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8定稿宁波渔业互保太阳能招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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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18 定稿 宁波 渔业 太阳能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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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渔业互保综合用房太阳能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招标文件 交易登记号: 宁波市渔业互保综合用房太阳能设备 采购及相关服务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ZCZ-NB20160725) 招 标 人 :宁波市渔业互保协会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一六年七月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宁波市渔业互保综合用房太阳能设备 采购及相关服务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ZCZ-NB20160725) 招 标 人 : 宁波市渔业互保协会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文件编制日期: 2016 年 月 日 备案意见: 备案单位: 宁波市海洋与渔业局 (盖章) 备案日期: 2016 年 月 日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1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3 第三部分 招标内容及技术规格书……………………………14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及格式……………………………………21 第五部分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34 第六部分 评标办法……………………………………………52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CZ-NB20160725 发布日期: 2016 年 8 月 22 日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宁波市渔业互保协会 的委托,就本招标编号的下列项目和有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宁波市渔业互保综合用房太阳能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 建设地点:位于中山西路以北,文化路以西,宁波市塑料四厂2号地块。 招标范围:太阳能设备供货及相关服务(具体详见第三部分招标内容及技术规格书)。 招标控制价: 49.0000 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作否决处理。 工期要求:接业主通知后20天内交货,45天内完成安装并验收合格。 质量要求:按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投标货物供货及安装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必须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 ),并在人员、货物、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投标货物的制造商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其中3C认证指向投标货物; (3)信誉要求: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五年(2011年8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申请人应在2016年9月12日 16:00 之前,将招标文件最后一页《查询申请函》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并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处,若投标人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投标。 2.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3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如不满足以上资格审查条件之一的,资格后审不予通过。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入资格审查文件。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8 月 22 日至2016年 9 月 12 日16时00分(以付款成功时间为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3.2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2016年 8 月 29 日 16:00 前(北京时间);提问截止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建议投标人在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3.3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 300 元。 3.4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3.5 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交易单位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3.6 《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 陈工)。 3.7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 投标保证金 4.1 金 额:人民币 0.8 万元 。 形式: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工程建设)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 帐 号: 371471218289 4.2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2016 年 9 月 12 日16:0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 年 9 月 14 日 14 时00分,地点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体 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渔业互保协会 联 系 人:孙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布政巷16号科创大厦903室 联 系 人:钱聪、钱工 电话:0574-87127967 传真: 0574-87127713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前 附 表 序号 内 容 1 项 目 说 明 项目名称:宁波市渔业互保综合用房太阳能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 建设地点:位于中山西路以北,文化路以西,宁波市塑料四厂2号地块。 招标范围:太阳能设备供货及相关服务(具体详见第三部分招标内容及技术规格书)。 质量要求:按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工 期:接业主通知后20天内交货,45天内完成安装并验收合格。 2 招 标 人 招标人:宁波市渔业互保协会 联系人:孙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布政巷16号科创大厦903室 联 系 人:钱聪、钱工 电 话:0574-87127967 传 真: 0574-87127713 3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后90天。 4 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 0.8 万元。 形式: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工程建设)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 帐 号: 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 9 月 12 日16:0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上述账户时间为准) 联系电话:0574-87861127、87187582(窗口)、0574-87188850(办公室) 特别提示: (1)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汇出,并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 (2)汇(转)款时,务必在用途栏中注明项目交易登记号(见招标文件封面右上角或招标公告); (3)划分品目的须注明品目号。未注明项目交易登记号、品目号或备注错误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4)汇(转)款时,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 转账方式。 5 投标文件份数: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资信标: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技术标: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商务标: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电子投标文件:一份(光盘或U盘)放入商务标包封中。 6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9月1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 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当日公告栏。 7 开标时间:2016年9月1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当日公告栏。 8 评标办法:综合性价比法(详见第六部分),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数: 1 家。 9 本次招标的最高限价为 49.0000 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否决处理。 