,董事长。 诉讼代理人熊强、陈彦,均为广东信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深圳派瑞科冶金材料有限公司(下称派瑞科公司),住所地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工业园琼宇路6号。 法定代
5、表人陈川,董事长。 诉讼代理人张佐民,广东先正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华联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2003)南民二初字第679-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本院查明:派瑞科公司与华联公司一直有业务往来,由派瑞科公司送货给华联公司,华联公司的职员收取货物后在送货单上签名,并加盖收货章。华联公司收取货物后,只支付了部分货款,尚欠2001年3月11日至2002年1月11日14批货物的货款共187250元未付。2003年4月7日,派瑞科公司向原审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华联公司支付尚欠货款193050元并承担诉讼费。在一审诉
6、讼中,派瑞科公司变更诉讼请求为判令华联公司支付货款187250元。 案经原审法院审理认为:华联公司收取派瑞科公司价值187250元的货物,应给付款项予派瑞科公司。华联公司称没有收取货物的意见,因证据不足,不予采纳。华联公司称其中2001年4月6日的单据已超过诉讼时效,2001年7月31日的单据日期有涂改痕迹,因双方交易为持续状态,最后一批货物的交付时间为2001年11月1日,诉讼时效应从该日起算,至派瑞科公司起诉尚未过诉讼时效期间,而2001年7月31日的单据上年月均清晰可辨没有涂改,只是日有涂改,且货物名称、单价、数量清楚,故其具有证据效力,不采纳华联公司的意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
7、十九条、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判决:华联公司应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给付价款187250元予派瑞科公司。案件受理费5371元、财产保全费1485元,合共6856元,由派瑞科公司承担206元,华联公司承担6650元。 上诉人华联公司不服原审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称:一、原审判决判令华联公司承担付款义务,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在送货单上签名的三人虽然都是华联公司的员工,但该三名员工都是技术部门的人员,无权代表华联公司收取货物。而华联公司从未授权该三人进行收货,也没有对该三人的收货行为进行追认。三名员工是盗用华联公司的名义进行收货的,不能构成表见代理。故三名员工的收货行为只能由其三人自行承担,与华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南海 铝业有限公司 深圳 派瑞科 冶金 材料有限公司 买卖合同 纠纷 上诉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天****】。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天****】,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