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寿港区通航安全与船舶防污染管理规定.doc
《长寿港区通航安全与船舶防污染管理规定.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长寿港区通航安全与船舶防污染管理规定.doc(8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长寿港区通航安全与船舶防污染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长寿港区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维护船舶航行、停泊和作业秩序,保障人命财产安全,防止船舶污染水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长寿港区水域航行、停泊、作业的船舶、浮动设施及其所有人、经营人。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长寿港区水域是指以下范围内的长江干线水域。上界限:长寿长江铁路大桥下沿(长江上游航道里程593.1公里)。下界限:北岸瓦罐窑与南岸石柏沱联线(长江上游航道里程576.7公里)。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庆海事局及其所属机构负责本
2、规定的监督实施。第二章 航行与避让第五条 船舶在港区航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避碰规则、长江上游李渡至界石盘船舶航行规则等有关航行、避让规定。羊角堡水位9米以下时,还应遵守川控规定。第六条 羊角堡水位8米以下时,禁止船舶在观音滩至龙舌梁(长江上游航道里程582.3-583公里)水域内追越或并列行驶,禁止船队、船长50米以上的单船在该水域会船,上行船应当在下码头碛以下水域等让。第七条 骑马桥水位6米以下时,周家碛至无花梁(长江上游航道里程590.8公里591.4公里)水域禁止船舶追越或并列行驶,禁止船队、船长50米以上的单船在该水域会船,上行船舶应当在周家碛以下水域等让。第八条 船舶在港区靠泊
3、、离泊前,应了解作业水域的航道及周围船舶动态,加强联系和了望,并按规定鸣放声号、显示信号。在不碍他船航行的情况下,根据水域条件选择正确的掉头及靠泊、离泊方式。汛期下行到冯家湾码头作业船舶应选择左掉头靠泊。汛期下行到周家碛水域作业船舶应选择左掉头停泊。汛期下行到长明煤码头至川维码头作业船舶应选择左掉头靠泊。汛期下行到重钢码头作业船舶应选择左掉头靠泊,且要根据水势流态充分考虑本船的操纵性能。汛期重钢码头离泊下行船舶应驶向北岸选择左掉头下行。第九条 禁止吊拖船队通过港区水域。第三章 停泊第十条 船舶应当在码头、泊位或者依法公布的锚地、停泊区、作业区内停泊。装运危险品的船舶应当在依法公布的危险品作业区
4、、停泊区、锚地作业或停泊。第十一条 港区锚地:(一)长航凤凰重庆货运分公司走马溪专用锚地(长江上游航道里程578.9公里-579.1公里),是供长航凤凰重庆货运分公司船舶临时停泊的专用锚地,船舶应离主航道中心线80米外停泊,邻近主航道锚泊的驳船应当加抛尾锚,防止船身打横。(二)莲子碛锚地(长江上游航道里程578公里-579.6公里),是供船舶临时锚泊的锚地,船舶应离主航道中心线80米外停泊。(三)下码头碛锚地(长江上游航道里程581.8公里-582公里),是三峡水库蓄水期坝前156米水位以上时供船舶临时锚泊的锚地,限停泊载重3000吨以下船舶4艘,船舶应离主航道中心线100米外停泊。(四)重钢
5、环保搬迁工程大沙坝专用锚地(长江上游长江上游航道里程587公里-588公里),是重钢码头的专用配套锚地。(五)周家碛锚地(长江上游航道里程590.9公里-591.1公里),是供装运危险品船舶锚泊的专用锚地,可停泊危险品船舶2艘。禁止其他船舶在该锚地锚泊。(六)扇沱停泊区(长江上游航道里程592.6公里-593公里),供载重1500吨以下的船舶停泊。第十二条 凡需在重钢码头作业的船舶,抵达重钢码头前,应当采取有效方法,将船舶动态报告重钢码头调度室。需进入重钢码头大沙坝专用配套锚地停泊或作业的船舶,在王家滩控制期时,上行进入大沙坝锚地的船舶应从柴盘子专用通道驶入。未经允许,其他船舶不得擅自进入。第
6、十三条 船舶锚泊应当在锚地界限范围内锚泊,并服从港口调度部门或指定单位的指泊。未经海事管理机构批准,船舶不得在锚地内进行过驳作业。第十四条 严禁船舶进入龙溪河、桃花溪、大碛溪、小石溪、罗玉溪等支叉河口停泊、作业。 第十五条 港区停泊宽度:码头船舶靠泊宽度不得超过25米,停泊基地船舶停靠宽度不得超过40米。长明集装箱码头临时性靠泊作业船舶靠泊宽度不得超过40米。本规定未明确限制靠泊宽度的码头、泊位,其允许靠泊船舶宽度不得超过码头建设安全评估报告所限制的靠泊宽度。第十六条 系吊在囤船尾部的船舶超出囤船外缘的宽度不得超过该囤船允许的靠泊宽度。第十七条 船舶停靠码头、囤船,须经指泊单位同意,并服从管理
7、人员指挥,严禁抢靠或强行靠泊。采用触坡靠岸方式系泊的船舶应各自出缆上岸,不得系结于他船。第十八条 船舶停泊,应当留有足以保证船舶安全的船员值班。如遇水位陡涨、暴风雨等特殊情况,应当增加值班船员或全体船员留船。船长和大副,轮机长和大管轮不得同时离船。码头、囤船应根据水位涨落情况及时排绞、搬迁囤船。第四章 通信及信号第十九条 船舶在港内使用甚高频无线电话频道规定如下:(一)与航行船舶联系,使用6频道;(二)与航道通行指挥信号台联系,使用8频道;(三)与海事部门联系,使用14频道;(四)港内停泊安全值班守候,使用常用呼叫频道,即16频道;(五)发生水上交通事故或遇紧急情况,使用16频道进行遇险、紧急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长寿 港区 通航 安全 船舶 污染 管理 规定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精****】。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精****】,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