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林业碳汇应如何选择开发模式_李伟_.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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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期当前林业碳汇应如何选择开发模式李伟刘永春张文欢开展林业碳汇开发是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和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的具体举措。习近平总书记2 0 2 0 年 9 月 2 2 日在第 7 5 届联合国大会上向国际社会做出庄严承诺,中国力争 2 0 3 0 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2 0 6 0 年前实现碳中和。在 2 0 3 0 碳达峰 2 0 6 0碳中和“双碳”目标的激励下,林业碳汇开发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森林作为水库、钱库、粮库、碳库而衍生的林业碳汇金融或许可以成为下一个经济发展的“风口”。在过去的两年中,地方林草部门将林业碳汇开发作为增加政府收入、增加林农收入、反哺林草发展的重要途径,积极探索开发路径。由于林业碳汇开发对绝大部分林草部门来说是新兴事物,存在认知盲区和经验不足以及技术力量欠缺等问题,因此,国家林草局2 0 2 2 年就林草碳汇开发风险防范下发了提醒通知。要做好林业碳汇开发模式选择,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一、准确理解森林碳汇和林业碳汇的关系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中最大的碳库,对降低大气中温室气体浓度、减缓全球气候变暖,具有十分重要的独特作用。森林碳汇是指森林植物通过光合作用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放出氧气,把二氧化碳转化为碳水化合物固定在植被与土壤中,从而减少大气中二氧化碳浓度的过程,其侧重森林吸收碳的物理特性,属于自然科学范畴。林业碳汇是指通过造林、再造林和森林管理、减少毁林等活动,吸收和固定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并按照相关规则与碳汇交易相结合的过程,其侧重社会特性。林业碳汇项目主要有减少毁林和森林退化、森林经营(乔木林、竹林)、造林(乔木林、竹林)等类型。天然林虽具有森林碳汇效应但在目前政策下不能开发林业碳汇,也不能在碳市场进行交易,因此森林碳汇的范围和潜力远远大于林业碳汇的范围和潜力,不能将二者混淆,更不能将森林碳汇量等同于林业碳汇量。二、全面了解林业碳汇开发的主要模式目前全球重要的减排机制有美国碳登记(A C R)、气候行动储备(C A R)、清洁发展机制(C D M)、R A D D+交易机构(A R T)、全球碳委员会(G C C)、黄金标准(G S)、国际核证碳减排(V C S)以及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 C E R)等模式。2 0 多年来,我国林业碳汇开发主要集中在清洁发展机制(C D M)、国际核证碳减排(V C S)、黄金标准(G S)和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 C E R)4 个模式,其中前 3 个开发模式重点针对国际市场,第 4 个开发模式只能用于国内市场。2 0 0 2 年至 2 0 1 1 年,我国主要申请和开发由 京都议定书 所规定的国际清洁发展机制(C D M)林业碳汇项目,该机制由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进行项目合作,发展中国家向发达国家提供经过核证的减排量,用于完成发达国家在京都议定书上承诺的减排量。2 0 0 6 年,世界银行贷款“广西综合林业发展和保护项目(G I F D C P)”中的“广西珠江流域治理再造林项目”使用再造林的技术与方法学完成了 C D M林业碳汇项目注册,成为中国第 1个 C D M项目,该方法学成为全球首个 C D M造林再造林方法学。2 0 1 3 年至 2 0 2 0 年在 京都议定书 第 2 承诺期内,由于发达国家大幅降低了承诺减排目标,以及2 0 1 3年后欧盟碳市场规定只能用最不发达国家的C D M林业碳汇项目进行履约,致使近年来我国 C D M注册成功的项目极少。V C S 作为国际自愿碳市场标准,因其被广泛应用以及具有较低的审定和核查成本,受到林业碳汇开发企业的青睐,2 0 1 9年我国共有 1 7个林业碳汇项目获得 V C S 批准注册,其中造林再造林项目 1 0 个、改进森林管理项目 7 个。2 0 2 1 年甘肃省完成张掖市、定西市、兰州市 3 个 V C S 项目注册和签发。林 草 科 技234 期林 草 科 技目前全国已注册的 V C S林业碳汇项目高达几十个,V C S 将成为我国林业碳汇参与国际碳汇交易的重要途径。