A 投标人 1.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投标货物供货及安装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必须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 ),并在人员、货物、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投标货物的制造商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其中3C认证指向投标货物; (3)信誉要求: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五年(2011年8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申请人应在2016年9月12日 16:00 之前,将招标文件最后一页《查询申请函》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并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处,若投标人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投标。 (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投标委托 2.1投标人的代表如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包括招投标中心交易费用、合同公证费用(业主不支付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用等)。 B 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 4.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4.2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5.招标文件的澄清 5.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包括文书、电传、传真、电报等,下同)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提出,招标人认为有必要时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询问的来源,答复将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迟于该期限,招标人有可能不予以解答。招标人规定时间内未收到投标人疑问函则视为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全部内容予以确认。 6.招标文件的修改 6.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人提问的澄清,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6.2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位潜在投标人。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 6.3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投标的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上述每一位投标人。 6.4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的补充通知后,应以书面或传真(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形式回复招标人。 C 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计量单位 7.1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8.投标文件包括《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技术标》和《资信标》、《商务标》四部分。 8.1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 (1)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封面(见格式);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格式); (3)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为代理商投标的,还需提供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4)代理商参加投标的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加盖制造商公章; (5)投标货物制造商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指向投标货物)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人认为有需要的其它资料。 8.2技术标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技术标封面:明标封面(见格式); (2)投标货物技术响应:由投标人根据第三章招标货物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各项要求进行响应,技术要求中未列内容投标人可自行设计格式进行技术响应; (3)投标货物制造、安装、验收标准(自行编写); (4)主要货物产地品牌说明; (5)投标货物技术规格书; (6)技术条款偏离表(见格式); (7)驻项目现场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名单(见格式); (8)质保期承诺书(见格式); (9)技术培训方案; (10)质保期及售后服务承诺; (11)安装施工方案、与总承包单位的配合措施; (12)投标人认为有需要的其它资料。 8.3资信标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资信标封面(见格式); (2)评标办法中资信标得分项的相关证明资料。 8.4商务标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商务标封面(见格式); (2)投标函(见格式); (3)工程量清单报价表(见格式); (4)随机特殊工具、备品备件清单及价目表(见格式); (5)质保期满后备品备件清单及维保费用价目表(见格式); (6)投标货物详细的交货清单(见格式); (7)商务条款偏离表(见格式); (8)投标人认为有需要的其它资料。 9.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投标文件按统一格式填写,将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资信标和技术标、商务标按第8条要求顺序分四部分分别装订成册。 10.投标报价: 10.1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实行固定总价合同,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货物经当地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投入运行并交付业主使用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设计、制造、运输、装卸、货物现场吊装、就位、安装调试、检验试验、节能验收、培训、备品备件、保修、售后服务、利润、税金、总包配合费(总包配合费按太阳能合同价的4%计入投标报价)、保护、环境清理、土建修复费、检测验收、措施费、规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屋面及墙面的开孔和防水处理、电热水器的电线盒插座等的材料及安装费、防雷设施、不锈钢材质防风雨帽、支架满足结构安全、屋顶控制箱及线路等以及一切完成招标文件、图纸及合同中包含的工作所发生的费用。 招标文件中未明确的但完成整个太阳能系统、并使之达到良好使用效果所包含的一切费用亦被视为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施工现场和总包单位情况,自行考虑总包等相关施工单位的协调和配合问题,可到现场勘查,结合图纸,及时提出调整意见,若施工现场已经完工的,调整费用计入投标总价,若施工现场还没有施工的,提供修改意见单,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修改图纸或补差等情况。如漏报,最终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总包管理配合工作界面外的各项技术措施,由中标人自行解决,投标报价需包含该项费用。防雷设施的安装必须符合《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应包验收,在验收过程中因相关职能部门提出来的问题整改所发生的费用以及验收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工程为固定总价合同,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合同总价在合同约定的承包范围内不予调整。凡合同中明确由招标人承担的责任和费用外,其余均由中标人承担,合同签定后中标人不得以其它任何理由调整和追加费用。 合同约定可调整的变更签证费用的结算口径: 投标报价文件中有相同或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参照投标报价文件中类似项目的单价计算确定;投标报价文件中没有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由投标人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内容进行组价,经招标人、审计单位审定后为准。投标报价中明显偏离市场价格(高于市场价格15%)的不合理综合单价招标人有权修正。 10.2投标报价其他约定: 备品备件:随机备品备件价格不高于投标价,清单内容应包括太阳能集热器、太阳能控制器、闸阀、止回阀、电磁阀、排气阀。 投标人还须保证在质保期满后10年内,以优惠价格(不高于投标报价)提供维持正常运转所必需的附件、备件、工具、消耗品和人员服务费用等,并在投标文件中详细列明清单,标明名称、单价,其费用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列出,但不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投标人要按投标货物分项报价表(见格式)的内容填写货物单价、总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 对于非标准货物的投标,还应填报报价明细表(报价明细表的格式由投标人自行设计)。 投标人如需用外汇购入某些投标货物,须折合人民币计入总报价中,总报价不受汇率变动影响。 招标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性报价,对每一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若投标报价中存在二个及以上类似工程项目且单价不同时,以其中价格较低的单价为准。 