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监理工作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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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作制度 一、监理自身工作制度 (一)、监理工作报告制度 项目监理组应及时将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有关情况向业主报告,以使业主能及时了解情况,并及时作出决策。 1.工地经常性会议纪要制度 (1)工地经常性会议是在工程开工以后,按照监理工程师拟定的时间,定期召开。工程监理中的许多信息和决定在工地会议上产生和决定。 (2)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监理单位的有关监理人员和承建单位、分包商的有关人员参与,同时邀请业主的代表参与;在特殊情况下,可邀请与工程有关的机构、单位的代表参与。 (3)工地经常性会议可按照一个标准的会议议程进行,会议的目的重要是:检查上次会议对有关问题的解决、贯彻情况;交流信息;对工程中一般性问题进行讨论,并作出决定;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规定和意见。 (4)总监理工程师的各种意见、决定和规定均应以书面形式发出指示。经常性会议的决定同其他发出的各种指令性文献同样,具有等效作用。 (5)会议纪要是监理工作指令文献的一种,规定记录其实、准确;当会议上对有关问题有不批准见时,监理工程师应站在公正的立场作出决定;对一些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或难度较大的问题,不宜在工地经常性会议上具体细研究讨论,可以由监理工程师作出决定,另择地点举行专题会议研究。 2.专题会议和会议纪要制度 对于一些工程中的重大问题,以及不宜在工地经常性会议上解决的问题,可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 专题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或有关单位提出后,由总监理工程师拟定。 参与专题会议的人员应根据会议的内容拟定,除业主、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有关人员外,可邀请设计人员和有关专家参与。 专题会议前应与有关单位一起,进行调查、收集资料,做好充足的准备。 专题会议,应有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并作为监理工程师发出的相关指令文献的附件或存档备查的文献。 3.监理周报或月报制度 (1)总监理工程师每周末或月底应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周报或月报等。 (2)监理周报、月报的重要内容应涉及: a.工程进展情况:工程财务情况;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安全、工程质量情况和因素分析等; b.监理工作情况; C.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d.下周(或月)的监理工作要点。 4.现场监理工作日记制度 现场监理工程师应逐日记录有关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等方面的动态及影响因素情况。 (1)记录有关工程质量情况特别是隐蔽工程情况更要记录具体完整。重大质量事故及其它影响质量安全面的问题应及时向总监反映并提出解决意见。 (2)建立反映工程进度的监理日记,逐日如实记载工程形象进度及完毕的实物工程量,如实记录影响工程进度的各种因素,并注明起止时间。 (3)结合进度控制记录工程动态。 (4)记录影响工程进度的内部外部因素。 (5)监理日记必须当天记录但是夜,记录人要签上姓名和日期。 5.档案管理制度 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并应用于监理活动中,充足发挥档案管理的作用。 (1)档案管理原则:工程监理档案要按照统一领导、统一管理、专人负责的原则进行管理。 (2)档案管理内容:工程监理档案要与本工程建设档案资料统一互补。从工程前期管理文献、资料、施工技术资料、开竣工报告、材料实验报告、工程预决算资料、竣工图、工程质量评估签证、工程中交资料、施工监理日记、监理备忘录、监理规划等。 (3)所有监理资料均应分类登记,建立收发台帐,随监理工作的进展逐步完善。 6.监理部工作例会制度 (1)时间安排:一般情况每月一次,遇有特殊情况临时告知。 (2)内容:通过集中例会形式,反映项目计划管理、项目进度控制、投资控制、质量控制中出现的问题、检查各职能部门各专业工作进程、组织现场协调、解决有关重大事宜(如调整施工工序、人力、设备的平衡调变、计划调整、采购情况、资金运筹到位、质量问题等),布置下一阶段工作,对每一项工作做出具体的规定,并明确检查标准、检查时间。 (3)目的:解决工期目的控制、质量目的控制、投资目的控制和协议管理、信息管理及组织协调方面的问题。其中心任务是达成三个目的的控制。 (4)方法: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一周监理工作情况及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会议决定事项均要贯彻到人并做好记录。 