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作业吊篮安拆和使用监理施工安全监督专项监理实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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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高处作业吊篮安拆和使用 施工安全监督专项监理实行细则 内容提纲: 工程概况 施工安全监督依据 相关强制性标准规定 施工安全监督控制要点、检查方法、频率和措施 施工安全监督人员工作安排及分工 火灾、触电、坍塌倒塌和高处坠落应急预案 登记表 编 制 人: 审 核 人: 总监理工程师: 日 期: 目录 目录 2 一、工程概况 4 1.1一般概述 4 1.2项目概述和规模 4 1.3吊篮施工方案中明示的安拆和使用概况 4 二、监理施工安全监督工作依据 4 三、相关强制性标准规定 4 3.1《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02-2023)的规定 4 3.1.1安装 4 3.1.2使用 5 3.1.3拆除 7 3.2 《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使用技术规程》(JBT11699-2023)的规定 7 四、监理施工安全监督要点、检查方法、频率、措施以及验收规定 20 4.1高处作业吊篮安拆和使用监理施工安全监督控制要点 20 4.2检查方法、频率、措施以及验收规定 20 4.2.1高处作业吊篮安拆和使用监理施工安全监督的基本方法、手段、频率及措施 20 4.2.2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23 4.2.3审查专项施工方案 24 4.2.4审核包含高处作业吊篮安拆和使用工程等方面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25 4.2.5核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地考核评分 26 4.2.6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解决 26 五、监理人员工作安排及分工 27 5.1施工安全监督岗位设立 27 5.2职责分工 29 1)监理人员职责权限及分工 29 1.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以下重要安全监理工作职责: 29 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履行的职责: 29 3.监理施工安全监督人员应履行以下重要安全监理工作职责: 29 4.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以下重要安全监理工作职责: 30 5.监理员应履行的工作职责: 30 2)项目监理组人员组成一览表 31 3)现场监理人员进场计划 32 六、火灾、坍塌倒塌、触电、高处坠落应急预案(督促施工单位火灾、坍塌倒塌、触电、高处坠落应急预案和现场监理机构人员火灾、坍塌倒塌、触电、高处坠落和防台防汛事故应急准备与响应预案。) 32 现场监理机构坍塌、倒塌事故应急准备与响应预案 33 现场监理机构高处坠落事故应急准备与响应预案 35 现场监理机构触电事故应急准备与响应预案 36 现场监理机构火灾事故应急准备与响应预案 38 七、登记表(详见附件) 39 D-A6-1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巡视检查记录 41 D-A6-2 施工安全监督通用巡视检查记录 42 表B.13 高处作业检查评分表 43 一、工程概况 1.1一般概述 1.2项目概述和规模 1.3吊篮施工方案中明示的安拆和使用概况 二、监理施工安全监督工作依据 1、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2023 2、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范》 DGJ08-2077-2023 3、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80-91; 4、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130-2023 5、 《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202-2023 6、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33-2023 7、 《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使用技术规程》 JBT11699-2023 8、 《高处作业吊篮》 GB19155-2023 9、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2023 10、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建设部第(2023)166号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13、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14、 建质[2023]87号二○○九年五月十三日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告知 15、 经批准的监理规划、监理施工安全监督方案; 16、 其它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标准、部门规章、管理办法、地方性法律法规等。 17、 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 三、相关强制性标准规定 3.1《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02-2023)的规定 3.1.1安装 3.1.1.1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时应按专项施工方案,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实行。 3.1.1.2安装作业前,应划定安全区域, 并应排除作业障碍。 3.1.1.3高处作业吊篮组装前应确认结构件、紧固件已经配套且完好,其规格型号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规定。 