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两套】可借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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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两套】可借鉴 2023年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纠治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行动深入排查阶段督查情况的通报》要求,医院党委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上级所反馈的问题,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统一部署,立行立改,整改取得初步成效,现将工作报告如下: 一、及时传达和部署,将督查反债问题形成整改清单 根据自治区卫健委督察组对我院深入排查阶段督查反馈的问题,7月18日,医院党委会专题研究《关于纠治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行动深入排查阶段督查情况的通报》文件精神并进行工作部署,下午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召开了专题例会暨再整改推进会,并将反馈问题形成整改清单,每项问题均有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科室负责人,均要求各科室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确保定人员、定职责、定时间、定进度“四定”要求。 二、专项行动整改落实情况 (一)会议精神传达和深入排查工作部署情况方面 医院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通过每月召开工作例会和专题推进会的形式集中传达和部署整改工作。医院坚持先行先改、立行立改。5月11日,医院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召开“专项行动”深入排查阶段督查工作总结分析会,将自治区卫健委督查专家现场督查提出的建议形成问题清单,要求科室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制定时间表,将问题和不足及时整改。同时对工作推进中发现的新问题和不足之处不断完善,有序推进“集中整改阶段”各项工作。 6月29日,领导小组召开“专项行动”工作例会暨整改工作推进会,会上逐一梳理了各项问题的整改措施,针对整改措施不具有持续性的、内容不够充分的、完成时限拖沓的逐一点评并督促认真落实,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7月18日,医院分别召开党委会及领导小组召开“专项行动”工作例会暨再整改工作推进会,针对文件反馈的问题查缺补漏,进一步完善整改措施。 (二)组织开展自查工作情况方面 医院除了按X卫纠治[2022]9号文件中所反馈的问题进行扎实整改外,医院注重系统整改、深入整改,将深入排查阶段自查发现的问题和自治区卫健委督察组对医院深入排查阶段的现场督查提出的要求,并结合清廉医院建设部署及大型医院巡查反馈的相关的问题,统一集中汇总纳入“专项行动”集中整改的范围,进行深入的分析,形成医院整改工作的任务清单,每一项均将任务细分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每一项问题均有整改措施。截至目前,所有问题目前已基本整改完成,其中有关学习提高的内容需持续加强。 通过整改,已完善或制定文件的制度12个,进一步规范医院运行流程。制度主要聚焦是否存在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家属“红包”礼金、违规占有公私财物、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违规操作药品耗材设备采购过程中收受贿赂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修订或完善。如《XX医院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XX医院(临X临床医学院)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试行)》、《XX医院医药代表拜访院内工作人员管理制度(试行)》、《XX医院关于贯彻落实〈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工作方案》、《XX医院依法执业自查公示制度》、《XX医院依法执业自查奖惩制度》、《XX医院(临X临床医学院)党员教育管理办法(试行)》、《XX医院医师质量质控管理规定》、《XX医院物资采购审计制度》、《XX医院差旅费管理办法》、《XX医院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定期轮岗交流制度》、《XX医院廉政谈话制度》,正在完善拟出台的制度5项。 (三)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工作方面 一是医院党委积极传达自治区卫生健康委2022年党的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有关会议精神,5月,组织召开了医院2022年党的工作暨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和战略部署,坚持党建引领,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医院将自治区卫生健康委2022年党的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和有关会议精神及医院会议要点下发到党支部和科室,要求落实到“三会一课”的学习中,并进行督查。 二是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政治引领作用,医院领导班子认真落实对分管党支部及科室部门的“一岗双责”。医院党委行政领导班子积极开展对医院重点领域和科室、关键岗位人员的廉洁谈话,积极前往所联系支部参加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医院组织科不定期抽查党支部“三会一课”执行情况,并形成检查记录督促整改。 三是聚焦“两个维护”,及时跟进并组织开展各类学习。