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地质测量图技术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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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地质测量图技术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煤矿地质测量图(以下简称矿图)是煤矿的重要技术基础资料,是地质测量工作的主要成果之一。为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技术标准,加强矿图技术管理工作,实现矿图标准化,更好地为煤矿生产、建设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 本规定是依据国家有关的技术标准以及煤矿地质、测量的各种现行规程和各矿务局(矿)的实际情况制订的,是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所属各矿务局(矿)绘制矿图的技术依据。 第3条 绘图工作的主要任务 1. 汇集各种地质、测量的基础资料,编绘成各类矿图,为煤矿设计、建设、生产、安全等部门提供不同比例尺的图纸资料。 2. 将生产、建设的进度和变化情况,及时填绘在图上,反映生产建设的真实面貌。 3. 学习和研究绘图新技术、新工艺,不断提高绘图技术,以满足生产建设发展的需要。 第4条 绘图工作必须在各级总工程师和地测负责人的领导下进行。各级领导应重视绘图工作,按质量标准化要求,配齐(足)绘图人员,设置通风、采光良好的绘图室,以保证绘图质量和绘图员的身体健康。 第5条 绘图工作应由经过专门培训的、具备一定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绘图员要认真学习业务,掌握有关技术标准,严格按规范作业。 第二章 矿 图 的 种 类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6条 各煤矿(工程处)在生产和建设的各个阶段均应绘制完整的矿图,并随着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进行修改、补充和填绘。 第7条 矿图根据其成图的工艺不同,分为原图、底图和蓝图(。复印图) 1. 原图:指利用直接或间接获取的地质测量数据资料,用人工或机械的方法直接展绘(或加绘)在规定的纸基上,符合规定要求的图纸。 2. 底图(二底图):指用人工或光学复照等方法,直接利用原图描绘或翻印的透明图纸。它的作用是用来蓝晒或复印。 3. 蓝图(复印图):指利用底图翻晒(印)的图纸。 第8条 矿图根据其用途不同,分为基本矿图、专用矿图和日常用图。 1. 基本矿图:指反映煤矿基本采掘情况、井(坑)上下重要自然要素、生产设施的位置及其相互几何关系,用以指挥生产(建设)活动所必须的图纸。 2. 专用矿图:指主要供地测及其它部门掌握和分析有关地测资料而绘制的图纸。 3. 日常用图:指专门绘制的、日常生产和正常业务活动所需要的图纸。 本《规定》只规定了基本矿图和专用矿图的基本要求,未列入的其它的矿图,按有关规程要求和实际需要绘制。 第二节 矿区(矿务局)必备的专用矿图 第9条 矿区(矿务局)必须具备的测量图 1. 矿区井田分布图; 2. 矿区地形图; 3. 矿区测量控制网图。 第10条 矿区(矿务局)必须具备的地质图 1. 矿区地形地质图或基岩地质图; 2. 矿区或区域地质构造纲要图(如构造简单也可与地形地质图合并); 3. 矿区煤岩层对比图; 4. 矿区地层综合柱状图; 5. 矿区煤系地层综合柱状图; 6. 矿区主要地质剖面图。 其中矿区综合柱状图、矿区煤系地层综合柱状图及矿区主要地质剖面图可与矿区地形地质图或基岩地质图合成一幅图。 第11条 矿区(矿务局)必备的水文地质图 1. 矿区水文地质图; 2. 矿区主要含水层等水位线图。 第12条 矿区(矿务局)必备的各种图纸,其比例尺根据矿区情况自定。 第三节 生产(建设)矿井必备的基本矿图和专用矿图 第13条 生产(建设)矿井必备的基本矿图 1. 井田区域地形图,比例尺1:1000~1:5000 2. 工业广场平面图,比例尺1:500或1:1000 3. 井底车场平面图,比例尺1:200或1:500 4. 采掘工程平面图,比例尺1:1000或1:2000 5. 主要巷道平面图,比例尺1:2000或1:5000 6. 井上下对照图,比例尺1:2000或1:5000 7. 井筒断面图,比例尺1:200或1:500 8. 主要保护煤柱图,比例尺一般与采掘工程平面图一致。 第14条 生产(建设)矿井必备的测量图 1. 井上下测量控制网图; 2. 竖井井筒十字中线点平面图; 3. 竖井井壁和罐道竖直程度断面图; 4. 提升设备和竖井井架安装测量图; 以上图纸比例尺可根据矿井具体情况自定。 第15条 生产(建设)矿井必备的地质图 1. 矿井地形地质图或基岩地质图,比例尺1:2000~1:10000 2. 矿井可采煤层底板等高线图,比例尺1:2000或1:5000 3. 矿井煤系地层综合柱状图,比例尺1:200~1:1000 4. 矿井地质剖面图,比例尺1:1000~1:5000 5. 矿井煤(岩)层对比图,比例尺1:200或1:500 6. 矿井水平地质切面图,比例尺1:2000或1:5000 第16条 生产(建设)矿井必备的储量管理图 1. 矿井储量计算图,比例尺1:1000~1:5000 2. 采区储量计算图,比例尺1:1000或1:2000 3. 分煤层损失量计算图,比例尺1:1000~1:2000 4. 工作面损失量计算图,比例尺1:500或1:1000 第17条 生产(建设)矿井必备的水文地质图 1. 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比例尺1:2000~1:10000 2. 矿井充水性图,比例尺1:2000或1:5000 3. 