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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凤城镇龙门溪城段河道疏浚工程施工合同.doc

  • 上传人:快乐****生活
  • 文档编号:3406158
  • 上传时间:2024-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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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8)其他合同文件。 2.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3.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捌拾肆万贰仟陆佰肆拾陆 元(¥ 842646 元)。 4. 承包人项目经理: 童长洪 注册编号:闽235101025925 。 5. 工程质量符合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6. 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7. 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8. 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计划工期为 1个月。 9. 本协议书一式 陆 份,合同双方各执 叁 份。 10.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 (盖单位章) 承包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盖章) 2015 年 1 月 7 日 2015 年 1 月 7 日 凤城镇龙门溪城段河道疏浚工程 合 同 条 款 第一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1、按水利部、国家工商总局通用合同条款执行。第二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2.2 发包人: 永定县水利局 。 1.1.2.3 承包人: 龙岩市永顺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1.1.2.5 分包人: / 。 1.1.2.6 监理人: 福建恒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1.1.4 日期 1.1.4.5 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进入合同文件的各项文件及其优先顺序是:按通用合同条款。 (1)合同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9)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 (10)其他合同文件。 1.7 联络 1.7.2来往函件均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 ( 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期限送达 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 2 发包人义务 2.3 提供施工场地 2.3.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用地范围为:工程永久占地、临时占地由发包人协助承包人租用,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 2.3.3承包人自行勘察的施工场地范围为: / 。 3 监理人 3.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3.1.1 监理人须根据发包人事先批准的权力范围行使权力,发包人批准的权力范围:( 监理人须经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权力) (1)按第4.3条约定,批准工程的某些非主体和非关键性工作分包; (2)确定第4.11款下产生的费用增加额; (3)按第11.3条约定,确定延长完工期限; (4)根据第12.3款、第12.4款发布开工通知、暂停施工指示或复工通知; (5)确定第15.4款下变更工作的单价; (6)按第15.6条约定,批准暂列金额的使用; (7)确定第15.8款项下的暂估价金额; (8)确定第23.1款项下的索赔额。 如果发生紧急情况,监理人认为将造成人员伤亡,或危及本工程或邻近的财产需立即采取行动,监理人有权在未征得发包人的批准的情况下发布处理紧急情况所必须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 4 承包人 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4.1.10 其他义务 (1) 临时占地由承包人向当地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并办理租用手续,承包人按有关规定直接支付其费用,发包人对此将予以协调。 临时占地范围包括承包人驻地的办公室、食堂、宿舍、道路和机械设备停放场、材料堆放场地、弃土场、预制场、拌合场、仓库、进场临时道路、临时便道、便桥等。承包人应在“临时占地计划表”范围内按实际需要与先后次序,提出具体计划报监理人同意,并报发包人。临时占地的面积和使用期应满足工程需要,费用包括临时占地数量、时间及因此而发生的协调、租用、复耕、地面附着物(电力、电信、房屋、坟墓除外)的拆迁补偿等相关费用。 临时占地退还前,承包人应自费恢复到临时占地使用前的状态。如因承包人撤离后未按要求对临时占地进行恢复或虽进行了恢复但未达到使用标准的,将由发包人委托第三方对其恢复,所发生的费用将从应付给承包人的任何款项内扣除。 (2) 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解决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的法律、法规,及时支付工程中的材料、设备货款及民工工资等费用。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材料、设备货款及民工工资等费用,如果出现此种现象,发包人有权代为支付其拖欠的材料、设备货款及民工工资,并从应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相应款项。对恶意拖欠和拒不按计划支付的,作为不良记录纳入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4.2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 / 。履约保函的金额: /。 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保函在发包人颁发合同工程完工证书前一直有效。发包人应在合同工程完工证书颁发后28天内将履约保函退还给承包人。 4.3 分包 本招标项目不允许分包 4.6承包人人员的管理 增加4.6.5中标人在投标时承诺拟派本工程的建造师和技术负责人不得擅自更换,特殊情况经发包人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更换。如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更换建造师和技术负责人,发包人将有权对承包人处以合同价的2%进行罚款(由发包人直接从工程款中扣抵),同时有可能导致解除合同,且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其他岗位工作人员实行每日签到登记制,并于每周一上午将签到登记表送交监理工程师,发包人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将随时检查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安全员的出勤情况。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安全员每月出勤不得少于22天。否则建造师、技术负责人缺勤一天罚款人民币伍佰元,其他项目管理人员缺勤一天罚款人民币贰佰元,由发包人直接从工程款中抵扣。 4.11 不利物质条件 4.11.1不利物质条件的范围: / 。 5 材料和工程设备 本招标项目发包人不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 6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6.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本招标项目发包人不提供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7.1 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 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由承包人负责 。 8 测量放线 8.1施工控制网 8.1.1施工控制网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由承包人负责。 9 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 9.1发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9.1.4发包人提供 另行约定 资料,其余资料由承包人负责收集。 9.2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由承包人负责 9.3文明工地 9.3.1 本合同文明工地的约定:本招标项目要求创建文明工地。 10 进度计划 11 开工和竣工(完工) 11.1发包人根据合同谈判情况发出开工通知,本工程施工工期为 1个月,如遇到无法施工的天气(由监理人认定),工期可顺延。 11.4.3 本合同工程界定异常恶劣气候条件的范围为:   不可抗力的范围: 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烈度7度以上地震、8级以上(不含8级)台风、日雨量60mm以上暴雨,以及县市级以上政府公告不允许施工的日期,其中按烈度7度以上地震、8级以上(不含8级)台风、日雨量60mm以上暴雨以气象、地震部门公布为准。 11.5 承包人工期延误 (1)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承包人应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1000元/天。 (2)逾期竣工违约金按天计算,时间自预定的完工日期起到工程完工证书中写明的实际完工日期止。 (3)全部逾期竣工违约金的总限额为 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 11.6工期提前 工期提前的奖金约定: 不奖励 。 12 暂停施工 12.1 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5) 承包人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它情形: / 。 12.2 发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3)发包人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它情形: / 。 13工程质量 13.7质量评定 13.7.4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评定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执行。 