3.1.1.4高处作业吊篮所用的构配件应是同一厂家的产品。 3.1.1.5在建筑物屋面上进行悬挂机构的组装时,作业人员应与屋面边沿保持 2m 以上的距离。组装场地狭小时应采用防坠落措施。 3.1.1.6悬挂机构宜采用刚性联结方式进行拉结固定。 3.1.1.7(强制性条文)悬挂机构前支架严禁支撑在女儿墙上、女儿墙外或建筑物挑檐边沿。 3.1.1.8前梁外伸长度应符合高处作业吊篮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3.1.1.9悬挑横梁前高后低, 前后水平高差不应大于横梁长度的 2%。 3.1.1.10(强制性条文)配重件应稳定可靠地安放在配重架上,并应有防止随意移动的措施。严禁使用破损的配重件或其他替代物。配重件的重量应符合设计规定。 3.1.1.11安装时钢丝绳应沿建筑物立面缓慢下放至地面, 不得抛掷。 3.1.1.12当使用两个以上的悬挂机构时,悬挂机构吊点水平间距与吊篮平台的吊点间距应相等,其误差不应大于 50mm。 3.1.1.13(强制性条文)悬挂机构前支架应与支撑面保持垂直,脚轮不得受力。 3.1.1.14安装任何形式的悬挑结构,其施加于建筑物或构筑物支承处的作用力,均应符合建筑结构的承载能力,不得对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导致破坏和不良影响。 3.1.1.15高处作业吊篮安装和使用时,在 10m 范围内如有高压输电线路,应按照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施工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 的规定,采用隔离措施。 3.1.2使用 3.1.2.1 高处作业吊篮应设立作业人员专用的挂设安全带的安全绳及安全锁扣。安全绳应固定在建筑物可靠位置上不得与吊蓝上任何部位有连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安全绳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带》 GB6095 的规定,其直径应与安全锁扣的规格相一致; 2、安全绳不得有松散、断股、 打结现象; 3、安全锁扣的部件应完好、齐全,规格和方向标记应清楚可辨。 3.1.2.2 吊篮宜安装防护棚,防止高处坠物导致作业人员伤害。 3.1.2.3 吊篮应安装上限位装置,宜安装下限位装置。 3.1.2.4 使用吊蓝作业时, 应排除影响吊篮正常运营的障碍。在吊篮下方也许导致坠落物伤害的范围,设立安全隔离区和警告标志,人员、车辆不得停留、 通行。 3.1.2.5 在吊篮内从事安装、维修等作业时,操作人员应配戴工具袋。 3.1.2.6 使用境外吊篮设备应有中文使用说明书;产品的安全性能应符合我国的现行标准。 3.1.2.7 不得将吊篮作为垂直运送设备,不得采用吊篮运送物料。 3.1.2.8 (强制性条文)吊篮内作业人员不应超过 2 个。 3.1.2.9 吊篮正常工作时,人员应从地面进入吊蓝, 不得从建筑物顶部、窗口等处或其他孔洞处出入吊篮。 3.1.2.10 在吊篮内的作业人员应佩戴安全帽,系安全带, 并应将安全锁扣对的挂置在独立设立的安全绳上。 3.1.2.11 吊篮平台内应保持荷载均衡,严禁超载运营。 3.1.2.12 吊篮做升降运营时,工作平台两端高差不得超过 150mm。 3.1.2.13 使用离心触发式安全锁的吊篮在空中停留作业时, 应将安全锁锁定在安全绳上; 空中启动吊篮时,应先将吊篮提高使安全绳松弛后再启动安全锁。 不得在安全绳受力时强行扳动安全锁启动手柄;不得将安全锁启动手柄固定于启动位置。 3.1.2.14 吊蓝悬挂高度在 60 米及其以下的, 宜选用长边不大于 7.5 米的吊篮平台; 悬挂高度在 100 米及其以下的, 宜选用长边不大于 5.5 米的吊篮平台;悬挂高度 100 米以上的, 宜选用不大于 2.5 米的吊篮平台。 3.1.2.15 进行喷涂作业或使用腐蚀性液体进行清洗作业时,应对吊篮的提高机、安全锁、电气控制柜采用防污染保护措施。 3.1.2.16 悬挑结构平行移动时,应将吊篮平台降落至地面, 并应使其钢丝绳处在松弛状态。 3.1.2.17 在吊篮内进行电焊作业时,应对吊篮设备、钢丝绳、电缆采用保护措施。不得将电焊机放置在吊篮内;电焊缆线不得与吊篮任何部位接触;电焊钳不得搭挂在吊篮上。 3.1.2.18 要高温、高湿等不良气候和环境条件下使用吊蓝时,应采用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3.1.2.19 当吊篮施工遇有雨雪、大雾、风沙及 5 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并应将吊篮平台停放至地面, 应对钢丝绳、电缆进行绑扎固定。 3.1.2.20 当施工中发现吊篮设备故障和安全隐患时, 应及时排除, 对也许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并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维修。维修后的吊篮应重新进行验收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3.1.2.21 下班后不得将吊篮停留在半空中,应将吊蓝放至地面。人员离开吊篮、进行吊篮维修或每日收工后应将主电源切断, 并将电气柜中各开关置于断开位置并加锁。 3.1.3拆除 3.1.3.1 高处作业吊篮拆除时应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并应在专业人员的指挥下实行。 3.1.3.2 拆除前应将吊篮平台下落至地面,并应将钢丝绳从提高机、安全锁中退出,切断总电源。 3.1.3.3 拆除支承悬挂结构时,应对作业人员和设备采用相应的安全措施。 3.1.3.4 拆卸分解后的零部件不得放置在建筑物边沿, 应采用防止坠落的措施。零散物品应放置在容器中。 不得将吊篮任何部件从屋顶处抛下。 3.2 《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使用技术规程》(JBT11699-2023)的规定 四、监理施工安全监督要点、检查方法、频率、措施以及验收规定 4.1高处作业吊篮安拆和使用监理施工安全监督控制要点 高处作业吊篮安拆和使用监理施工安全管理的监理目的:“督促施工单位排除高处作业吊篮安拆和使用施工的安全隐患,杜绝坍塌倒塌、高处坠落、触电和火灾等人身伤亡事故”。 控制要点不尽全面,具体控制方面严格按照《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使用技术规程》JBT11699-2023、《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02-2023等强制性标准规定和监理规划、安全监理方案及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安全保证体系、高处作业吊篮安拆和使用专项施工方案及保证措施等规定进行监督管理。 