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外辅导机构示范章程.doc
《课外辅导机构示范章程.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课外辅导机构示范章程.doc(14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附件1 广州市民办学校章程示范文本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学校管理,实行依法治校,维护举办者、学校、教师及其他教育工作者、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促进学校连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的名称(名称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办学性质、层次等相适应,必须有中文名称,同时也可以有外文名称)。学校地址(应当载明具体地址:如广东省广州市区街号)。第三条 学校的性质(应当载明“民办”字样,并指明办学层次、学校类别、学制等,如: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学校,学制年。)第四条 学校宗旨(应当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
2、规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以及学校设立的目的等)D校训: D校风: D教风: D学校的办学目的: D学校的育人目的:D校歌、校徽:第五条 学校不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学校的出资者可以依法取得合理回报。第二章 学校的设立第六条 学校由 出资举办,学校设立时总资产为 ,其中 出资 ,其中 出资 ,占总资产的 %; 出资 ,占总资产的 %。出资方式(具体载明出资方以货币、实物、房地产、知识产权等何种资产出资)。第七条 学校的办学范围、规模、形式等。第八条 学校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成立,办学许可证签发之日为学校成立日。学校成立后,依法办理民办非公司法人登记。第三章 学校的管理体制第九条 学校设立理事会(董事会
3、或其他形式的管理机构,下同)。理事会由举办者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理事应当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理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以连任。首批理事由举办者推选,以后的理事按照理事会章程推选。理事长、理事名单报审批机关备案。第十条 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聘任和解聘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三)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决定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的比例;(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六)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七)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第十一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有下列情形
4、之一的,可以召开临时董事会:(一)理事长认为必要时;(二)三分之一以上的组成人员联名建议时。第十二条 召开理事会会议,理事长或其指定的人应当在会议召开5天前将会议内容、时间、地点等告知全体组成人员。理事会组织人员因故不能出席时,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理事或其他的人代为出席进行表决。委托书应当载明授权的范围。第十三条 理事会会议必须由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的组成人员参与才干召开。理事会讨论下列重大事项,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的组成人员批准方可通过:(一)聘任、解聘校长;(二)修改学校章程;(三)制订学校发展规划;(四)审核预算、决算,决定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的比例;(五)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第十
5、四条 理事会会议应当对所议事项和作出的决定形成会议记录,不同的表决意见应当予以记录,出席会议的理事会成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署名。第十五条 理事长(或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理事长由理事会全体组成人员选举产生。理事长的任期与理事的任期相同,可以连任。第十六条 理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三)作为学校法定代表人时,代表学校签署或授权校长签署有关文献;(四)理事会决议授予的其他职权。第十七条 学校设校长,校长人选由理事会拟定,报审批机关核准后由理事会任命。学校校长的任职条件,参照国家举办的同级同类教育机构的校长任职条件执行,但年龄可以适当放宽。第十
6、八条 校长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一)执行理事会决定;(二)实行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学校规章制度;(三)聘任和解聘学校工作人员,实行奖惩;(四)组织教育教学、科研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五)负责学校平常管理工作;(六)提出学校内部组织设立方案;(七)学校理事会的其他授权。第十九条 学校成立(教职工大会)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加强学校的民主监督和管理,教职工(代表)大会每三年一届,每学年召开1-2次会议。第二十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重要职责:审查通过教职工聘任制和校内结构工资实行方案,学校岗位责任制方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行细则,教职工纪律
7、规定、奖惩办法以及其他重要规章制度。学校所有直接涉及教职工利益的重要制度和决议,应当经教职工(代表)大会批准。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应当经全体教职工(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方为有效。第二十一条 学校的教师和其他职工有权依照工会法建立工会组织,维护其合法权益。第四章 教师和职工第二十二条 学校聘用教师和其他职工,应当与其签订聘用协议。第二十三条 学校教师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聘用协议规定的权利,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聘用协议规定的义务。学校其他职工的权利义务依据有关法律和聘用协议拟定。学校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第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课外 辅导 机构 示范 章程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天****】。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天****】,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