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合同或协议涉税事项备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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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 贸易 项目 对外 支付 合同 协议 事项 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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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合同或协议涉税事项备案 事项内容 1、境内机构和个人与非居民每次签订与下列所得有关的的业务合同或协议时,应当自签订合同(包括修改、补充、延期合同)之日起30日内,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企业所得税合同备案登记表》,办理备案手续。 其中,所得包括非居民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转让财产所得以及其他所得。 2、境内机构和个人向非居民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的,应当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境内机构和个人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报告表》,办理备案手续。 境内机构和个人向非居民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合同发生变更的,发包方或劳务受让方应自变更之日起10日内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非居民项目合同变更情况报告表》。 其中,承包工程作业是指非居民承包建筑、安装、装配、修缮、装饰、勘探及其他工程作业;提供劳务是指非居民从事加工、修理修配、交通运输、仓储租赁、咨询经纪、设计、文化体育、技术服务、教育培训、旅游、娱乐及其他劳务活动。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号) 《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09年第1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0]19号) 所需资料 一、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提供劳务项目需提供: 1.境内机构和个人与非居民签订的服务贸易、收益、经常转移和资本项目等合同或协议复印件、中文翻译件各一份 2.《境内机构和个人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报告表》原件及电子版(纸质材料一式两份) 3.涉及境内劳务且拟采取核定征收方式时需提供:《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表》原件一份 4.发生变更时需提供:《非居民项目合同变更情况报告表》原件一式两份 二、非居民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转让财产所得以及其他所得项目需提供: 1.境内机构和个人与非居民签订的服务贸易、收益、经常转移和资本项目等合同或协议复印件、中文翻译件各一份 2.《扣缴企业所得税合同备案登记表》原件及电子版(纸质材料一式两份) 三、非居民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项目需提供: 1.申请分配股息的非居民需提供:董事会决议复印件、中文翻译件各一份 2.《扣缴企业所得税合同备案登记表》原件及电子版(纸质材料一式两份) 上述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一致,企业加盖公章。 办结时限 二十个工作日 备注: 6所受理范围:张江地区、川沙地区; 28所受理范围:南片除临港以外地区; 临港一所受理范围:临港分局地区; 综合保税区一所受理范围:综合保税区分局地区; 1所受理范围:上述以外的浦东地区。 境内机构和个人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报告表 编号: 报告日期: 年 月 日 一、以下由向非居民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的境内机构和个人填写 1.发包方或劳务受让方情况 名称(公章): 纳税人识别号: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2.承包商或提供劳务方(“非居民”)情况 名称: 是否关联: 国家或地区: 地址: 开户银行名称: 账号: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代理人名称: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3.合同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承包工程 □修理修配 □交通运输 □仓储租赁 □咨询经纪 □设计 □文化体育 □技术服务 □教育培训 □娱乐 □旅游 □其他(请注明: ) 合同名称: 合同字号: 作业或劳务地点: 在华作业或劳务人数: 合同期限: 签订合同日期: 合同金额: 付款次数: 合同分包或转包情况,如有,填明细。(多项分包或转包,可另附明细) 分包商名称: 转包商名称: 分包工程项目: 转包金额: 分包金额: 合同字号: 合同字号: 4.非居民是否已在项目所在地办理税务登记 □是——发包方或劳务受让方提交非居民办理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否——发包方或劳务受让方提交(中文)合同资料、协议资料复印件 5.非居民是否委托境内代理人履行纳税义务 □是——提交非居民税务代理委托书复印件 □否 6.非居民是否对有关事项做出书面说明 □是——提交非居民做出的书面说明 □否 二、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受理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税务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1、在符合情形的□内打“√”; 2、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退给发包方或劳务受让方,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归档。 附 注 1、境内机构和个人向非居民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时需提供; 2、合同要素应包含: 合同标的:即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用以判定非居民取得所得的类型; 合同期限:包括有效期限和履行期限。