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或个人:中西法律本位的比较研究.docx
《集团或个人:中西法律本位的比较研究.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集团或个人:中西法律本位的比较研究.docx(7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 集团或个人中西法律本位的比较研究 郭书影+刘杰摘要法律本位对法律文化的构建至关重要,中国的集团本位法与西方的个人本位法截然相反,却均是历史的选择。二者的比较和辨析可为我国寻找正确的法律出发点,酝酿国家和个人并重的法律本位选择,提供经验和思路。关键词法律 集团本位 个人本位 比较研究D9 A 1009-5349(2016)18-0023-02法律本位是法律的立足点和侧重点。个人与家庭、社会、国家的关系是法律中无法回避的问题,究竟孰重孰轻,中西法律文化作出了截然相反的法律本位选择。一、中西法律本位的不同历史路径与现代社会的个人中心主义相反,远古社会的社会组织表现形式为氏族、氏族联盟(部族)、或家
2、族、宗族等各种集体组织,组成社会最基本的单元是“个人的集合”而非“个人”。英国历史法学派的代表人物梅因对此有着精湛的考论:“我们在社会的幼年时代中人们不是被视为一个人而是始终被视为一个特定的团体成员他的个性为其家庭所吞没了”1。可见在人类早期阶段,世界法律均处于集团本位时代。虽然出发点相同,但是中西法律本位在演进和转化过程中却背道而驰。(一)中国传统法律的集团本位1.“集团本位”与“家族本位”之争关于中国法律本位究竟为何学界展开了论战,张中秋教授将其概括为“集团本位”,但是范忠信博士认为虽然其结论基本能够成立,但是中国古代社会是依血缘家族的宗法原则建立起来的,家庭为最基本单位,而其他的帮会宗教
3、甚至国家的内部关系也是家庭的翻版。“集团本位”的说法易被人误解为类似西方平等“个人”的集合,因此“家族本位”概念更为贴切。张中秋教授回应道家族本位的观点确实比较鲜明,但是“集团本位”更具包容性,能够体现出中国法律本位的历史变迁。而且早期西方社会中并不存在平等个人,只是家族和氏族的集合,无须担心误解。笔者认为“家族本位”的概念范围过小,其他学者主张的“国家本位”又无法体现中国古代社会的宗族血缘性,因此采用“集团本位”说法更为合适。民国时期我国内忧外患的国情要求中华民族联合起来才能抵御外侮、振兴中华,虽然当时受到了西方个人主义思潮的影响,法律学界产生了社会本位和个人本位的大论战,但是社会本位观点仍
4、毫无悬念地胜出了。2.中国集团本位法的形成与发展中国法律经历了从氏族(部族)到家族(宗族)再到国家(社会)的集团本位道路,日益集团化。上古时期中国古代法因部族征战师出以律、兵狱同制的需要应运而生。部族战争是不同血缘集团之间的战争,中国古代法律“刑起于兵”,因此也具有明显的氏族(部族)集团主义的特征。夏禹时期,地域划分原则取代了血缘原则,但是血缘关系仍以家族(宗族)制度的形式保留下来。原始的氏族(部族)法逐渐被注入家族(宗族)的意志。春秋战国时期,同姓血缘的宗法家族统治土崩瓦解,家国分离。百家争鸣中,儒家代表人物孔子对“忠”与“孝”作出沟通性解释,提出新的非血缘性的君父一体制,孟子提出“修身齐家
5、治国平天下”的理论,将“家”作为国家政治体制的基础。法家则主张采取单纯的国家本位来制定和实施法律,虽然失败,但是汉代儒法合流之后直至清末,中国法律是家族(宗族)本位和国家本位并存的。对此范忠信博士并不认同,“本位只能有一个汉以后虽说儒法合流,但以儒为主,不过是吸收了一下法家的尊君重国思想法律的重心仍在家族”2。 对此张中秋教授则认为双本位作为法律精神的支点是可行的,而且家族本位是基础国家本位是核心,二者并非同层均等,况且传统中国本是家国一体的社会结构,反应到法律上的双位一体也不例外,因此不必过于纠缠。(二)西方个人本位法的形成与发展1.形成阶段:从氏族到个人虽然从相同的起点出发,西方的法律本位
6、走上了与中国截然不同的道路,经历了从氏族到个人再到上帝(氏族)最后到个人的历程。雅典法早期是以氏族本位的习惯法,后经提修斯改革成为雅典民族法。此后又经过德拉古、梭伦和克里斯提尼的变法,实行主权在民,轮番为政,雅典法转变成以公民个人为支点的公民本位法。与雅典法相同,古罗马法最初也是氏族法,赛维阿塔里阿改革后氏族制度被破坏,家和家族地位逐渐提高,十二铜表法就是以家为基础制定的,此后罗马法一直为家本位法。直到共和国晚期,由于经济发展和军事扩张,家本位衰落,个人本位取而代之逐渐形成。虽然雅典式的公民本位和民主政治稀世罕见,罗马法中的个人本位法律观极其接近现代西方法律价值观,但是其囿于父权夫权之中仍是不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集团 个人 中西 法律 本位 比较 研究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w****g】。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w****g】,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