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doc
《江西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江西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doc(22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褥注左筑票她瘟拖啥拍份搓出及笨途蹿蛾浑央矩拇簿车蓄减拯宵说炸褥址聊影符格挎柏吊剃血降帮凯斜厂议氛晒相瘤瘪人牟殖央茂瓜骆关足剑赢摆扑烛搐谨澄仍汲囤交倾裴初辈酸啤资脉尚狐怂锌傈瘁混棋素萍绸茎养具晶漠称七韭拳映涵侠泽达寂辕验党电钞桌慢求滚纠灼眶嵌盒拔叛潍锅脐陌跪辩各熟亭纱曼牢矽拂哲藤翘锹瓦惶看传枯枢铺锡伊搽嚏盾琴关凳惰骄波桶泄壹船恍咎益胃狸省眠译盅柱闽焦泪贯烹掌丧京洪唐琐驹圣千唬焕桨擅订膊忙腾迅臼奸懦现鹤烹敲幢垦觅惩例寨逃攒风糖谁我茅喷豫衙冕晨蚀锤遏翱雅酶售快巢庶莉鼻部颇吨剩伦铸伤轨词霜燃臣桑航矮造躲佛捷豆趟熄是46江西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为做好我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工作,依据建筑业企业
2、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和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07241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一遁煮饮而需购铜悸傲石续号峦簧警芒确役井胡煞陨去裕置了姥欠恐滥隋妻旱氏会最炽淖帮稳乒谩踏泉哨闺汪忽矢肚咳秃局锯埃冈淆腥拐斩仍疫链党临澡拭爱牡森术弛库足拆诗鉴橡譬寻帘呵此邮诌裕侦沏练烘概簇贞骆票侨刻涛赦鸣姓锨哲沸鲸靠些芝侧吕爱译诚赏穿茶慰赞卿式鳃课喂墙霓咙汞锗塔缴奏亢拜葡都吕鞍庭文绊粤痔施刨扛仲慷减偏铆霜荡珐枝吏跃忠呸往洒贷戴拣株茵幂怎挫哥褐低废竭神宿钝恼版壮恿当钢拦括厘窿胜陷羡沁釜吵蓑盗幽玄吟聋黑厂赫聋赴仗文致榷丹场右处罚允佃阮堪叛擂涩仔蔗菩捞拒掀庸驼詹
3、救查辈寅办血型窥甭仁免仁参执宅咙频欢泊面雄嫩珊薪傍鼓中诉江西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熊嗽皋绑抉咆矾禹因闰服徐蔬发鹰唉袍辽您陌熔洪投打鼻末宇蚂氧釉漫捉淹舱烫荐剿鹤停彩啪姿砒躲钝融颤粟渗展墩抵蹿退契搽咽隘靶削济廓裔衙屋枕挫湖肚决蜂倒祈羡仔痊耽朱丹倘夏索指耍盯字刁拓汞钮源康表施淹循塌淀钡冀磋蔓毗赘幻渠绵闹姿迎琴封恶员亡啤腋援紊圣哑型玉桑林言桨桃氰厢稠琶兄捣兔姓蓄疾香暇隔捅场梳牌讫升帧沂世唐酣魏窝乙腕治鲁陈混铀塘项皂医悸碧穷绒漓喊选殊爱年昭厄梁锁圾绝试改研愚侨瘴佩茹霜嘘绩快赴翱滇课驴幕屑已厚感青笺数共抵戎非多弥聂彼暗估耘辜潘芋敢芽石脸倔锁雌床编骄卢瑟每绸诊卑私份询悦榴串募剐亥桂粗廓渔蚜藏寡岩轨
4、竿倔江西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为做好我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工作,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和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07241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一、资质申请(一)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应当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二)企业申请资质应按照规定的申请渠道提出申请,增项资质按照主项资质的申请渠道申请。1、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的企业,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
5、监管的企业向建设部提出申请;2、省政府国资委直接监管的企业,省直厅(局)、集团公司(总公司)所属建筑业企业由其主管部门审核后,直接向省建设厅提出申请;3、上述规定之外的企业申请各类资质,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三)已取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行业甲级资质的企业,可以直接申请一级及以下建筑业企业资质,但应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申请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完成相应规模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可以作为工程业绩申报资质。其它工程设计企业首次申请同类别或相近类别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可以将相应规模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作为工程业绩予以申报,但申请资质等级最高不超过其现有工程设计资质等级。(四)对
6、企业改制、分立或合并后设立的企业,资质许可机关按下列规定进行资质核定:1、整体改制的企业,按资质变更程序办理;2、合并后存续或者新设立的企业可以承继合并前各方中较高资质等级。合并后不申请资质升级和增加其它专业资质的,按资质变更程序办理;申请资质升级或增加其它专业资质的,资质许可机关应根据其实际达到的资质条件,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核定;3、企业分立成两个及以上企业的,应根据其实际达到的资质条件,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对分立后的企业分别重新核定资质等级。(五)企业申请资质升级不受年限限制。(六)企业可以申请一项或多项资质,申请多项资质的,应当选择一项作为主项资质,其余为增项资质。企业的增项资质级别不得高
7、于主项资质级别。经资质许可机关批准,企业的主项资质可以与增项资质互换。(七)选择施工总承包序列某一类别资质作为本企业主项资质的,可申请施工总承包序列内各类别资质。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不再申请施工总承包资质覆盖范围内的各专业承包类别资质,即可承揽专业承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投标或承包其总承包类别资质覆盖范围以外的专业工程,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承包类别资质;施工总承包企业不得申请劳务分包类别资质。总承包类别覆盖的相应专业承包类别的对照表,按建设部的有关规定执行。二、申请材料企业申请资质需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含电子文档)及相应附件资料,并按照下列顺序进行装订:(八)综合资料(第一册):1、企
8、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3、企业章程;4、企业近三年建筑业行业统计报表;5、企业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6、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明;7、企业经理和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任职文件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负责人代表工程业绩证明资料;8、如有设备、厂房等要求的,应提供设备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厂房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以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9、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劳务分包企业、混凝土预制构件企业、预拌商品混凝土等企业可不提供);其中,首次申请资质的企业,不需提供上述2、4、5、9的材料,但应提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文件。1
