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省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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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Code for Construction Quality Acceptance of Landscape Engineering of Zhejiang Province DB33/1068-2023 五月 前 言 随着园林绿化事业的不断发展,园林绿化工程的规模和构成也在不断扩大,而与之相关的工程质量检查评估和验收工作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现行的园林绿化工程的验收标准《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又与建设部和省建设厅有关备案制的规定不一致,这给园林绿化工程的验收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也使园林绿化工程的过程控制难以实现。为了进一步提高行业管理水平,保证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温州市市政园林局受浙江省建设厅的委托,在原《温州市园林绿化工程验收标准》(试行)的基础上,组织温州市园林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及相关管理部门的专家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研究,在充足讨论和广泛征求意见后,形成了现在的《浙江省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报批稿)。 本规范的编制强调了工程的质量控制应为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在编制过程中,遵照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 的指导思想,并参照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23规定的原则进行编制。 本规范中园林建筑及小品工程、假山叠石工程、电气安装工程、园林喷灌、园林水景工程的划分和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23)的划分及规定相一致,为减少反复,本规范仅对部分园林建筑行业常见和特有的工程内容作了规定。因此,在对园林建筑及小品工程、假山叠石工程、电气安装工程、园林喷灌、园林水景工程的质量进行验收时,应以“新版规范”及国家现行的相关配套标准为依据。 本规范可作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和质监部门等对园林工程质量进行验收的依据。 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应注意收集意见,并及时反馈给温州市市政园林局(温州市鹿城区墨池坊1号,邮编:325000,传真:),以供此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温州市市政园林局 参编单位:温州市城市园林绿化质量监督站 杭州市绿化管理站(杭州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重要起草人:刘 婕、季胜杰、周招宠、朱伟勇、徐培迪、金家国、陈伟、蔡晓彤、吴立峰、金石声、木建强、张中栋、叶建辉、张蕾 主审人员:周守权、赵宇宏、楼建勇、蒋理江、陈云国、陈 锋、伊爱娟、周慕真、张荣庭、吴璀兴、董妹华、朱旭方、林 益、王岗、林 霞、周涓涓、郑锡华 目 次 Table of Contents 1 总则……………………………………………………………………………...…...…...13 1 General……………………………………………………………………………….....….13 2 术语……………………………………………………………………………...…...…...13 2 Terms………………………………………………………………………………….........13 3 基本规定…………………………………………………………………………......….16 3 Basic Provisions…………………………………………………………………..…..….16 4 一般规定…………………………………………………………………………..….....17 4 General Provisions……………………………………………………………...…..…..17 4.1质量验收的划分…………………………………………………………………….....…..17 4.1 Division of Quality Acceptance…………………………………………………….......…..17 4.2质量验收…………………………………………………………………………….....…..19 4.2 Quality Acceptance……………………………………………………………………........19 4.3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20 4.3 Procedure and Organization of Quality Acceptance…………………………………..........20 5 绿化工程………………………………………………………………………….....…..21 5 Landscape Engineering………………………………………………………........……..21 5.1种植土及地形工程………………………………………………………………….....…..21 5.1 Planting Soil and Topography Works…………………………………………………........21 5.2植物材料…………………………………………………………………………….....…..23 5.2 Plant Materials………………………………………………………………………....…..23 5.3植物修剪……............……………........……………………………………………....…..28 5.3 Plant Pruning............……………........……………………………………………......