4.2检查方法、频率、措施以及验收规定 4.2.1高处作业吊篮安拆和使用监理施工安全监督的基本方法、手段、频率及措施 4.2.1.1高处作业吊篮安拆和使用监理施工安全监督应采用审查核验、巡视检查、签发监理告知单和工程暂停令、召开监理例会与专题会议、执行监理报告制度等基本方法和手段。高处作业吊篮安拆和使用监理施工安全监督的相关活动应形成记录。 4.2.1.2审查核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审查核验施工单位报送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安全生产费用、高处作业吊篮安拆和使用专项施工方案、应急救援预案等相关安全生产管理文献、资料。项目监理机构应保存每次审查的记录。 2.项目监理机构应重点审查核验施工单位高处作业吊篮安拆和使用的安全生产管理文献、资料内容的齐全性、有效性、相符性、针对性,以及报审程序的合法性。 3.项目监理机构填写报审核验表时,应提出具体的意见,对不符合核验标准的应规定施工单位完善后再次报审。项目监理机构的审查核验意见,应按规定报建设单位备案。 4.对施工中发生变化需要重新报审的相关安全生产管理文献,应规定施工单位重新报审,并及时审查核验,报建设单位备案。 4.2.1.3巡视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现场作业计划范围内的高处作业吊篮安拆和使用施工作业面进行平常的巡视检查,可在监理日记中记录巡视检查内容。 平常的巡视检查应涉及下列内容: n 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岗工作情况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n 高处作业吊篮安拆和使用专项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贯彻情况,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与管理情况; n 施工现场存在的高处作业吊篮安拆和使用事故隐患,以及按照项目监理机构的指令整改实行的情况; n 项目监理机构签发的工程暂停令执行情况。 2.项目监理机构应对高处作业吊篮安拆和使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作业情况加强巡视检查,根据作业进展情况,安排巡视次数,但每日不应少于一次,并填写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巡视检查记录。 3.对施工单位组织的针对高处作业吊篮安拆和使用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生产检查与消防检查应每月初查一次,节假日、季节性、灾害性天气期间以及有关主管部门有规定规定期应增长抽查次数,对其中的高处作业吊篮安拆和使用方面重点检查,保存抽查记录。 4.参与建设单位组织的高处作业吊篮安拆和使用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与消防专项检查,对于高处作业吊篮安拆和使用防护设施被无端拆除、救命绳、围板、配重等隐患部位重点检查,并应保存检查记录。 4.2.1.4签发监理告知单应符合下列规定: 1.项目监理机构在巡视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或违反现行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高处作业吊篮安拆和使用专项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未经批准或未按照高处作业吊篮安拆和使用专项施工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施工的,应及时签发监理告知单,指令限期整改 2.监理告知单应发送施工单位并报送建设单位。 3. 项目监理机构在收到施工单位填写的监理告知回复单后,应复查整改结果并签署意见。 监理告知单应按照《建设工程监理施工安全监督规程》DGTJ08-2035-2023中表D-a3的规定填写,监理告知回复单应按《建设工程监理施工安全监督规程》DGTJ08-2035-2023中D-b9的规定填写。 4.2.1.5签发工程暂停令应符合下列规定: 1.项目监理机构发现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吊篮安拆和使用事故隐患情况严重的(涉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存在较大事故隐患),或施工单位拒不执行监理告知,整改不力的以及施工现场发生重大险情或生产安全事故的,应签发工程暂停令,按实际情况规定局部或全面停工并提出相应整改规定。 2.工程暂停令应发送施工单位并报送建设单位。 3.施工单位完毕整改后应填写工程复工报审表,项目监理机构应复查整改结果。 工程暂停令应按《建设工程监理施工安全监督规程》DGTJ08-2035-2023中表D-a5的规定填写,工程复工报审表应按《建设工程监理施工安全监督规程》DGTJ08-2035-2023中表D-b10的规定填写。 4.2.1.6召开监理例会与专题会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总监理工程师应在第一次工地会议上将监理例会的时间、地点、参与会议的人员等规定告知与会各方。 2.监理例会的重要内容: 1)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现状; 2)安全生产问题的分析,改善措施的研究; 3)施工单位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安排; 4)监理机构对安全生产的监督规定。 3.专题会议的重要内容: 1)传达有关主管部门的文献和规定; 2)讨论专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3)分析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制定改善措施。 4.各类会议应形成会议纪要,并通过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4.2.1.7执行监理报告制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监理报告应有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在报送建设单位和本单位的同时,提交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机构。 