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租赁合同示范文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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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 铺 租 赁 合 同 合同编号: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所拥有的商铺事宜,订立本合同。本合同结合甲乙双方的实际情况,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制定,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第一条 承诺与保证1.1甲方同意并以本合同确认:将自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并遵守本合同的其他约定。1.2乙方同意并以本合同确认:承租甲方出租的房屋,向甲方交纳房屋租金和其他约定费用,并遵守本合同的其他约定。1.3甲方保证本合同项下出租房屋在本合同签定时及租赁期限内没有
2、所有权纠纷,且无按揭、抵押、债务、税项等可能影响乙方租赁使用的情形。1.4乙方保证在本合同签定时及租赁期限内,具有合法有效的经营资质。甲方应出具所有权、出租权的有效证明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许可等资质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制交对方备查。所有复制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第二条 租赁商铺情况: 2.1 甲方同意乙方承租位于 路 号商铺,具体位置附平面图(该图只作方便鉴别之用,并不包括该房屋之外墙部分)。2.2甲方出租的房屋基本情况:房屋为框架结构房,使用面积约: 平方米(具体以平面图实际面积为准)。租赁房屋基本情况详见平面图。附:复印件,甲方已向乙方出示原件,乙方确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第三
3、条 租赁期限、用途3.1合同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限共计 年)。 交付时甲方必须确保各项手续齐全,验收合格。3.2 乙方租赁该房屋作为 所用。乙方保证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3.3乙方需按照合同签订之时所提交的经营范围(或与该经营范围所契合的商铺区定位)进行经营活动,如有变更需提前 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备案,若甲方认为不符合同商铺区整体定位的,甲方有权以意见书质询乙方,乙方需在收到意见书 个工作日内,交予甲方书面意见。若确属不应或不适合在商铺区经营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处理、整改。第四条 租金、其他费用及支付方式4.1房屋租金为:从 年 月
4、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年租金市场价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 )(即商铺暂定为 元/平方/天);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年租金市场价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 )(即商铺暂定为 元/平方/天)。 租金支付方式:每年支付一次,先付后用。首次于本合同签订时支付,之后于每年的 月 日前交付至甲方。4.2其他费用:在租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商铺包括但不限于租金税费、物业费、水费、电费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水费、电费等由乙方根据实际情况按需向国家有关部门或者物业公司缴纳(水、电费押金 万元)。4.3甲方收取乙方的租金后,应按照财务、税收规定给乙方出具相关收款凭证(如需发票乙方应补足相应税款)。乙方需付清上述所
5、有费用办理进场确认单后,方可进场装修或进行经营前的准备工作。4.4保密:甲、乙双方所签订的租赁合同内容和双方所确定的租金为商业机密,乙方有保密义务;如因乙方外泄而引致甲方有不必要的麻烦和经济损失,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并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小或者消除影响;乙方不愿承担相关赔偿责任的或者不采取有效措施减小、消除影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没收乙方之全额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甲方实际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再行支付赔偿金。4.5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_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
6、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金等租赁条件均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4.6本合同未约定的费用,由双方协商处理。.第五条 履约保证金5.1在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 元(年租金的 %)整,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所有条款之部分保证。5.2 如乙方租金根据本合同上调时,履约保证金亦相继调整,差额由乙方加付。5.3 租赁期间,经甲方催告后,乙方仍未支付应付款项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约定乙方应付款项、滞纳金、因违约而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及补偿费、甲方垫付之费用),甲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内扣除,甲方可按实际损失数额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自行扣除抵偿。在本合同的履行期间,履约保证金被因上述原因抵付之后,甲方将
7、有权要求乙方及时补足履约保证金,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的付款通知书后 天内补足,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即提前收回该商铺,并将没收履约保证金;如履约保证金尚不能弥补甲方之损失,甲方可另行向乙方追偿。5.4 乙方信守履行合同所有条款的承诺,甲方应在租赁期满或双方因故(本合同条款所列定之原因)解除本合同的,并且乙方将该商铺在不影响其继续正常租赁及使用的状况下交还甲方 工作日内,将该履约保证金(扣除乙方应付而未付之款项后)无息退还予乙方。第六条 装修6.1乙方承租后,在不影响房屋建筑结构安全的情况下,甲方同意乙方对房屋进行符合乙方经营需要的改造和装修。乙方改造和装修的设计方案应报甲方备案。
8、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由乙方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及其维修责任均由乙方负责。6.2 在商铺装修期间,乙方应做好相应的安全秩序管理工作,不得私自占用商铺周边的公共范围,影响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6.3 除甲方书面许可外,乙方不得 这里主要指消防设施、玻璃隔断、墙、梁结构和设备、固定设备、分割墙或其他设施等,贵司在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做出规定。 6.5其他约定: 诸如装修期的约定等 第七条 商铺区的统一管理7.1 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在甲方的公共通道、公共场地或防火之必须场所,放置任何商品、摆设、广告、灯箱等物品。7.2 乙方及其受聘人员不得在该
9、商铺内储存危险品或违禁品,亦不得在该商铺内存放活的家禽等。7.3 乙方及其受聘人员不得在该商铺范围以外将商品摆设、陈列、储藏或向他人兜售;甲方有权以合理的办法清理及处理非经许可留置在公共范围内之货物、纸盒或其他任何障碍物,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7.4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适用于商业区所有租户的统一推广计划的建议;甲方在乙方租赁期间开展公共宣传等活动,需要乙方及其经营户配合的,乙方应积极配合。 乙方需要在甲方所有的区域举行公共推广等活动,需提前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经甲方审核后,方可举行。活动期间,乙方应加强公共安全秩序管理,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失,与甲方无关。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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