…..28 5.4乔灌木种植工程..................................................................................................................29 5.4 Planting Works of Trees and Bushes....................................................................................29 5.5草坪种植工程……………………………………………………………………..…..…..32 5.5 Planting Works of Lawn………………………………………………………...…..……..32 5.6运动型草坪工程……………………………………………………………….…..….…..34 5.6 Works of Sports Lawn……………………………………………………………...….…..34 5.7草花、地被种植工程……………………………………………………………..…..…..35 5.7 Planting Works of Grass/Flower/Ground Cover……………………………………....…..35 5.8行道树种植工程……………………………………………………………………..........36 5.8 Planting Works of Street Trees……………………………………………………….........36 5.9大树移植工程………………………………………………………..………………....…38 5.9 Transplanting Works of Big Trees…………………………………..………………......…38 5.10地下设施覆土绿化工程……………..……………………………………………..........39 5.10 Earth Covering and Landscaping Works of Underground Facilities………………..........39 5.11屋顶绿化工程…………………………..…………………………………… ….…........41 5.11 Landscaping Works of Roof…………..…………………………………… ……............41 5.12水生植物工程……………………………………………………………………..……..43 5.12 Aquatic Plant Works…………………………………………………………….....……..43 5.13垂直绿化工程………………………………………………………………… ...……....44 5.13 Vertical Planting Works……………………………………………………… ….....…....44 5.14边坡绿化工程……………………………………………………………………...…....45 5.14 Landscaping Works of Side Slopes………………………………………………...…....45 5.15养护工程…………………………………………………………………………...…....46 5.15 Maintenance Works………………………………………………………………...…....46 6 园林绿化附属工程………………………………………………………...…...….47 6 Auxiliary Works of Landscaping………………………………………...……..….47 6.1铺装地面工程…………………………………….………………………….…...……....47 6.1 Pavement Works………………………………….………………………….…...…….....47 6.2竹结构工程……………………………………………………………………..…...……51 6.2 Bamboo Structure Works……………………………………………………….....………51 6.3假山、叠石、塑石工程………………………………………………………… .....…...52 6.3 Rockery, Piled Stone and Plastic Rockery Works……………………………… ......……52 6.4护栏工程.................................................................................................................... ........54 6.4 Guardrail Works........................................................................................................ .........54 6.5园林喷灌工程........…….………………….…………...……………………….…......…56 6.5 Garden Sprinkling Irrigation Works……….…………...……………………….…......…56 6.6园林水景工程…………….………………………………………………………......….56 6.6 Garden Waterscape Works.……………………………………………………….......….56 1 总 则 1.0.1 为适应浙江省园林行业发展的规定,统一我省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合用于全省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验收。 1.0.3 本规范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编制。 1.0.4 园林绿化附属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除应遵守本规范外,还应遵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23及系列验收规范的规定,检查批表格由本规范所编表格与浙江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检查用表》配合使用。 1.0.5 园林绿化工程质量验收,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省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 语 2.0.1 检查批: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查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查体。 