2.监理月报应涉及下列施工安全监督内容: 1)施工现场事故隐患和高处作业吊篮安拆和使用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控制情况; 2)施工现场建设程序的执行情况及相关单位的安全行为; 3)国家及江苏省强制性标准(强制性条文,规范标准中黑体字部分)执行情况; 4)监理开展的审核情况、指令发出及贯彻情况。 3.项目监理机构应明确本工程监理专报编制、上报的次数和时间。(监理专报是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行情况而编制的,每月1份。只要项目上当月存在诸如高处作业吊篮安拆和使用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那么就应针对其编制监理专报。) 监理专报的重要内容应涉及高处作业吊篮安拆和使用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监理措施、存在的重要问题及整改情况等。 4.当施工现场发现高处作业吊篮安装、使用和拆除过程中存在重大事故隐患,项目监理机构提出整改规定,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断止施工,建设单位拒不签收的,项目监理机构应即时向本单位和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机构提交监理紧急报告。 监理紧急报告可采用网上报告、书面报告、电话报告,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保存通话记录。 监理报告应按《建设工程监理施工安全监督规程》DGTJ08-2035-2023中表D-a4的规定填写,监理月报可按《建设工程监理施工安全监督规程》DGTJ08-2035-2023中表D-a2的规定填写。 4.2.2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4.2.2.1项目监理机构应核查施工单位提交的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施工单位资格报审表应按《建设工程监理施工安全监督规程》DGTJ08-2035-2023中表D-b3的规定填写。 4.2.2.2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核以下人员条件,并将审核结果报送建设单位: 1.组建方案中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置符合施工承包协议约定。 2.人员确需要更换的已经建设单位书面批准,并不减少相应的资格条件。 4.2.2.3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涉及高处作业吊篮安拆和使用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施工单位应填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备案登记表,备案登记表应按《建设工程监理施工安全监督规程》DGTJ08-2035-2023中表D-b11的规定填写。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涉及以下基本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3.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制度; 4.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5.机械设备(涉及租赁设备)管理制度; 6.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制度; 7.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8.消防安全管理与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9.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10.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解决制度; 审核符合规定,项目监理机构应签发并报送建设单位。 4.2.2.4高处作业吊篮安拆和使用分包工程开工前,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高处作业吊篮安拆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并按下列规定进行审查: 1. 高处作业吊篮搭设拆除分包单位资质证书中的承包类别和承包工程范围应与承包的工程内容、工程规模、工程数量和协议额相适应; 2. 高处作业吊篮搭设拆除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合法有效; 3. 高处作业吊篮搭设拆除分包单位项目经理应具有岗位证书,资格等级应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 高处作业吊篮搭设拆除单位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配备应符合有关规定。 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应按《建设工程监理施工安全监督规程》DGTJ08-2035-2023中表D-b4的规定填写。 4.2.2.5高处作业吊篮安拆和使用工程开工前,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对施工单位填报的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报审表的审查应涉及以下内容: 1. 高处作业吊篮安拆和使用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具有建设系统颁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或其他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特别是现场高处作业操作工、安拆工、电工。 2. 高处作业吊篮安拆和使用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应在有效期限内。 