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第二、三节:合同的订立和效力(第10次课).doc
《第五章第二、三节:合同的订立和效力(第10次课).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第五章第二、三节:合同的订立和效力(第10次课).doc(7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第五章第2、3节:合同的订立和效力(第十次课)教学目的:1、了解合同的订立和效力的概念和特征;2、了解要约、承诺、意思表示真实等法律概念;教学重点难点 了解要约、承诺、意思表示真实等法律概念【复习提问并转入讲授新课】从案例入手,导入新课:案例:游客与非国际旅行社签订的出境旅游合同无效某年7月,教师刘某等一行5人至旅游质监所投诉,称他们于同年6月参加甲旅行社组织的泰国一香港一澳门十日旅游团旅游。刘某称按照双方签订的旅游合同,刘某等共支付了旅行费用33950元。但是,甲旅行社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却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违反了合同约定,给刘某等旅游者造成了损害,其中主要包括:一、甲旅行社根本无能力组织中
2、国公民出境旅游,却大登广告欺骗旅游者;二、刘某等旅游者在登上离境飞机时,甲旅行社却将合同一方擅自变更为乙旅行社,旅行全程均以乙旅行社的名义出现;三、在泰国旅游期间,刘某等人由于吃了导游指定的海鲜大餐出现集体申毒事件;四、由于旅行社安排不周,致使刘某等旅游者在机场耽误行程4个多小时,造成就餐损失;五、旅行社擅自增加一天行程,增加购物次数及自费旅游项目。为此,刘某等旅游者要求甲旅行社退还旅行费用,赔偿经济损失费、精神损失费并支付违约金共计26393元。甲旅行社称,此次旅游是乙社授权委托组织的,乙社是具有出境旅游经营权的旅行社,在泰国旅游期间,全团116人只有10余人(包括投诉者5人)就餐后出现肠胃
3、不适,并非食物中毒。旅游团增加在香港自由活动1天,在出团通知书中已明示,且没有增收旅游者费用。从泰国赴香港的飞机票是由泰国方面安排,且时间不能提前确定,当天因飞机临时有变动,造成游客在机场等候时间过长,对此投诉者亦应予以理解。关于增加购物次数及自费旅游项目等,均属当事人自愿,旅行社不应当承担责任。处理意见:刘某等人提出的赔偿请求不予支持。案例评析:一、甲旅行社与刘某等旅游者签订的合同应属无效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因甲旅行社无经营出境旅游资格,不能从事出境旅游业务,所以,与刘某等旅游者签订的合同应属无效合同。
4、如果甲旅行社是受乙社授权委托签订合同的,那么,它只能以乙社的名义与旅游者签订合同。但是在本案中,甲社是以自己的名义与旅游者签订合同的,因此,该旅游合同无效。对于无效合词,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换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就本案而言,甲旅行社超范围经营,与刘某等人签订的旅游合同属无效合同,但鉴于合同已旅行完毕,且甲旅行社在履行合同中并无违约行为,故刘某等旅游者要求甲旅行社退还旅游费用不能成立。因为,如果要求甲旅行社退还旅游费用
5、,则刘某等旅游者也应将其在旅游中的费用支付给甲旅行社,即各自返还财产。此外,在本案中,没有证据证明甲旅行社违反合同约定,因此,也不存在支付违约金的问题。对于甲旅行社超经营范围订出境旅游合同问题,应当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与刘某等人要求的赔偿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二、食物中毒需要有证据。一般到海外旅游,会有不同程度的水土不服、肠胃不适等症状,与食物中毒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是否属于食物中毒,关键是要取得卫生防疫部门的证明,没有充足的证明,是不能轻易认定事物中毒的。就本案而言,该旅行团共计116人,而发生不适的仅有10余人,这显然不符合食物中毒的特点,况且又无证据支持,故旅行社没有责任。
6、三、旅行社并非擅自更改旅游行程。在本案中,增加旅游天数,在旅行社的行程安排中作了明示,刘某等旅游者没有提出反对,应当视为同意。此外,增加购物次数也属刘某等旅游者的自愿行为,并非旅行社擅自更改。因此,刘某等旅游者不能对此提出赔偿要求。第五章第2、3节: 合同的订立和效力第二节:合同的订立 1、合同的形式的概念合同的形式:是指作为合同内容的合意的外观方法和手段,是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外在表现形式。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和其他形式。合同的口头形式指当事人只有口头语言为意思表示订立合同,而不用文字表达协议内容的合同形式。口头形式优点在于方便快捷,缺点在于发生合同纠