2.0.2 见证取样检测 在监理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送至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所进行的检测。 2.0.3 交接检查 由施工的承接方与完毕方经双方检查并对可否继续施工做出确认的活动。 2.0.4 主控项目 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对检查批质量起关键作用的检查项目。 2.0.5 一般项目 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查项目。 2.0.6 返修 对工程不符合标准规定的部位采用整修等措施。 2.0.7 返工 对不合格的工程部位采用的重新制作、重新施工等措施。 2.0.8 计数检查 在抽样的样本中,记录每一个体具有某种属性或计算每一个体中缺陷数目的检查方法。 2.0.9 计量检查 在抽样检查的样本中,对每一个体测量其某个定量特性的检查方法。 2.0.10 观感质量 通过观测和必要的量测所反映的工程外在质量。 2.0.11屋顶绿化 在高出地面以上,周边不与自然土层相连接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等的顶部以及天台、露台上的绿化。 2.0.12垂直绿化 运用攀援植物(藤本植物)绿化建筑物墙面、栏杆、棚架、杆柱及陡直的山石等空间环境的一种绿化形式。 2.0.13种植土 理化性能好,结构疏松、通气,保水、保肥能力强,适宜于园林植物生长的土壤。 2.0.14客土 将种植地点或种植穴中不适合种植的土壤更换成适合种植的土壤,或掺入某种土壤改善理化性质。 2.0.15种植土层厚度 植物根系正常发育生长的土壤深度。 2.0.16种植穴(槽) 种植植物挖掘的坑穴。坑穴为圆形或方形称为种植穴,长条形的称为种植槽。 2.0.17土球 挖掘苗木时,按一定规格切断根系保存土壤呈圆球状,加以捆扎包装的苗木根部。 2.0.18裸根苗木 挖掘苗木时根部不带土或带宿土(即起苗后轻抖根系保存的土壤)。 2.0.19修剪 在种植前对苗木的枝干和根系进行疏枝和短截。对枝干的修剪称修枝,对根的修剪称修根。 2.0.20分枝点高 乔木从地表面至树冠第一个分枝点的高度。 2.0.21规则式种植 按规则图形对称配植,或排列整齐成行的种植方式。 2.0.22自然式种植 株行距不等,采用不对称的自然配植形式。 2.0.23速生树 在相同时间和相对适宜的立地条件下,高生长与径生长相对较快,且成熟林期较早的树种。 2.0.24慢生树 在相同时间和相对适宜的立地条件下,高生长与径生长相对较慢,且成熟林期较晚的树种。 2.0.25一、二年生花卉 从下种到新种子成熟的生命期在一年之内完毕的花卉,春播的秋季收获,秋播的到翌年春末采种。 2.0.26数年生花卉 生命能延续数年,涉及终年常绿的和地上部分开花枯萎的,以芽或根蘖、地下部分根茎越冬越夏的花卉,涉及须根类、非须根类和变态茎类。 2.0.27球根花卉 均为数年生草本植物。其地下部分肥大,茎或根形成球状物、块状物等的花卉。 2.0.28宿根花卉 数年生草本植物,耐寒性强,冬季在露地安全越冬。依冬季地上茎叶枯死与否,分为落叶与常绿两类。 2.0.29植生带 采用无纺布、纸或其他可降解材料,将种子、肥料按播种密度均匀夹在两层布(纸)中间,用机器压紧成卷,使用时按面积剪好拉平并固定的一种绿化种植产品。 2.0.30 地被植物 能覆盖地面的植物称为地被植物。(除草本植物外,木本植物中矮小丛木、匍匐性或半蔓性的灌木以及藤本植物均可用作园林地被植物) 2.0.31草坪纯净度 将单纯型草坪中所选用草种外的草视为杂草,在1平方米内主草数量与杂草数量的比例。 2.0.32花街铺地面层 用小青砖、小青瓦、卵石、各色石片、瓷片、缸片等组成四方灯锦、海棠芝花、攒六方、八角橄榄景、球门、长八方等多种图案的铺地形式。 2.0.33方砖铺地面层 用传统大方砖(金砖)采用密缝拼贴经油灰嵌缝而成的铺地形式。 2.0.34小青砖(黄道砖)铺地面层 用小青砖(黄道砖)以人字式、蓆纹式、间方式等组合仄立铺设的铺地形式。 2.0.35冰梅面层 用各种人工修凿加工成的多边形石材板块、采用密缝或等距离留缝拼贴而成的地面铺装形式。 2.0.36碎拼面层 用各种自然碎裂的多边形石材板块采用不等距离留缝拼贴、镶嵌而成的地面铺装形式。 2.0.37水洗石面层 在混凝土路面上抹上一层用小粒径石子配制的砂浆,并在砂浆未完全硬化前以水冲刷、刷洗而成的路面装饰。 2.0.38水泥花砖面层 用以水泥、砂和颜料为重要原材料,经分层铺料、养护等工序制作而成带有各色图案的水泥花砖铺设而成的地面形式。 2.0.39压模面层 是在新浇捣的混凝土面层终凝前,使用专用彩石硬化剂和彩石脱模粉进行解决、模具压制、涂刷保护剂后完毕饰面造型的一种整体成型地坪。 2.0.40峰石 是一种经自然风化形成的、形态独特的孤峰状的自然景石,具有较高的欣赏价值。 2.0.41景石 假山叠石工程常用的自然山石的统称。如:太湖石、黄石、溪滩石、英石、斧劈石、水积石、钟乳石、石笋等。 2.0.42石驳岸 沿河、湖、池、溪流岸线,用景石堆砌,用以做挡土兼造景的堤岸。 2.0.43汀步石 用规则或自然形状的块石或各种景石叠置成的过水踏步。 2.0.44假山登山道 用景石叠砌成的上山台阶或游步道。 2.0.45壁石 用景石贴墙或嵌墙堆砌的假山景观。 2.0.46塑石 以砖、钢筋混凝土框架或型钢挂钢网为骨架,用水泥砂浆掺色塑成的、仿各类景石或假山的作品。 2.0.47嵌桩石 木桩基完毕后,为防止桩上部未入土部分晃动而在桩间镶嵌填实的毛石。 3 基 本 规 定 3.0.1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查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估考核制度。 3.0.2 园林绿化工程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 1 工程采用的重要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凡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进行复验,绿化分部工程重要原材料如种植土、肥料、灌溉用水应进行取样检测,植物材料应进行病虫害检查,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 2 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毕后,应进行检查。 3 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查,并形成记录。