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广西民营工程经济系列高级职称评审通知.doc
《2011广西民营工程经济系列高级职称评审通知.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11广西民营工程经济系列高级职称评审通知.doc(6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关于开展2011年度广西民营企业工程、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桂民企职评办发2011361号各市工信委(中小企业局)、区直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度全区职称改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职办201163号)及2011年度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区民营企业系列的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11年我区民营企业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对象 (一)在广西境内的民营企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立人事劳动关系一年以上的人员;不在广西境内的民营企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但属广西籍的,经户口
2、、档案所在县级以上人社(职改)部门或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职改部门确认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相应系列或专业申报条件者,均可按规定程序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二)2010年12月31日以前已达到离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再评审专业技术资格。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离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今年仍可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三)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推荐、评审的程序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推荐评审认定暂行办法(桂职办200049号)执行。 二、评审条件 经请示自治区职改办同意,今年广西民营企业工程、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仍按(桂职办2009130号)(见附件
3、1、2)执行。 三、评审流程 2011年度民营企业工程、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继续采用广西职称信息化申报评审系统,实行无纸化操作,具体流程如下: (一)个人申报 1登录广西中小企业联合会网站()或广西中小企业网站(),在通知附件4和附件5中免费下载“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信息化申报系统个人版及电子档案模版(2011年)”。 2在申报系统个人版按照界面内容及提示填报个人基本信息。 3按“论文著作、学历资历、获奖证书”3个电子档案模板的要求将个人相关附件材料用原件扫描,并转换成PDF格式后分别存放在电子档案模板的指定位置,载入申报系统。申报人员今年还必须填写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双承诺
4、”保证书,并签署真实姓名,以保证提交的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的真实有效。 论文著作电子档案:存放任现职以来发表的论文著作,每一篇必须按封面、目录(仅需提供作者所在页面)、文章的顺序存放扫描件,建议提供论文不超过5篇,论文全文要求是扫描件,其他专著只需提供封面、目录和内容提要或主要章节的扫描件。 学历资历电子档案:按顺序存放学历、学位、职称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近5年来完成继续教育学习的证明材料,破格评审报告。 获奖证书电子档案:按专业获奖、其他荣誉证书、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评审的相关证明材料顺序存放。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下载对应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申报系统市属单位版”,
5、接收个人数据;进行审核,投票推荐,张榜公示,并将填写专家鉴定意见和单位推荐意见后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申报系统单位版”报所在市工信委(中小企业局)职改办或市职改办。 (三)各有关市工信委(中小企业局)职改办或市职改办下载相应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信息化申报系统”,接收基层单位数据并将通过审核人员数据汇总后报自治区民营企业职称评审办公室。 四、报送材料及评审时间安排 78月份为个人准备和申报阶段,9月上中旬为各单位、各职改(人事)部门对申报材料收集、审核、整理、公示阶段,9月20日至10月10日为接收材料时间,10下旬为评审阶段。请各市工信委(中小企业局)职改部门务必在10月10日前将评审数据汇
6、总后报送广西中小企业联合会,联系人:郑欣、刘顺韬,联系电话:0771-5802377、5883811,电子邮箱:gxsme888,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38-2号泰安大厦金座24楼2403室,逾期不予受理。 五、收费标准 评审收费按照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桂价费2006359号文件规定收取,即副高级(含高工、高经)职称评审费380元/人次,报送材料时一次交清。 六、申报纪律 (一)申报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评审资格,已通过评审的取消其任职资格,并在评审次年起年内不得参加评审:1.伪造、编造证件、证明;2.提交虚假申报材料;3.其他违反评审规定的行为。 (二)任现职期
7、间,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在规定年限上延迟申报:1.受记过以上处分或已定性为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延迟2年申报;2.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谎报成绩、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3.严重违法违纪或严重失职、渎职,给企业或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延迟4年申报。 七、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人员要按要求认真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不得漏项,其中现从事专业栏按广西民营企业工程、经济系列高(中)级工程师技术资格专业名称对照表(附件3)中有关专业名称填报,要与已从事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相一致。 (二)各市工信委(中小企业局)职改办或各市职改办要严格把好申报材料的审核和质量关。一是对评审表内所填
8、内容要认真审查,防止弄虚作假。特别强调对申报者的学历、学制、毕业时间、从事专业工作年限及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时间等要进行认真细致的审查;二是对扫描件(复印件)必须验证原件,并在扫描件的空白处加盖验证印章、验证人签名,以示负责;三是对申报人员的成果、业绩、论文、著作等材料要进行审议、鉴别。 (三)各单位(部门)要按照桂职办200049号文件要求,成立专业技术资格审议推荐小组,负责对申报人员的成果、业绩、论文、著作等材料进行审议、鉴别,审议前要进行答辩。审议推荐小组对申报者的成果、业绩和业务水平与能力要作出客观公正的总体评价,明确表明是否同意推荐申报,并注明审议推荐小组投票结果。对破格申报人员,必须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2011 广西 民营 工程 经济 系列 高级职称 评审 通知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可****】。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可****】,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