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项目租赁合同.doc
《商业项目租赁合同.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商业项目租赁合同.doc(36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商铺租赁合同 商业地产项目商铺租赁合同出 租 方: 承 租 方: 合同编号: 签署日期: 34目 录 第1条 定 义2第2条 租赁商铺3第3条 租赁用途4第4条 租赁期限4第5条 商铺租金4第6条 综合管理服务费8第7条 履约保证金8第8条 商铺交付9第9条 装修免租期10第10条 商铺装修10第11条 综合管理服务11第12条 租赁商铺的维修、维护和保养12第13条 广告与标牌13第14条 商铺的转让与转租13第15条 保险14第16条 税费及其他费用14第17条 租赁商铺的返还15第18条 甲方权利义务15第19条 乙方权利义务17第20条 违约责任20第21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22第22
2、条 不可抗力23第23条 适用法律23第24条 争议解决23第25条 通知与送达23第26条 保密条款24第27条 文本24附件一26附件二27附件三28附件四29附件五30商铺租赁合同本租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如下:出租方 : (以下简称为“甲方”)经营地址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承租方 : (以下简称为“乙方”)地址或住所: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就位于商业地产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商铺(定义见下文)的租赁
3、事宜达成本合同。第1条 定 义 本租赁合同 (以下简称“本合同”) 内有关用语之定义如下: 1.1 “甲方”:包含本合同所列甲方及其受托人。 1.2 “商场”:指位于商业地产项目中,聚集在一起的各种商店/商铺组成的商业中心。 1.3 “租赁商铺”:指甲方根据本合同第2条的约定向乙方提供的出租商铺。1.4 “商场运营商”:指由甲方委任的经理人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营商。商场运营商负责商场的招商工作和商场整体统一运营管理及具体实施、负责商场的统一市场推广服务、负责选聘和监管商场的物业服务公司履行物业管理服务的职责,以及其它涉及商场综合管理服务职责。1.5“物业服务公司”:甲方和运营商选聘
4、的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公司。1.6“商场公共区域”:指在商场内,租赁商铺范围之外,不在任何承租方承租范围内的,由甲方及/或运营商管理的公共区域。 1.7“商场公共设施”:指在商场内,保障商场正常运营的装备及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消防、给排水、供电照明系统电梯以及其它公共设施。 1.8 “营业额”:指乙方每月在租赁商铺从事经营活动所得的及因承租租赁商铺所产生的未经扣除税款和费用等任何开支之全部营业额,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a. 在租赁商铺售卖(或出租)各种货物的收入,含非现金收入、折扣券、现金抵用券等; b. 在租赁商铺提供或安排提供各种服务所得的各种服务费、咨询费的收入; c. 因使用租赁商铺而取
5、得的各种收入; d. 因使用租赁商铺而于其它地方产生的收入,例如利用租赁商铺内的电话、计算机、传真等设备而形成交易的收入; e. 乙方的许可人、被授权人和各类与承租方相关的单位或人士利用租赁商铺从事经营的收入; f. 乙方得到的一切与租赁商铺相关的收入。 1.9 “基本租金”:是指乙方承租甲方租赁商铺而应当向甲方支付的每月最低基本数额的租金。 1.10“营业额百分比租金”:是指乙方承租甲方租赁商铺按乙方经营租赁商铺每月税前营业额的一定比例计算所得数额向甲方支付的租金。1.11 “综合租金”:是指甲方按乙方基本租金和营业额百分比租金比较二者取其高的方式向乙方计取的租金。1.12 “综合管理服务费
6、”:是指乙方承租租赁商铺而应缴付的物业服务费和市场推广服务费的总额。1.13 “交付日”:指甲方根据本合同规定的交付条件将租赁商铺交予乙方之日。1.14“起租日”:租赁商铺交付日至次日为起租日。 1.15 “标牌”:指招牌、名称、徽章、商标、商号、描述性材料或任何其他类似物品。 1.16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战争、国家紧急状态、政府行为、外汇管制、流行病、地震、风暴、水灾或其他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封锁、罢工或其他形式的劳工行动、暴动或暴乱或者任何政府或军事机构的要求或规定。 1.17“租赁年”:指自乙方起租日起满12月为一个租赁年,以后的租