未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0.3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规定进行验收: 1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规范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 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应符合工程设计文献的规定。 3 参与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有规定的资格。 4 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估的基础上进行。 5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告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献。 6检查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7 关系到植物成活的水、土、基质,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8 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9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共同确认。 3.0.4 检查批的质量检查,应根据检查项目的特点,在下列抽样方案中进行选择: 1 计量、计数或计量—计数等抽样方案,对重要的检查项目可选用全数检查方案。 2 一次、二次或多次抽样方案。 3 根据生产连续性和生产控制稳定性情况,尚可采用调整型抽样方案。 4 对重要的检查项目当可采用简易快速的检查方法时,可选用全数检查方案。 5 经实践检查有效的抽样方案。 4 一 般 规 定 4.1 质量验收的划分 4.1.1 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划分为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查批(见附表一)。 4.1.2 单位工程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拟定: 1 具有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园林绿化工程为一个单位工程。 2 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分为一个子单位工程。 3 根据专业类别划分单位(子单位)工程。 4.1.3 分部工程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拟定: 1 分部工程的划分应按专业性质、部位拟定。 2 当分部工程较大或较复杂时,可按材料种类、施工特点、施工程序、专业系统及类别等划分为若干子分部工程。 4.1.4 分项工程应按重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等进行划分。 4.1.5 分项工程可由一个或若干个检查批组成,检查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施工段等进行划分。 园林绿化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划分 附表1: 子单位工程 分部工程 分 项 工 程 01 绿化工程 01 地面绿化 01栽植基础(一般绿地基层解决,地下设施覆土绿化基层解决,种植土,地形整理),02植物材料(乔木,棕榈类植物,灌木、藤本、竹类,草坪、草花、地被),03植物种植(乔灌木种植,一般草坪种植,运动型草坪种植,草花、地被种植,行道树种植,大树移植),04修剪养护 02 屋顶绿化 01栽植基础(基层解决,种植土,地形整理),02植物材料(乔木,棕榈类植物,灌木、藤本、竹类,草坪、草花、地被),03植物种植(乔灌木种植,一般草坪种植,运动型草坪种植,草花、地被种植),04修剪养护 03 水体绿化 01栽植基础(种植泥,水位水质),02植物材料(沿生类水生植物、挺水类水生植物、浮水类水生植物、漂浮类水生植物),03植物种植(埋种,植物栽植) 04 垂直绿化 01栽植基础(基层解决,种植土), 02植物材料,03植物种植,04修剪养护 05 边坡绿化 01栽植基础(基层清理,坡面排水,种植土,防护网安装,挂笼砖),02植物材料(草坪、地被,植生基质),03植物种植(草坪、地被种植,植被喷播),04养护 02 绿化附属工程 01 园林建、构 筑物工程 参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23及《古建筑修建工程质量检查评估标准》(南方地区)CJJ70-96 02 园路与广 场工程 01基层,02面层(碎拼花岗岩、卵石、嵌草、混凝土板块、侧石、冰梅、花街铺地、大方砖、压模、透水砖、小青砖、自然块石、水洗石、透水混凝土、透水沥青混凝土、木竹面层) 03 园林筑山 01地基基础,02主体(假山,叠石,塑石),03水电安装 04 园林小品 01栏杆扶手、02水景、03景石、04园凳、05标记牌、06果皮箱、07坐椅、08雕塑镌刻 05 园林给排水 参照《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23 06 园林电气 照 明 参照《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23 注1:水体绿化、边坡绿化分部内各条文有待细化,实际运用时各暂按一个分项验收。 注2:园林建筑是指亭、台、楼、阁、廊、舫、榭、温室等。 注3:园林构筑物是指河湖、水池、架、花池花坛、护坡、挡土墙。 注4:园林小品是指园凳、牌示、果皮箱、坐椅、栏杆、雕塑、景石、水景(不含土建内容)等。 注5:假山是指土、石构筑的仿自然山。 4.2 质量验收 4.2.1 本规范的检查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 4.2.2 检查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查合格。对一般项目中有偏差的项目,每项均应80%及以上的检查点符合规定,其余的检查点最大偏差不应超过允许值的1.5倍,且不得有严重缺陷。 