有的合同如租赁合同、借款合同等必须具备有效期限。合同的履行期限是当事人履行合同的时间限度; 履行地点和方式:劳务合同必须约定劳务发生地; 合同金额和收费方式:合同中应说明价款或报酬数额及计算标准、结算方式和程序等; 合同金额是否含税:履行合同所发生的各税种税款分别由何方承担,如果税款由居民企业(个人)承担,须将合同金额换算成含税金额计算税款; 知识产权归属:在服务合同中,应明确服务提供方提供服务形成的成果归属何方所有; 3、“非居民做出的书面说明(提供样张)”主要包括: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的相关要素、涉及境内外劳务的划分说明等; 4、如需补正资料,将另行通知,并请申请单位于接到通知后十个工作日内补齐资料,税种核定期限将相应顺延十个工作日,超过十个工作日未补齐的将无法对合同涉及所得需代扣代缴的税种税率进行正确核定。 扣缴企业所得税合同备案登记表 编号: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扣缴 义务人 中文名称: 英文名称: 扣缴义务人纳税识别号: 地址: 邮编: 财务负责人: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非居民 企业或个人 中文名称: 英文名称: 国家或地区: 是否关联: 其居民国地址(中文): 其居民国地址(英文): 财务负责人: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合同 信息 合同或协议名称: 合同编号: 合同签约日期: 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金额: 币种: 支付项目: 付款次数: 其他资料名称: 以下由主管税务机关填写 税务机关确认接收合同或协议(复印件)份数: 情况说明: 接收人: 年 月 日 1、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退给扣缴义务人,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归档; 2、支付项目是指合同规定的具体项目名称,主要包括: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转让财产所得等。 附 注 1、境内机构和个人与非居民每次签订与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转让财产所得以及其他所得有关的的业务合同或协议时需提供; 2、合同要素应包含: 合同标的:即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用以判定非居民取得所得的类型; 合同期限:包括有效期限和履行期限。有的合同如租赁合同、借款合同等必须具备有效期限。合同的履行期限是当事人履行合同的时间限度; 合同金额和收费方式:合同中应说明价款或报酬数额及计算标准、结算方式和程序等; 合同金额是否含税:履行合同所发生各税种的税款分别由何方承担,凡合同中约定由扣缴义务人负担应纳税款的,应将非居民取得的不含税所得换算为含税所得后计算征税; 知识产权归属:在服务合同中,应明确服务提供方提供服务形成的成果归属何方所有; 3、“扣缴企业所得税合同备案登记表补充说明”,主要包括: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的相关要素、非居民取得股息、红利时的可分配利润计算情况、利润分配年度审计报告等; 4、如需补充资料,将另行通知,并请申请单位于接到通知后十个工作日内补齐资料,税种核定期限将相应顺延十个工作日,超过十个工作日未补齐的将无法对合同涉及所得需代扣代缴的税种税率进行正确核定。 非居民项目合同变更情况报告表 报告日期: 年 月 日 一、以下由向非居民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的境内机构和个人填写 1.基本信息: (1)原《境内机构和个人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报告表》的编号: (2)发包方或劳务受让方名称: (3)发包方或劳务受让方纳税人识别号: (4)承包商或劳务提供方名称: 2.合同变更情况: 变更事项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原因 是否将变更后的合同复印件报税务机关备案 是□ 否□ 经办人: 发包方或劳务受让方(盖章) 联系电话: 二、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受理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税务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注:1.在符合情形的□内打“√”。 2.合同变更事项包括合同执行期限、合同金额、付款条件、作业地点、合同签约方、转包分包情况等合同条款内容或实际执行情况发生变化的情形。 3.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退给发包方或劳务受让方,一份税务机关留存归档。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表 编号: 中文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英文名称: 行次 项目 纳税人自报情况 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意见 1 账簿设置情况 2 收入核算情况 3 成本费用核算情况 4 纳税申报情况 5 履行纳税义务情况 6 其他情况 核定征 收方式 □按收入总额 □按成本费用 □按经费支出换算收入 从事的行业及适用的利润率 □承包工程作业、设计和咨询劳务,核定利润率( ) □管理服务,核定利润率( ) □其他劳务或劳务以外经营活动,核定利润率( ) 纳税人对征收方式的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税务机关经办部门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分管局领导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注:1、本表由非居民企业填写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2、在符合情形的□内打“√”,在核定利润率“()”中填写具体的利润率。 非居民税务代理委托书(参考格式) 甲方: 乙方: 兹由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甲方的税务代理人,代理在甲方授权范围内的有关涉税事项,经双方协商,现将双方责任及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扣缴企业所得税合同备案登记表补充说明/非居民做出的书面说明(参考格式) 依据 (中国居民企业或个人名称)和 (非居民名称)于 年 月 日签订的 合同(合同编号 ),需补充说明如下事项: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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