7.监理公司行文审批制度 项目监理部管理工作要讲求效率,因此监理人员要一方面讲求办事效率,表现于管理活动中会议、报告、信息传递、文献解决都要准确,及时有效率。工程进展情况;工程财务情况;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安全、工程质量情况和因素分析等。 二、 现场监理工作纪律 (1) 现场监理人员必须坚持“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解决好业主、监理、承包方三者的关系; (2) 现场监理人员必须保守业主的商业机密,维护业主和承包商的知识产权; (3) 现场监理人员不得为本工程业主或总承包商推荐施工队伍,不得推荐生产、经销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电器产品的生产厂家和经销商; (4) 现场监理人员必须廉洁自律,不得向施工单位吃、拿、卡、要。 (5) 现场监理人员必须遵守作息时间,如遇工地连续施工,则由总监适当安排值班人员; (6) 监理人员进入工地现场必须衣着整洁,戴安全帽,不许穿短裤、背心、拖鞋上班; (7) 现场监理人员应具有良好的修养,语言文明,待人礼貌,保持监理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 (8) 现场监理人员必须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9) 现场监理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及时做好各种监理记录,如实填写各种报表,并按规定上报公司归档; (10) 现场监理人员在连续施工轮流值班时,必须严格交接班制度,各负其责; (12) 现场监理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问题,应找承包方管理人员或报告业主解决,避免直接与工人发生冲突; (13) 现场监理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施工的有关规定。 三、 监理工作考评制度 (1) 为检查和控制公司监理工作质量,提高监理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2) 公司主管副总经理负责全公司监理工作质量检查。项目总监负责本项目监理办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工作质量的检查。 (3) 公司检查 1 公司机关科室和项目监理部执行规章制度状况。 2 项目监理部执行监理规划的工作质量状况。 4 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的管理状况。 7 建设监理协议履行状况和监理档案、文献、数据的标准化管理状况。 11 正常情况下,每季度进行一次例行检查。填写《在建工程建设监理质量检查表》并写出《检查报告》,根据需要,可增长例外或特殊检查。 (4) 项目监理部检查 1、项目总监每月检查一次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日记,及时检查值班记录并签认。 2、项目总监每日检查一次专业监理工程师巡检,平行检和旁站监理执行情况,查阅旁站记录,检查情况记录在监理日记上。 3、专业监理工程师的监理记录、表格填报要清楚、准确、及时,收发文记录要清楚。 4、每星期召开一次项目监理部工作会议,检查工作,做好纠正和防止工作,记好会议纪要。 (5) 监理业绩评价 1、监理实行过程中,通过监理工作会和例会,总结、检讨前期工作,及时改正局限性,提高工作质量。 2、通过公司每年两次监理工作质量检查和评分以及公司IS09001:2023每次内审对各项目监理部的检查,了解各项目监理工作质量状况。 3、建设工程竣工移交后,通过监理总结,检查监理工作优劣,通过监理业务手册,获取业主和政府部门对监理工作检查评估。 四、监理投诉解决制度 (1) 本制度合用于本公司承接的所有项目的业主、承建商、设计单位、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等对监理征询服务质量的投诉及解决。 (2) 行政部负责接受投诉,登记后转工程监理部;工程监理部接受行政部转来投诉后制订解决措施;项目监理部实行解决措施。 (3) 投诉解决工作程序 ① 投诉的接受登记 顾客书面投诉,接受投诉人将投诉单统一交到行政部,行政部指派专人对其编号,登记列人《投诉登记表》。 顾客电话、口头投诉,接受投诉人填写《投诉记录单》,交行政部,对其编号,登记列入《投诉登记表》。 ② 投诉解决 对项目总监(代表)/部门经理管辖内的投诉,工程监理部指派项目总监(代表)/部门经理调查解决。属总经理管辖内的投诉,行政部将投诉记录转交总经理安排解决。 投诉解决人对投诉情况进行调查、核算,必要时请被投诉人对事情通过简朴的作口头解释,在《投诉解决单》上记载,复杂和严重的规定书面解释。对投诉事实,投诉解决人可采用补救措施,并将实行情况书面报告给总经理。 投诉解决人向顾客解释或通报解决结果。书面投诉的必须书面答复。顾客不满意的按新投诉解决。 ③ 备案与纠正措施 所有投诉记录及投诉解决单均须送工程监理部备案。 工程监理部每年应分析一次投诉情况,并考虑制定纠正与防止措施。 五、项目监理工作总结制度 (1) 监理工作总结由各项目监理部负责人编写; (2) 按项目的进展情况,须分别编写阶段性监理工作总结(如基坑支护施工阶段、基础施工阶段、主体施工阶段)和工程竣工监理工作总结: (3) 项目监理工作总结的内容应涉及: 1 工程概述; 2 工程实行情况; 3 监理工作开展情况; 4 数据及信息管理工作; 5 经验、教训与建议。 (4) 阶段性监理工作总结内容相对简明扼要;工程竣工监理工作总结规定编写详尽,采用数据必须准确,内容必须真实。充足展示监理部的工作业绩与工作水平; (5) 阶段性监理工作总结规定在该阶段验收时提交,作为办理中间验收的监理资料。工程竣工监理工作总结规定在工程竣工验收时完毕,作为向业主和质量监督站的文字报告材料; (6) 监理工作总结作为公司考核项目监理部及项目监理负责人的重要依据。 附:监理部各类考核表 业主对总监理工程师考核表 监理组 2023年第 季度 序号 项目 内容提纲 参考分数 评分 1 协议履行情况 积极履行协议义务 20-30 在业主督促下履行协议义务 12-19 不按协议条款履行协议义务 0-11 2 协调与 解决能力 针对业主的规定和目的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与措施 17-25 解决问题方法和措施不妥 9-16 未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与措施 0-8 3 资料管理情况 准时提供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工程相关资料 17-25 在督促下能准时提供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工程相关资料 9-16 在督促下未能准时提供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工程相关资料 0-8 4 廉政情况 较好地履行监理“七不准”规定 16-20 一般地履行监理“七不准”规定 8-15 不可以履行监理“七不准”规定 0-7 合计 100 业主意见与建议 建设单位(签章): 总监对监理人员月度考核表 年 月(次月5日报公司) 监理组 姓名 序号 考核指标 指标分值 自评分值 审批分值 考核内容及(得分)标准 1 履行岗位职责 14 1、 尽心尽职履行岗位职责(14分) 2、 一条未履行(7分) 3、 两条未履行(0分) 2 贯彻公司制度 12 1、 无迟到、早退,熟悉公司上墙的所有规定,廉正(12分) 2、 缺上述一项扣10分 3 执行监理协议 12 1、 业主满意,提出表扬(12分) 2、 业主基本满意(8分) 3、 业主不满意,提出批评(0分) 4 下现场检查 10 1、 天天巡视现场满两次,每次超过一小时并有记录(10分) 2、 缺一项扣4分 5 资料提供及管理 10 1、 提出及时、资料完整、符合示范、公司标准(10分) 2、 缺一项扣4分 6 审批文献资料 10 1、 审批及时、符合程序、设计、规范规定(10分) 2、 缺一项扣4分 7 协调与解决能力 8 1、 积极协调、及时解决、无不良反映(8分) 2、 缺一项扣4分 8 服从公司领导 8 1、 服从公司调动,服从总监分派工作并完毕任务(8分) 2、 缺一项扣4分 9 记好监理日记 8 1、 按公司规定记录,内容具体,字句清楚(8分) 2、 缺一项扣4分 10 安全监督 8 1、 积极监督,安全检查所有记录(8分) 2、 本职范围内为发生安全事件 3、 缺一项扣4分 合计 100 附: 1、 发生A类不良行为一票否决评分 2、 发生一次B类不良行为扣总分50% 3、 发生一次C类不良行为扣总分30% 总监责任制考核办法 工程名称: 总监姓名: 序号 考核内容 具体情况 一 1、有无建设主管部门处罚、批评或被亮红黄牌 2、有无出现监理应承担责任的质量和安全事故 二 1、有无出现A、B类不良行为 2、有无出现C类不良行为 三 1、是否按监理规范、监理程序、《市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监督管理办法》开展工作 2、有无按示范公司标准编制、收集、整理监理内业资料和进行台账信息管理 3、有无及时编制有针对性的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 4、是否及时按有关规定编制、整理监理月报、监理日记、平行检查、巡视、旁站记录、记录是否闭合 四 对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或施工图审手续擅自开工等违反建设程序、违反强制性标准行为,是否及时书面告知公司和建设单位,有无出现违反建设程序、是否闭合 五 1、是否按月进行安全大检查并有检查记录 2、是否有平常安全检查巡视记录 3、对工程存在明显质量、安全隐患发现后是否及时按第四版监理现场用表下发B类有关用表 六 1、监理办公室标化图表有无上墙 2、监理内业资料、台账整理存档是否齐全、有序 3、监理办公室是否保持整洁卫生 七 1、是否按周编制监理周报并上报业主和公司(可用电子档发至公司网站) 2、是否按月向业主分管副总报告1~2次监理工作开展情况 3、业主对监理部工作有无处罚 4、业主季度对总监考核评分是否达成80分以上 八 总监是否尽其责任按监理协议规定收取监理费 九 1、有无按月组织本监理部监理人员进行应知应会、规范、标准、图集、施工图、细则等专业知识学习和培训活动 2、有无参与学习人员签字和学习内容记录 十 有无违反公司廉政规定 二、质量检查及验收制度 (一)、工程所用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检查制度 材料(涉及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是工程施工的物质条件,材料质量是工程质量的基础,材料质量不符合规定,工程质量也就不也许符合标准。