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合同.doc
《14.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合同.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14.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合同.doc(8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专业收集整理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值得下载,可以编辑!!!-----------------------------!!!!!================================================================== 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合同 编号: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地 址: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码: 现在住址: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政府)劳动法规和政策,聘用 为合同制职工,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确定劳动关系,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生效后前 月为试用期。合同有效期采取下列第 种形式。 1.无固定终止期限(即长期合同,但可按本合同第七条变更、解除或终止) 2.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3.合同期限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其完成的标志事件是 。 本合同甲乙双方各存一份。鉴证时还需交鉴证机构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二、工作岗位与职责任务 乙方的工作部门及岗位(职务): 。 乙方在合同期内,应遵守政府的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按本职位的职责要求,完成甲方安排的正常生产(工作)任务。甲方可视企业生产经营需要,经协商或依照合同约定可调整乙方工作,同时甲方可依乙方的工作表现按规定给予奖惩。 三、劳动时间与休假 1.甲方实行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制度。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可安排乙方加班加点,但每月累计不超过36小时,每个工作日累计工作时间不超过11小时。 2.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政府规定的节日、公休假日及探亲、婚丧、计划生育。女职工劳动保护等有薪假期。 四、劳动报酬 1.甲方按照国家有关外商投资企业职工工资和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以及本企业工资制度,确定乙方按下列第 种工资形式执行; (1)计时工资,乙方试用期月工资 元;试用期满根据乙方岗位定为 元。以后按企业工资制度调整工资。 (2)计件工资。按乙方岗位计件单位及完成情况计发计件工资。 2.甲方每月如期以货币发放工资。 3.甲方要求乙方(工人岗位)加班加点,无法安排补休的,按不低于政府有关规定发放加班加点工资。 4.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产期间,甲方按不低于乙方停工前3个月的月平均工资70%的标准,发给乙方停工工资。 五、保险福利待遇 1.乙方患职业病及因工负伤医疗终结期间,甲方按当地社会工伤保险有关规定发给工伤生活费和报销医疗费。 2.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省、市规定的因病和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女工孕期、产假期及哺乳期等保险福利待遇,以及乙方符合计划生育子女的劳保医疗等各种保险福利待遇。 3.乙方在合同期内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以及非因工伤亡,按国家及当地有关规定由社会保险机构和甲方分别发给乙方亲属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或优抚金,以及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或救济费等。 4.合同期内,甲、乙方须按照当地政府的规定,缴纳退休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等社会保险基金,甲方应定期想乙方通知交缴社会保险基金情况。 六、劳动保护 1.甲方按照政府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2.甲方按政府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有关规定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3.甲方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法规、规程的教育培训。 4.甲方执行政府有关女职工及未成年人(16周岁至满18周岁)的劳动保护规定。 5.乙方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不得违章作业。乙方有权拒绝违章的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员工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续订、变更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 1.本合同期限届满即自然实效,双方终止执行。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2.甲方因生产经营情况变化,调整生产任务,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盖章)。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即告终止: (1)乙方以达到政府规定的退休年龄; (2)乙方死亡; (3)甲方被依法撤销、解散、歇业或宣告破产; (4)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 4.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试用期内乙方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合同期虽未满,但甲方因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以及破产或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需要裁剪人员的,但必须征求工会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3)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送劳动教养或判刑的; (4)乙方严重违反甲方依法制定的劳动纪律,按规定应予辞退的;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5.下列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合同期未满,又未发生本合同第七条4款各点规定; (2)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医疗终结期内,和为作出劳动能力鉴定前以及医疗终结后,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国家另有规定者除外);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以及医疗期虽满但仍需住院治疗的。非因工伤病医疗期限标准为:本企业工作5年以内的为3个月;6年至10年的为6个月;11年至15年的为9个月;16年至20年的为1年;20年以上的可视伤病情况延长半年至一年; (4)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工在怀孕、产假和哺乳期间; (5)乙方经批准享受法定休假期间。 6.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试用期内; (2)经政府劳动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 (3)甲方不能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数额和如期支付劳动报酬的; (4)甲方不按规定为乙方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基金的; (5)经甲方同意自费考入中等专业学校全脱产学习; (6)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其他合法权益的; (7)乙方被批准自费出国留学或出境定居的。 八、违反合同承担的责任 1.除试用期内或符合本合同第七条第4款(3)、(4)以及第6款(1)、(2)、(3)、(6)规定可构成立即解除合同外,其他情况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甲、乙双方都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提前通知时间不足者,按相距的实际天数以乙方当月实得工资的日平均数计算补偿。 2.除本合同第七条各款外,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应经双方协商同意,违者应按国家和当地的有关规定向对方赔偿。 乙方赔偿损失的金额超过上年本人全部工资收入部分可以减免。但属教育培训费或住房方面的损失赔偿除外。 3.经甲方培训或由甲方出资聘用的大、中专毕业生、专业人员,服务年限少于培训合同规定时间的,除本合同第七条第3款(1)、(2)、(3)、(4),第4款(1)、(2)、(5),第6款规定的情况下,应按合同期和甲方实际支出费用剔除已服务年限递减赔偿。 本合同终止时间早于培训合同规定的服务年限终止时间的,以培训合同终止时间为准。 九、甲、乙双方所定合同期满甲方不再续定的,甲方应按政府有关规定发给乙方生活补助费。合同期满甲方提出新的合同条件和待遇均不低于原合同而乙方不愿意续订合同的,甲方可不发给生活补助费。 甲方因本合同第七条第4款(2)、(5)所列情况在合同期内辞退乙方,甲方应按本市政府有关规定发给乙方生活补助费;属第七条第4款规定(5)的,还需发给乙方医疗补助费。 合同期未满,乙方要求辞职,除本合同第七条第6款(2)、(3)、(4)、(6)所列情况外,或甲方执行本合同第七条第4款(1)、(3)、(4)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均可不发给乙方生活补助费。 十、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本市政府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享受失业救济的手续,乙方达到退休年龄,甲方应按政府有光规定为其办理退休(退职)等手续。 十一、双方履行劳动合同如发生争议,应当先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天内,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劳动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办;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的条款与当地有关劳动管理新规定不符,双方按新规定执行。 十三、双方需明确的其他事项(含双方违约责任): 甲方 (盖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 委托代理人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证机构 (盖章) 签证人 (签章) 年 月 日 ====================专业收集精品文档,您的最好选择======================-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14. 外商投资企业 劳动合同
咨信网温馨提示: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胜****】。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胜****】,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胜****】。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胜****】,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关于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