10.3除非发包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发包人提供的货物清单、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货物清单和工程量清单填报单价和合价,并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投标人未填写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发包人将不予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中。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10.4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第三部分提供的相关技术参数、指标资料及有关设计文件图纸要求,自行进行核对。清单数量在投标期间根据设计图纸核算,如无疑义,不得有负偏离,且配备货物技术参数不得低于设计要求。各投标人自行考察施工现场条件,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等情况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供货时限等的要求。如漏报,最终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一律不予承担。 10.5标人应考虑交货期间的材料、人工等费用的上涨因素,中标后的价格不予调整。 10.6本次招标的最高限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11.投标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1中标候选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与中标候选人签订了经济合同且备案,并提交了履约保证金后退还。 11.2其它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人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 11.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保证金将被没收。 (1)在投保截止日之后且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的。 12.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2.1自开标日起90天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12.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进行。按本须知第11条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致被没收保证金,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3.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3.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本须知第8条中所规定)均应遵守本条。 13.2投标人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公章。 13.3投标文件中规定由法人代表签字的地方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 13.4投标文件一式5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4份。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光盘或U盘)一份,放入商务标包封中。 13.5投标文件必须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并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 13.6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13.7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D 投标文件的递交 14.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4.1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技术标、资信标、商务标各一式5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4份。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光盘或U盘)一份,放入商务标包封中。如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技术标、资信标、商务标分别密封包装在不同的包封袋中。 14.2投标文件的包封应密封完好,并在包封上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14.3 投标文件的包封上应正确标明招标工程名称、投标人的名称、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技术标、资信标、商务标等内容。 14.4 如果包封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如包封上没有按上述规定加以标志,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5.投标截止时间 15.1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派人送达到指定的投标地点。 15.2招标人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将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15.3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16.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6.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或传真、电报)形式通知招标人。如采取电报或传真形式撤回投标,随后必须补充有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的要求撤回投标的正式文件。撤回投标的时间以送达招标人或邮电到达日戳为准。 16.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签收单上签字确认。 16.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 “14.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规定进行密封、标记,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 “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招标编号)”和“开标时启封”字样。 E 开标及评标 17.开标 17.1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并在有关部门监督下公开开标。开标仪式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招标人、投标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17.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时参加开标仪式。 17.3投标人应提前向招标人提交相关原始证件资料,以便招标人在开标前有充裕的时间来确定投标人的真实身份。招标人校验下列资料原件: 若法定代表人到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 若委托代理人到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17.4违反本须知第17.2款规定的投标人将被视作自动放弃投标。 17.5违反本须知第17.3款规定的投标人将被视作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17.6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7.6.1宣布开标纪律; 17.6.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17.6.3主持人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17.6.4主持人按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17.6.5按开标顺序,当众先开启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技术标、资信标,之后将投标文件资料送评标室由评标委员会评审。 17.6.6评审结束公布结果,再当众开启商务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货物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价格、工期、质量及各项承诺等投标文件内容,并记录在案。 17.6.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17.6.8开标结束。 18.对投标文件的初审 18.1资格后审:评标委员会按投标人须知中合格投标人条件要求,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不进入下阶段评审。 18.2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办法附表1的《重大偏差项目表》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初步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18.3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文件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累计上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 如果单价乘数量不等于总价,应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2) 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应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 (3) 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8.4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或者投标人在评标结束之前不能到场确认的,则评标委员会将把修正后的投标报价视作该投标人的最终报价,参与评标,但该投标人最终将丧失其中标资格。 