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招商-内部承包合同-2015122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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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销售、招商内部承包合同销售、招商内部承包合同 甲方(委托方):地址:电话:邮箱:法人代表:乙方(受托方):地址:电话:邮箱:法人代表:2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就“”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内部承包给乙方负责销售与招商事宜达成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一、委托范围:一、委托范围:甲方内部承包给乙方进行 路 项目“”的全程销售与招商工作,乙方提供项目前期策划、销售、招商服务,并以甲方名义对外销售与招商。甲方内部承包给乙方销售的项目位于 ,内部承包销售、招商的物业类型为商业,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以政府职能部门认可面积
2、为准)。二、委托期限二、委托期限:本合同期限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开盘后 6 个月止。三、取费标准及结算方式三、取费标准及结算方式:1 1、前期策划、销售、招商运行费用:、前期策划、销售、招商运行费用: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正式对外开盘销售之日止,甲方每月支付给乙方人民币 5 万元前期策划、销售、招商运行费用(前期总体项目定位、产品定位、产品规划、市场调研等),双方约定每月 5 日前支付本月费用,甲方支付的该费用后期可从乙方销售、招商佣金费中扣除。在签署本合同后 3 日内,甲方支付首期二个月的策划、销售、招商运行费用共计 10 万元给乙方,乙方在收到首期运行费后 10 日内派人员进场开展工
3、作。甲方应每月按时支付该项费用给乙方,如甲方每月不按时支付该项费用,逾期 10 日乙方即可终止本合同,人员撤离本项目,前期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运行费用不予退还,并由此引起的后果由甲方全权承担。2 2、销售、招商佣金费标准:、销售、招商佣金费标准:乙方对内部承包期内本项目售出的单元(甲方关系发生的销售业绩在委托代理期间内视同为乙方业绩并按销售佣金标准及时结算),不分商铺/公寓/车位,均按照 4.8%(税后净佣金率,销售佣金均为税后佣金,乙方不提供佣金提成的发票,由甲方自行承 3 担营销佣金的账户处理)佣金费率标准收取佣金费,佣金费根据本项目售出单元累计总成交额与佣金费率的乘积计取。乙方对内部承包期内
4、本项目招商进来的商户(甲方关系发生的招商业绩在委托代理期间内视同为乙方业绩并按招商佣金标准及时结算),均按照 150 元/平米(税后净佣金率,招商佣金均为税后佣金,乙方不提供佣金提成的发票,由甲方自行承担招商佣金的账户处理)佣金费率标准收取佣金费,佣金费根据本项目租赁单元累计总招商面积与佣金费率的乘积计取。3 3、销售佣金结算:、销售佣金结算:1)甲乙双方确认本项目物业的销售基价为:乙方通过市场调查,制定符合本项目的一铺一价的销售单价表,并经甲乙双方负责人签字生效后执行;如甲方提出超出市场接受度的价格,乙方可拒绝执行,经双方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的,乙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引起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5、2)结算标准:甲方按已签合同累计总成交金额与乙方结算佣金,以客户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支付首付款为结算依据,均以现金结算。3)结算时间:(1)、开盘热销期:当月已签合同累计总成交金额每次达到 1000 万元时,甲方应与乙方结清一次销售佣金,均以现金支付。(2)、持续销售期:当月已签合同累计总成交金额未达到 1000 万元时,次月 10 日前结清上月应结销售佣金,均以现金支付。4 4、招商佣金结算:、招商佣金结算:1)甲乙双方确认本项目物业的招商面积:由乙方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按楼层、朝向、物业组团等因素制定多种业态组合,并经甲方负责人签字确认。乙方原则上按照制定的业态布局进行招商,特殊情况可向甲方
6、提出申请。2)结算标准:甲方按已签招商租赁合同累计总面积与乙方结算招商佣金,以客户签署租赁合同并 4 支付首期租金(或押金)为结算依据,均以现金结算。3)结算时间:(1)、火爆招商期:当月已签招商租赁合同累计总面积每次达到 1000 平米时,甲方应与乙方结清一次招商佣金,均以现金支付。(2)、持续招商期:当月已签招商租赁合同累计总面积未达到 1000 平米时,次月 10 日前结清上月应结招商佣金,均以现金支付。5 5、招商和销售佣金均为税后佣金,乙方不提供佣金提成的发票,、招商和销售佣金均为税后佣金,乙方不提供佣金提成的发票,由甲方自行做账户处由甲方自行做账户处理。理。备备 注:注:1、项目的
7、销售时间及销售数量在物业取得预售许可证并正式公开发售后 6 个月内完成委托总量的 70%(以可销售建筑面积计算,销售不包括负一层,负一层仅负责招商),剩余的 30%的尾盘销售,甲乙双方再另行协商销售事宜,不在本合同约束范围内。2、乙方如果未能按计划完成各阶段或时间段双方认可的销售、招商任务,甲方有权采取以下任一方式处理:1)给予乙方 1 个月的合作延长期,由甲方出具文字材料,乙方签收。2)合作延长期后若仍未能完成阶段任务,甲方有权解除委托合同,从解除委托合同之日起 5 日内,甲方结清乙方应结佣金费,乙方撤出销售现场。3、如因甲方原因或非乙方原因导致销售、招商任务完成有变化,乙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
8、任。四、甲方权责四、甲方权责:1、甲方向乙方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所委托项目之开发建设法定文件、所有权法律批文复印件,提供项目规划设计的图纸、资料,项目运作的整体计划、方案及甲方要求等;在本项目发售前向乙方提供本项目公开销售所需的预售许可证及各项文件资料,以确保本项目策划销售、招商工作的顺利展开。2、甲方配合乙方办理有关销售、招商合同事宜,向乙方提供所委托之物业的工程图纸及各项房屋产权使用、土地使用、规划批准等所需的各项文件资料,负责办理所有 5 签约手续,并承担相关责任,须保证本项目有关资料的合法性、准确性,以确保项目销售、招商的顺利开展。3、甲方承诺依本合同提供给乙方的资料完全真
9、实,并承担因上述资料的承诺所产生的对本项目客户的一切责任。4、甲方协助乙方制定整体销售、招商策略,承担有关销售、招商推广等所需的各项费用。甲方承担购买本项目物业的客户使用信用卡及消费卡等以刷卡形式支付定金或购房款(或租金)而产生的银行之手续费。5、甲方免费提供乙方销售、招商场地、员工宿舍、日常饮食及售楼部相关办公设备和办公用品、统一定制员工服装等,即电脑 2 台、打印机 1 台、复印机 1 台、饮水机1 台、售楼部座机电话 3 至 4 台、办公用品等,电话费、网络费、水电费、耗材费、食宿费、饮用水及保洁服务等均由甲方承担并委派专人负责管理。6、甲方委派专人(由甲方指定)负责收取客户定(订)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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