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报审表应按《建设工程监理施工安全监督规程》DGTJ08-2035-2023中表D-b5的规定填写。 4.2.2.6作业过程中,项目监理机构应抽查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和人证相符情况。 4.2.2.7项目监理机构应检查施工单位报送的与高处作业吊篮安拆和使用分包单位签订的安全生产协议书备案登记。 安全生产协议书备案登记表应按《建设工程监理施工安全监督规程》DGTJ08-2035-2023中表D-b11的规定填写。 4.2.2.8项目监理机构应检查施工单位按规定进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外审认证。 4.2.2.9项目监理机构应检查施工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贯彻情况,并重点抽查施工动火手续和监护措施。 4.2.2.10项目监理机构应检查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执行情况,对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的到岗情况进行抽查,对带班情况予以记录。同时,督促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带班制度进行检查。 4.2.3审查专项施工方案 4.2.3.1在高处作业吊篮安拆和使用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包含高处作业吊篮安拆和使用工程在内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确认报审应按《建设工程监理施工安全监督规程》DGTJ08-2035-2023中表D-b2的规定填写。 4.2.3.2高处作业吊篮安拆和使用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作业前,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高处作业吊篮安拆和使用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按照以下方法进行审查: 1.程序性审查:高处作业吊篮安拆和使用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分包单位编制的,应经施工总包单位审批;超过一定规模应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的应有专家组最终确认的论证审查报告,专家组的成员组成和人数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规定;对项目监理机构审查后不符合规定的,施工单位应按原程序重新办理报审手续。 2.符合性审查:高处作业吊篮安拆和使用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标准中黑体字部分,即强制性条文)规定,并涉及施工工艺、安全控制措施、安全验算结果、应急处置预案和相关程序、施工进度计划、专项保护措施等内容。 3.针对性审查:高处作业吊篮安拆和使用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针对工程特点以及所处环境等实际情况,编制内容应具体具体,明确操作规定。 高处作业吊篮安拆和使用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报审应按《建设工程监理施工安全监督规程》DGTJ08-2035-2023中表D-b1的规定填写。 4.2.3.3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签署高处作业吊篮安拆和使用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核意见,并报送建设单位备案,项目监理机构签署审查意见后应报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批准。 4.2.4审核包含高处作业吊篮安拆和使用工程等方面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4.2.5.1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核施工单位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报审表,对于其中的高处作业吊篮安拆和使用工程的措施费用予以重点审查。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报审表应按《建设工程监理施工安全监督规程》DGTJ08-2035-2023中表D-b7的规定填写。 4.2.5.2项目监理机构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情况应重点检查下列重要内容,并填写施工安全监督通用巡视检查记录(《建设工程监理施工安全监督规程》DGTJ08-2035-2023中表D-a7-2): 1.施工现场易发生事故处或危险场合应设立明显的、符合标准规定的安全警示标志牌。 2.施工现场的材料堆放、防火、急救器材、临时用电、临边洞口、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立的标志、高处交叉作业防护等应与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相一致,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标准规范中黑体字部分,即强制性条文。) 施工安全监督通用巡视检查记录应按《建设工程监理施工安全监督规程》DGTJ08-2035-2023中表D-a6-2的规定填写。 4.2.5.3项目监理机构应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包含高处作业吊篮安拆和使用工程等方面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账册,保存支付费用原始凭证。 4.2.5.4根据对施工单位填报的包含高处作业吊篮安拆和使用工程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申请表,经检查已贯彻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安全监督人员签认已发生的费用。