加强材料的质量控制,是提高工程质量的重要保证:是发明正常施工条件,实现投资、进度控制的前题。 1.用于工程的重要材料,进场时必须具有出厂合格证的材质化验单。如不具有或对检查证明有怀疑时,应补做检查。 2.各种构件,必须具有厂家批号和出厂合格证。预应力钢筋混凝土构件,应按规定的方法进行抽样检查。由于运送、安装等因素出现的构件质量问题,经解决鉴定后方能使用。 3.凡标志不清或认为质量有问题的材料;对质量保证资料有怀疑或与协议规定不符的一般材料;由工程重要限度决定,应进行一定比例实验的材料;需要进行追踪检查,以控制和保证其质量的材料等,均应进行抽检。对于进口的材料设备和重要工程或关键施工部位所用的材料,则应进行所有检查。 4.材料质量抽样和检查的方法,应符合《建筑材料质量标准与管理规程》,要能反映该批材料的质量性能。对于重要构件或非匀质的材料,还应酌情增长采样的数量。 5.在现场配制的材料,如混凝土、砂浆、防水材料、防腐材料、绝缘材料、保温材料等的配合比,应先提出试配规定,经试配检查合格后才干使用。 6.进口材料、设备应会同商检局检查,如核对凭证中发现问题,应取得供方和商检人员签署的商务记录,按期提出索赔。 7.高压电缆、电压绝缘材料、要进行耐压实验。 8.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的各类检查(含补检、抽检)均由现场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批准,否则不得使用。 二、隐蔽工程及工序间交接检查验收制度 1.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隐蔽工程检查是指某些将被其他后续的工序施工所隐蔽或覆盖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在被隐蔽或覆盖前,通过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确认其质量合格后,才允许加以覆盖。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是防止质量隐患和质量事故的重要措施。 2.工序间交接检查验收:交接检查是指前道工序竣工后,经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其质量合格并签字确认后,方可移交给下道工序继续施工。这样逐道工序交接检查,一环扣一环,环环不放松,使整个施工过程的质量得到保证。 3.交接检查制度还合用于:施工班组之间的交接检也有关的专业施工队之间的交接检查;有关的专业工程处之间的交接检查;以及不同承包商之间的交接检查。 4.各项检查和核查均合格,专业监理工程师即签字验收。若发现施工质量与施工图纸、技术交底、施工规范、操作规程不符,应以书面形式告知施工单位,指令其进行解决、改正或返工。 三、见证取样制度 1. 工程项目施工开始前,项目监理机构要督促施工单位尽快贯彻见证取样的送检实验室。对于施工单位提出的实验室,监理工程师要进行实地考察。实验室一般是和施工单位没有行政从属关系的第三方。监理工程师应从以下5个方面对施工单位自有实验室或外委实验室进行考核: ⑴ 实验室的资质等级及其实验范围; ⑵ 法定计量部门对实验设备出具的计量鉴定证明; ⑶ 实验室的管理制度; ⑷ 实验人员的资格证书 ⑸ 本工程的实验项目及其规定。 2. 项目监理机构要将选定的实验室到负责本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并得到认可,同时要将项目监理机构中负责见证取样的监理工程师在该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3. 施工单位在对进场材料、试块、试件、钢筋接头等实行见证取样前告知负责见证取样的监理工程师,在该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督下,施工单位按相关规范的规定,完毕材料、试块、试件、钢筋接头等的取样过程。 4. 完毕取样后,施工单位将送检样品装入木箱,由监理工程师加封,不能装入箱中的试件,如钢筋样品、钢筋接头,则贴上专用加封标志,然后送往实验室。 四、平行检查制度 1、“平行检查”的实行由项目监理机构进行,依据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设计文献对被检查项目自行作出判断的检查验收。 2、开工前,监理机构应会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制定“平行检查” 方案并明的确施的范围、程序。 3、项目监理机构应当配备激光测距仪、回弹仪、砼保护层测定仪、数显卡尺、绝缘电阻测试仪、漏电保护相位检测器等专用检测工具,其它检测仪工具的配备须满足工程建设的规定。 4、“平行检查”必须在承包单位自检的基础上向监理机构报验,由项目监理机构根据承包单位报验自检的结果进行现场复验(即“平行检查”。) 5、对于专业检测、实验机构出具的检查、实验报告,监理机构应收集验看检测实验报告是否合格。 6、“平行检查”活动必须由监理机构组织,承包单位参与。监理机构应按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进行。以保证“平行检查”所获得的数据和质量评估结论准确。 7、“平行检查”的结论分正常和异常,监理机构检查的数据在国家标准、规范和设计文献等规定允许的误差范围内为正常,超过允许误差范围为异常。 五、巡视制度 现场巡视是指监理人员对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现场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活动,它不限于某一部位或过程。