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加强消防设施施工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doc
《关于切实加强消防设施施工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切实加强消防设施施工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doc(37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安徽省公安消防总队文件皖公消防2007610131号关于切实加强消防设施施工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各消防支队:自2001年消防设施施工企业资质管理移交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以来,公安消防部门对其日常监管逐渐弱化,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施工企业仅侧重于结构性工程质量的监管,消防设施施工企业的技术条件、消防设施工程质量、资质挂靠借用等也没有实施具体管理,其工程质量仅靠公安消防部门通过竣工验收来把关,这就造成了企业资质管理和工程质量管理相脱节,致使一些施工企业不重视工程质量、不讲信誉、以次充好,只满足消防部门验收时达到功能要求;有的企业为了赚钱采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有意选用低规格、低技术等级的材料,甚至用普
2、通内外墙涂料冒充防火涂料对钢结构进行防火保护,性质极其恶劣;还竟然有伪造企业资质证书承揽消防工程的案件发生。同时进皖承揽消防工程的外省、市消防设施施工企业也日趋增多,据不完全统计在皖承揽消防工程的施工企业有几十个之多,却无一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资质备案,消防设施施工企业进入我省时实际处于失控漏管状态。这些外地企业除极个别的在我省设有常驻管理机构、有技术人员、有固定办公地点和施工器材装备外,其他都是由本省的一些个人挂靠企业资质在承揽消防工程,这些资质挂靠行为有的是长期合作,有的仅是为了承揽某一个项目临时借用。同时,这些通过挂靠和借用承揽的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全是当地的施工工人或是农民工,也
3、无相适应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和技术人员,这些挂靠或借用资质承揽消防工程的人工程质量意识淡漠、临时和急功近利思想严重。为切实加强消防设施施工企业的监督管理,提高消防工程质量,确保建筑消防设施在预防和控制火灾、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安全发挥应有的作用,总队研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一、严格企业资质审查,确保企业有过硬的技术条件 总队积极配合省建设厅,进一步加强省内消防设施施工企业资质评审认定工作,严格新申办或升级消防设施施工企业资质申报资料的评审认定,完善审批程序,使资质评审组织工作更规范、更严谨。总队设立消防设施施工企业资质评审专家库,扩大专家人数,增加工作的透明度,确保资质评审的公正、公
4、平;强化企业申报资料内容真实性、可靠性的审查把关,有选择的派人或委托当地消防部门到企业实地对工程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办公场地等进行核查。对外省、市消防设施施工企业,总队将会同省建设厅,通过资质审查专家组,负责企业资质监督审查工作,审查通过的与本省消防设施施工企业名单一并在总队外网公布,供社会单位和基层消防部门查询核对。各支队要积极向建设单位做好宣传工作,引导建设单位通过总队外网查询核对企业信息,选择企业参加消防工程招投标。从现在起凡是在总队外网上无登记信息的消防设施施工企业不得承揽新的消防工程业务,从10月1日起,各支队在受理消防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时应上网进行核查。从即日起,各支队要组织力量对辖
5、区内所有消防设施施工企业尤其是外省、市企业进行认真调查、逐一进行统计,按附表1的要求填写于9月10日前报总队防火监督部,并督促企业到总队申请信息上网,申请企业应填写消防设施施工企业网上公布申请表(附表2,此表可在总队外网下载)向总队提出申请。外省、市企业申请上网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和经营场所,有固定的经营管理和工程技术人员,有在该公司注册的工程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负责工程现场管理,有稳定的经消防专业考试合格的施工技术人员,有满足消防工程施工要求的机械设备。2、除填写消防设施施工企业网上公布申请表(附表2)外,应同时提交下列资料: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在皖行政负责人任命文件;企
6、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资格证书等有关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施工技术人员名册(一级资质企业不得少于20人、二级资质企业不得少于10人);技术人员培训操作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所有证书原件在审核确认后退回。3、总队收到企业登记申请后,防火监督部将指派专人对申请在皖企业的办公条件、技术人员、施工设备状况等进行现场核查,提出初步意见连同企业相关申报材料一并报总队资质审查专家组审定,审定合格的在总队外网公布。二、加强动态管理,确保消防工程施工质量 各支队要加强对施工工地的监督检查,加大检查频率,把现场施工人员有无岗位操作证书、项目经理是否在位、所选用消防设备及材料质量
7、等列为检查重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督促整改,对每个消防设施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检查不得少于2次,每年要对辖区内消防设施施工企业的技术人员、施工器材装备、经营场所等情况组织不少于一次的现场核查,同时要增加消防竣工验收的科技含量、提高验收技术手段,特别是对防火涂料保护工程和各类隐蔽工程的验收检查要从严控制。各支队要建立施工企业管理档案,对施工企业施工检查、年度资质条件现场核查以及竣工验收检查的情况要记录在案,发现企业有违章违规行为和工程质量问题在依法作出处罚的同时要及时报总队。对在本省承揽消防设施施工企业的工程质量和资质条件,总队每年进行不少于一次的检查考核,针对存在的问题将商请省建设厅对其资质依法进
8、行降级或撤销处理。总队对企业违章违规行为、工程质量事故以及资质条件变化等情况信息及时外网上公布。三、做好服务,为企业提供良好经营环境实行省内外消防设施施工企业信息上网公布是总队加强消防工程质量管理、规范消防工程市场领域秩序、把好源头关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消防工程施工领域,公安消防部门有责任监督施工企业在守法、有秩序地开展经营活动,要从维护建设单位利益和保障国家、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对消防设施施工企业监管的重要性、必要性,坚决打击消防工程施工领域中各种违法行为,保护合法经营者。同时要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增强服务意识,消防设施施工企业无论是省际间的流动
9、还是省内各市间的流动,都是为本地经济建设服务做贡献,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持积极欢迎的态度,要把它们视为本地企业同等对待,要积极做好相关服务工作,不为消防设施施工企业在本地合法经营活动设置任何障碍。各地组织开展相关消防政策法规宣传、消防业务培训等活动时,应通知企业参加。此通知 附件:1.消防设施施工企业统计表 2.消防设施施工企业网上公布申请表 二七年八月二十七日紧急转发公安部消防局公安消防部门信访工作规定的通知各消防支队、总队教导大队:公安部消防局公安消防部门信访工作规定(以下简称信访规定)已于2006年1月25日正式颁布实施。现将信访规定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
