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分销 收藏 举报 申诉 / 4
播放页_导航下方通栏广告

类型苏州预拌商品混凝土管理规定.doc

  • 上传人:天****
  • 文档编号:3399354
  • 上传时间:2024-07-04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62KB
  • 下载积分:5 金币
  • 播放页_非在线预览资源立即下载上方广告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关 键  词:
    苏州 商品 混凝土 管理 规定
    资源描述:
     苏州市预拌商品混凝土和预制构件质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各市、区建设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苏州高新区建设局、市区生产企业: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2]24号),原《建筑施工企业试验室管理规定》(建监[1996]488号)废止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再对企业试验室资质另行核发证书。为此,为加强对我市预拌商品混凝土和预制构件的质量监督管理,防止出现重大质量事故,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苏州市预拌商品混凝土和预制构件质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并将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我局。 二○○三年四月一日    苏州市预拌商品混凝土和预制构件质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苏州市预拌商品混凝土和预制构件质量监督,促进我市预拌商品混凝土和预制构件生产企业(以下简称生产企业)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确保产品的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及部、省其他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苏州市建设局主管本市预拌商品混凝土和预制构件质量监督管理,并委托苏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市区生产企业的质量监督。行业协会组织行业自律,并受建设局委托,协助建设局进行监督,定期上报监督检查情况。我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质量监督机构在对我市的生产企业及外地施工企业在苏施工临时设立的混凝土搅拌站进行质量监督时,应执行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涉及的监督内容,均为生产企业按有关标准、技术规范从事生产应做到的最低要求,各生产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的企业标准和管理体系。   第四条 监督内容主要针对企业质量管理工作(即企业的质保体系的运作情况),包括企业试验室。   第五条 生产企业的试验室,是企业质保体系的核心,有相应的环境要求和管理制度,应配备相应的人员和仪器设备,其中:   1、试验室人员必须经省建设厅委托单位的培训、考核并获得岗位合格证后,方能从事试验和签署报告;试验室主任(或负责人)应具有   2年以上从事预拌商品混凝土或预制构件生产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试验人员数量的配备应能满足企业生产的需要。   2、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的 试验室应能进行   (1)砂、石等物理力学性能试验;   (2)水泥等胶凝材料的性能试验;   (3)混凝土配合比设计;   (4)混凝土的物理力学性能试验(含抗压、抗折、抗渗及收缩等);   (5)外加剂及掺合料有关试验。   生产企业若不具备第(5)项试验能力,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定期进行试验。   3、预制构件生产企业的试验室应能进行   (1)砂、石物理力学性能试验;   (2)水泥性能试验;   (3 )混凝土配合比设计;   (4)混凝土物理力学试验钢筋力学试验(含抗压、抗折、抗渗及收缩等);   (5)建筑钢材机械性能试验;   (6)张拉设备和应力测定仪的校验;   (7)外加剂及掺合料的有关试验;   (8)混凝土构件结构检验。   生产企业若不具备第( 7)(8)项试验能力,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试验。      4、试验室的仪器设备应能满足试验需要,仪器设备的性能和精度应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定期检定;应建立一机一档、和使用台帐专人管理的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5、试验室的环境应符合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混凝土标养室及水泥标养箱必须满足生产和试验的要求,同时,标养室一天至少作三次温、湿度记录。   第六条   生产企业应有原材料进场台帐,记录每批进场砂、石、水泥、外加剂、掺合料和建筑钢材等原材料的生产厂名称(或出产地)、品牌规格、进场数量,对于钢材、水泥、外加剂和掺合料要有出厂合格证书。   第七条 应有砂、石、水泥、钢筋等原材料的进场复验记录,复验的取样及检验均应严格遵守国家、省颁发的有关规范、标准和规程。   第八条   应有根据本单位常用材料所做的不同强度等级、性能的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资料,以及实际用于生产的混凝土配比(或施工配比)通知单。   第九条   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以及相配套的现行国家标准。   第十条   水泥进场应对其强度、安定性、氯化物含量等性能指标进行复验;钢筋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预应力结构的混凝土,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其他各类混凝土,当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时,必须符合《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的规定;混凝土中氯化物和碱的总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要求和设计要求。   第十一条   混凝土生产企业提供给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应满足设计和规范规定的强度、耐久性和工作性的要求。