现场巡视是监理行为中为获取综合信息和全面掌握工程现场动态的有效途径,是对施工现场的工作面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观测,具有多次轮回性和目的综合性的特点,通过巡视,可以有效掌握影响质量的各因素的状态,如: 1.施工方人员状态:如承包商的管理人员是否到位,质检员、技术员是否能及时发现问题,现场管理是否有序等。 2.机械设备的完好度和适应状态。如设备的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和严格招待其性能及数量是否满足施工需要,有无也许导致质量隐患和进度隐患等。 3.材料质量、有效、使用及供应状态,由于工程材料种类繁多,品种各异,外观较难看出质量的差异,容易放松对不同批次的质量检查,通过巡视可以随时发现不同批次的材料进场情况和掌握第一手资料与承包商进行核对,同时在巡视过程中还可以对承包商的材料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如材料的存放和使用情况是否合理,用量能否达成规定规定等。 4.施工方法状态,承包商须严格按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假如随意更改或抄近道“走短路”,减少质量,监理通过巡视就可以发现问题,进行制止。 5.影响质量的环境状态,如通过巡视,可对质量环境,如技术环境、管理环境进行有效监理,比如,由于承包商缺少技术指导和交底,一线工人多次返工,导致多次浪费,由于管理人员不到位,导致质量多次失控等。 以上诸多影响质量的因素,通过巡视,可及时发现质量低劣的先兆或许多警告信号,及早解决工程质量问题或采用防止措施。 六、旁站制度 旁站监理是指监理人员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行全过程现场跟班的监督活动,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现提出以下旁站监理方案: (一)、旁站监理的范围:本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分别涉及这几个方面: 1、在基础工程方面涉及:桩基施工、地下室基坑开挖、土方回填、基础施工、钢筋混凝土结构施工及混凝土浇注,后浇带施工及其他结构混凝土施工、防水混凝土浇筑、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造解决等; 2、在主体结构工程方面涉及: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施工,网架结构施工安装、屋面防水施工、钢筋混凝土框架梁柱节点钢筋隐蔽过程、混凝土浇筑等。 (二)、旁站监理的内容: 1、检查施工公司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2、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查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公司进行检查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检; 4、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 (三)、旁站监理的实行程序 1、在编制本工程的监理规划中就编制制定旁站监理计划,明确旁站监理的范围、内容、程序和旁站监理人员职责等。 2、旁站监理在总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由现场监理人员负责具体实行,在需要实行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24小时监理。 (四)、旁站监理人员重要职责: 1、旁站监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对需要实行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在施工现场跟班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旁站监理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如实准确地做好旁站监理记录。 2、凡旁站监理人员和施工公司现场质检人员未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的,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3、旁站监理人员实行旁站监理时,发现施工公司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有权责令施工公司立即整改; 4、发现其施工活动已经或者也许危及工程质量的,应当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令或者采用其他应急措施。 5、旁站监理记录是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依法行使有签字权的重要依据。对于需要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凡没有实行旁站监理或者没有旁站监理记录的,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不得在相应文献上签字。 