矿井综合水文地质柱状图,比例尺1:500 4. 矿井水文地质剖面图,比例尺1:1000~1:5000 5. 矿井主要含水层等水位(压)线图,比例尺1:2000~1:10000 6. 井上下防治水系统图,比例尺1:2000或1:5000 第四节 生产(建设)露天矿必备的矿图 第18条 生产(建设)露天矿必备的基本矿图 1. 矿田区域地形图,比例尺1:1000~1:5000 2. 工业广场平面图,比例尺1:500或1:1000 3. 分阶段采掘工程平面图,比例尺1:500或1:1000 4. 采掘工程断面图,比例尺1:500或1:1000 5. 采掘工程综合平面图,比例尺1:1000或1:2000 6. 排土场平面图,比例尺1:1000~1:5000 7. 防排水系统比例尺1:1000~1:5000 第19条 生产(建设)露天矿必备的测量图 1. 计算二量平断面比例尺1:500~1:2000. 2. 露天矿测量控制网图,比例尺自定。 第20条 生产(建设)露天矿必备的地质及水文地质图 1.矿田地形地质图或基岩地质图,比例尺1:2000~1:10000 2.矿田煤层底板等高线及储量计算图,比例尺1:2000~1:5000 3.矿田地质及储量计算剖面图,比例尺1:500或1:1000 4.矿田地层综合柱状图,比例尺1:200~1:1000 5.矿田工程地质平面图,比例尺1:1000~1:5000 6.矿田工程地质断面图,比例尺1:1000~1:5000 7.矿田水文地质平面图,比例尺1:2000或1:5000 8.矿田水文地质断面图,比例尺1:1000或1:2000 第三章 矿图的绘制 第一节 基本要求 第21条 矿图绘制的内容、精度以及绘制方法,必须符合煤矿地质、测量的有关规程及《煤矿地质测量图例》(以下简称《图例》的规定)。规程上没有明确要求的,可按本规定附录中要求的绘制内容执行。 第22条 地质测量坐标格网一律采用100×100mm。 第23条 采掘工程平面图必须按自然分层分煤层绘制。厚煤层,采用人工分层开采的矿井,在一张图上不得超过三个人工分层,并分别用不同符号或颜色区分。 第二节 图纸和材质及分幅 第24条 各类地质测量图材质(纸基)的选择,应符合表1规定: 图 纸 种 类 材 质 要 求 备 注 基本矿图 1.经过裱糊并存放一年以上的优质原图纸 2.变形小、厚度在0.1mm以上,并经热定型处理的优质聚酯薄膜 地形图的印刷图除外 专用测量图 一般绘图纸、聚酯薄膜均可 地质及水文地质图 同专用测量图 储量图 蓝图、复印图即可 第25条 矿图原则上以自然井口(采区)划分图幅,但较大采区也可分幅绘制。矿图的图幅和格网线方向可根据各矿井、露天矿的具体情况确定,但应符合下列要求: 1.便于长期保存; 2.便于绘制和使用 3.同一矿井(露天矿)矿图的图幅应尽量一致; 4.图幅的长度一般不得超过1.5~2.0m,超过2.0m时,应分幅绘制,并绘出接图表。 第三节 矿图的精度 第25条 基本矿图方格网的精度,应根据图种和图幅大小按表2的规定执行(表2即《煤矿测量规程》之表43)。 图幅 实际长度与理论长度的允许差值(mm) 格网线粗度(mm) 每一格网 图廓边长 图廓对角线 标准图幅 0.2 0.3 0.4 0.1 任意图幅 0.2 0.1 注:任意图幅的格网和格网对角线的实际长度与理论长度的累积误差,应分别不大于0.3和0.4mm。 第27条 基本矿图地面控制点的绘制误差应不大于图上0.2mm。重要地物与地物轮廓对附近控制点的平面位置误差应大于图上0.6mm;次要的地物与地物轮廓应大于图上0.8mm。井下控制点的绘制误差应不大于图上0.3mm,按实际比例尺绘制的主要巷道轮廓与最近控制点的相互位置误差应不大于图上0.6mm。 合同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职责、合同的授权委托、洽谈、承办、会签、订阅、履行和变更、终止及争议处理和合同管理的处罚、奖励; 本标准适用于龙腾公司项目建设期间的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厂内各类合同的管理,厂内所属各具法人资格的部门,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3 定义、符号、缩略语 无 4 职责 4.1 总经理:龙腾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对厂内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以法人代表名义或授权委托他人签订各类合法合同,并对电厂负责。 4.2 工程部:是发电厂建设施工安装等工程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签订管理基建、安装、人工技术的工程合同。 4.3 经营部:是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备、材料、物资的订购合同。 4.5 合同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4.5.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办法并逐步完善规范; 4.5.2 参与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查、签约、变更、解除以及合同的签证、公证、调解、诉讼等活动,全程跟踪和检查合同的履行质量; 4.5.3 审查、登记合同对方单位代表资格及单位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技术装备、信誉、越区域经营许可等证件及履约能力(必要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 4.5.4 保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合同专用章,并按编号归口使用; 4.5.5 