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资质帮忙设计施工图纸签订合同是否成立有效?是否承担赔偿责任?-案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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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资质帮忙设计施工图纸签订合同是否成立有效?是否承担赔偿责任?案情2010年9月20日,原告李某某找到朋友许某某,请其帮忙设计原告承包的一幢幼儿园教学楼施工图纸,双方口头约定费用为1000元,后被告提供了图纸,原告支付了费用。在施工开工时,原告又以2000元/月的工资雇请被告对施工进行现场管理。施工管理过程中,原告要求将楼层加为四层,被告又安排施工方依原告要求,进行了第三层住房建筑施工改为教室的变更。四层建起后,原告和其一些朋友认为教学楼整体工程存在安全隐患,原告找人与被告进行协商,被告许某某认为不存在设计问题,被告在工地管理四个月。后湖南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对该幼儿园教学楼工程设计及依据设计所完
2、成的已建工程质量进行了鉴定,鉴定意见为该幼儿园教学楼工程未提供经审查的设计施工图,仅提供两张设计草图,不满足设计施工图深度及相关设计规范的要求,质量多处不符合要求。2011年9月20日湖南中智诚工程咨询公司依据加固设计文件对加固工程造价进行了鉴定,认定该幼儿园加固工程造价为364280.7元。分歧本案争论的焦点:1、原、被告之间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是否成立,如果成立是否有效?2、被告应否对原告李某某主张的房屋质量问题承担赔偿责任?第一种意见认为合同成立但无效,但被告应当适当赔偿原告李某某的损失。理由:对原、被告之间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为无效合同的认定无异议。无效合同的后果有两点,返还财产和赔偿损失
3、。被告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合同无效后有过错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在本案中,被告明知自己只有实践经验没有设计资质而因朋友之情,不顾国家严格的建筑法律规范,帮原告李某某设计教学楼的草图,又以2000元/月的工资代表原告李某某进行教学楼建设现场管理,未严把工程质量关。建设过程中,在原告李某某要求加建第四层住宿套房的情况下,没有明确的提出反对意见,对造成目前教学楼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从而导致较大的财产损失,被告许某某无疑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被告提供设计草图后紧接着在施工现场进行管理,基于这两个连贯的行为应当按比例适当承担过错责任,但比
4、原审适当降低赔偿比例。第二种意见认为合同成立但无效,被告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理由:一、本合同不具备合同生效要件。2011年2月20日,原告李某某李某某与被告许某某就设计问题形成了书面协议,在此之前被告向原告李某某提供了设计草图,该设计合同成立,但原、被告之间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属无效合同。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条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七条国家对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单位,实行资质管理制度。第十三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实行招标发包。第十七条发包方不得将建设工程勘察、设
5、计业务发包给不具有相应勘察设计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根据以上法规的规定,建设工程的设计必须要先勘查后设计,并且必须由具有相应勘察、设计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完成。在本案中原告李某某李某某明知被告不是建设工程设计注册的执业人员,又没有受聘于任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而聘请被告个人对新市小精灵幼儿园教学楼进行设计,原告李某某聘请被告对建设工程进行设计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双方的行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五项规定,属无效合同。无效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被告收取的1000元设计费应予返还。(1)对于施工图纸要经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查时规定在建设工程质量
6、管理第11条,该条规定建设单位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违反该规定,对建设单位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原告自身存在过错,亦未提供相关证据证实房屋的质量问题与被告的设计存在因果关系。基于原、被告签订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属无效合同,被告对合同履行不产生权利义务关系,合同无效后有过错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但原告李某某没有提供证据证实房屋的质量问题与被告的设计存在因果关系,因原告李某某仅提供了设计草图作为鉴定依据,湖大司法鉴定中心对设计也无法进行鉴定,故原告李某某依据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追究被告的
7、违约责任不应支持,且房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的原因相当复杂,存在各种因素的可能。本案所涉建筑物新市小精灵幼儿园教学楼建筑面积超过300平方米,投资金额超过30万元,其投资额和建筑面积均超过了法律规定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范围。原告李某某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工程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第八条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
8、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二十六条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而原告李某某不依法操作,既无国土审批、规划许可又无施工许可,在没有领取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盲目的依据被告提供的设计草图将工程承包给没有施工资质的施工队伍进行施工建设,建设中途又草率地加建第四层,对造成目前教学楼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以及较大的财产损失,原告李某某
9、存在明显过错,其在没有提供证据证实房屋的质量问题是由被告的设计造成的情况下以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为由向被告主张违约赔偿40万元的请求应予驳回。三、本案中被告受雇的职责是代理原告对工程进行管理,对工程质量而言没有必然因果关系。至于原告李某某提出被告受原告李某某的雇请对施工现场进行管理,由原告李某某支付2000元每月的工资,原、被告之间属于雇佣关系,被告应对工程的质量承担赔偿责任的问题。雇佣关系是受雇人向雇佣人提供劳务,雇佣人支付相应报酬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雇佣人与受雇人之间是种特定的人身关系。受雇人在受雇期间,其行为受雇主意志的支配和约束,在执行职务过程中,按照雇主的意志实施,其劳务产生的后果是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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