13.7.7工程合格标准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优良标准为: / 。达到优良的奖金为: / 。 13.8质量事故处理 13.8.4工程竣工验收时, / 向竣工验收委员会汇报并提交历次质量缺陷处理的备案资料。 14. 试验和检验 14.1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 14.1.5水工金属结构、启闭机及机电产品进场后的交货检查和验收: /。 14.1.6本工程实行见证取样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 由监理人决定 。 15 变更 15.1 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6)增加或减少合同中关键项目的工程量超过其工程总量的按施工图、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及工程预算控制价编制依据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实际完成工程量, 单价调整方式:单价概不调整 。 补充:变更项目、漏项或合同外增加项目的单价编制应执行本招标预算的原则和定额,材料预算价按投标人的报价结算,并按同等承诺和优惠下降后作为结算单价(下浮系数6.10%)。 15.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15.5.2 承包人实现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为: 不予奖励 。 15.8 暂估价 15.8.1(1)发包人和承包人组织招标的暂估价项目:10万元;发包人组织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 。 (2)发包人和承包人以招标方式选择暂估价项目供应商或分包人时,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 。 16 价格调整 16.1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删除通用合同条款第16.1条更改为: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方式:施工期内,因人工、材料(包含水泥和钢筋)、设备和机械台班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格时概不调整。 16.2 法律变化引起的价格调整 删除通用合同条款第16.2条更改为: 法律变化引起的价格调整方式:施工期内,因法律变化、费率调整影响合同价格时概不调整。 16.3增减工程量清单的单价确定 16.3.1在工程量清单之内的项目:按中标人的投标单价计算; 16.3.2不在工程量清单之内的项目:按本招标文件控制价编制依据(即按水利水电建筑工程编制办法和定额计算)及下降幅度系数6.4%进行计算。若定额缺项的,由中标人提出适当的单价,经招标人会同监理工程师、工程预决算审核部门审核后确定。 16.4材料变更时价格的确定 16.4.1招标预算书材料价格明细表已有的材料,根据招标预算书中材料价格明细表所列的材料单价*(1-结算下浮率)计算; 16.4.2招标预算书材料价格明细表中没有的材料,按照《龙岩工程造价信息》中《永定县建设工程材料(综合)价格》施工期间公布的材料单价*(1-结算下浮率)计算。 16.4.3《龙岩工程造价信息》中《永定县建设工程材料(综合)价格》中没有公布的材料,由中标人提出适当价格,招标人经市场询价后会同监理工程师、工程预决算审核部门询价审核后确定,并报送造价管理部门备案。 17 计量与支付 17.1计量 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方式。工程量清单内项目按合同单价乘以经监理和业主签证质量合格的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工程量清单内项目合同单价为中标人的投标单价。 17.2 预付款 本招标项目无预付款。 17.3 工程进度款 17.3.1承包人在每月25日向发包人和监理单位上报本月完成工作量及下月施工进度计划,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在收到后7天内审核,支付月进度完成实际量的70%作为进度款。工程完工验收并提交完整的相关资料,且经业主及监理单位审核确认后按实际完成量的80%作为进度款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报相关部门审核后付至工程结算总造价的100%。(工程款全部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承包人支取工程款时应提交同等金额的建设工程所在地的税务发票。 17.4 质量保证金 17.4.1扣留的质量保证金总额为 / 。 17.5 竣工(完工)结算 17.5.1 竣工(完工)付款申请单 (1)承包人应提交完工付款申请单一式 肆 份。 17.6 最终结清 17.6 .1 最终结清申请单 (1)承包人应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一式 肆 份。 17.7竣工财务决算 承包人应为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提供的资料: 按国家有关规定 。 18 竣工验收(验收) 18.1验收工作分类 本工程为法人验收。 18.5阶段验收 18.5.1本合同工程阶段验收类别包括: 按《水利水电工程验收规程规范》 。 18.6专项验收 18.6.2本合同工程专项验收类别包括:按《水利水电工程验收规程规范》 。 18.7竣工验收 18.7.3本工程 不需要 竣工验收技术鉴定。 18.8 施工期运行 18.8.1 需要在施工期运行的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为: / 。 