医院党委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文件内容作为党委会“第一议题”学习,深化医院党委对管党治党规律、反腐败斗争规律的认识,主动应对反腐败斗争新形势新挑战,提高一体推进“三不腐”能力和水平;将《关于大力推进清廉广西建设的意见》纳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及清廉医院建设等主题纳入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内容,持续学深悟透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四是坚持“教育在先,预防在前”,全方位、多层次的开展廉政谈话工作。拟定了《XX医院廉政谈话制度》,明确医院领导班子之间、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负责人、重点科室/岗位之间的例行谈话制度和谈话内容,深入开展“三谈一访”,加强干部廉洁教育。 3月,医院党委书记、院长分别对部分班子成员进行了廉洁家访,分管院领导也分别对医院基建、采购、设备、后、招标、人事、财务等重点科室负责人及其家属传达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新举措,提醒其本人和家属要严守纪律底线,不碰红线、不越雷池。 5月,医院领导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分别对分管部门和科室负责人共29人进行廉洁谈话,督促其严格落实“九项准则”、严守党规党纪、廉洁从业,并要求科室负责人做好榜样、管好科室人员、带好队伍。结合6月医院中层干部换届工作,医院党委严格执行任前廉洁谈话制度,党委书记和分管干部工作的副书记分别对提拔及交流的干部一一进行任前廉洁谈话。7月,医院纪委开展了对全院中层干部集体廉政谈话,谈话结合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中层干部履行“一岗双责”要求、十八大以来医疗卫生领域违纪违法案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容等,强调领导干部要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不断锤炼忠诚干净担当品质。 (四)行风建设和工作人员廉洁从业方面 加强医德医风学习,严格执行医疗机构廉洁从业“九项准则”,行风办修订了《XX医院关于贯彻落实〈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工作方案》,制定医院“九项准则”小册子,并下发全体职工学习。进一步完善医师考核机制,修订《XX医院评优评先实施方案》,将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等内容与评优评先挂钩。出台了《XX医院医药代表院内拜访工作人员制度》,明确“三定三有”和监督责任人,严明行业纪律,提高工作人员廉洁自律自觉性。 (五)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方面 医院人事部门先行先改针对2021年绩效工资发放开展了自查自纠并形成了报告报备自治区人社厅。报告说明了绩效工资总量超额发放的原因,并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强调今后从思想和行动上绝对严格按照自治区绩效发放相关文件执行,同时健全与上级管理部门请示汇报机制,及时报告相关事项。 (六)制定"权力清单"方面 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医院制定了XX医院岗位权力清单及流程,并计划定稿成册。根据重点岗位划分权责事项,制定岗位风险点、划分岗位风险等级、制定风险防控措施,进一步提升监督效能。 (七)定期轮岗方面 2022年4月21日已经以红头文的形式印发《XX医院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定期轮岗交流制度》,内容包含定期轮岗交流对象、轮岗交流期限、轮岗交流方法及轮岗交流要求等细节,6月,医院中层干部换届工作立即落实了轮岗交流制度。 (八)项目建设工程方面 为规范施工合同签署,基建科将跟据招标采购的相关流程确定中标单位后,参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草拟合同,按合同组成要素逐项逐句审核,完善落实合同管理制度,避免合同不规范及漏项问题再发生。同时把合同发送给审计、财务、律师、分管院长、中标单位审阅把关,合同签订后存档,防止出现合同签署漏项等问题。 (九)政府采购方面 医院招标管理部门组织政府采购制度的学习,提升业务能力;通过修订相关制度,规范采购项目招标流程,通过三方价格查询平台询价,修改了相关表格规范议价论证内容,避免科主任确认招标型号、参数等情况存在。制定《XX医院(临X临床医学院)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试行)》,明确对医院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的惩处。规范和及时调拨医院固定资产,确保固定资产在医院得到有效运用,防止闲置资产等问题出现。 (十)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情况 医院加大了典型案例、身边案例的警示教育和通报力度。医院纪委通过在医院党委会、行政交班会、全院例会、中层干部集体廉政谈话会、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内容中通报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的典型案例,通报近期发生或身边发生的查处案例,以常态化警示教育的形式经常给医院领导、干部“敲边鼓”,加大通报力度,强化警示震慑效应,提高全院职工拒腐防变意识和能力。 根据自治区卫健委要求,医院订购了《广西医疗卫生领域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读本》,医院领导、中层干部、重点岗位人员人手一册,并要求医院各个科室组织科室人员采用自学和集体学习方式进行,医院纪委不定期到科室进行学习情况记录抽查,确保做到警示教育全覆盖。 (十一)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发布简报注重总结提升医院将“专项行动”与清廉医院工作有效结合,制作主题宣传海报、横幅在医院门诊电子显示屏、入口处、住院大楼、行政楼等醒目位置进行张贴,在医院公众号进行主题标识,在医院宣传栏进行专项行动宣传等,形成“党风清正、院风晴朗、医风清新、行风清明”的良好氛围,同时通过加强宣传,既警示医务人员又接受患者和社会监督,从而形内外成合力,不断推进“专项行动”工作的开展和清廉医院建设。利用医院官网开设医者风采、专科风采、最美护士系列专题报道,充分挖掘医院职工群体中近30名先进典型,用新媒体视角广泛传播医务人员的抗疫精神和崇高职业精神,营造医院清新医风。为更好地总结专项行动工作经验,不断推进“专项行动”的落实及在实际工作中的指导作用,切实做到边查边改边总结,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拟定每个月在医院官网专栏发布至少2期工作简报,目前已发布工作简报3期。 (十二)以专项行动为契机,推动常态化监督工作提质增效一是继续加强对医院党委、行政“三重一大”、重要议题的落实情况监督,监督“第一议题’’学习情况、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确保医院各项事业稳步推进。二是继续加强对人才引进、招投标、疫情防控等事项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职责。三是持续关键时间节点廉政提醒。通过QQ群、微信群、手机短信形式向医院领导、中层干部及其他职工发送“廉洁假日”提醒信息,提醒全体职工假日期间时刻保持“头脑清醒”,做到令行禁止,不违规接受或赠送红包、节礼,倡导健康积极的廉洁文化,弘扬优良家教家风。 2023年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实施方案3130字范文 为守护医疗质量安全底线,进一步规范医疗秩序,打击和整治医疗诈骗、虚假宣传、乱收费、骗保等行业不正之风,净化行业环境,促进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以习近平习近平习近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系统治理、依法整治、健全机制。通过开展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医疗秩序,规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行为,促进医疗机构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探索建立健全医疗机构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重点任务 (一)严厉打击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医疗机构逾期不校验仍从事诊疗活动,非法从事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违规承包科室开展诊疗活动,未经准入许可擅自引进、开展医疗新技术、新项目,违规发布医疗广告,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或使用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以外的诊疗活动,未按规定申报配置、擅自使用大型医用设备,未经备案擅自组织义诊(含大型会诊、普查)活动,违规使用未经注册或备案的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从事或独立从事诊疗活动,特殊岗位使用不具备上岗资质的工作人员,未按规定购买、保管、使用、销毁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放射药品等。 (二)严厉打击核酸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在醒目位置公示核酸检测价格,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加强核酸检测管理,对重点行业重点人群做好应检尽检工作,鼓励同时提供单样检测和混样检测服务,对重点行业重点人群做好应检尽检工作,对未经生物安全备案和未经临 床基因扩增技术审核等违规开展核酸检测的实验室和不具备检测能力的人员进行核酸检测的,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罚。重点对试剂来源和检测设备进行检查。严禁检测试剂外送、检测试剂数量与检测收费人次不匹配、全员核酸检测收费现象。 (三)深入整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严查分解住院、挂床住院,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等行为,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严肃惩戒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 (四)严肃查处“红包”等行风行为。加大对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违纪违规行为、违反“九不准”规范的查处力度,重点纠治收受“红包”、术中加项、“持刀加价”以及医疗、保健机构向孕产妇和婴儿家庭宣传、推荐母乳代用品,推荐患者到院外药房购买药品等行为,对“红包”等损害患者利益的不正之风案件要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五)严厉打击医药购销领域收受“回扣”等商业贿赂行为。继续围绕药品、耗材、检验检测试剂、大型医疗设备等四大物品采购使用环节,进一步深入开展“四排一控”活动,防控廉政风险。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从重从严处理。盯紧医疗机构负责人、重点科室负责人。以及药品、器械、耗材、试剂、设备、基建等科室岗位负责人,专项排查检查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等方面收受“回扣”等商业贿赂问题。对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市场监管、公安机关等部门依法打击,切实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从严从重处理。 (六)全面治理不合理医疗检查。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超出诊疗科目范围开展的医疗检查,开展禁止临床使用的医疗检查,使用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的医疗器械、聘用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医疗检查,以及违规收取医疗检查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重点打击。对违反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和诊疗规范开展的无依据检查、非必要重复检查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实施特殊检查未签署知情同意书的情形开展重点治理,重点检查医疗机构是否切实落实知情同意的有关要求;开具检查单前是否说明检查目的和必要性及征得患者或家属的理解和配合;对于特殊检查,是否取得患者或家属的书面同意;是否加强科普宣教,落实院务公开要求,在醒目位置以多种方式、形式公开医院开展的检查项目、收费标准。