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建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doc
《贵州省建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贵州省建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doc(12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贵州省建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黔建施通(2007)550号 颁布日期:2007-12-18执行日期:2008-02-01各市(州、地)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贵州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实际,我厅制定了贵州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实施细则,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厅。联系电话:0851-5360291.二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贵州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
2、一条 为了加强对我省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贵州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工程具备开工条件后,建设单位应当在建筑工程开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施工许可颁发管理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投资额不足30万元且建筑面积不足300平方米的2层及2层以下非公共建设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的建筑工程包括:(一)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
3、设备安装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 (二)市政基础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三)房屋装饰装修工程。第四条 依法应当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之前不得开工。本实施细则所称开工,是指建筑工程开始施工作业。其中,新建工程的开工,是指开始进行基础施工或者土石方开挖或者边坡治理;改建、扩建和既有房屋装饰装修工程的开工,是指开始进行拆改作业。第二章施工许可证的申请和颁发第五条 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资料:(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拆迁的,
4、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四)已经确定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应该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当该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当资质条件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进行了审查。(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的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七)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八)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
5、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建设单位应当提供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有条件的可以实行银行付款保函或者其他第三方担保。(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六条 申请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建设单位向工程所在地施工许可颁发管理机关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二)建设单位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和具备施工许可条件的证明材料,向施工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提出申请;(三)施工许可颁发管理机关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条件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施工许可证。第七条 建设单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向施工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提交以下资料:(一)建
6、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两份);(二)建设用地批准证明资料,如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土地使用证或土地预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应当加盖单位公章,下同);(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四)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有关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提供监理单位出具的施工场地已具备施工条件的证明。属拆迁或分期拆迁的,提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屋拆迁主管机关批准的房屋拆迁许可证和满足施工进度要求的拆迁进度证明;(五)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包括总承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和劳务分包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以及施工企业(包括总承包企业、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的资质证
7、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项目负责人、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的施工企业的,还须提供建设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六)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七)施工组织设计(包括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施工措施审查意见书原件),以及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八)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和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工程监理单位的,还须提供建设工程监理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九)建设单位在开户银行存入的资金证明(原件),以及工程款支付担保保函和履约担保保函
8、(原件);(十)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如在办理施工许可前依法应交纳费用的已交纳证明材料。第八条 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提交的有关资料应当真实有效,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名称、地点、规模,应当与依法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一致。建设单位可以通过网络向施工许可颁发管理机关申请施工许可,但应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原件供施工许可颁发管理机关核查。第九条 建设单位可以申请整个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许可;也可以就建设工程项目中的单项工程或者按标段分别申请施工许可;建设工程项目分期建设的,建设单位可以按期分别申请施工许可。但不得将应该申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贵州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实施细则 贵州省 建设厅 关于 印发 建筑工程 施工 许可 管理 实施细则 通知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可****】。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可****】,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