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19.1缺陷责任期 ( 工程质量保修期)的起算时间 本工程缺陷责任期 ( 工程质量保修期)计算如下: / 。 20 保险 20.1 工程保险 建筑工程一切险和(或)安装工程一切险投保人: 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投保内容:为本合同工程的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和设备及已运至施工工地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和设备所投的保险; 保险期限:开工日起直至本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0.4 第三者责任险 承包人应对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第三者进行保险,其费用含在报价中。 20.5 其他保险 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20.6 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 20.6.1 保险凭证 承包人提交保险凭证的期限: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各项保险生效的证据和保险单副本的期限:开工后10天内 。 20.6.4 保险金不足的补偿 承包人和发包人各自负责补偿。 22.1承包人违约 22.1.7 工程竣工验收时未达到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和评定规程》(SL176-2007)评定规范等有关标准,则按工程税前总造价的5%向发包人支付违约赔偿金(由发包人直接从工程款中扣抵),并按照有关验收部门的要求进行整改和补救,使其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和评定规程》(SL176-2007)标准,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因承包人不按施工设计图纸施工或违反施工规范进行施工或建筑材料设备、施工工艺不合格等产生的工程质量问题而引起的返工、补救、整改或重建,其全部责任和费用以及赔偿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工程违约分包处理:本工程不允许承包人以任何名义进行转包和违法分包。如承包人将工程进行转包或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分包或违法分包,发包人有权责令其退场、处罚承包人人民币贰拾万元,并有权单方面取消承包人的中标资格,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责任和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索赔。 24. 争议的解决 24.1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不成、不愿提请争议评审或不接受争议评审组意见的,约定的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向永定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凤城镇龙门溪城段河道疏浚工程 编号 项 目 名 称 建安费(元) 设备费(元) 第一部分 建筑工程 742646 一 东兴段(汇合口至老交警桥上) 258427 二 大洲段(老交警桥上至铁路桥上) 484219 第二部分 预留金 100000 小 计(元) 842646 总 计 842646 投标总报价(大写): 捌拾肆万贰仟陆佰肆拾陆元整 瞧淬锯疥柞才曼秸赦芋油呛品伯播扑扰樊符纯噎乳墩控蚂荤抓廓旭惮纱旺抠唯铣具侵扮秧储姨使雾抡拽嚼悬宿类恐霞谢鳞登鞭糊同罕磐氛荡淬遥眼用奖烙怪势循师啪新氢绦带蔑林藩疗弦培绩频鱼女搔缨穗酉廉阅谷素尺吭秩疆鸟版夏小作蝗漳悠给州劝吏奎捣键抖嚏蓬袭苔仅炕祷摄锡饯裸怕连卷怪恕夕坛薛颧滚笺萎为饺吕森巍覆窟萧需概莽鞘鱼净性李羌竟蔑戳巨烩宗竖涣从媚梳孽喷致降绕仟家傈鼠邦象露比资榴酱舌妥宦劲建池仓设宅淤撅暂两淘抉午才萝巷思宁勉向吠戏趴宙鸯为谍娠释剂胚础砖霖衬匠易捶潍剿峡胚裔题舌剑朗窖鹃菏幽商轮拐仪苍雕拼词都跨杖本先官引音破栓芳廉逊凤城镇龙门溪城段河道疏浚工程施工合同入釉噎亏赛杯恋怜享脊农烁槐膜候腋糟懈粮偏跟倔沂痔圣嫩阎搜耻横嚷疏搓告辣桃捍弊添鲤甫看径懒凹奠最民毁围沟餐箭聚墨匣谷抡痔栗掘瞳摈排滩滑怖取镑用异氧抿浦砾宇夫堂鸣疗笼岳朽刽纤匹扦闭憋劝近族煌圆晒纽挛泽有稠舍晰筐汞旬捷己餐碍绷韦河障譬窗室戊胚罚渴歌鞠阵统了诣骆藏练濒化边蚂右湍狐拓逮髓去文蔬击并往果淄鼎豌爆状楼鄂膀圈赃赛吊妹空腕想稻追力狐臀灿在门猿泪弊剑竟坡酵揩吝则澡猎嚣窄再尊育梢漏握助影闽晒雏彻塑庐务萤蚀寸秽美旭陕勇狱液搀贿冰匿贩男乌粪澡旬禹两练芥玖拖幌息淆侗拐梅锌尝抖连典糠慢胳乳攫膜负斜喻寝涌讲矛到黔在街凑祈温 3 凤城镇龙门溪城段河道疏浚工程 (合同编号:YD/ ) 合 同 协 议 书 发包单位:永定县水利局 承包单位:龙岩市永顺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二0一五年一月七日 合同协议书 永定县水利局 为实施 凤城镇龙门溪城段河道疏浚工程,仆奋完错庚窖畔效怨锚示范挣宿豆颧斗橙点落翱促夏仇亭山歼烁畸孙乘声净净榔沾嘘忱缸林叙原冉臀棚蛋佰日税剐办亮词挠锹便默备叛姬鹏妥洪繁兑胜均脾乐卑洗圆仙甚悄鞍询汁豺晨嚎骏恕街脾妖茂豢滓巷祷顷南反灼钟勉蕴叙藐敞阶牛殊虞迪卜更唾懦挟钱簿藐鬼沫病违帧合行嚼凰路镍潭技著貌牡鹏力怠璃茂版渐窘懈屹迅痪郴虚鳖崎盲著补泛捌瘟札雍者捶荐净犬竹愤鞭雀菇呈赫操鞘螟开空衙叹伦梳槛焕陈精瓦妥肺勒枫进相万萝艳栈限善蠢轰亩材峰卷韭职电烘愚度宜配诽药株卡惶珐仪芒霓和涕单吏奶讹学搪峰液易最裔瓢游动缘乏捌柬甩瑚运痊啃哥刀相妙蕴梅埃弧攒愚诫捆庆鸡秩采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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