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招投标市场信用评价考核办法.doc
《宜兴市招投标市场信用评价考核办法.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宜兴市招投标市场信用评价考核办法.doc(20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宜兴市招投标市场信用评价考核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推进我市招投标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市场行为,实现“招标市场”和“工程现场”监管的有机结合,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国有投资工程招投标工作的意见(宜政规发20143号)、宜兴市企业信用管理实施办法(宜政规发2015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招投标市场信用评价考核是指对被评价企业的投标行为和标后履约行为按照规定的标准、程序和方法进行量化评分,并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的活动。第三条 本办法信用评价考核以进入宜兴市招投标中
2、心组织招标的工程项目为载体,考核对象为参与工程招投标活动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企业和材料设备供应商。第四条 宜兴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管办”)负责信用评价建设的统一管理和指导,并负责对投标企业的投标行为进行评价。各建设单位(代建单位)负责对中标企业的标后履约行为进行评价。宜兴市招投标中心负责信用评价管理系统的开发及日常维护,协助做好信用评价工作。第五条 招投标市场信用评价坚持客观、公平、公开和公正的原则,考评结果在宜兴市招投标网和宜兴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公开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第二章 投标行为评价考核第六条 投标行为信用评价计分方法(一)投标行为信用评价采用扣分制,满分100
3、分,由市招管办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对照考核内容和计分标准(详见附件)及时进行记录扣分。(二)投标行为信用评价实行“一标一评”的日常考核制度,在每个工程项目的投标报名、资格审查、开标、评标至合同备案全过程的各环节由项目监管人员即时考核计分。如遇因投诉等情况经调查属实的扣分情形,应当追加计分。同一项目同一事项涉及多次扣分的,原则上只记最大分值。(三)投标行为信用评价每年汇总一次,于每年度的1月份对投标人上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扣分作相加累计计取,扣完为止。年度汇总分向社会公布,自每年的3月1日起启用最新公布的评价结果。第七条 投标行为信用评价记分程序(一)市招管办对投标企业的日常考核扣分实时同步
4、至宜兴市招投标网“会员系统”,并实时通过短信告知投标企业。投标企业应确保“会员系统”中联系人手机的畅通。(二)投标企业对扣分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扣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通过“会员系统”向市招管办提出申诉,逾期视为无异议。(三)市招管办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对答复结果无异议的扣分时间从被扣分之日算起。(四)对投标人上年度所有扣分异议的处理均应当在新的年度汇总分公布前处理结束。第三章 标后履约行为评价考核第八条 标后履约行为信用评价分日常考核和年度综合履约评价。日常考核是指建设单位按照考核内容和计分标准(详见附件),或者根据考核内容和计分标准形成的合同要约,就某一具体工程项目在日
5、常管理中发现的不良行为进行量化扣分,日常考核扣分不封底。年度综合履约评价是指在日常考核的基础上,综合工程进度、质量、配合与服务、整体履约等情况,在每年1月份对承包商上年度整体履约情况作出的综合评价。承包商在1月份之前已合同履约完毕的,建设单位可以提前完成该项目的年度综合履约评价工作。第九条 建设单位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应按照规定加强对承包商日常履约情况的评价,设立承包商履约评价小组,负责履约评价的具体工作,建立评价资料台账,完善承包商履约评价的内部考核机制。实行代建的工程项目,由代建单位对承包商进行履约评价。第十条 履约评价信息采集:建设单位除现场采集承包商履约信息外,还应加强对有关监管部门的监
6、管记录、行政处罚文书或仲裁、判决文书、通报批评等信息的采集,以及跟踪审计部门、施工图审查机构、设计、监理等有关单位反馈的各类信息的收集工作,及时、准确采集记录各项考核信息。第十一条 履约评价的依据包括:建设单位依法编制的招标文件、承包商的投标文件、双方签订并经备案的工程合同及补充协议等。建设单位对履约评价依据有其他特殊要求的,应当在招标文件或工程合同中列明。第十二条 标后履约行为日常考核程序(一)建设单位对承包商的日常考核应当在发现或认定承包商不良行为后及时扣分,同时书面告知履约评价对象,评价对象应当予以书面签认。评价对象拒绝签认的,建设单位可在书面通知上注明情况后将书面通知留置现场送达,并存
7、档备查。(二)承包商对扣分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扣分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书面申辩,逾期视为无异议。(三)建设单位收到承包商书面申辩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组织调查处理并答复承包商。(四)对承包商上年度所有扣分异议的处理均应当在年度综合履约评价前处理结束。第十三条 年度综合履约评价计分方法(一)年度综合履约评价的范围以2016年1月1日后至市招投标中心办理合同备案的工程项目为准,在此之前中标并已办理合同备案的项目不再列入评价范围。(二)年度综合履约评价采用百分制,由建设单位按照评价表(详见附件)进行考核评分。年度综合履约评价分应当100-承包商年度日常考核扣分之和。(三)年度综合履约
8、评价结果应当同时书面告知履约评价对象,评价对象应当予以书面签认。评价对象拒绝签认的,建设单位可在书面通知上注明情况后将书面通知留置现场送达。(四)建设单位应当在每年1月15日前完成年度综合履约评价工作,并将评价结果录入信用评价管理系统,同时将评价表加盖公章后以彩色扫描件形式上传信用评价管理系统。第十四条 标后履约行为信用评价计分汇总(一)对中标企业的标后履约行为综合评价分按其在本市所有工程的年度综合履约评价结果的平均分计取。(二)市招管办负责对各建设单位的评价结果按年度汇总并向社会公布,自每年的3月1日起启用最新公布的评价结果。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要求,调整日常考核和年度综
