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协议医疗机构医师医疗服务管理办法.doc
《贵州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协议医疗机构医师医疗服务管理办法.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贵州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协议医疗机构医师医疗服务管理办法.doc(7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险服务管理,规范定点协议医疗机构医师医疗服务行为,切实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经商省有关部门同意,现印发贵州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协议医疗机构医师医疗服务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2017年8月22日贵州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协议医疗机构医师医疗服务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将医疗保险对医疗机构服务的监管延伸到对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切实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55号)、人力资
2、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积极推动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656号)等规定,以及国家、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医疗保险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在定点协议医疗机构注册执业的医务人员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的监督管理。第三条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综合指导各统筹地区按本办法开展相关工作,并组织全省统一的定点协议医疗机构医师信息系统开发,促进全省范围内实现定点协议医疗机构医师相关信息共享。第四条各统筹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对本地定点协议医疗机构医师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3、具体负责日常监管和考核评价。各地应建立和维护本地定点协议医疗机构医师库,做好与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和智能审核监控系统的联结互通。第五条定点协议医疗机构负责将医师信息及时向所在统筹地区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送登记。定点协议医疗机构同时为多个统筹地区定点的,分别向相关统筹地区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送;多点执业的医师,由执业所在定点协议医疗机构分别报送。医师执业地点、职称等个人信息变化时,由其所属的定点协议医疗机构及时向所在统筹地区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变更。医师书面申请其为参保人员提供的医疗服务不纳入医疗保险支付的,定点协议医疗机构可不向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送登记,但应及时对外公布
4、相关信息,便于参保人员就医时选择,并以一定方式提醒告知参保人员。第六条建立医师医疗服务行为动态管理机制。各统筹地区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对医师医疗服务行为实施检查,其方式包括网络监控、实地检查、专项检查、受理举报、聘请第三方监督检查和其他适当方式。第七条实行医师医疗服务违规行为积分管理,每个自然年度初始分值为12分。根据医师发生的违规行为进行相应的扣分,扣分在自然年度内累加计算,不跨年累计。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扣分满12分的,予以相关处理后扣分重新累计;扣分不满12分的,次年扣分重新累计。多点执业的医师,扣分累加计算。扣分参考标准附后。各地可结合实际确定本统筹地区扣分标准。第八条医师扣分情况按
5、以下规定处理:(一)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扣分满6分的,执业所在定点协议医疗机构对其进行约谈,在本单位内进行通报;累计扣分满10分的,由所在统筹地区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对其进行约谈告诫,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累计扣分满12分的,该医师在之后3个自然月内为参保人员服务发生的医疗费用,应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不予结算(急诊、抢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情况除外),在统筹地区内予以通报。医师连续两年内每年累计扣分满12分或连续三年每年累计扣分达10分(含)以上的,该医师在之后12个自然月内为参保人员服务发生的医疗费用,应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贵州省 基本医疗保险 定点 协议 医疗机构 医师 医疗 服务 管理办法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可****】。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可****】,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