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国内旅游合同.doc
《山东省国内旅游合同.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山东省国内旅游合同.doc(15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SDF-2009-0007 合同编号:-山东省国内旅游合同 (示范文本)山 东 省 旅 游 局 制定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监制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当事人约定采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一、定义和概念第一条 本合同的词语定义1、组团社,是指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从事招徕、组织旅游者旅游活动,并为旅游者提供相关服务的旅行社。2、旅游者,是指与组团社签订旅游合同,参加国内旅游活动的中国公民或者团体。3、旅游服务,是指旅行社依据旅行社
2、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赴旅游目的地旅行游览,并亲自或者委托旅游目的地旅行社为旅游者安排交通、餐饮、住宿、游览等经营活动。4、旅游费用,是指旅游者支付给组团社,用于购买国内旅游服务的费用。旅游费用包括:交通费、住宿费、餐费(不含酒水费)、行程计划单所列旅游项目的第一道门票费、导游服务费、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等。5、旅行社责任保险,是指旅行社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对旅行社在从事旅游业务经营活动中,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遭受损害应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行为。6、离团,是指旅游者参加了组团社所组的旅游团队后,因疾病、证件丢失等客观原因未能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
3、的行为。7、脱团:是指旅游者参加了组团社所组织的旅游团队后,擅自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8、转团,是指旅游行程开始前,低于成团人数时,经旅游者书面同意,在出发前将其转至当地其他旅行社所组织的旅游团队中,并由旅游者与被推荐的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的行为。9、散客拼团,是指由于低于成团人数,组团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经旅游者书面同意,由旅游者报名后自行前往旅游目的地,由当地的旅行社组织来自国内各地的选择相同旅游线路的其它散客旅游者,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旅游服务的行为。10、不可抗力,是指因极端天气、自然灾害、战争、罢工、骚乱、恐怖事件、政府行为、公共卫生事件等原因造
4、成的交通延误或取消、景区临时关闭、宾馆饭店临时被征用等旅行社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11、意外事件,是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偶然因素而发生的事故。12、业务损失费,是指组团社因旅游者行前退团产生的经济损失。二、报名参团与签订合同 第二条 签订合同1、旅游者参加旅游活动应选择具有营业执照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明码标价的旅行社。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上的营业地址与实际营业场所应当一致。2、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有关条款、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以下简称计划书)和自费项目表,在旅游者明晰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内容的情况下,组团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第三条 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1、
5、组团社应当向旅游者提供计划书,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计划书用语须准确清晰,不得出现“准X星级”、“豪华”、“优秀导游服务”、“仅供参考”、“以XX为准”、“与XX同级”等不确定性用语。计划书应当对如下内容做出明确的说明:(1)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目的地,线路行程时间(按自然日计算,含有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旅游目的地的地接旅行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交通工具及其档次等级;(4)住宿安排及住宿酒店的名称、地点、档次等级(是否有空调、热水等相关的服务设施);(5)景区(点)及游览活动等(含主要景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6、(6)自由活动的时间和次数;(7)早餐和正餐的次数及其标准;(8)购物次数、购物场所名称和停留时间;(9)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时间、地点、项目);(10)自费项目(如有安排,组团社应在签约时向旅游者提供自费项目表,明确自费项目的价格,由旅游者签字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自费项目应以不影响计划书行程为原则,不得欺骗、胁迫旅游者参加)。第四条 旅游广告及宣传品组团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合同法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组团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三、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第五条 组团社的权利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2
7、、要求旅游者如实提供旅游所必需的个人信息,按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旅游费用。4、要求旅游者遵守旅游合同约定的旅游行程安排,妥善保管随身物品。5、出现突发公共事件或者其他危急情形,以及旅行社因违反旅游合同约定采取补救措施时,要求旅游者配合处理防止扩大损失。6、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旅游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第六条 组团社的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质价相符的旅游服务。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项目和须注意的问题,应当事前向旅游者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2、如实告知旅游者具体的旅游行程安排、各项服务标准和旅游目的地的风俗习
8、惯;合同约定不派全陪的,应当告知旅游目的地的接洽办法和联系方式。3、为旅游团队安排的导游应当取得国家旅游局颁发的导游证。4、妥善保管旅游者提交的各项证件。5、行程中不得违反合同约定,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安排旅游者购物、参加自费项目。6、旅游者在计划书安排的购物点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时,组团社应当积极协助旅游者进行索赔。7、向旅游者提供旅游费用发票。8、旅行社不得向其他经营者或者个人,泄露旅游者因签订旅游合同提供的个人信息。 9、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者在旅游行程中出现的纠纷,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10、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组团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组团社应当尽协助义务,
9、避免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11、制止旅游者违犯法律、法规和违背旅游目的地风俗习惯的言行。第七条 旅游者的权利1、依法享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消费者的权利。2、在支付旅游费用时有权要求组团社开具发票。3、有权要求组团社按照合同和计划书的内容和标准,兑现旅游行程服务。4、有权拒绝组团社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行为和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及自费项目安排。第八条 旅游者的义务1、旅游者与旅行社订立合同或者填写报名材料时,内容要真实准确,并对所填的内容承担责任。2、提供的联系方式须是经常使用或能够及时联系到的。3、自身身体条件能够确保顺利完成旅游活动,并有义务在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山东省 国内旅游 合同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胜****】。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胜****】,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