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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宝安区河道及水务设施管理维护服务招标书.doc

  • 上传人:天****
  • 文档编号:3461597
  • 上传时间:2024-07-06
  • 格式:DOC
  • 页数: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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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宝安区 河道 水务 设施 管理 维护 服务 标书
    资源描述: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 资金来源 1.1 采购单位已获得一笔资金,计划将一部分资金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 2 采购人及招标机构 2.1 “采购人”是指获得资金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社会组织。 2.2 “招标机构”是指政府设立的负责本级财政性资金的集中采购和招标组织工作的专门机构,即招标人。本招标文件的招标机构特指深圳市宝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3 版本说明 3.1 本版本适用于服务类网上招标项目采购。 4 合格的投标人 4.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享有独立关税地位的地区)注册,并有能力按本次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本项目相关货物和服务。 4.2 遵守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条例及招标文件中的规定。 4.3 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机构的投标人。 4.4 在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的政府采购供应商。 4.5 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5 合格的服务 5.1 必须是提供符合方案的服务。 5.2 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6 投标费用 6.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7 招标文件构成 7.1 要求提供的服务、招标过程和合同条件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 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 关键信息:包括投标文件初审表、评分表等 2. 标书,共六章,内容如下: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第二章 合同格式 第三章 附件 第四章 招标邀请 第五章 投标资料表 第六章 服务需求书 7.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8 招标文件的澄清 8.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于“招标邀请”中所述答复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招标机构对在规定的时间内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均以公告形式或网上答疑形式在宝安政府采购网()上予以答复,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有义务浏览上述网站,已发布的投标答疑视为已送达投标人。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 8.2 投标供应商若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有倾向性或不公正性,可在招标答疑阶段书面提出,以维护招标行为的公平、公正,招标机构对在规定的时间内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均以公告形式或网上答疑形式在宝安政府采购网()上予以答复,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有义务浏览上述网站,已发布的答复公告视为已送达投标人。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 8.3 为体现政府采购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采购机构在发布澄清或修改公告时,会根据澄清或修改内容对投标供应商影响程度作出是否延期开标的决定。如投标供应商认为澄清或修改内容对其参与本项目投标影响较大,需要更多时间做投标准备,必须在公告或答疑发出两天前书面向采购机构提出推迟开标的要求,否则采购机构不接受有关不推迟开标的质疑,如需延迟开标时间的在澄清或修改发布起延期不超过15天。 8.4 对于没有提出澄清又参与了该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招标文件,投标截止后不再受理针对招标文件的相关投诉。 8.5 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适用于每一个投标人。 9 招标文件的修改 9.1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方可主动地或依据投标方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并以公告形式登载在宝安区政府采购网上(),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有义务浏览宝安区政府采购网站,已刊登的澄清公告视为已送达投标人。 9.2 为使投标方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方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并以公告形式通知已在宝安区政府采购网上响应投标的每一投标人。 9.3 招标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方有约束力。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 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0.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机构和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任何非中文的资料,都应提供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10.2 除非下文另有约定,本招标文件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 投标文件构成 11.1 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书目录提供招标要求的所有材料。 11.2投标文件必须是通过在深圳市宝安区政府采购网站()下载的投标书编制软件制作的,并使用投标人密钥及正确加密规则加密成功的电子档文件(文件格式为BID文件),否则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2 投标文件格式 12.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2.2 本招标文件中的“包”是最小的“标的单位”,投标人可对本“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所有服务项进行投标,投标人可只对其中一个包或几个包服务内容进行投标(如有的话),但不得将一个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3 投标报价和货币 13.1 投标报价应按“投标资料表”的要求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 13.2 有关服务的报价应包括要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缴纳的增值税和国家规定的所有税费。 13.3 投标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开标后不得更改,投标人对项目的报价必须是唯一的,招标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 14 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 14.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4.2 投标人除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国家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份。 