10、下:一、要充分认识信访规定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公安消防信访工作是公安消防部队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的一种重要方式,是消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公安消防信访工作对于公安消防部队完成以防灭火和抢险救援为中心的各项任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信访规定的颁布实施,是公安消防部门贯彻落实新信访条例、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公安部第79号令),推进公安消防信访工作规范化、法制化的重要举措,是公安消防信访长效机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工作成果的集中体现,是做好新阶段公安消防信访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必须从政治的、战略的、全局
11、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实施信访规定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主动性、坚定性、创造性,把学习、贯彻和执行信访规定,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二、要切实加强对公安消防信访工作的领导。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按照信访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信访工作领导组织。各单位军政主官为本单位信访工作负责人,各级政治部门为本单位信访工作职能部门。总队成立由总队军政主官为组长,副总队长、副政委为副组长,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防火部领导为成员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信访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治部。政治部主任为总队信访工作办公室主任。各单位要成立由军政主官任组长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建
12、立健全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各部门作用,形成统一领导、部门协调,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新格局。三、要认真组织信访规定的学习培训。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认真做好官兵,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学习培训工作,要通过开展灵活有效的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确保学习培训工作层层落实,不漏一人,取得实效。要把学习信访规定与学习公安部79号令,学习信访条例结合起来,深刻领会信访规定的基本精神,准确把握信访规定确立的各项制度规定,熟练掌握信访规定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为扎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奠定基础,不断提高贯彻执行信访规定的能力与水平。四、要严格规范办理信访事项的法律文书。信访规定对公安消防部门办理信访事项过程中的书
13、面答复和书面告知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书面答复的范围进一步扩大,要求进一步提高,同时公安消防部门转送、转办信访事项也要有相应的法律文书。为了规范公安消防部门办理信访事项的书面答复、告知等工作,信访规定参照公安部79号令制作了12种专用法律文书。其中,3种登记表用于公安消防部门登记处理、复查、复核的信访事项;1种答复意见书用于向信访人答复办理信访事项的结果;1种决定书用于通知有关公安消防部门执行复查、复核意见;2种通知单用于公安消防部门转送、转办信访事项;3种告知单用于告知信访人是否受理其提出的信访事项。上述专用文书,均由各级政治部门填写并下达,其中,决定书可由承办业务部门填写决定意见、经政治部门
14、审核后下达。总队将统一印制12种信访专用文书,供全省消防部队使用。五、要努力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进一步优化信访工作队伍的人员结构、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提高信访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要在思想上、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信访干部,为信访干部安心信访工作、乐于信访工作、奉献信访工作,创造良好环境。各级信访干部要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思想,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办理信访事项,真正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坚持依法办事,按政策办事,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努力开创我省公安消防信访工作的新局面。各地公安消防部门学习、贯彻和执行信访规定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请及时上报总队。此通知 二六年二月十
15、六日主题词:转发 消防部门 信访 规定 通知抄送:公安部消防局。(共印5份)安徽省公安消防总队政治部 2006年2月16日印发- 10 -10转发公安部消防局公安消防部门信访工作规定的通知各消防支队、总队教导大队:公安部消防局公安消防部门信访工作规定(以下简称信访规定)已于2006年1月25日正式颁布实施。现将信访规定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要充分认识信访规定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公安消防信访工作是公安消防部队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的一种重要方式,是消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公安消防信访工作对于公安消防部队完成以防灭火和抢险救援为中心的
16、各项任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信访规定的颁布实施,是公安消防部门贯彻落实新信访条例、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公安部第79号令),推进公安消防信访工作规范化、法制化的重要举措,是公安消防信访长效机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工作成果的集中体现,是做好新阶段公安消防信访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必须从政治的、战略的、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实施信访规定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主动性、坚定性、创造性,把学习、贯彻和执行信访规定,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二、要切实加强对公安消防信访工作的领导。各级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关于 切实加强 消防设施 施工 质量 监督管理 工作 通知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胜****】。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胜****】,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