6、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监理公司应当将旁站监理记录存档备查。 七、安全文明管理制度 (1) 督促承包商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保障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目的得到顺利实现; (2) 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项目总监全面负责监理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监理工作;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对施工场地、施工工序、施工材料、设备及施工人员的安全进行检查监督; (3) 定期检查承包商的施工安全资料、安全管理机构、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记录、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书。 (4) 审批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临时用电、模板工程、起重吊装设备的安装及拆卸、脚手架工程、文明施工等专项施工方案,并监督其执行; (5) 审查塔吊、人货电梯、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拆装及桩机施工队伍的资质,安装后要及时办理检测及验罢手续方可投入使用; (6) 审查承包商编制的夜间施工及台风、雷雨季节等特殊条件下的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及项目紧急预案,并督促贯彻; (7) 坚持做好平常安全巡视检查及每月一次的安全定期检查评分制度,对发现的不安全隐患要及时下达《安全整改告知书》,并督促承包商整改回复,填写《施工安全检查表》; (8) 制订文明施工监理方案,督促承包商文明施工,加强对围墙、场地硬化、现场淤泥渣土排放、噪音扰民、现场卫生、现场消防及有效的劳动保护; (9) 按规定及时签发安全文明措施费,督促承包商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措施投入,审查安全防护用品(三宝、漏电开关、钢管、扣件等)产品合格证,不合格者不准使用; (10) 建立事故报告制度,建立安全生产台帐; (11) 监理部设专人管理资料,做到资料归档及时、整齐。 八、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1、按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2、按省建设厅文,工程竣工后,正式竣工验收前,监理要会同有关单位对工程进行予验收; 3、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1) 单位工程施工验收总程序 1)工程按施工协议规定施工完毕;2)承包单位对工程进行内部验收合格;3)监理睬同有关单位对工程进行竣工预验收,合格;4)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单位对工程进行正式竣工验收。 (2) 竣工预验收的程序: 1)当单位工程达成竣工验收条件后,承包单位应在自审、自查、 自评工作完毕后,填写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将所有竣工资料报送项目监理机构,申请竣工验收; 2)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竣工资料及各专业工程的质量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应督促承单位及时整改。 3)对需要进行功能实验的工程项目(涉及单机试车和无负荷试车),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单位及时进行实验,并对重要项目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必要时请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参与;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审查实验报告单; 4)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单位搞好成品保护和现场清理; 5)经项目监理机构对竣工资料及实物全面检查、验收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向建设单位提出质量评报告。验收合格后,总监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填竣工程验收质量评估报告; (3)正式竣工验收的程序 1)集中会议,由承包单位介绍工程概况及施工质量情况,监理单位介绍监理结果自述; 2)分组分专业进行工程现场检查; 3)再集中开会分组报告检查情况; 4)各单位提出验收意见,明确具体交接时间、交接人员; 5)承包单位、设计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在竣工验收证明书上签字。 