7、赁年依此类推。 1.18 “月”:指公历月;“日”:指公历日;“工作日”:指除了周六或周日或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正常工作之日。 1.19 “元”: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元。第2条 租赁商铺 2.1 甲方出租,乙方承租的商铺地址为商业地产项目【商业购物中心/兰桂坊娱乐街区】(以最终核准名称为准)中第 号商铺,租赁商铺计租面积(建筑面积): 平方米(实际建筑面积以商业地产项目竣工验收后政府文件数据为准,或者以甲方委托的第三方测量机构的测量数据为准),租赁商铺位置详见附件三平面图斜线部分,双方均同意以商铺位置示意图为确认依据。 乙方经实地考察,对商铺交付时的状况已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商铺。第3条
8、 租赁用途 3.1 租赁商铺应用于 。 乙方经营范围为: 。乙方经营品牌为: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需向甲方出具正式获得所列品牌授权经营证明文件,并向甲方提供该等文件副本作存档备案之用。 3.2 租赁商铺之经营范围以所列之品牌名称及用途为限。乙方不得在未征得甲方正式书面同意之前变更租赁商铺用途或更换或调整专卖店及所销售商品之品牌。第4条 租赁期限 4.1 租赁期限自甲方将商铺交付乙方之次日起连续计 月,即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 4.2 租赁期届满前,乙方如愿续租,应于租赁期限届满前 六 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须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租金和其他租赁条件以双方届时订立的合同为准;如乙方
9、未在上述期限内提出续租则视为乙方无续租意愿;如甲乙双方未能在租赁期届满前三个月就续租事宜达成一致,乙方必须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撤出商铺,并将商铺交还甲方。第5条 商铺租金 5.1 租金计算方式 双方确定适应如下第条计租方式,租金均按月支付; 5.1.1 基本租金方式计租基本租金以租赁商铺的建筑面积为基础计算,乙方每一租赁年按以下约定交纳月基本租金且基本租金,每一租赁年按一定比例递增。租金自起租日起计算,基本租金额及递增比例详见5.1.4租金表。 5.1.2 营业额百分比租金计租(亦称“纯营业额提成计租”)营业额百分比租金以租赁商铺的营业额为基础计算,乙方按照经营租赁商铺每月所得税前
10、营业额的 %计提应付甲方租金,同时该营业额百分比租金提成比例将根据租赁商铺经营情况做相应调整,营业额百分比租金详见5.1.4租金表。 5.1.3 综合租金计租(基本租金与营业额百分比租金二者取其高)综合租金计租以乙方租赁商铺当月营业额数据为计算租金的参考数额,就当月营业额约定的计提比例计算得出的营业额百分比租金和约定基本租金比较采取二者取其高的方式确定当月乙方应付租金,当月营业额百分比租金低于月基本租金时则仍按月基本租金标准收取,当月营业额百分比租金高于月基本租金时则按当月营业额百分比租金标准收取。每一租赁年基本租金和营业额百分比租金提成比例均按约定进行递增,综合租金额及相应比例见5.1.4租
11、金表。 5.1.4 租金表:租 赁 期 限月基本租金单价(元/平方米)年递增率月基本租金合计(元)营业额百分比租金提成比例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 5.2 租金支付方式: 5.2.1 如双方确认5.1.1基本租金计租方式的,乙方应当在每月的第7日前到甲方指定地点或按甲方指定账户交清当月基本租金(对于起租日首月,乙方须于甲方发出商铺交付通知书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个月基本租金计人民币
12、元);如双方确认5.1.2营业额百分比租金计租(纯营业额提成计租)方式的,乙方在租赁期限内第一个月租金按应付履约保证金总额三分之一的标准计取(原则上为基本租金计租方式中的第一个月基本租金标准),并在甲方发出商铺交付通知书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个月起(含第二个月)租金则按上个月营业额百分比租金计租(营业额提成计租)方式收取并于当月的第7日前向甲方交清上个月应付租金。营业额的确认方式按5.3条执行。如双方确认5.1.3综合租金计租方式的,则乙方首先应当在每月的第7日前到甲方指定地点或按甲方指定账户交清当月基本租金给甲方(对于起租日首月,乙方须于甲方发出商铺交付通知书后七个工作日内预缴第一个月基本
