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商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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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商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并规范学校科研经费管理,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学科研人员从事科学研究活动的积极性,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教财200511号)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参照兄弟院校做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各类科研经费,不论其资金来源渠道,均为学校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集中核算,并确保科研经费专款专用。科研经费使用由科研处、财务处共同实施管理。第三条凡项目主管单位或经费来源单位有明确的经费管理规定,按其管理规定执行;凡项目委托方或合作方在项目合同中对经费使用有明确规定的,按
2、合同规定执行。项目主管单位或项目委托方对经费管理没有明文规定的,按本办法执行。第二章 科研经费种类第四条本办法中的科研经费指以学校名义向国家、省、市科研主管部门申请的各类科研经费,国内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等机构或境外委托研究经费以及其他形式提供科研咨询、科研服务等取得的各类收入。科研经费的主要来源和种类包括:(一)国家、中央各部委、广东省、广州市、广东省其他地市批准下达的纵向科研项目以及各类科研平台资助等经费,统称为纵向经费。(二)学校每年从教育事业费中划拨的科研项目经费、科研奖励经费、科研创新团队经费、科研平台配套经费、学术专著出版资助经费、博士科研启动费、引进人才科研启动费等。(三)横向科
3、研项目经费,即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学术团体委托研究和协作研究项目经费,国内民间基金或个人资助研究的科研项目经费,境外的研究基金(含港、澳、台)及高校、研究机构、企业等委托研究和合作研究项目经费。(四)其他经费(企业或个人捐助的科研经费等)。第五条学校财务每年划拨或自筹的科研经费、校外捐助的科研经费,由科研处统一管理、统筹安排,主要用于:(一)科研奖励;(二)资助校级科研创新团队;(三)纵向科研项目的配套研究经费;(四)资助校级年度科研项目;(五)学术专著出版资助费;(六)学校学术交流费用,包括主办或承办学术研讨会等会议费用、学校邀请知名专家学术讲座补贴等;(七)重要科研成果的鉴定费用补助
4、;(八)学校日常科研管理费用,包括科研管理信息化建设、科研基础条件建设等费用;(九)相关接待费用。第三章 科研经费的开支范围和标准第六条科研经费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地方及学校有关财务及法规制度的要求,严格遵守各类项目管理办法开支标准的规定。没有相关规定的,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七条项目负责人应该按照“先收后支、量入为出、略有结余”的原则,合理开支,超支不补。总体上要求经费开支与研究进度相匹配。第八条科研项目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必须及时填写经费开支预算,经科研处审批后,报财务处备案。学校对各类项目的配套经费,也须填写经费开支预算,经科研处审批并报财务处备案后,方能开支。第九条为了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率
5、,凡有配套经费的科研项目,需先使用完校外拨入的经费,学校再按项目进度进行相应的配套。第十条科研经费的开支范围(一)社科类科研经费主要用于支付研究经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劳务酬金、研究机构建设经费、管理费及其他开支(如税费等)。其中研究经费包括:图书资料费(含数据库的购置费)、调研费、学术会议费、文具费、通讯费、复印费、印刷费、出版费、版面费、仪器设备费、低值易耗品、差旅费、交通费、咨询费、评审费、鉴定费及预算经费许可的其他费用。(二)科技类科研经费主要用于支付研究经费(包括科研业务费、实验材料费、仪器设备费、实验室改装费、协作费及经费预算许可的其他费用)、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劳务酬金(含研究生助
6、研津贴)、水电费和管理费(项目经费下达部门、单位规定不能开支的除外)。其中研究经费中的科研业务费具体包括:差旅和交通费,学术会议费,测试、计算、分析费,图书资料、论文版面费和复印、印刷费,文献检索、通讯费,能源费,邮政、学术刊物订阅费,劳保用品费,专利申请及维持、专有技术使用费,技术合同公证、鉴定、评审费等。(三)各类科研经费均不得开支的项目包括:非科研用房物业管理费、娱乐场所消费、旅游门票(旅游规划与管理研究人员所持旅游门票除外)、福利费用及其他与科研项目无关的费用。(四)严格控制科研经费用于宴请。纵向科研经费确需安排餐费支出,必须在报销凭证上注明事由。纵向项目的餐费支出比例不超过总经费的1
7、0%,横向项目餐费支出比例不超过总经费的30%。第十一条研究经费的开支标准研究经费是指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的费用。各项研究经费支出须严格按照经费预算(合同)执行。部分开支项目还须分别遵守以下规定:(一)差旅费和交通费 1使用科研经费境内出差,差旅费报销标准按照广东商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粤商院200877号)执行。2调研过程中产生的燃油、路桥和车辆保管费,如果项目主管部门没有限制,可在科研经费中适当开支,其中纵向项目的开支比例不超过总经费的15%,横向项目开支比例不超过总经费的30%;使用私车发生的保险、维修、保养、年费等费用一律不得开支。(二)会议费。如果通过旅行社组织学术会议,取得旅行社
8、有效发票后,须同时附上正式会议通知等相关资料,经科研处审核后方可报销。第十二条合作与交流费的开支标准(一)国内合作与交流费国内合作与交流费指邀请国内专家学者来访的费用,可开支差旅费、交通费及招待费(专项经费及科研项目下达部门、单位有明确规定不得开支的除外)。(二)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是指用于与资助项目研究工作有直接关系的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用,包括项目组人员出访及外国专家来访的部分费用。国际合作与交流费严格按照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计划开支。差旅费报销标准按财政部、外交部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三条劳务酬金的开支标准劳务酬金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支付给直接参与项目研究的在校研究生和其他课题组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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