2 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4.2.3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查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查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4.2.4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 种植土质量、植物病虫害检疫及绿化附属工程的有关安全及功能检查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4观感质量验收为合格,景观艺术效果上无明显缺陷。 4.2.5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 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4 重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5 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规定。 4.2.6 园林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检查批质量验收可按本规范表7.6进行。 2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可按本规范表7.7进行。 3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按本规范表7.8进行。 4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质量控制资料核查,重要功能抽查记录,观感质量检查应按本规范表7.2、7.3、7.4、7.5进行。 4.2.7 当园林绿化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期,应按下列规定进行解决: 1 经返工或整改解决的检查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2 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可以达成设计规定的检查批,应予以验收。 3 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规定、但经原设计单位认可可以满足植物生长规定、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查批,可予以验收。 4 经返工或整改解决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减少质量或改变外观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基本的欣赏规定并能保证植物成活,可按技术解决方案和协商文献进行验收。 4.2.8 通过返修或整改解决仍不能保证植物成活、基本的欣赏和安全规定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4.3 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 4.3.1检查批及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形整理检查批,假山、叠石、塑石主体分项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技术)负责人、设计单位专业设计人员等进行验收。 4.3.2 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同时对分部工程观感质量进行现场评估。 4.3.3 绿化子单位工程竣工后可先行组织交工验收,当符合《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 82-99规定的验收时间规定后方可组织竣工验收;绿化附属子单位工程竣工后即可组织竣工验收。 4.3.4单位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估,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监理单位应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工程质量评估,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4.3.5 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和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后后,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 4.3.6 单位工程有分包单位施工时,分包单位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应按本规范规定的程序检查评估,总包单位应派人参与。分包工程完毕后,应将工程有关资料交总包单位。 4.3.7 当参与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可请本地园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园林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协调解决。 4.3.8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期间(15个工作日)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献,报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5 绿化工程 5.1 种植土及地形工程 5.1.1 本节合用于栽植基础工程质量验收(不涉及湿地、边坡等特殊绿地)。 检查数量:以绿化不同部位、区块划分检查批,同一批次内绿地面积超过5000m2的按每5000m2(局限性的按5000m2计算)为一个检查批;每检查批次按面积随机抽查5%,以50 m2为一点,每检查批抽查不少于5个(剖面)点,面积局限性500m2应全数检查。 5.1.2 根据设计标高,翻整土地,并所有清除地面的建筑垃圾、杂草、树根等残留物,化工、汽修等地块应清运酸、碱、盐渍土类和油污土类,换上种植土。针对现行城市绿化中普遍存在的建筑、生活垃圾问题,在对树木生长影响不大的情况下,可采用就地掩埋和改良运用的办法,但要防止转嫁和形成二次污染。