其中混凝土生产企业生产自留试块取样必须按规范要求执行,并进行标养。28天的试块强度报告和产品质量保证书应一起提供给使用单位;施工现场应实行见证取样,按规定留取浇筑混凝土时的试块。   第十二条 应有完整的生产情况记录,并能和配比通知单一一对应。   第十三条 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必须在其供货单上明确注明所供混凝土的初凝时间。   第十四条 企业所有的材料进场记录、试验记录、生产情况记录和报告台帐,能够确保对数据进行追溯至原材料进场。   第十五条 混凝土搅拌楼各原材料的计量应符合规范要求,衡器除按规定定期检定外,还须定期校验以确保其正常工作。   第十六条 预制构件生产企业的预应力钢筋制作,钢筋预应力值的校验必须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并有书面记录。   第十七条   各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质量监督机构在监督过程中,发现生产企业的试验室及质保体系运作不能达到上述基本要求时,可判定生产企业将无法保证产品质量,应立即予以指出,责令其整改;若反现有严重违反有关规范、标准或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则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八条   当生产企业供应的产品出现较严重质量问题,各质量监督站均须快报至苏州市建设局,市局将汇总各方的监督信息,定期予以公布。   第十九条 本规定由苏州市建设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合同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职责、合同的授权委托、洽谈、承办、会签、订阅、履行和变更、终止及争议处理和合同管理的处罚、奖励; 本标准适用于龙腾公司项目建设期间的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厂内各类合同的管理,厂内所属各具法人资格的部门,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3 定义、符号、缩略语 无 4 职责 4.1 总经理:龙腾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对厂内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以法人代表名义或授权委托他人签订各类合法合同,并对电厂负责。 4.2 工程部:是发电厂建设施工安装等工程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签订管理基建、安装、人工技术的工程合同。 4.3 经营部:是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备、材料、物资的订购合同。 4.5 合同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4.5.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办法并逐步完善规范; 4.5.2 参与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查、签约、变更、解除以及合同的签证、公证、调解、诉讼等活动,全程跟踪和检查合同的履行质量; 4.5.3 审查、登记合同对方单位代表资格及单位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技术装备、信誉、越区域经营许可等证件及履约能力(必要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 4.5.4 保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合同专用章,并按编号归口使用; 4.5.5 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对合同文本资料进行编号统计管理; 4.5.6 组织对法规、制度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定期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工作; 4.5.7 在总经理领导下,做好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 4.6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及材料、燃料供应部兼职合同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 4.6.1 在主任领导下,做好本部门负责的各项合同的管理工作,负责保管“法人授权委托书”; 4.6.2 签订合同时,检查对方的有关证件,对合同文本内容依照法规进行检查,检查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日期、地点、质量要求、安全责任、违约责任是否明确,并提出补充及修改意见。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提出解决方案; 4.6.3 对专业对口的合同统一编号、登记、建立台帐,分类整理归档。对合同承办部门提供相关法规咨询和日常协作服务工作; 4.6.4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各类合同,建立合同统计台帐,并负责
    展开阅读全文
    提示  咨信网温馨提示: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自信AI创作助手
    关于本文
    本文标题:苏州预拌商品混凝土管理规定.doc
    链接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3399354.html
    页脚通栏广告

    Copyright ©2010-2026   All Rights Reserved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微信客服:咨信网客服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help@zixin.com.cn    文档合作和网站合作邮箱:fuwu@zixin.com.cn    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   | 证照中心

    12321jubao.png12321网络举报中心 电话:010-12321  jubao.png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电话:12377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自信网络  |  ZixinNetwor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