13、租金计人民币 元),当甲方按照乙方当月营业额计提比例计算得出的营业额百分比租金高于当月基本租金时,对于营业额百分比租金与基本租金的差额部分,乙方应在次月的第7日前向甲方交清。营业额百分比租金低于当月基本租金时则以该当月基本租金为标准作为乙方应付租金,甲方不再结算差额。营业额的确认方式按5.3条执行。5.2.2乙方若以支票、电汇、银行划账或其它非现金的方式支付租金及其它费用的,应取得甲方同意,并以甲方下述指定账号收到日为支付日,甲方指定收款账号信息:X-02地块: X-06地块:开户名: 开户名:】银 行: 【】 银 行: 【】 帐 号: 【】 帐 号: 【 】如甲方账户发生变更,甲方必须于乙方
14、支付租金及其它费用的五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需乙方支付款项(包括租金、保证金及其他费用),应以人民币支付。乙方付款所发生的任何手续费应由乙方承担。 5.3 乙方月营业额的确认方式 5.3.1乙方于租赁商铺的经营所得收入结账日期为发生销售或产生收入当月最后一日,乙方应在每月份结束日始计五日内向甲方呈交该月份的营业收入报表,乙方须提供各种发票、单据以及证明营业收入的各种凭据并确定当月营业额及营业额提成(如果乙方自行提供的财务报表与甲方POS机记录数据及甲方其它方式记录的数据不一致的,双方同意按较高额确定乙方当月的营业额);营业收入报表须列明各项营业收入的来源及金额、依据营业收入
15、计算的营业额提成租金款额、会计原则及作账方式等;该营业收入报表须由乙方的相关负责人签署,并加盖乙方公司公章。 5.3.2无论乙方选择第5.1条中何种计租方式承租商铺,乙方须按甲方(含其运营商)规定将其收银机系统与甲方(含其运营商)设定的中央收银系统连通以便甲方(含其运营商)查阅和知悉乙方一切交易及货银交收数据,乙方同意其POS机系统等收银系统设备的供应及安装由甲方指定单位实施,但终端机及乙方POS机安装发生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和承担费用(甲方仅提供接口、预留点位)。若乙方经营个别连锁品牌需拥有独立POS机系统的,则乙方需无条件免费提供所使用的软件,连接到甲方和运营商服务器,以便提供有关营业数据
16、信息。如POS机系统发生故障,甲方有权根据以往数据作出营业额估算,收取营业额提成。 5.3.3在租赁期内,乙方须保持完整、正确和真实的营业收入的原始凭证和记录,并将各种发票、单据以及证明营业收入的各种凭据保存,甲方(含其运营商)有权检查这类发票、单据和凭据。 5.3.4甲方(含其运营商)有权对乙方的账目进行查核,并聘请专业审计师担任此工作。乙方须将一切有关租赁商铺营业收入的记录、数据、报表和一切查核账目所需的数据提供给甲方。 5.3.5乙方须知会甲方有关乙方之财政年度,并于每一财政年度完结后30日内向甲方提供一份详尽正确并经乙方会计师及审计师核实并签署确认的该财政年度乙方租赁商铺营业额报表。
17、5.3.6乙方须于租赁期终止后 30 日内向甲方提交一份详尽正确并经乙方会计师及审计师签署印章核实自上一财政年度终止日至租赁期届满日止之营业额报表,以便甲方核实租赁期内所得营业额。 5.4 乙方须按本合同约定的金额、时间、方式向甲方交纳租金,如果交费期限最后一日为法定节假日,乙方应当于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内交付租金。 5.5 各方声明,乙方承租商铺自负盈亏责任,即使按营业额计提租金的方式,亦不因此认为甲乙方存在合营、合伙或合作之关系。5.6 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租金后,将向乙方开具合法发票。5.7 乙方不得以甲方及/或甲方的委任方、受托方或者代理方不能完成或拖延完成修理、不能及时提供服务
18、设施、不能及时全面履行本合同义务为由,而减少或停止支付租金或其他根据本合同需支付的费用。5.8乙方承租的商铺在租赁期间内,如按国家规定产生相关税费等,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第6条 综合管理服务费6.1 赁商铺建筑面积计算,0200002968乙方应付综合管理服务费标准为 元/平方米/月(实际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后现场实际情况及相关政府文件数据为准,或者以甲方委托的第三方测量机构的测量数据为准),即综合管理服务费金额为人民币¥ 元/月,(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其中市场推广费合计每月人民币 元(标准为_元/平方米/月)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商铺租金交付期限和交付方式,与租金一并支付于甲方