18.5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差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这些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但招标人将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差的细微偏差,即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它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18.6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 18.7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18.8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否决投标处理: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3)投标文件的组成严重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4)投标文件无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签字及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公章的; (5)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6)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货物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7)货物交货期、质量要求及工程量清单等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8)投标货物的技术响应(打*参数)有一项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9)投标文件货物材料品牌响应未选择招标人推荐品牌且经2/3及以上评委认定其响应的品牌及货物性能低于招标人推荐的品牌; (10)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 (11)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否决投标的其他情形。 19.投标的澄清 19.1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标委员会不得向投标人提出带有暗示性或诱导性的问题,或向其明确投标文件中的遗漏和错误。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技术和商务人员进行答疑和澄清。 19.2必要时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就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回答应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名或盖章,并将作为投标内容的一部分。 19.3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评标委员会应当作否决投标处理,并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19.4拒绝应招标人的通知到场进行答疑和澄清或不派员到场答疑和澄清的,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对其投标进行评议的,将被作为否决投标处理。 20.评标 20.1招标人根据招标货物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20.2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文件《评标办法》。 21.评标过程保密 21.1开标之后,直到授予投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21.2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F 中 标 22.中标的标准 详见评标办法。 23. 中标、中标通知 23.1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结果经备案后,由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通知也可以传真的形式,但需要以书面确认。 23.2招标代理人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标准向中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该项费用在中标方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一次性付清。 23.3 中标人需向宁波市公共资源中心缴纳0.15‰交易费,本工程合同协议书若需要进行公证,所有公证费用均有中标人承担;第三者责任保险费由中标人承保并承担费用。 23.4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招标人对落标的投标人不作落标原因的解释。 23.5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4.签订合同 24.1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中标合同,否则按开标后在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处理。 24.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25.履约保证金 25.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合同特殊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提供合同总价的10%的履约保证金(支票、汇款、汇票或银行保函)。 25.2中标人如未按第23.2、24.1及25.1的规定办理,招标人有权撤销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可另选中标人或另行招标。 25.3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其形式为汇票、支票和汇款或银行保函。履约保证金待合同正常履行至招标人支付除质量保证金外的货款后一次性无息退还。如中标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违背合同规定的,招标人有权没收相应款项的履约保证金。 26.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约定,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27.异议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开标活动有异议的的,应当在开标现场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评标结果由异议的,应当在中标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或被告知中标候选人后3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28.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可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自知道或者应知道不合法或违规之日起十日内提起,但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合法证明材料。 - 59 -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第三部分、招标内容及技术规格书 一、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完成 太阳能设备 的制造、供货、运输、装卸、就位、安装、货物保护、调试运行、通过有关部门验收、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工作 完成交钥匙工程 。按工作顺序提交所需的资料,所有资料必须符合本技术规格书的要求。 二、工程量清单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集热器 平板集热器 块 117 2 集热器支架 角钢 M 1404 3 储热水箱 13m³ 台 1 4 空气源热泵 10P 台 2 5 控制柜 套 1 6 集热循环泵 Q=500L/min,H=15m,N=3.0Kw 台 2 7 供热循环泵 Q=20m3/h,H=15m,N=2.2Kw 台 2 8 空气源热泵 Q=70m3/h,H=25m,N=11Kw 台 2 9 水泵防雨罩 个 6 10 管道(含管件) 钢塑管DN50 米 15 11 管道(含管件) 薄壁不锈钢水管DN65 米 14 12 管道(含管件) 薄壁不锈钢水管DN50 米 100 13 管道(含管件) 薄壁不锈钢水管DN40 米 203 14 管道(含管件) 薄壁不锈钢水管DN25 米 30 15 管道保温 橡塑保温厚度30mm m³ 3 16 铝皮保温 0.4MM m³ 161 17 管道支架 M 180 18 不锈钢软接头 DN40 个 12 19 电磁阀 DN40 个 1 20 铜闸阀 DN25 个 16 21 铜闸阀 DN40 个 12 22 铜闸阀 DN50 个 2 23 自动排气阀 DN25 个 8 24 止回阀 DN40 个 12 25 过滤器 DN40 个 1 26 电源线 批 1 27 信号线 批 1 28 线管 批 1 29 防雷系统 套 1 30 辅材及人工 项 1 注:以上清单所列货物并未包括完全的工程量内容,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与设计图纸,在投标文件的“投标货物清单”中予以补充完整。若漏项的,则视为投标人优惠给招标人。 三、 招标货物技术规格和要求表 1、技术要求 1.1执行标准 本项目执行标准如下(投标货物必须满足下列有关标准,但不仅限于此): --GB/T12936-2007《太阳能热利用术语》 --GB/T19141-2003《家用太阳能热水器技术条件》 --GB/T18713-2002《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安装及工程验收技术规范》 --GB/T18708-2002《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热性能试验方法》 --GB/T18974-2003《太阳能集热器性能室外内试验方法》 --NY/T513-2002《家用太阳热水器电辅助热源》 --NY/T514-2002《家用太阳热水器储水箱》 --NY/T651-2002《家用太阳热水系统安装、运行维护技术规范》 1.2太阳能热水系统及集热器模块 序号 项目名称 招标要求 1 太阳能 热水系统 系统类型 集中集热、集中供热太阳能热水系统 循环方式 强制循环 系统加热方式 直接加热系统 系统组成 1. 平板太阳能集热器 2.储热水箱 3.控制柜 4.空气源热泵 5.循环泵 6.管路 辅助加热方式 空气源热泵 满足GB/T 18713-2002、GB/T 19141-2011相关要求 2 平板集热器基本参数 2.1 平板集热器基本参数 1、 吸收涂层的太阳吸收率:α≥0.90 控制参数 2、 热性能: 平板太阳能集热器的瞬时效率截距ηo.α应不低于0.70;平板展开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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