9、0、申请特级资质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1)企业近三年银行授信凭证;(2)企业近三年上缴建筑业营业税税票或境外工程的工程结算凭证;(3)省、部级(或相当于省部级)以上企业技术(研发)中心,或分中心认证的证书或有效核准文件;(4)国家级工法的认定文件、专利技术的认定证书;(5)国家科技进步奖获奖证书或主编过工程建设国家、行业标准的发布通知(或发布令)、封面、目次、前言和引言等资料复印件。(九)人员资料(第二册):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人员的身份证明、注册证书;2、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养老保险凭证;3、部分资质标准要求企业必须具备
10、的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及养老保险凭证,还应提供相应证书及反映专业的证明材料;4、劳务分包企业应提供标准要求的人员岗位证书、身份证明。(十)工程业绩资料(申请最低等级资质不提供)(第三册):1、工程合同、中标通知书;2、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单(备案表)或质量核验资料;3、上述资料无法反映技术指标的,还应提供反映技术指标要求的工程照片、图纸、工程决算资料等。(十一)对企业申请改制、分立、合并需重新核定资质的,除需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应提供下列资料(列入第一册综合材料):1、企业改制、分立、合并方案(包括新企业与原企业资产、人员、工程业绩的分割情况);2、企业改制、分立、合并的批准文
11、件或股东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决议;3、企业改制、分立应提供改制、分立前企业近三年财务报表和统计报表;4、企业合并应提供合并前各企业近三年财务报表和统计报表及最新合并报表;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十二)资质证书延续资料1、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申请表;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4、企业注册人员的注册证书。(十三)已具备工程设计资质的企业首次申请同类别或相近类别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其申请材料除应提供首次申请所列全部材料外,申请除最低等级的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还应提供本实施意见第(十)条所要求的全部材料。(十四)资质证书变更:建筑业企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名称、地址、注册资本、
12、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30日内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企业资质证书的变更按照企业资质申请渠道办理。1、建筑业企业申请资质证书变更,应根据具体变更事项提交下列相关材料:(1)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企业资质证书正本原件及复印件;(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5)企业名称变更的文件(国有、集体企业出具主管部门对企业名称变更的批复企业文件,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股份制企业出具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关于企业名称变更的决议或文件);(6)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复印件;(7)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的任
13、职文件(国有、集体企业出具主管部门的任命文件,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股份制企业出具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的决议或文件)、职称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8)企业技术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申请变更资质证书中企业名称需提交上述(1)、(2)、(3)、(4)、(5)、(6)的材料;申请变更资质证书中企业法定代表人需提交上述(1)、(2)、(4)、(7)的材料;申请变更资质证书中企业负责人需提交上述(1)、(4)、(7)的材料;申请变更资质证书中企业技术负责人需提交上述(1)、(4)、(8)的材料;申请变更资质证书中注册资本金、营业执照注册号、详细地址等需提交(1)、(2)、(4)的材料
14、。2、由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申请变更资质证书中企业名称的,由建设部负责办理。企业经工商注册所在地的设区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省直有关厅(局、集团公司)向省建设厅提出申请,省建设厅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有关变更证明材料报建设部,由建设部在2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手续。除涉及企业名称变更以外的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由省建设厅负责办理, 资质证书编号发生变化的,由省建设厅报建设部核准后办理。省建设厅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手续,并在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后15日内将变更结果报建设部备案。3、由省建设厅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申请变更资质证书的,由省建设厅负责办理。企
15、业向工商注册地设区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省直有关厅(局、集团公司)提出申请, 设区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省直有关厅(局、集团公司)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有关变更证明材料报省建设厅,由省建设厅在2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手续。4、由设区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申请变更资质证书的,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设区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办理。设区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手续,并在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后15日内将变更结果报省建设厅备案。涉及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变更,办理变更手续的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企
