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查员管理办法.doc
《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查员管理办法.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查员管理办法.doc(8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查员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0-03-16 13:33:22 | 来源: | 浏览:1080次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施工企业对建设工程质量控制和管理,全面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检查员技术水平,强化对工程的质量检查,保证工程质量,结合我省建设工程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辽宁省注册的施工企业质量检查员(以下简称质检员)。第三条 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以下简称省总站)负责全省质检员管理工作;各市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本地区质检员的资审、培训、定级、审验等日常管理工作。第四条 质检员分为三级(园林、预拌混凝土专业质检员不分级别);在取得岗位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2、并根据级别和专业范围进行质量检查工作。第五条 全省质检员岗位资格证书由省总站颁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一印制的岗位证书。第二章 资格条件第六条 热爱本职工作,坚持原则,身体健康,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工作能力和技术水平。第七条 须经理论考试和现场实际操作考核合格。第八条 各级质检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一)一级质检员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学历,从事相应技术或施工现场管理工作七年以上;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相应技术或施工现场管理工作五年以上;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相应技术或施工现场管理工作三年以上。曾担任过一等工程(详见附表,下同)或二项及以上二等工程施工管理或质检工作,工程质量验收合格
3、。具有相应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二)二级质检员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学历,从事相应技术或施工现场管理工作五年以上;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相应技术或施工现场管理工作三年以上;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相应技术或施工现场管理工作二年以上。曾担任过二等工程或二项及以上三等工程施工管理或质检工作,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具有相应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三)三级质检员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学历,从事相应技术或施工现场管理工作三年以上;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相应技术或施工现场管理工作二年以上;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相应技术或施工现场管理工作一年以上。曾担任过三等工程施工
4、管理或质检工作,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具有相应专业技术员及以上职称。第三章 承检范围第九条 质检员分以下专业,并按专业承检相应工程:土建、高级装饰装修、给排水与暖通、电气、智能、道路与桥涵、市政排水、燃气、园林、建筑构件、预拌混凝土、机械设备安装、压力容器安装、工业管道安装、电器仪表安装等。第十条 一级质检员可承检一、二、三等工程,二级质检员可承检二、三等工程,三级质检员可承检三等工程。第十一条 每个单位工程质检员配备专业应齐全,且符合以下规定:(一)房屋建筑工程土建专业1)一名土建质检员只能承检一项面积1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位工程或三项合计1万平方米以下的同一小区或路途较近的单位工程。2)建筑面积1
5、万平方米5万平方米的单位工程应配备二名土建质检员。3)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位工程应配备三名以上土建质检员。4)根据工程型式、施工特点等,亦可适当增减质检员数量。其他专业质检员承检工程面积可适当加大。(二)其他工程一名主要专业质检员只能承检造价5000万元以下的一项单位工程或路途较近的三项合计造价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造价5000万1亿元的工程应配备二名主要专业质检员。造价1亿元以上的工程应配备三名以上主要专业质检员。第十二条 质检员承检工程数量按工程质量监督员日常监督工作中在质检员岗位证书持证上岗记录栏记载的承检工程情况确定。第四章 工作职责第十三条 工作职责:(一)贯彻上级有关工程质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辽宁省 建设 工程质量 检查员 管理办法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快乐****生活】。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快乐****生活】,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