种植地属岩层、坚土、重粘土等不透气土层或排水不良、不透气的废基(混凝土板带废基应破除),栽植乔木按深1.2米,宽1米,灌木按深0.6米,草坪、草花、地被按深0.30米范围予以清理。用于珍贵珍稀树木的种植土还应进行消毒解决。 (Ⅰ)主控项目 5.1.3 种植土壤应符合设计规定;当设计无具体规定期,应符合下列规定:PH值应控制在5~7.5,有机质含量≥1%,有效磷≥25mg/kg,水解氮≥80mg/kg,速效钾≥130mg/kg。 1乔灌木种植土壤规定:对喜酸性的植物PH值应控制在5~6.5; 2草花种植土壤规定:酸性花卉土壤PH值5~7。 3土壤检测取样频率:客土按每500m3抽样检测1次,局限性500m3的按500m3计;原土按每5000㎡取样抽测一次,面积≤5000㎡按5000㎡计;每次随机取样5处,每处100克,经混合组成一组试样。 4对于土壤检测报告不符合本条规定的应进行土壤改良。 检查方法:检查检测报告及观测检查。 5.1.4 原土种植应对土壤应进行深翻细作,翻地深度不应小于30cm,清除石块、残根、杂草,施入基肥;应进行杀虫和灭菌解决,在无设计认可条件下,严禁使用未经改良的强酸强碱土、盐碱土、重粘土及具有其它有害成分的土壤;应采用疏松、肥沃、富具有机质的土壤,严禁在种植土层下有不透水层(地下设施覆土绿化及屋顶绿化工程除外)。种植土地形的整体造型效果应符合设计规定,地下水位深度符合植物生长规定。 检查方法:观测和尺量检查,必要时进行检测检查。 (Ⅱ)一般项目 5.1.5 种植土外观土色及密实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无白色盐霜,无建筑垃圾、杂草、树根,疏松不板结,土块易捣碎。 检查方法:观测检查或取样检测。 5.1.6 基层解决应符合下列规定: 基层表面基本平整,基层地形标高符合设计规定。 检查方法:用水准仪测量或尺量检查、观测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5.1.7 种植土地形平整度、地形标高、造型和排水坡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地表基本平整,回填的种植土已达成自然沉降的状态,地形标高符合设计规定,地形的造型和排水坡度应符合设计规定(当设计单位对排水坡度没有具体规定期,宜≥5‰),无明显的低洼和积水处,基本无积水。 检查方法:用水准仪测量或尺量检查、观测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5.1.8 种植土(植物生长所需的最少土层厚度范围内)中的石砾、瓦砾等杂物含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乔灌木的种植土整洁,且基本无>5cm粒径的石砾、瓦砾等杂物,≤5cm粒径的石砾、瓦砾等杂物的含量<10%;草花种植地基本无石砾、瓦砾等杂物;地被种植土壤中,石砾、瓦砾粒径≤2cm, 石砾、瓦砾等杂物的含量应<5%;草坪的种植土中石砾粒径≤1cm,石砾、瓦砾等杂物的含量应<5%。 检查方法:观测和尺量检查。 5.1.9 种植土与道路(挡土墙或挡土侧石)接壤处及边口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种植土与道路(挡土墙或挡土侧石)接壤处,种植土应略低于道路挡土墙或挡土侧石3~5cm,种植土与边口线基本平直。 检查方法:观测和尺量检查。 5.1.10 种植土工程的尺寸规定、允许偏差和检查方法应符合表5.1.10的规定。 检查方法:观测和尺量检查。 种植土工程的尺寸规定、允许偏差和检查方法 表5.1.10 项次 项 目 尺寸规定 (cm) 允许偏差 (cm) 检查方法 1 有效土层 厚度 大、中乔木 深根性 ≥120 挖样洞,观测或尺量检查 浅根性 ≥90 小乔木和大、中灌木、大藤本 ≥60 小灌木、宿根花卉、小藤本 ≥40 棕榈类 ≥90 竹类 大径 ≥80 中、小径 ≥50 草坪、草花、地被 ≥30 2 种植土块径 大、中乔木 ≤8 观测或 尺量检查 小乔木、大中灌木、大藤本、竹类 ≤6 竹类、小灌木、宿根花卉、小藤本 ≤4 草坪、草花、地被 ≤2 3 地形相对 标高 全 高 ≤100cm / ±5 用水准仪测量或尺量检查 100 cm -200 cm / ±10 200 cm -300 cm / ±20 300 cm -500 cm / ±30 注:此表不合用于大树移植、屋顶绿化工程 5.2 植 物 材 料 5.2.1 本节合用于植物材料的质量验收。 检查数量:按植物材料进场批次,作为一个检查批进行检查。乔木、灌木按数量随机抽查10%,每株为一个点,总检数不得少于10点,但乔木、灌木各少于10株时应全数检查;草皮按数量抽查10%,以4m2为一点,总检数不得少于5点,小于20m2时应全数检查;地被、草花按数量抽查10%,以10株为一点,总检数不少于5点,小于50株时应全数检查。 (Ⅰ)主控项目 5.2.2 植物材料的种类必须符合设计规定;严禁带有明显的病、虫、草害。 检查方法:观测检查和对照图纸中的植物材料的种类、规格,检查“苗木出圃单”及植物材料的“植物检疫证”(异地苗木应提供植物检疫证)。 5.2.3 起掘乔木、灌木的土球或根盘,应分别按表5.2.3-1、表5.2.3-2、表5.2.3-3规定,且应尽量保持多数根系;带土球起掘的树木,土球应完整,不得掘破土球,土球包扎形式应保证牢固防止土球破碎。 检查方法:观测和尺量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乔木带土球或根盘规格 表5.2.3-1 胸(地)径(cm) 土球直径(cm) 土球(根盘) 厚度(cm) 根盘直径(cm) 备注 3以下 10~30 10~20 10~40 常绿乔木带土球;落叶乔木带根盘(含宿土),生长期落叶乔木带土球。特殊树种直根系明显,根盘厚度及球深度作适当调整。 3~4 30~40 20~25 40~50 4~5 40~50 25~30 50~60 5~6 50~60 30~40 60~70 6~8 60~70 40~45 70~75 8~10 70~80 45~50 75~80 10~12 80~90 50~60 80~85 12~15 90~100 60~70 85~90 15以上 按胸径的6~8倍 土球直径的2/3 按胸径的6~7倍 棕榈类 土球直径的2/3 按筒径的3~5倍 灌木带土球或根盘规格-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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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 园林绿化 工程施工 质量 验收 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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