14.3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中标后能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包括投标人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 14.4 投标人提交的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当是合法有效的。 15 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5.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提供的合同项下的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5.2证明服务与其文件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数据或照片。 15.3 投标人在阐述第15.2条时应注意采购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品牌、分类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品牌或分类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招标文件中技术规格的要求,是否符合要求,由评标委员会作出评判。 15.4为保证公平起见,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投标人对同一服务投标时不得同时提供两套或两套以上的方案,否则作废标处理。 16 投标保证金 16.1(1)根据《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投标(履约)保证金管理办法》,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是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供应商,并已向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预交一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已经注册但未预交一万元保证金的供应商,可以在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缴纳一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供应商注册办法可查询深圳市政府采购网站(),或拨打咨询电话0755-89805900,0755-83948135。 (2)保证金可采用银行转帐、支票、汇票、本票、汇款等形式缴纳。 (3)由于投标保证金入帐及查询入帐信息需一定时间,为不影响供应商的正常投标,请未预交保证金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天交纳投标保证金,以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能到账;同时为便于查询,请将银行转帐等凭证传真至0755-83948123。 (4)帐户:深圳平安银行营业部,帐号:0012100200549,户名: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5)供应商只有在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预交或缴纳保证金后才能获取在网上“上传投标文件”的权限。供应商必须确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获得“上传投标文件”的权限并成功上传投标文件。 16.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单位免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单位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须知第16.3条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6.3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须知签订合同条款规定签订合同; (3)投标人提供虚假投标文件或虚假补充文件。 (4)投标人质疑投诉提供虚假情况。 16.4 在宝安区注册的企业参与宝安区政府采购项目,当项目需向宝安区政府采购中心交纳保证金时,给予优惠支持。投标保证金等于或低于十万元的免于收取,超过十五万元的减半收取。 17 投标有效期 17.1 根据本须知第19条规定,投标应在“投标资料表”中所规定的时期内保持有效。 17.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招标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第16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拒绝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会被视为退出投标。 18 投标文件的书写要求 18.1 投标人应准备所投投标项目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此电子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后缀名为.zbs的电子采购文件、《投标书编制软件》编制。(要下载安装《投标书编辑软件》及其配套软件,可用电子密钥登录深圳市宝安区网上政府采购系统(),然后在右侧的“相关链接”栏目中下载。在安装此软件之前,须先安装Adobe Reader 7.0。) 18.2 投标人在利用《投标书编制软件》编制投标书时须注意: 1、导入《投标书编制软件》的招标文件项目编号、包号应与以此制作的投标文件项目编号、包号一致。例如,不能将甲项目A包的招标书导入《投标书编制软件》,制作乙项目B包的投标书。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不能用非本公司的电子密钥加密本公司的投标文件,或者用其它公司的登录用户上传本公司的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要求用《投标书编制软件》编制投标书的包,不能用其它方式编制投标书,否则,视为无效投标。编制投标文件时,电脑须连通互联网。 4、投标文件不能带病毒。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将用瑞星杀毒软件和赛门铁克杀毒软件对投标文件进行病毒检测,如果这两种软件均报告发现病毒,则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认为该投标文件带病毒,其投标将被拒绝。 5、完整填写“投标关键信息”,如下图所示: 如果在投标文件的其它地方有与“投标关键信息”内容相冲突的,以“投标关键信息”为准。 6、投标人在编辑投标文件时,在投标文件目录中属于本节点内容的必须在本节点中填写,填写到其他节点或附件的将可能导致废标,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填写完投标文件后,要检查每一个章节中图片的清晰程度,如果图片中字体的笔划不连贯,难以辨识的,请及时更换,以确保图片清晰可辨,因为无法辨识的图片将导致对该投标文件不利的专家评定。 7、投标书编写完成后,必须用属于本公司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否则视同未盖公章,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效。 8、投标人在使用《投标书编制软件》过程中遇到无法正常编辑或生成投标文件时,必须于开标24小时前将具体问题书面送达宝安区政府采购中心,否则由此产生的问题由投标人负责。 9、深圳市宝安区政府采购中心不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纸质、电子、传真等所有形式的投标文件。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网络的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深圳市宝安区政府采购中心不负任何责任。建议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完成投标文件的制作与上传,如果上传有困难,请及时咨询中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55-27758326。 10、如果开标时招标机构出现网络故障、技术故障,影响了招投标活动,深圳市宝安区政府采购中心有权采取措施如延期、接受无法从网上上传的投标书等,以保障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投标供应商不得对此持有异议。 18.3 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18.4 投标文件不用盖章或签字,资格证明文件按招标要求提供扫描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9 投标文件的加密 19.1 .在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书编制软件自带的加密程序能自行对其进行加密,投标人无须用其它加密方式。