4、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 (1) 完毕建设工程设计和协议约定的各项内容; (2) 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 有材料、设备、构配件的质量合格证明资料和实验、检查报告; (4) 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献; (5) 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5、对验收中提出的整改问题,总监规定承包单位整改,工程质量符合规定期,总监会同各方签署竣工验收证明书。 九、工程质量事故解决制度 1 工程质量解决程序 (1)当发现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后,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按规定向上级及有关部门报告,总监签发监理工程师指令单规定停止有质量问题的部位与其有关联部位及下道工序施工,并规定对现场采用保护措施,防止质量事故扩大; (2)承包单位进行事故调查,写调查报告; (3)进行事故因素分析,对的判断事故因素; (4)制定事故方案,并经设计单位认可; (5)按设计认可的解决方案,承包单位实行,实行全过程监理跟踪; (6)事故解决完毕,监理组织有关人员严格检查、鉴定和验收,监理写出“质量事故的书面报告”交建设单位。 2.事故报告 (1)质量问题:问题发生单位2天内,总监应书面上报公司; (2)一般质量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应3天内总监应书面上报该工程受监的质量监督机构和公司; (3)重大事故: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以最快的方式,向上级主管部门和事故发生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及检察、劳动(如有人身伤亡)部门报告;同时,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按上述所列程序和部门逐级上报;总监应同样的方式报告公司; 3、调查研究 (1)重大质量事故: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应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采用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因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有条件的应拍照或录像。 (2)质量问题和一般质量事故:质量事故发生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发出工程暂停指令,停止有质量问题的部位及其有关联部位的下道工序的施工;施工单位收到暂停令后,应书面报告事故的具体情况、严重积度、因素、解决的方案和技术措施。必要时,应由监理工程师邀请有关设计、施工、材料等方面的专家参与论证,或成立专门小组。通过调合研究,拟定事故的因素、影响范围、性质和对工程的危害或影响的限度等,并整理书面资料和报告调查。 3.事故因素分析 (1)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计算、探伤、检测、荷载实验等手段段,查明事故的因素、事故的严重限度及对工程的危害限度、事故的变化(或恶化)的也许性等,并与原设计规定或有关规定对照,提出事故解决的措施决定。 (2)对质量事故既要慎重对待,又要尽快根据分析结论和协议条件作出决定。 (3)监理参与事故因素分析 4.事故解决 (1)质量事故的解决,规定有关单位对事故调查分析、解决方案的意见取得一致,并且能保证消除隐患(或缺陷),能保证建筑工程的使用安全和使用功能。同时,事故解决方案及技术措施,应委托原设计单位提出;若由其他单位提供技术。方案必须经原设计单位签字认可。 (2)事故解决要实行“三不放过原则”:事故因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3)事故全过程跟踪监理; 5.鉴定验收 (1)事故解决后,监理应通过检查、鉴定、验收,作出最后的结论,其内容涉及:隐患已经消除,结构安全可靠;结构加固补强,安全满足规定;事故排除,可以继续施工;虽然结构外形改变,建筑可以解决等几种情况。 (2)经法定检测单位鉴定达不到原设计规定,但经原设计单位复核。验算认可,仍可以满足结构和使用功能规定期,可不加固补强。 (3)必要时,还应通过有关仪表检测、荷载实验等方法,取得对可靠数据以后,才干作出明确的结论。对一时难以作出结论的事故,在不影响安全的原则下,可以提出进一步观测、检查,以后再作解决的规定。 6.工程质量事故的资料和文献 工程质量事故解决完后,监理编写质量事故的书面报告,整理质量事故解决记录,整理归档。 