7、纷时难以取证,不易分清责任。口头形式适用于能即时清结的合同关系。书面形式是指当事人以合同书或者电报、电传、电子邮件等数据电文形式等各种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订立合同。书面形式有利于交易的安全,重要的合同应该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形式又可分为下列几种形式:由当事人双方依法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并由双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人签字盖章。格式合同。双方当事来往的信件、电报、电传等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1。2、合同的三种主要形式一、口头形式口头形式是指当事人双方用对话方式而达成的相互之间协议。口头形式简便易行,在日常生活中经常被采用。集市的现货交易、商店里的零售等一般都采用口头形
8、式。口头形式的缺点是发生合同纠纷时难以取证、不易分清责任。所以,对于不能即时清结的合同和标的数额较大的合同,不宜采用这种形式。二、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口头形式”的对称。是指当事人双方用书面方式表达相互之间通过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根据经济合同法的规定,凡是不能及时清洁的经济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在签订书面合同时,当事人应注意,除主合同之外,与主合同有关的电报、书信、图表等,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应同主合同一起妥善保管。书面形式便于当事人履行,便于管理和监督,便于举证,是经济合同当事人使用的主要形式。并可作如下分类:(1)一般书面形式和特殊书面形式。前者指行为人采用普通文字形式进行意思表示。如书
9、面合同,授权委托书、书信和电报等。后者指行为人除采用普通文字进行外,还须履行法律所规定的其他形式,才能完成意思表示。如经公证、鉴证、审核、登记等。(2)法定书面形式和约定书面形式。前者指由法律规定当事人必须以文字形式进行意思表示,后者指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以某种书面形式进行意思表示。如:美国统一商法典规定:“买卖契约价金在500美元以上的,应以书面形式订之。”中国经济合同法第3条规定:“经济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三、书面形式1、公证形式公证形式是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以国家公证机关对合同内容加以审查公证的方式,订立合同时所采取的一种合同形式。公证机关一般均以合同的书面
10、形式为基础,对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确认后,在合同书上加盖公证印鉴,以资证明。经过公证的合同具有最可靠的证据力,当事人除有相反的证据外,不能推翻。我国法律对合同的公证采取自愿原则。合同是否须经公证,一般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当事人要求必须公证的合同就须公证,不经公证不生效。但对一些重要的合同种类,法律也可以规定必须进行公证。当事人和法律都可以赋予合同的公证形式以证据效力或者成立生效的效力。如:1、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2、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具有救灾、扶贫
11、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2、鉴证形式鉴证形式是当事人约定或依照法律规定,以国家合同管理机关对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的方式订立合同的一种合同形式。鉴证是国家对合同进行管理和监督的行政措施,只能由国家行政主管机关进行。鉴证的作用在于加强合同的证明,提高合同的可靠性。鉴证也采取自愿原则。除国家规定必须鉴证的合同外,鉴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进行鉴证。对于地方性法规规定必须予以鉴证的合同,在作出鉴证规定的行政区域内签订时应从其规定。3、批准形式批准形式是指法律规定某些类别的合同须采取经国家有关主管机关审查批准的一种合
12、同形式。这类合同,除应由当事人达成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外,还应将合同书及有关文件提交国家有关主管机关审查批准才能生效。这类合同的生效,除应具备一般合同的生效要件外,在合同形式上还须同时具备书面形式和批准形式这两个特殊要件。合同的批准形式是国家对某些特殊类别合同的特殊要求。法律不要求合同批准形式的,当事人不能约定或要求国家进行批准。须经批准而未经批准的合同,自始就无法律效力。即使当事人之间意思表示一致,也不能认为他们之间成立了合同。这是合同的批准形式与其他几种法定形式的重要区别。4、登记形式登记形式是指当事人约定或依照法律规定,采取将合同提交国家登记主管机关登记的方式订立合同的一种合同形式。登记形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第五 第二 三节 合同 订立 效力 10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可****】。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可****】,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