对医疗机构和科室实施“开单提成”、设置业务收入指标并与医务人员收入直接挂构等可能诱导过度检查的行为进行排查,严肃处理。组织力量加强对相关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对于违反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配置设备,违规使用配置大型医用设备用于临床诊疗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给予以暂停整顿并收缴违法所得。严肃查处医疗技术检查未备案情况和检查外送情况。 三、组织实施 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2023年11月一2023年12月。 (一)自查和集中整治阶段(2023年11月下旬-12月上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开展医疗机构行风突出问题整改,按照本实施方案明确的重点任务,迅速组织开展自我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立即整改。请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于12月8日前将《全县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自查整治统计表》交至医政科806室。 (二)抽查巩固阶段(2023年12月中旬)。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辖区内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组织“回头看”,彻底消除各类医疗行业乱象,健全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机制。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采取集中检查和随机抽查的形式,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排查整治情况和医疗机构自查整改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及时纠偏、督促整改并严肃问责。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3年12月下旬)。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牵头对辖区内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进行收集汇总及总结,并报送市卫生健康委。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整治医疗行业不正之风对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护行业信誉、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主动作为,细化措施,明确分工,发挥合力,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严格执法,保持高压态势。充分发挥多部门联合执法的优势,组织精干力量,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调查核实,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坚决打击,建立案件台账,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件,清理整顿一批管理不规范的医疗机构。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设立医疗行业不正之风监督举报专线和专用通道并向社会公布,广泛征集线索,保持高压态势,发挥震慑作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广泛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开展专项行动宣传,邀请新闻媒体结合典型案例处理等,开展跟踪式报道,通过新闻媒体、官方网站、新媒体平台等渠道,对重点案例查处情况进行曝光,对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分子进行舆论震慑。大力宣传卫生健康部门净化行业环境,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的有力举措,为专项行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针对行业不正之风整治发现的共性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为强化医疗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法制支撑。创新监管手段,推进医疗机构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积极推动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行业学(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强化政府监管 责任,建立部门之间沟通协调、联合抽查执法、信息共享、多部门联合惩戒等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工作机制,推动医疗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加强医疗机构监管,坚守医疗质量安全底线。 (五)及时总结,做好信息报送。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发挥组织协调作用,邀请医保、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参与专项行动,并及时把控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认真进行阶段性工作总结。各医疗机构要指定专人负责,按时将相关信息报送县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科,12月19日前上报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报告及工作量化统计表。-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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