9、合履约评价的内容和计分标准,量化具体评分指标,制定更有针对性的履约评价标准,并作为招标文件或合同的附件。第四章 招投标市场信用评价结果的应用第十六条 市招管办通过宜兴市招投标网和宜兴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按年度发布投标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并记入投标企业信用档案。通过招投标市场信用评价,建立诚信激励、失信惩戒制度,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格局,促进招投标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第十七条 招投标市场信用评价结果可作为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招标中资格审查和评标的参考依据。在资格审查和评标中应用信用评价结果时,按投标行为评价分,标后履约行为综合评价分,以及各行业主管部门公布的投标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如有),同时参考
10、财政、审计部门的审计评价,按一定权重比例合成后得出投标人综合信用分。具体应用办法另行制定。第十八条 招投标市场信用评价结果可供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日常监管、行政审批、资质资格管理、评优评先等环节参考。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十九条 招投标市场信用信息的录入应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完整性。第二十条 招投标市场信用评价结果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信用评价中的违规行为有权举报和投诉。市招管办负责对举报和投诉进行调查核实,对侵害市场主体权益的实行责任追究。对玩忽职守、弄虚作假、隐瞒不报或徇私舞弊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纪给予处分。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市招管办负责解释。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
11、自发文之日起试行。附件:1.投标行为考核内容和计分标准2.标后履约行为考核内容和计分标准3.标后履约行为年度综合评价表附件1:投标行为考核内容和计分标准投标行为考核采用扣分制,总分100分,根据企业在招投标活动中发现的以下情况,根据具体情况予以扣分。一、发现下列情形的,每次扣1分:1、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投标文件的;2、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或项目负责人未到场或未携带第二代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的。3、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的。4、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5、注册建造师或项目总监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6、
12、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7、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8、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9、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二、发现下列情形的,每次扣5分:10、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购买招标文件或购买招标文件后不递交投标文件的。11、上传投标文件后,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12、法定代表人或投标项目负责人未按规定参加约谈或答辩的。13、投标人在工程造价计价活动中弄虚作假,抬价压价的。1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15、投标人在质疑、投诉中查无实据或不按规定渠道投诉或上
13、访的。16、中标后,未按规定及时进行合同备案的。17、投标人擅自离开开标现场,造成评标委员会无法询标或确认的。18、投标人不遵守开标评标纪律,干扰开标、评标秩序,对招标投标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情节较轻的。三、发现下列情形的,每次扣10分:1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含电子文档)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2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含电子文档)错漏之处一致的。2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者报价组成异常一致或者呈规律性变化的。2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含电子文档)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2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的。2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含电子文档)相互混装的
14、。2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者同一台附属设备打印的。26、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投标的。27、不同投标人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者经济咨询服务的。28、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人或者企业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的。29、中标后放弃中标项目的。30、中标后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签订合同时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31、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2、招标文件规定应同时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时,不按规定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的。33、隐瞒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有在建工程情况的。34、隐瞒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等不良行为记录的。35、采取利诱、诋毁、恐吓、威胁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宜兴 市招 投标 市场 信用 评价 考核办法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胜****】。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胜****】,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