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申请表应按《建设工程监理施工安全监督规程》DGTJ08-2035-2023中表D-b8的规定填写。 4.2.5.5项目监理机构可抽查施工单位向高处作业吊篮安拆和使用分包单位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情况,并在监理日记中记录。 4.2.5核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地考核评分 4.2.5.1督促施工单位每周进行安全生产自查,每月填报月度自评。督促施工单位每月对高处作业吊篮安拆和使用分包单位进行月度评价,督促施工单位填报涉及高处作业吊篮安拆和使用在内的各专业分包及劳务分包单位信息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信息。 4.2.5.2项目监理机构应动态监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地实行情况,填写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地考核评分检查记录,并以此为依据,对施工单位的每月自评和施工单位对分包单位的月度评价进行复核,网上填报月度复核结果。 4.2.5.3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填报的专业分包与劳务分包单位信息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信息进行复核,并网上填报复核结果。 4.2.5.4高处作业吊篮安拆和使用分包工程完毕后,项目监理机构应复核施工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竣工评价,并填报复核结果。 4.2.5.5工程项目竣工后,项目监理机构应复核施工单位竣工自评,并填报复核结果。 4.2.6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解决 4.2.6.1施工现场发生诸如高处作业吊篮安拆和使用坍塌倒塌、火灾、高处坠落等生产安全事故或较大社会影响事件时,施工单位在报告建设主管部门的同时,应及时报告现场项目监理机构。 总监理工程师应立即向建设单位和本单位负责人报告事故(件)情况;并签发工程暂停令,规定施工单位停止施工;情况紧急或确认施工单位未上报事故时可直接向本地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4.2.6.2监理单位及项目监理机构应配合有关部门、施工单位做好应急、抢险、救援、防止事故扩大、保护现场和相关证据的工作。 4.2.6.3项目监理机构应提供事故调查所需的相关证据,据实反映情况,协助、配合事故调查工作。 4.2.6.4项目监理机构应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有关主管部门或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解决的意见进行整改。 4.2.6.5施工单位提出工程复工申请,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复工报审表与相关资料,经总监理工程师确认,报建设单位批准后签发工程复工令。 工程复工令应按《建设工程监理施工安全监督规程》DGTJ08-2035-2023中表D-a7的规定填写。 五、监理人员工作安排及分工 5.1施工安全监督岗位设立 按施工内容监理组织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层层贯彻责任制,按组织机构图配备施工安全监督人员到岗,由总监理工程师全面负责指导,施工安全监督人员分管本专业内的现场施工安全监督工作,定期召集情况报告交流,贯彻建设单位对监理工作的指示规定。各专业监理师、监理员协助施工安全监督人员工作,兼任本专业的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资料员负责安全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总监理工程师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资料员 兼职安全 见证员 兼职安全 测量员 兼职安全 安全监理 专职安全 安装监理 兼职安全 土建监理 兼职安全 安全监理组织结构图总监代表 土建工程师 5.2职责分工 1)监理人员职责权限及分工 1.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以下重要安全监理工作职责: 1.1全面负责项目监理机构的施工安全监督工作的实行; 1.2确立项目监理机构施工安全监督岗位设立,明确各岗位监理人员的施工安全监督职责; 1.3组织编制施工安全监督方案,审批专项监理实行细则; 1.4检查项目监理机构施工安全监督方案及实行细则的贯彻情况; 1.5组织编写监理月报、监理报告; 1.6组织主持审查分包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相关人员资格证书; 1.7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 1.8组织检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营情况; 1.9参与或配合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解决; 1.10组织审核施工单位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情况,并报建设单位; 1.11组织核查建筑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的验罢手续; 1.12组织核准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地考核评分; 1.13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1.14负责向本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报告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 1.15可将部分施工安全监督工作向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授权,但本条中的第1~3款,及7款、9款、12款不得委托。 