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对合同文本资料进行编号统计管理; 4.5.6 组织对法规、制度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定期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工作; 4.5.7 在总经理领导下,做好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 4.6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及材料、燃料供应部兼职合同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 4.6.1 在主任领导下,做好本部门负责的各项合同的管理工作,负责保管“法人授权委托书”; 4.6.2 签订合同时,检查对方的有关证件,对合同文本内容依照法规进行检查,检查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日期、地点、质量要求、安全责任、违约责任是否明确,并提出补充及修改意见。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提出解决方案; 4.6.3 对专业对口的合同统一编号、登记、建立台帐,分类整理归档。对合同承办部门提供相关法规咨询和日常协作服务工作; 4.6.4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各类合同,建立合同统计台帐,并负责 合同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职责、合同的授权委托、洽谈、承办、会签、订阅、履行和变更、终止及争议处理和合同管理的处罚、奖励; 本标准适用于龙腾公司项目建设期间的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厂内各类合同的管理,厂内所属各具法人资格的部门,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3 定义、符号、缩略语 无 4 职责 4.1 总经理:龙腾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对厂内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以法人代表名义或授权委托他人签订各类合法合同,并对电厂负责。 4.2 工程部:是发电厂建设施工安装等工程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签订管理基建、安装、人工技术的工程合同。 4.3 经营部:是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备、材料、物资的订购合同。 4.5 合同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4.5.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办法并逐步完善规范; 4.5.2 参与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查、签约、变更、解除以及合同的签证、公证、调解、诉讼等活动,全程跟踪和检查合同的履行质量; 4.5.3 审查、登记合同对方单位代表资格及单位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技术装备、信誉、越区域经营许可等证件及履约能力(必要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 4.5.4 保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合同专用章,并按编号归口使用; 4.5.5 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对合同文本资料进行编号统计管理; 4.5.6 组织对法规、制度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定期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工作; 4.5.7 在总经理领导下,做好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 4.6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及材料、燃料供应部兼职合同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 4.6.1 在主任领导下,做好本部门负责的各项合同的管理工作,负责保管“法人授权委托书”; 4.6.2 签订合同时,检查对方的有关证件,对合同文本内容依照法规进行检查,检查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日期、地点、质量要求、安全责任、违约责任是否明确,并提出补充及修改意见。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提出解决方案; 4.6.3 对专业对口的合同统一编号、登记、建立台帐,分类整理归档。对合同承办部门提供相关法规咨询和日常协作服务工作; 4.6.4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各类合同,建立合同统计台帐,并负责-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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