三、工程变更及索赔制度 一、工程变更解决制度 (一)、工程变更解决程序 (1)设计单位对原设计存在的缺陷提出工程变更,应编制设计变更文献,交建设单位; (2)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提出工程变更,应交总监,由总监组织监理工程师审查,由建设单位交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献,交建设单位; (3)建设单位将设计变更文献交总监,总监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变更的费用和工期作评估; (4)总监就工程变更的费用和工期的评估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按协议约定进行协调,取得一致意见,双方在变更文献上签字确认; (5) 总监签发工程变更单; (6) 监理机构根据工程变更单监督承包单位的实行; (二)、在总监未签发工程变更之前,承包单位不得实行工程变更; (三)、未经总监审查的内容而实行的工程变更,不得予以计量; (四)、图纸会审记录中的变更按设计变更文献解决; 二、工程计量制度 1、计量是专业监理工程师按设计图纸核定已完毕工程量。确认计量的工程量才可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因此,计量专业监理工程师控制投资支出的关键环节,是约束承包单位履行协议义务手段; 2、按施工协议规定的工程计量程序: (1)承包单位按约定期间,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提交已竣工程的报告,专业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定已竣工程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告知承包单位,承包单位是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与予以确认; (2)承包单位收到告知后不参与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 (3)专业监理工程师收到承包单位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八天起:承包单位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4)专业监理工程师不按约定期间告知承包单位,致使承包单位未能参与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3、工程计量的依据 (1)已取得质量合格证; (2)工程量清单前言和技术规范; (3)设计图纸。 注意事项: (1)专业监理工程师只能对工程结算中所有项目,协议文献中规定的项目和工程变更项目进行计量; (2)施工协议对计量规则有商定,专业监理工程师按此规则计量,否则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就此签订补充协议,假如施工协议按施工阶段和协议价的比例方式支付工程款即就不用计量。 三、费用索赔签审制度 1.监理工程师必须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以完全独立的身份,审查解决索赔事件。 2.监理工程师必须依据协议的准则,及时地对索赔进行解决;解决索赔应体现等价有偿的原则和平等地享有经济权利、平等地承担经济义务的原则。 3.费用索赔解决程序 (1)承包单位在施工协议规定的期限内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对建设单位的费用索赔意向告知书;总监理工程师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收集与索赔有关的资料; (2)承包单位在承包协议规定的期限内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对建设单位的费用索赔申请表; (3)总监理工程师初步审查费用索赔申请表,符合规范规定的条件时予以受理; (4)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费用索赔审查,并在初步拟定一个额度后,与承包单位进行协商; (5)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协议规定的期限内签署费用索赔审批表,或在施工协议规定的期限内发出规定承包单位提交有关索赔报告的进一步具体资料的告知. (6)当协议双方的当事人不批准监理工程师对索赔事件的审批意见,且通过协商和调解得不到解决时,协议双方中的任一方可按协议协议条款的约定,向协议条款约定的单位或人员规定调解;或向有管辖权的经济协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以求得解决. 4、费用索赔的依据 (1)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 (2)本工程的施工协议文献; (3)国家、部门和地方有关的标准、规范和定额; (4)施工协议履行过程中与索赔事件有关的凭证; 5、费用索赔的条件 (1)索赔事件导致了承包单位直接经济损失; (2)索赔事件是由于非承包单位的责任发生的; (3)承包单位已按照施工协议规定的期限和程序提出费用索赔 申请表,并附有索赔凭证材料; (4)索赔的资料和文献是协议的组成部分,应列入竣工资料中,在索赔事件解决过程中,应注意收集文献、资料、索赔事件解决完毕后,应将有关文献,资料整理、装订成册、存档。 四、延长工期审核制度 1.工程延期的审批程序: (1)影响延期展开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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