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融资租赁合同中的若干法律问题.doc
《浅议融资租赁合同中的若干法律问题.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浅议融资租赁合同中的若干法律问题.doc(7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 浅议融资租赁合同中的若干法律问题摘要:融资租赁合同虽已在我国合同法中有明确的规定,但仍然有很多值得研究的问题,如租赁物的风险承担、租赁物的瑕疵担保问题、出租人违约等。本文就我国和德国相关的法律制度进行比较研究,提出完善我国融资租赁合同法律制度的建议。关键词:融资租赁合同 租赁物风险 瑕疵担保 承租人违约 一、租赁物交付不能在我国,合同法没有专门规定租赁物延迟交付或交付不能情况下出租人的责任问题。根据合同法第245条之规定,出租人应当保证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可以推断出,出租人应当负有向承租人交付租赁物的义务。但在租赁物延迟交付或交付不能的情况下,承租人享有哪些权利,是否应当继续向出租人
2、交付租金等问题,合同法未给予明确的规定。笔者认为,在交付租赁物出现障碍的情况下,承租人有权根据合同法第67条第2款拒绝支付租金,因为,根据合同对等原则,出租人没有履行其义务,承租人有权相应的拒绝履行其义务。同时承租人还享有合同法第94条第2款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权利,如因租赁物延迟交付或交付不能给承租人造成损失,承租人还有权根据合同法第97条的规定主张损害赔偿。 在租赁物延迟交付或不能交付的情况下,德国和中国的相关规则略有不同。德国将融资租赁视为租赁的一种,因此,出租人负有交付租赁物的义务,在租赁物延迟交付或交付不能的情况下,承租人有权解除融资租赁合同,拒付租金并享有向出租人主张赔偿的权利。 根据
3、德国相关的司法判例,融资租赁交易中租赁物延迟交付和不能交付的情况下,排除承租人解除合同和向出租人主张赔偿权利的约定被视为是无效的约定。出租人能否通过向承租人转让向供货商主张的相关请求权的方式免除自己交付租赁物的责任,在德国是很有争议的。而根据我国合同法第240条的规定,出租人、承租人及供货商可以约定,在供货商不履行买卖合同义务时,由承租人行使索赔权。承租人行使索赔权的,出租人应当协助。遗憾的是,我国合同法并没有明确,在三方约定由承租人向供货商行使索赔权的情况下,出租人自身交付租赁物的责任是否可以免除。笔者认为,如融资租赁交易中三方当事人约定,承租人完全享有租赁物延迟交付或交付不能时对供货商的全
4、部请求权的,其利益能够得到充分保障的情况下,出租人可以免除自身交付租赁物的责任。 二、租赁物风险的承担 德国和中国有关租赁物风险承担的规则在实质上是一致的,但表现形式却有所不同。具体而言,德国联邦法院通过司法判例的形式确定下来,与租赁物相关的物的风险和价格风险是由承租人承担的,而根据中国合同法第246条的规定,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同时合同法第247条规定,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使用租赁物,并履行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笔者认为,在出租人履行完毕自己的主要义务,即融资和交付租赁物的义务后,与租赁物相关的风险应当由承租人承担。但为了降低承
5、租人的风险,同时也避免出租人在承租人破产或财务出现重大恶化时的损失,承租人应当负有为租赁物投保的义务。 在租赁物风险实现的情况下,融资租赁交易各方当事人能否解除合同,在两个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中均未明确规定 德国联邦法院仅仅对机动车辆出险情况下融资租赁合同的解除做出了判决,参见:BGH, NJW, 1998, 3271。笔者认为,如果租赁物出险后,融资租赁合同难以继续履行,则合同双方当事人均有解除合同的权利。 三、租赁物瑕疵担保责任 (一)租赁物质量瑕疵 在德国,租赁物质量瑕疵担保被认为是出租人应当负有的义务 STS 26. 6. 1989 RJ 4786; BGH, WM 1987, 351.
6、 。出租人可以通过转移请求权或授权的方式让承租人直接向供货商行使其对供货商的租赁物质量瑕疵请求权,从而使自己免于承担租赁物的质量瑕疵责任 BGH WM 1987, 351; 1988, S. 982.。我国合同法第244条则通过法律规定的形式,在一定条件下直接免除了出租人的租赁物质量瑕疵责任。具而言之,根据合同法第244条的规定,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但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除外。融资租赁国际公约第8条规定,除本公约另有约定或租赁协议中另有说明,出租人不应对承租人承担设备方面的任何责任,但承租人依赖出租人技能和判断以及由于出租
7、人干预对供货商的选择或对设备的指定而受到损失的除外。 就出租人承担租赁物质量瑕疵的问题,我国合同法规定,出租人在承租人选择供货商或租赁物时未对其干预或提供技术判断的,应当对租赁物质量瑕疵不承担责任。德国联邦法院没有直接免除出租人租赁物质量瑕疵责任,但通过出租人转让请求权或授权的方式,使出租人也可以免于承担租赁物的瑕疵责任。笔者认为,出租人在一般情况下不应当承担租赁物的瑕疵责任,因为出租人在融资租赁交易中的主要义务是提供融资和出租租赁物(仅限于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就租赁物的质量瑕疵,应当由供货商依照买卖合同之约定来承担。承租人直接向供货商主张相关权利,完全能够保障其自身的合法权益,因此无论是
8、法律直接规定还是通过约定,在一定条件下免除出租人租赁物瑕疵责任均是合理的。在租赁物出现质量瑕疵的情况下,承租人可以根据不同情况向供货商主张相应的权利,包括更换、维修、减少价款甚至退货。更换、维修和减少价款等方式不影响融资租赁交易的继续进行。但根据德国民法典第437条、中国合同法第148条以及融资租赁国际公约第12条暗含的规定,承租人可以主张解除买卖合同。买卖合同的解除对融资租赁合同的影响,德国联邦法院和法学界有不同的观点 主要观点是以交易基础理论为依据,认为在买卖合同解除的情况下,融资租赁合同交易基础不复存在,因此融资租赁合同自始无效,双方当事人应当返还至合同履行前的状态。但笔者认为合同解除理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融资 租赁 合同 中的 若干 法律问题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胜****】。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胜****】,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