此加密程序确保投标文件在到达投标截止时间后才能解密查看。在加密过程中,加密软件会提示选取对应项目的加密规则文件,如果误选了非本项目的规则文件导致不能在开标时解密投标文件,该投标文件将被深圳市宝安区政府采购中心拒绝。选取项目加密规则文件的界面如下图所示: 20 投标 20.1网上投标 投标人必须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用电子密钥登录“深圳市宝安区政府采购网”(),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如果没有该功能点,请用本公司的机构管理员在 “系统维护”—》“修改用户权限”中增加该功能点,如果增加不成功,请核查贵公司的投标保证金是否到帐,并在工作日与深圳市宝安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联系电话:27758326。如果确有困难,多次上传均告失败,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携带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 20.2 深圳市宝安区政府采购中心可以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深圳市宝安区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单位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在项目延期后,出于投标文件的保密考虑,建议投标人重新加密投标文件,重新上传。 20.3 投标截止时投标人不足三家,或有效投标少于三家招标方有权宣布此次招标无效,重新招标或采用其它方式采购。 21 迟交的投标文件 21.1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上传投标文件。 22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2.1 投标方提交投标文件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投标文件或在网上进行撤销投标的操作。 22.2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 22.3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书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第16.7条的规定被没收。 22.4 评标委员会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23 评标委员会 23.1 招标方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规定成立评标委员会,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五、开标与评标 24 开标 24.1招标人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开标,并在网上公布开标结果。 24.2按照第22.1条规定,在网上进行了“撤销投标”和“投标响应拒绝”的操作的投标将不予开封。 24.3 本项目进行网上投标,当招标人开标后,投标人即可登录“深圳市宝安区政府采购网”,用“应标管理à浏览开标一览表”功能查看开标一览表。 25 投标文件的澄清 25.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26 投标文件的初审 26.1 投标文件的初审包括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26.2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内容详见《关键信息》→《投标文件初审表》。 26.3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次序排先者优先): 26.3.1 若开标一览表中单价和总价相矛盾,以投标总价为准; 26.3.2 若开标一览表中报价与投标价格表不一致,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6.3.3 若投标价格表中分项报价与总价不一致,以总价为准; 26.3.4 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 26.3.5 若投标书中声明的投标总价与投标价格表不一致,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6.3.6 若投标一览表中报价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如投标人不接受以上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26.4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内容详见 《关键信息》→《投标文件初审表》。 26.5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将作废标处理。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将导致废标: 1)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 2)超出经营范围投标; 3)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质证明文件; 4)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服务授权书; 5)投标有效期不足; 6)投标文件的编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7)没有按招标要求填写格式文件; 8)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9)投标报价有缺漏项; 10)投标报价超出项目控制金额; 11)投标文件列明的项目完成期限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12)对招标文件中带*号条款的响应有负偏离; 13)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4)招标文件中列明导致废标的其他因素; 15)出现违反国家规定法律、法规、规章、条例对本项目标的规定的所有其他情形。 16)未能通过投标文件的初审包括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要求作废标处理。 26.6 对不属于“废标”或“拒绝投标”列示的其他情形,包括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给评审带来不便,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并酌情扣分处理。 26.7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招标文件中“可能导致废标”或“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等具体条款是否实施“废标”或“投标被拒绝”,但对同一条款的裁决应适用于每一个投标人。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文件存在不完善或有纰漏的情况,但又没有违反实质性规定,不足以导致废标的,应作扣分处理。 26.8 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评标委员会认定其有恶性竞争的嫌疑,会要求其作出解释,若其解释被评委会接受,可确定其报价合理;如其解释不被评委会接受,评委会将会劝其退出投标,如投标人坚持不退出,投标人必须承诺向采购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金额为其投标报价与项目控制金额的差价部分。 27 评标方法和定标原则(本项目具体所采用的评标方法详见 《关键信息》→《评标信息》) 27.1.最低评标价法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因素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即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以报价最低的投标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质、技术要求和标准,但评标委员会无需对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进行价格折算。 27.1.1投标文件的初审和投标价格 27.1.1.1资格性检查,见26.2。 27.1.1.2符合性检查,见26.4。 27.1.1.3 针对第27.1.1.2条所述内容,如投标人未提供或未完全提供,则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27.1.1.4评标委员会将依据委托招标金额作为授予合同价格的上限,在委托招标金额未得到追加之前,只对在委托招标金额内的投标进行评定。 27.1.1.5评标委员会同时将参照本须知第26条规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下一步评定。 