19、;物业服务费合计每月人民币 元/(标准为_元/平方米/月)按照乙方与物业服务公司签署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约定期限和方式交付。 6.2 综合管理服务费于租赁期内因商场管理、维修及提供商场运营、整体推广服务等成本开支变化而调整。调整生效前甲方应提前不少于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应当按调整后的费用执行。第7条 履约保证金7.1 对于选择5.1.1基本租金计租或5.1.3综合租金计租方式的,乙方为确保本合同履行应向甲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为第一租赁年前三个月的租金总额和第一租赁年前三个月的综合管理服务费总额,以保证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前期如已交纳的认租意向金将自动转为对应的部分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为:(a)
20、在签订本合同后七日内,乙方先向甲方支付一个月的基本租金和综合管理服务费;(b)甲方发出商铺交付通知书时,乙方在通知书指定日期内支付二个月的基本租金和综合管理服务费;(c)当该第一租赁年前三个月中的各月营业额百分比租金高于基本租金时,乙方还须在每月的第7日前向甲方支付上月营业额百分比租金高于基本租金的差额部分以补齐履约保证金。对于选择按5.1.2 营业额百分比租金(纯营业额提成)计租的,履约保证金为 元(原则上甲方将参照本商场内同类商铺或本商场周边采取基本租金计租商铺的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和数额计取,前期如已交纳的认租意向金将自动转为对应的部分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为:(a)在签订本合同后七日内,
21、乙方先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的40%;(b)甲方发出商铺交付通知书时,乙方在通知书指定日期内支付履约保证金的60%。无论采取何种计租方式,甲方有权根据递增的基本租金或者实际平均营业额的数据要求乙方补足履约保证金以确保保证金数额等值于当年前三个月租金数额。 7.2 如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包括但不限于按时缴付租金),甲方有权使用或扣留全部或部分履约保证金,作为弥补乙方欠交款项或因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而导致甲方产生的开支或蒙受的损失。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扣除履约保证金后,所持履约保证金的总额少于7.1条约定的款额时,乙方须在五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 7.3 在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前提下,于乙方妥善交还租赁商
22、铺及甲方确定乙方对其不再构成任何可能的经济责任后三十日内,乙方凭相关的收据向甲方申请退还履约保证金或其余额(不计息)。 7.4 如甲方在本合同期满前转让租赁商铺,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本合同项下履约保证金转予受让人。受让人向甲方发出的该履约保证金或其余额的收据将被视为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余额已被正当转交的凭证。履约保证金转让予受让人后,乙方于本合同终止时持甲方(或受让人)开具之收款凭证向受让人申请退还履约保证金或其余额,甲方不再对乙方负有返还该履约保证金之责任。第8条 商铺交付 8.1交付日:商铺交付日期以甲方发出的书面商铺交付通知书的日期为准。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商铺交付通知书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商业 项目 租赁 合同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可****】。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可****】,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