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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岱岳区职教中心学前教育专业实训.doc

  • 上传人:人****来
  • 文档编号:3314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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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岱岳区职教中心学前教育专业实训 用品采购项目(二次) 询价文件 项目编号:SDTADY2018-0466-00 采 购 人:泰安市岱岳区职教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丰和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〇一八年七月 目 录 第一章 询价公告 2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4 第三章 评标办法 5 第四章 合同条款 8 第五章 采购产品详细技术标准和要求 12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17 第一章 询价公告 一、采购人:泰安市岱岳区职业教育中心 地  址:泰安市岱岳区满庄镇 联系方式:0538-8153398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丰和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普照寺路36号南邻院内 联系方式:0538-8261811 二、采购项目名称:岱岳区职教中心学前教育专业实训用品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SDTADY2018-0466-00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货物名称 数量 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 不划分标段 岱岳区职教中心学前教育专业实训用品采购项目 详见询价通知书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具有相应经营范围,具备本次采购货物的供货及安装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170元 三、获取询价通知书 1.时间:2018年8月1日08时30分至2018年8月3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东丰和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普照寺路36号南邻院内) 3.方式: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持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件原价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报名并领取询价通知书; 四、公告期限:2018年8月1日至2018年8月3日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详见询价通书           六、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文秀 联系方式:0538-8261811 七、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询价通知书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询价通知书     发 布 人:泰安市岱岳区职业教育中心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31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及要求 1 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4170元。投标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不得等于或者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其投标无效。本项目只有一次报价机会,报价最低的为中标供应商。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2具有相应经营范围,具备本次采购货物的供货及安装能力;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投标报价范围 含税全包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工作要求而发生的全部费用,主要包括与提供货物相关的产品、人工、设备、运输、安装调试、保险、税费、验收、检查、售后服务、知识产权、招标代理费等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风险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 4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叁份。 5 递交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8月4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山东丰和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普照寺路36号南邻院内) 6 付款方式 本项目无预付款,供货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金额的100%。 7 质保期 不低于12个月 第三章 评标办法 3.1 评审过程 3.1.1 第一阶段:资格性审查 3.1.1.1采购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对所有供应商的商务文件中的资格证明(包括信用情况)、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并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报价资格,填写资格审查表并签字确认。 3.1.1.2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询价小组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供应商,询价通知书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3.1.2 第二阶段:符合性审查 询价小组依据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以及对询价通知书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询价通知书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在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同时,对属于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的供应商,询价小组必须提出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的事实依据,并出具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说明,供应商签字确认,供应商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询价小组作出的不合格或报价无效裁定。 3.1.3 第三阶段:技术和商务评审 3.1.3.1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审查供应商所报货物的规格、参数、质量、数量、样品及相关服务等,记录实质性响应、技术偏离等事项,进行技术部分评审。 3.1.3.2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审查供应商报价、业绩等,记录相关事项,进行商务部分评审。 3.1.3.3询价小组针对技术文件进行评审,对属于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的供应商,询价小组必须提出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的事实依据,并出具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说明。 当供应商实质性条款不满足、非实质性条款负偏离超过3项的或者未提供符合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技术支持资料时,其报价无效。 3.1.3.4询价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询价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因素。未响应实质性条款的,询价小组有权确定其报价无效,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撤销或者澄清不符之处而使其报价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报价。 3.1.4询价 询价小组对合格的供应商发出报价要求,供应商必须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否则询价小组有权确定为报价无效。 3.1.5确定成交供应商 询价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通知书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直接确定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特殊情况及处置:若两家及以上供应商报价最低且相同的,确定技术指标更优者为成交供应商,报价及技术指标均相同的,确定服务更优者为成交供应商。 询价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询价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报价资格,按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在后面的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3.1.7 成交供应商除因法定不可抗力外不得随意放弃成交资格,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确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或因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依法重新采购。 3.2 价格扣除 3.2.1 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3.2.1.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库〔2011〕181号)文件规定,供应商属小型或微型企业并以其自身产品和服务投标,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通知书实质性响应要求的前提下,可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包括相互之间组成的联合体)产品的价格6%的扣除。 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3.2.1.2大中型企业和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否则不予扣除。 供应商须同时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和联合体协议原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3.2.2 给予优先采购、强制采购货物价格扣除 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的通知》(鲁财库〔2007〕32号)规定:采用询价采购的,应当将产品的节能、环保作为谈判的内容。在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情况下,节能、环保产品报价不高于一般产品最低报价10%的,应当确定节能、环保产品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供应商须提供最新发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相应页面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3.2.3 给予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享受同小型、微型企业相同的价格扣除。 (1)制服、消防设备和特种车辆采购,在项目评审时,对其产品给予8%的价格扣除。 (2)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公务员考试、招生考试、等级考试、资格考试的试卷印刷政府采购项目,应当以相适应的采购方式采购或给予6%的价格优惠扣除政策,优先面向监狱企业采购。 (3)监狱企业生产或提供的办公用品、家具用具、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等,可给予6%的价格扣除。 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2.4 给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给予6%的价格扣除。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第四章 合同条款 甲方(采购人): 乙方(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甲、乙双方就岱岳区职教中心学前教育专业实训用品采购项目二次政府采购计划编号:SDTADY2018-0466-00),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一、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一)合同格式以及合同条款 (二)成交通知书 (三)成交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 (四)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 (五)询价通知书 (六)本合同附件 同一层次的合同文件规定有矛盾的以较后时间制定的为准。 二、合同的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三、货物、数量以及规格 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数量以及规格等详见乙方投标文件报价清单(应包含技术参数、数量、单价、合计等信息)。 四、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 五、付款途径 R甲方支付 六、付款方式 本项目通过无预付款,供货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金额的100%。 七、交货期 1、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并接到甲方通知后7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风险负担: 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该货物通过甲乙双方联合验收交付前由乙方承担,通过联合验收交付后由甲方承担;因质量问题甲方拒收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八、质量 乙方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标准,且能够提供相关权威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提供的相关服务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标准。 九、包装 货物的包装应按照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的技术规定执行,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应当按双方约定采取足以保护货物安全、完好的包装方式。 十、运输要求 1、运输方式及线路:乙方自行选择。 2、运输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国境内使用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诉讼。 十二、验收 1、货物运达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后,由甲乙双方一同验收并签字确认。 2、对货物的质量问题,甲方应在发现后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接到书面异议后,应当在3日内负责处理。甲方逾期提出的,对所交货物视为符合合同的规定。如果乙方在响应文件及谈判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及承诺中,有明确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 3、经双方共同验收,货物达不到质量或规格要求的,甲方可以拒收,并可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十三、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谈判文件、响应文件及乙方在谈判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提供及时、快速、优质的售后服务。 2、乙方提供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 个月(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3、其他售后服务内容: 3.1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及时周到的售后服务,应保证每 15日至少一次上门回访、检修。 3.2 成交供应商在接采购人通知2小时作出响应,12小时内到达现场,18小时内维修完毕,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修好的要免费提供备品(机)备件。 3.3成交供应商免费为采购人提供中文操作手册并培训操作人员,其中包括讲解产品的结构以及原理、产品的使用以及维护保养,直至操作人员能够独立的操作使用。 十四、违约条款 1、乙方延迟交货,每延迟1日,按应交付货物总额1%支付违约金。 2、乙方履行合同不符合规定,除应按合同约定及时调换外,在调换货物期间,应按调换货物金额每日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一方不按期履行合同,并经另一方提示后7日内仍不履行合同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如因一方违约,双方未能就赔偿损失达成协议,引起诉讼或仲裁时,违约方除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因诉讼或仲裁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等相关费用。 5、其它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6、按照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日内,按银行规定或双方商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十五、不可抗力条款 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及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3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应证明。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六、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用下列2方式解决: 1、提交泰安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岱岳区人民法院诉讼。 十七、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的生效应符合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合同补充条款应同时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十八、合同保存 本合同一式柒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备案叁份。 十九、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乙方应按询价通知书、响应文件及乙方在评审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提供及时、快速、优质的服务。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开户银行: 账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章 采购产品详细技术标准和要求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位 1 油画棒 64色 套 10 2 素描纸 180克/4开 包 30 3 彩铅 64色水溶性 套 10 4 勾线笔 粗细双头 盒 10 5 超轻粘土 24色 包 50 6 移动硬盘 2TB 个 2 7 吹塑板 1开 张 20 8 录音笔 (8GB) 个 1 9 多功能写生背包 大4K 个 5 10 高漫电子手绘板 大屏(usb) 个 2 11 直尺 1米 个 5 12 美工刀 大 个 8 13 画板 4K 块 5 14 铅笔 2B 盒 5 15 绘画专用橡皮 4B 块 20 16 画箱 高级大容量 个 5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正(副)本 岱岳区职教中心学前教育专业实训用品采购项目(二次) 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SDTADY2018-0466-00 供应商名称: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丰和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〇一八年 月 日 自行采购供应商报价表 项目编号 SDTADY2018-0466-00 项目名称 岱岳区职教中心学前教育专业实训用品采购项目二次 总 报 价 小写: 元,大写: 供货安装期 7个(日历日) 质量保证期 个(月)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 联系电话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报价日期 年 月 日 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岱岳区职教中心学前教育专业实训用品采购项目(二次) 序号 货物名称 技术参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1 合计 (元)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采购人) : 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公司的(姓名、职务或职称)为我公司本次岱岳区职教中心学前教育专业实训用品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代表我方办理本次报价、自行采购、签约等相关事宜,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合同并具有法律效力。 委托期限:90日。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撤销而失效。 授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委托书自2018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法人代表身份证以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性 别: 年 龄: 部 门: 职 务: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 (采购人) : 我公司 (供应商名称)已详细阅读了岱岳区职教中心学前教育专业实训用品采购项目自行采购文件,自愿参加本次自行采购,现就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一、诚信报价,材料真实。我公司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报价内容均真实、合法、有效,保证不出借或者借用其他企业资质,不以他人名义报价,不弄虚作假; 二、遵纪守法,公平竞争。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哄抬价格,不排挤其他供应商,不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自行采购小组成员等及其他参与采购活动的人员行贿或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 三、不捏造事实或借用他人名义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和投诉,不以质疑或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干扰政府采购秩序; 四、若成交后,将按照规定及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不与采购人订立有悖于采购结果的合同或协议;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及相关服务,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若有违反以上承诺内容的行为,我公司自愿接受取消自行采购资格、记入信用档案、没收投标保证金、媒体通报、1~3年内禁止参与泰安市政府采购活动等处罚;如已成交的,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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