27.1.2 定标原则 27.1.2.1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审查且报价不超过预算控制金额并同时具备以下(一)至(二)条件的投标人应当确定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 (一)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二)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优惠规则,最终评标价格最低。 27.1.2.2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认为,排在前面的供应商的最低投标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投标供应商的中标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对是否满足实质性要求或报价是否合理或是低于成本,评委会意见不一致时,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作出决定。 27.2.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评价因素进行量化打分,每个投标供应商的总得分应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汇总分除以(专家人数-2)的平均分值确定,以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27.2.1投标文件的初审和投标价格 27.2.1.1资格性检查,见26.2。 27.2.1.2符合性检查,见26.4。 27.2.1.3 针对第27.2.1.2条所述内容,如投标人未提供或未完全提供,则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27.2.1.4评标委员会将依据委托招标金额作为授予合同价格的上限,在委托招标金额未得到追加之前,只对在委托招标金额内的投标进行评定。 27.2.1.5评标委员会同时将参照本须知第26条规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下一步评定。 27.2.2 综合评审 27.2.2.1 对通过符合性检查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审,评审内容包括: 27.2.2.2评比因素 序号 评比因素 权重 1 2 3 …… 27.2.2.3加权计算 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述公式对每个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且报价不超过预算控制金额的投标供应商进行评审、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评标总得分=(A1×J+A2×S+…An×X); J、S、……X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各因素满分均为100分; A1 、A2、A3、...An分别是各项评分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An=1); 价格分计算方法:价格分 =[1-(投标价格-最低价)/最低价]×价格权重,当价格分<0时,取0分。 27.2.3定标原则 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27.3.性价比法 性价比法,是指除价格因素外,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计算出各评分因素的总分,除以投标报价,以商数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作为中标侯选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27.3.1投标文件的初审和投标价格 27.3.1.1资格性检查,见26.4。 27.3.1.2符合性检查,见26.5。 27.3.1.3 针对第27.3.1.2条所述内容,如投标人未提供或未完全提供,则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27.3.1.4评标委员会将依据委托招标金额作为授予合同价格的上限,在委托招标金额未得到追加之前,只对在委托招标金额内的投标进行评定。 27.3.1.5评标委员会同时将参照本须知第26条规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下一步评定。 27.3.2 综合评审 27.3.2.1 对通过符合性检查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审,评审内容包括: 27.3.2.2评比因素 序号 评比因素 权重 1 2 …… 27.3.2.3计算 评标总得分=Bi/Ni Ni——为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 Bi——为投标供应商的综合得分,其中Bi=(A1×J+A2×C+…+An×F); J、C、……F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技术、信誉、业绩、服务等因素),投标报价除外;各因素满分均为100分; A1 、A2、A3、...An分别是各项评分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An=1); 27.3.3定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上述公式对每个通过资格检查、符合性检查及技术评议的投标人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值。 按商数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以商数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作为中标侯选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商数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商数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27.4 评标注意事项 1)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委员会应独立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应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投标人。 2)评标委员会应遵守职业道德和评标现场工作纪律,确保评标质量。 3)为保证评标工作的公平公正性,除本须知第25条的规定外,从接到评标通知到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前,评委不得与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者私下接触。在招标工作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4)在评标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 28 评标结果公示 28.1评标结束后,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将在“深圳市宝安区政府采购网站”()上公示评标结果,公示期为3个日历日。若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投标人可以用书面形式向深圳市宝安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书面质疑,若公示期内未提出质疑,则视为认同评标结果。 28.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保证其质疑的真实性和靠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9 资格后审 29.1评标委员会保留审查预中标供应商和中标供应商是否有能力令人满意地履行合同的权利,包括对预中标供应商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真实可靠性、规模、人员、场地、货物等方面的核实或现场考察。如通过审查,将把合同授予该投标供应商;如没有通过审查,评标委员会将宣布预中标或中标无效,供应商应于二天内交回作废的中标通知书,评标委员会对下一个候选中标人能否令人满意地履行合同作类似的审查或重新招标。 六、授予合同 30 授予合同时更改采购服务内容的权力 30.1 招标机构和买方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在“投标资料表”规定的幅度内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内容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单价或其它的条款和条件做任何改变。 