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履行的职责: 除了《建设工程监理施工安全监督规程》DGTJ08-2035-2023中第1~3款,及7款、9款、12款不得委托的情形外,可在总监理工程师书面委托的情况下行使总监部分权利和职责。 3.监理施工安全监督人员应履行以下重要安全监理工作职责: 3.1负责项目监理机构平常施工安全监督工作的开展。 3.2参与编制施工安全监督方案和专项监理实行细则。 3.3负责审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检查施工单位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管理机构的建立情。 3.4参与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 3.5负责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建筑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清单,核查建筑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的验罢手续。 3.6核准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地的考核评分。 3.7协助审核施工单位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情况。 3.8负责抽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自查情况,参与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3.9巡视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参与专项施工方案实行情况的定期巡视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并参与解决。 3.10填写监理日记中的施工安全监督记录,参与编写监理月报中施工安全监督事项。 3.11编写和协助管理施工安全监督资料、台帐。 3.12协助总监理工程师解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事故中涉及监理的工作。 4.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以下重要安全监理工作职责: 4.1参与项目监理机构的施工安全监督工作。 4.2参与编制施工安全监督方案,负责编制本专业专项实行细则,并向相关监理人员交底。 4.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相关专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 4.4负责本专业专项施工方案实行情况的定期巡视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及时规定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 4.5参与建设单位组织的与本专业有关的施工安全检查活动。 4.6编写和提供与本职责有关的施工安全监督资料。 5.监理员应履行的工作职责: 5.1根据项目监理机构岗位职责安排,参与相关的施工安全监督工作。 5.2巡视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参与专项施工方案实行情况的定期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施工安全监督人员。 5.3填写巡视检查记录。 2)项目监理组人员组成一览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职称 持监理证情况 从事监理 年限 1 总监 2 总监代表兼 土建监理工程师 3 施工安全监督人员 4 安装监理工程师 5 测量员 6 见证员 7 资料员 3)现场监理人员进场计划 人员安排 施工阶段 1 2 3 4 5 合计人数 施工准备阶段 桩基工程阶段 地下人防工程阶段 主体结构工程阶段 装饰工程阶段 室外总体阶段 资料整理、竣工验收阶段 六、火灾、坍塌倒塌、触电、高处坠落应急预案(督促施工单位火灾、坍塌倒塌、触电、高处坠落应急预案和现场监理机构人员火灾、坍塌倒塌、触电、高处坠落和防台防汛事故应急准备与响应预案。) 监理应急预案组织体系: 详见公司监理规划、施工安全监督方案、组织结构体系,职业健康安全体系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文献、监理施工安全监督工作作业指导书。 施工危险源的分析:根据本工程施工特点,在辩识、分析评价施工中危险因素和风险的基础上,拟定落地式钢管扣件卸料平台搭设拆除工程的重大危险因素重要是火灾、坍塌倒塌、触电、高处坠落。 应急措施(督促施工单位方面的应急措施):如遇火灾、坍塌倒塌、触电和高处坠落事故时,在现场的监理人员要立即向项目总监报告险情,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现场人员严格按照火灾、坍塌倒塌、触电和高处坠落事故抢救解决程序,迅速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抢救火灾、坍塌倒塌、触电和高处坠落受伤害者。 项目总监接到报警后,项目总监向公司相关部门报告,立即督促施工总包单位项目经理启动其应急预案,督促其带领抢救指挥组成员赶赴出事现场,并配合和督促施工单位的抢救、救护、防护组成员,进行抢救工作。 督促施工总包单位项目经理向其公司安质部门、建设单位、安监站书面报告事故调查、解决的意见。 事故解决: 任何事故发生后均应组建事故调查小组; 配合调查小组独立地开展调查; 调查材料至少应涉及以下内容:事故描述、环境情况、直接因素、间接因素、已采用的计划和采用的整改行动,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的措施; 配合事故调查组提交正式的事故调查报告; 在查明事故因素后,应督促施工队吸取教训,避免发生类似事故; 配合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负责人进行责任认定和处罚; 督促施工队贯彻整改方案; 坚持“四不放过”原则。 现场恢复: 督促施工单位充足辩识恢复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当安全隐患彻底清除,方可恢复-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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