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和休假管理规定(2010年修改).doc
《考勤和休假管理规定(2010年修改).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考勤和休假管理规定(2010年修改).doc(11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工作人员考勤和休假管理规定(2010年修订)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中心员工考勤和休假管理,确保中心工作的正常运行,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参照厅休假管理规定、国发198136号、粤府1981179号、粤府198916号、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员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第514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人事部令第9号)、关于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发2008276号)、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后工作人员假期工资计发问题的通知(粤人发2009217号)等有关文件,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全体员工
2、应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工作日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2:15,下午2:15-5:30(工勤岗位按照规定工时计算)。办公室会同有关科室对各科室的出勤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并对相关情况记录备案。第三条 中心员工可休假期除了国家法定休息日、休假日外,达到相应条件的,还可以享受以下休假:年休假、探亲假、结婚假、产假、丧事假。员工在假期间工资待遇按照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后工作人员假期工资计发问题的通知(粤人发2009217号)执行。第二章 休(请)假管理第四条 中心员工请假分为事假(含病假)和休假两种,必需由本人认真填写休(事)假申请表各项内容,经所在科室负责人审核是否
3、符合休假条件并签署同意意见后,由申请人提前呈科室负责人、中心分管领导和中心主任逐级签字审批。获批后方可休假。休(事)假申请表交办公室备案。具体手续如下:(一)中心主任休假2天以内的,报分管厅领导审批。3天以上的,报厅长审批后送厅人事处备案。(依据厅人事规定。)(二)中心副主任请假报中心主任审批。(三)科级、副科级干部请假,3天以内的报中心分管领导审批,3天以上(含3天)的经分管领导签批后报中心主任审批。(四)普通工作人员请假1天以内(含1天)的,由科室负责人审批;超过1天不满3天的,报中心分管领导审批;3天以上(含3天)的经分管领导签批报中心主任审批。(五)如特殊情况不能提前请假的,必须按照上
4、述休假审批权限及时请示科室负责人、中心分管领导和中心主任,经同意后方可休假,并报办公室备案。休假完毕上班三个工作日内必须补交休(事)假申请表至办公室。否则按旷工处理。第五条 科室负责人统筹科室人员做好年度休假计划,半年报送一次(每年1月、7月的第一个工作日报送),由办公室汇总报分管领导审核后报中心主任审批。原则上不得跨年度休假。第六条 中心实行弹性休假管理制度,以分段或轮流方式安排休假,科室做好休假登记。年休假分段安排的,原则上不超过三段。同一科室原则上不得安排两人以上(含两人)同时休假。第七条 中心员工休假期满,须按时上班并到办公室销假。逾期不办理销假,超出批准假期天数按旷工处理。第三章 休
5、假内容第一节 带薪年休假第八条 中心员工年休假时间根据工作年限计算。已满1年不满10年的,每年享受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享受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每年享受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员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假、产假、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第九条 中心员工从达到相应工作年限的下月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第十条 中心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请事假(不含病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二)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工作人员,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三)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工作人员
6、,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工作人员,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如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度内又出现上述四种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第十一条 因工作需要员工申请年休假没获批准的,可根据当年应休而未休年休假天数,向中心提出年休假工资补偿书面申请,并按休假审批权限报批。发放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二节 探亲假第十二条 探亲假期是指员工与配偶、父母(不包括岳父母、公婆)团聚的时间,中心员工可享受探亲假。见习期、实习期、试用期的见习、实习、试用生不享受探亲假。期满转正的,当年可以享受探亲待遇。探亲假期包括公休假日、非工作日在内。 (一)在中心工作满一年的已婚员工,
7、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每年探望配偶一次,假期为30天。 (二)在中心工作满一年的未婚员工,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三)已婚编内员工以及在中心工作满四年的合同工,探望其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员工的父亲或母亲和配偶同居一地的,员工在探望配偶时,可同时探望其父亲或母亲,不再享受探望父母假期。(四)“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员工当年因各种原因与配偶或父母团聚连续满探亲假期的,即不应享受一年一次或四年一次的探亲假待遇。第三节 结婚假第十三条 中心员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考勤 休假 管理 规定 2010 修改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丰****】。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丰****】,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