31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31.1招标机构和采购单位保留在投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或所有投标,以及宣布招标无效的权利,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 32 中标通知书 32.1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机构将在“宝安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招标结果公告,中标人和采购单位可凭单位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到宝安区政府采购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 32.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33 签订合同 33.1 中标方应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买方签订合同。 33.2 “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3.3 中标方应在签订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将一份合同原件送达采购中心备案。 34 取消中标资格 34.1如果中标人不在规定的时间内与用户单位签订合同和不提交履约保证金,招标机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保证金。在此情况下,招标机构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总得分最高者的投标人,或重新招标。 34.2采购人如发现中标人在投标中有弄虚作假情况,将会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招标机构有权将合同授予下一个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或重新招标。 34.3 中标人由于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放弃中标资格时,招标机构将按照法律有关规定对其处理,并可将合同授予下备选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35 中标服务费 35.1不收取中标服务费,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第二章 合同格式 见招标文件附件 第三章 附件 1. 投标书 致:(招标机构)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投标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 1) 投标书; 2)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3)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 5) 税务部门出具的2010年纳税证明; 6) 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社保费用缴交明细; 7)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国际认证证书(如有); 8) ISO14001环境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如有); 9) 投标一览表; 10) 项目费用支出清单列表; 11) 服务条款偏离表; 12) 设备/装备/耗材/工具配置列表; 13) 投标人情况介绍; 14) 同类项目成功案例一览表(附合同关键页及发包方评价证明等扫描件); 15) 项目主要负责人员情况表及相关附件; 16)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17) 服务方案 18) 人员招聘、管理方案 19) 设备、工具及装备配置和管理方案 20) 安全生产、应急迎检方案 21) 合同交接过渡期(含合同始、止两个交接期)的服务方案和承诺(达到服务质量标准和移交、验收等要求) 22) 其他服务条款的响应方案; 23) 投标人接纳宝安户籍人员就业情况表及附件(如有); 24) 列入宝安区贸工局中小企业成长计划目录的公司及民营百强企业目录的公司证明材料(如有); 25) 招标要求或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据此函,本投标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技术服务投标总价为(注明币种,并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 2. 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编号、补遗书)(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 本投标有效期为开标日起__90__个日历日。 5. 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本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6. 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7.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函件 投标人代表 投标人名称 日期 2. 投标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包号 项目名称 投标总价 服务期 备注 大写: 小写: 一年 报价要求:投标人须根据采购方关于服务范围的要求、人员配备、设施要求,进行实地勘察并测算成本后进行报价。投标报价应以人民币报价,为一年综合管理服务总费用。本项目服务费用采用包干制,包括人员费用、水电费及其他规费、管养专项费用、法定税费和合理利润等本服务项目涉及的一切费用。具体费用支出项目参照但不限于《项目费用支出清单列表》所列内容。中标方应承担未来时期人工工资、物价上涨等因素对服务价格造成的影响和由此产生的风险,在合同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增加任何费用。 投标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项目费用支出清单 项 目 每月经费 (元) 每年经费 (元) 计 算 过 程 报价要求 一、人工成本 1、人员基本工资 *员工基本工资不得低于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 (1)项目经理 (2)机械工程师 (3)助理工程师 (4)保洁、巡查人员 (5)绿化人员 (6)水闸操作及维修工 (7)水管维修人员 (8)档案管理员 人员平均基本工资 2、人员社会保险 *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本项报价必须不低于人员工资总额的12%。 3、补贴及其它福利待遇 (1)高温补贴 *室外作业人员,6-10月高温期按150元/(人·月)标准发放 (2)住房公积金 *必须不低于人员工资总额的5% (3)加班工资 *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每年共11天,按在岗人数,每人每天加班工资必须为日工资的3倍。 (4)其他 包括但不限于食宿补贴等 小计:人工成本 占投标总价的 % 二、水务设施日常维护及车辆设备使用成本 占投标总价的 % 三、工具材料成本 包括但不限于材料、工具、清洁用品、劳保用品、用水用电等 四、设施完善和河道局部清淤项目费用 950000 *必须统一按95万元填报。实施时其费用按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项目单价按造价管理部门审定的结算价下浮14%。 四、管理费 五、利润 *利润不得小于或等于0 六、税金 合 计 4. 服务条款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投标文件中:如本表与《项目费用支出清单列表》有矛盾,以《项目费用支出清单列表》内容为准;如本表与具体服务方案承诺内容有矛盾,以本表为准。 *如投标人不接受上述修订规则,视为放弃投标资格。另外,投标人必须对应每一点招标文件要求作详细(详细程度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的、明确的响应,并在表中填报,否则导致废标。对本表招标文件要求内容作实质性修改的,直接废标。 据招标文件要求,我公司承诺响应如下: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响应 偏离说明(符合/正偏离/负偏离) 不可偏离条款 1 投标总报价以人民币报价,总价为一年管理维护服务总费用。总价应包括人工费用、车辆费用、管理费用及所需一切费用,含国家规定的所有税费和投标费用等,由市政供电的水闸其运行电费不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2 设施完善和河道局部清淤项目费用95万元为非竞争性项目,每个投标人均需按95万元报价,实施时其费用按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项目单价按造价管理部门审定的结算价下浮14%。 3 人员岗位和数量要求。 4 合同期限:2011年10月01日至2012年09月30日。 5 中标人必须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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