黄金标准 G S 是世界自然基金会为确保减排项目的真实性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顺利实现而制定的标准。截至 2 0 2 2 年 8 月,我国共有 3 个林业碳汇 G S项目完成注册备案。C C E R即中国的 C E R,C E R是清洁发展机制(C D M)中经核证的减排量。我国从 2 0 1 1 年起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湖北、广东、深圳等 7 地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各地规定重点排放单位按照不高于 5%至 1 0%的比例用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 C E R)进行重点排放单位排放配额抵销清缴,国内 C C E R试点市场得到大力发展。2 0 1 4 年 7 月 2 1 日,广东长隆碳汇造林项目由国家发改委签发,成为全国C C E R林业碳汇第 1 个签发项目,并以 2 0 元每吨的价格完成了中国国内碳市场首笔林业碳汇 C C E R交易。自2 0 1 7 年 3 月开始,国家发改委暂缓受理 C C E R项目签发工作,当时共签发和公示了 9 7 个 C C E R林业碳汇项目。三、正确选择当地林业碳汇开发模式国内除了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 C E R)、北京林业碳汇抵消机制(B C E R)、广东碳普惠抵消信用机制(P H C E R)和福建林业碳汇抵消机制(F F C E R)4 种类型外,还创新推出林业碳汇质押贷款+远期约定回购协议、林业碳汇未来收益权+保险单质押贷款、“单株碳汇”精准扶贫贷款、个人碳汇贷款等模式。目前国内广泛使用的林业碳汇开发模式有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 C E R)和国际核证碳减排(V C S)两个模式,由于属于不同的监管和交易体系,同一地块,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模式进行开发,具有唯一性和排他性。使用国家核证自愿减排(C C E R)开发的林业碳汇,完成注册核准后,可以在国内碳市场进行交易,按照生态环境部出台的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进行配额抵销清缴。使用国际核证碳减排(V C S)开发的林业碳汇只能在国际自愿减排组织和企业进行交易,该标准是目前世界上应用最广泛的碳减排计量标准,但不能用于我国碳市场交易。因此,在林业碳汇开发过程中,要根据当地林业碳汇开发需要确定开发模式,如果当地重点排放单位较多,且只进行国内交易,可以选择 C C E R模式进行开发,使用 C C E R 碳汇造林项目方法学 竹子造林碳汇项目方法学 森林经营碳汇项目方法学 可持续草地管理温室气体减排计量与监测方法学 竹林经营碳汇项目方法学 等工具对 2 0 0 5 年 2 月 1 6 日以后的造林、森林经营以及草地进行林草碳汇开发,预计 2 0 2 3 年生态环境部有可能重启注册交易。如果地方要实现林业碳汇收益,则可以选择 V C S 开发标准对近 3 年的造林和森林经营项目进行林业碳汇开发。四、科学规划林业碳汇开发面积和履约期2 0 2 2年国家林草局在 1 8个试点城市和 2 1 个国有林场进行林业碳汇开发试点,甘肃省小陇山国有林场成为试点单位之一,全国林业碳汇开发拉开帷幕。在林业碳汇开发中,要根据当地造林和森林经营面积确定科学的林业碳汇开发面积,可以在小面积试点积累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再进行大面积开发。C C E R林业碳汇计入期一般为 2 0 至 6 0 年,V C S 林业碳汇计入期最长可达 1 0 0 年,计入期主要根据林业碳汇开发项目中树木的生长周期进行确定,针叶林大于阔叶林,阔叶林大于竹林。一般情况下树木在幼龄林、中龄林阶段林业碳汇量增加迅速,近熟林、成熟林阶段林业碳汇量增加减缓,过熟林阶段开始衰败不再产生林业碳汇量。林业碳汇项目一般每 5 年核证监测交易 1 次,如果林草部门自行开发存在技术或其他困难,可以邀请第三方机构进行开发,并根据实际需要和具体情况对履约期作出约定,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开发成本分担、林业碳汇收益分配、核证监测间隔期限、项目开发实现、双方违约责任等,避免签订大面积、长期限、低收益圈占林草碳汇资源的协议,一般情况下履约期应选择 1 0 年为宜,这样可以为 V C S、C C E R开发模式转换以及林草生态价值实现机制创新预留足够空间。林业碳汇作为碳中和的重要途径,增强森林碳汇功能已经成为应对气候变化的共识,林业碳汇将带来林草行业新的发展机遇,随着未来造林技术、造林方式以及碳中和需求,可能会出现更多的林业碳汇开发方式和方法学,天然林可能会被纳入林业碳汇开发范围,林业碳汇将成为助推社会经济发展的绿色引擎。24-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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