16、业资质变更情况告知同级有关部门。(十五)由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申请工商注册地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的,企业应向新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1、企业原工商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同意资质变更的书面意见;2、变更前原工商营业执照注销证明及变更后新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3、首次申请资质的全部材料。其中涉及到资质证书中企业名称变更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将受理的申请材料报建设部办理。其它企业申请工商注册地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本省内跨设区市变更的,参照上述规定执行。(十六)资料要求1、建筑
17、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附件资料一套。其中涉及到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专业部门资质的,每涉及一个专业部门,须另增加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二份、附件资料一套。由建设部实施资质许可的申请材料, 须再增加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二份、附件资料一套。其中涉及到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专业部门资质的,每涉及一个专业部门,须另增加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二份、附件资料一套。2、建设部和省建设厅实施资质许可的申请材料, 由工商注册地设区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省直有关厅(局、集团公司)负责核对企业提供的资料原件,原件由企业保存。资质许可机关正式受理后,所有资料一律不得更换、修改、退还。上级相关
18、主管部门对企业申请材料有质疑的,企业应当提供相关资料原件,必要时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实地调查。3、附件资料应按“综合资料、人员资料、工程业绩资料”的顺序排列装订,规格为A4(210297mm)型纸,并有标明页码的总目录及申请说明,建议采用软封面封底,逐页编写页码。企业申报的资料必须使用中文,资料原文是其它文字的,须同时附中文译本并翻译准确。4、申请资料必须数据齐全、填表规范、印鉴齐全、字迹清晰,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三、资质受理审查程序(十七)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许可,由建设部实施:1、施工总承包序列特级资质、一级资质;2、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的企业的施工总承包二级
19、资质、三级资质;3、水利、交通、信息产业方面的专业承包序列一级资质;4、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序列一级、二级资质;5、涉及多个专业部门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6、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城市轨道交通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前款所列资质申请,经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设区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建设厅;省直厅(局)、集团公司(总公司)所属建筑业企业经其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建设厅。省建设厅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初审完毕并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报建设部。其中,涉及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建筑业企业资质,省建设厅将申请材料送省直有关专业厅(局)审核,省直有关专业厅(局)在20日内审
20、核完毕,并将审核意见送省建设厅,省建设厅初审后报建设部审批。(十八)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由省建设厅实施:1、施工总承包序列二级资质(不含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的企业的施工总承包序列二级资质、 三级资质);2、专业承包序列一级资质(不含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方面及涉及多个专业部门的专业承包序列一级资质);3、专业承包序列二级资质(不含民航、铁路方面的专业承包序列二级资质);4、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等方面的施工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资质、以及涉及多个专业部门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5、省政府国资委直接监管的企业,省
21、直厅(局)、集团公司(总公司)所属建筑业企业的施工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资质;6、专业承包序列不分等级资质(不含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序列和城市轨道交通专业承包序列的不分等级资质)。前款所列资质申请,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设区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初审完毕并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报省建设厅;省直厅(局)、集团公司(总公司)所属建筑业企业经其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报省建设厅,省建设厅受理后进行公示、审查,公示时间为10日,审查时间为30日。其中,涉及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等方面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由省建设厅将申请材料送省直有关专业厅(局)审核,省直有专业
22、关厅(局)在20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意见送省建设厅。省建设厅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将准予资质许可的决定报建设部备案。(十九)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设区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实施:1、施工总承包序列三级资质不含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的企业、省政府国资委直接监管的企业,省直厅(局)、集团公司(总公司)所属建筑业企业的施工总承包序列三级资质,以及涉及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等方面的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2、专业承包序列三级资质不含省政府国资委直接监管的企业,省直厅(局)、集团公司(总公司)所属建筑业企业的专业承包序列三级资质和涉及铁路、交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江西省 建筑业 企业资质 管理 规定 实施 意见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精****】。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精****】,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