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国家教师资格证考试中学综合素质知识点总结归纳-高频考点整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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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教师资格证考试中学综合素质高频考点班课程提示、抓大放小二、精准针对三、墨守成规重点提示、单项选择:512,28、29二、材料分析:30、31三、作文:33第一章职业理念第一讲教育观材料必考点1:素质教育的涵义1.素质教育是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的教育2.素质教育是面向全体学生的教育3.素质教育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4.素质教育是促进学生个性发展的教育5.素质教育是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教育记忆口诀:一个两全三创建答题模板教育观材料中该老师的做法遵循了/违背了,是正确的/错误的。 首先,素质教育是面向全体学生的教育。材料中,教师。其次,素质教育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材料
2、中,教师。再次,素质教育是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教育。材料中,教师。最后,素质教育是培养学生主动精神,注重学生个性发展的教育。材料中,教师。总之,作为一名教师,应该。第二讲学生观材料必考点2:以人为本的学生观1.学生是具有独立意义的主体2.学生是发展的人3.学生是独特的人记忆口诀:两独一发1.学生是具有独立意义的人,是学习的主体(1)每个学生都是独立于教师的头脑之外,不以教师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2)学生是学习的主体(3)学生在教育活动中具有主体的需求和责权2.学生是发展的人(1)学生的身心发展是有规律的(2)学生具有巨大的发展潜能(3)学生是处于发展过程中的人(4)学生的发展是全
3、面的发展个体身心发展的规律 3.学生是独特的人(1)学生是完整的人(2)每个学生都有自身的独特性材料分析题答题模板学生观这位教师的做法是正确/错误的,体现/违背了“以人为本”的学生观,值得我们学习/我们要引以为鉴。首先,体现了学生是发展的人,教师应相信学生,允许学生犯错,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材料中,教师。其次,体现了学生是独特的人,教师应因材施教。材料中,教师。最后,体现了学生是独立意义的人,是学习的主体,教师应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材料中,教师。总之,作为一名教师,我们应该。3班王红的语文、英语两科成绩都很好,惟独数学差,用她自已的话说:“我爸妈小时候数学都不好,遗传!”刚接到这个班
4、数学课的张老师很惋惜,她想:怎样让王红爱学数学、会学数学呢?在全面了解王红的学习现状以后,张老师决定从习得学习方法、消除数学畏惧入手帮助王红。张老师先是和王红一起总结语文和英语的学习方法,归纳其中相同的地方,指导王红尝试将其应用在数学学习上。课堂上,张老师提问王红时,会将复杂的问题分解成一个个小问题,适当进行启发,并给王红提供机会说出解题思路,逐渐提高了王红的听课效果。在操作性学习活动中,王红常常不知如何下手,针对这些问题,张老师一方面鼓励王红大胆操 作,不要怕犯错误;另一方面教给她具体的操作方法,指导她逐步体验,渐入佳境。当作业难度较大时,张老师便给王红搭一个“脚手架”,涉及较容易的题目让她
5、先完成,然后找到题目之间的联系,最终完成作业。对于王红的作业,张老师采用面批的形式,及时反馈,以便王红适时改进。经过张老师和王红的共同努力,王红的数学成绩大幅度提高,王红再也不说自己“学不好数学”了。问题:请结合材料,从学生观的角度,评价张老师的教育行为。网校答案:张老师的教育行为遵循了“以人为本”的学生观的相关要求,值得肯定。(1)体现了学生是发展的人,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应该相信学生。材料中,张老师认为王红具有发展的潜力,相信她能学好数学,采用各种方法帮助她学习,提高了王红的数学成绩。(2)体现了学生是独特的人,具有自身的独特性,应因材施教。材料中,张老师针对王红的特点,特意为她设计学习方
6、法,有效地促进了王红的进步。(3)体现了学生是独立意义的人,是学习的主体,应该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材料中,张老师充分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一起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引导学生自主主动学习,最终得到发展。综上所述,教师应坚持“以人为本”的学生观,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促进学生全面、个性化发展。第三讲教师观材料必考点3 :新课程改革下的教师观记忆口诀:开开敬酒,喝倒师尊 拓展:教师劳动的特点(一)复杂性和创造性(二)连续性和广延性(三)长期性和间接性(四)主体性和示范性第二章教育法律法规第一讲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考点1:教师申诉制度对谁不满向谁申诉(1)认为学校以及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
7、的(2)对学校以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处理不服的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所属的教育行政部门)向同级政府或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提出(3)认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考点2:教育法律责任1.行政责任2.民事责任3.刑事责任分类表现后果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行为人由于民事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民事责任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行为人刑事违法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剥夺政治权利。死刑;刑事责任分类表现后果行政责任行政处分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对其所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 属人员予以的惩戒措施。撤职。
8、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颁发、印制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撤销教师资格。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组织或个人进行的行政制裁。行政处罚考点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四条【管理体制】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领导和管理教育工作。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人民政府管理。高等教育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第三十二条【学校法人资格】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具备法人条件的,自批准设立或者登记注册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在民事活动中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的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学
9、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兴办的校办产业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三十六条【员工制度】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的管理人员,实行教育职员制度。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的教学辅助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第五十八条【教育费附加】税务机关依法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管理,主要用于实施义务教育。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可以决定开征用于教育的地方附加费,专款专用。第七十二条【刑事、民事责任】结伙斗殴,寻衅滋事,扰乱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秩序或者破坏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侵占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校舍、场地
10、及其他财产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第七十三条【刑事法律责任】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十四条【行政法律责任】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收取费用的,由政府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考点4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入学年龄】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
11、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第十二条【免试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城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第十三条【保障入学】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帮助解决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困难,采取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少年辍学。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协
12、助政府做好工作,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第十四条【社会的义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批准招收适龄儿童、少年进行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应当保证所招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的,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第十九条【特殊教育】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相应的实施特殊教育的学校(班),对视力残疾、听力语言残疾和智力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学校(班)应当具备适应残疾儿童、少年学习、康复、生活特点的场所和设施。普通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
13、帮助。第二十条【未成年犯的义务教育】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为具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的适龄少年设置专门的学校实施义务教育。第二十一条【未成年犯的义务教育】 对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犯和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未成年人应当进行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由人民政府予以保障。第二十二条【均衡发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公办学校的性质。第二十六条【校长负责制】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任
14、职条件。校长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聘任。第二十七条【批评教育】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第三十一条【教师待遇】各级人民政府保障教师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完善农村教师工资经费保障机制。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特殊教育教师享有特殊岗位补助津贴。在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工作的教师享有艰苦贫困地区补助津贴。第三十九条【教科书审定】国家实行教科书审定制度。教科书的审定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未经审定的教科书,不得出版、选用。第四十条【教科书定价】教科书价格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行政部门会同同级
15、出版主管部门按照微利原则确定。第五十八条【家长的法律责任】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考点5 :教师法第十四条【资格限制】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第二十二条【考核内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对教师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进行考核。教 育行政部门对教师的考核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第二十四条【晋升、奖惩依据】教师考核结果是受聘任教、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的依据。
16、第二十五条【教师工资】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建立正常晋级增薪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三十五条【侮辱殴打教师行为的法律责任】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造成损害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考点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条【检举和控告】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第二十五条【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对于在学校接受教育的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和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互相配合加以管教;无力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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