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学习教育心得体会八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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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学习教育心得体会八篇 篇一:全力奏响党纪学习教育“四部曲” 4月3日,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会议指出,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这次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这就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要求,将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全力奏响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党纪学习教育“四部曲”,从而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自觉学纪,牢记条例法规“音符”,奏响基础“前奏曲”。学纪是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基础环节。党员干部只有深入学习党的纪律规定,了解党的纪律要求,掌握党的纪律知识,增强纪律意识,才能更好地理解和遵守党的纪律。从过往一些典型案例看,有的党员干部对党纪的学习不上心,惯于装样子、走形式,导致存在对党纪不了解、不掌握等思想“漏洞”,在模棱两可、稀里糊涂中,受到思想腐化,最终受到党纪处罚。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这就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对照《条例》,坚持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准确掌握其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用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清除思想“灰尘”。 准确知纪,谱写底线边界“乐章”,奏响关键“起调曲”。知纪是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关键环节。“纪律是个圈,自由在里边。”党员干部只有全面准确掌握并知晓党纪的边界,明确行为准则和底线,并将党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时刻以党纪为镜,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才能不违规破纪,不越雷池红线,更好履行职责和使命。这就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知道哪些事能干,熟知《条例》的条款内容,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时,自觉按党纪的具体要求办,还要知道哪些事不能干,对照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有关要求,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坚决做到不该开的口子不开、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该办的事情不办、不该拿的东西不拿。 心中明纪,弹准优良作风“旋律”,奏响核心“主歌曲”。明纪是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核心环节。“党的纪律是带着强制性的;但同时,它又必须是建立在党员与干部的自觉性上面。”党员干部只有自觉把党纪当成“紧箍咒”,时刻明晰公与私、是与非、情与纪的“警戒线”,才能始终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行为、守得住清白。这就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党性原则“钢筋”,筑牢遵守纪律的思想“地基”,时刻提醒自己明纪律、不逾矩,在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的过程中,做到严要求、严自律,经常对照党的纪律规矩,看看手中戒尺握紧了没有,始终做到思想锤炼从严、工作标准从严、作风养成从严、自我约束从严,使铁的纪律成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严格守纪,共唱成果转化“和声”,奏响落实“高潮曲”。守纪是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落实环节。“纪律是块铁,谁碰谁流血;纪律是块钢,谁碰谁遭殃。”党员干部只有时时处处严守党的纪律规矩,党风才能始终纯正,党的事业才会根基巩固。这就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将党的纪律规矩落实到工作和生活的各个方面,面对各类挑战、诱惑和考验,不被物欲所俘获、不被利益所羁绊,做到对党忠诚一辈子、遵规守纪一辈子,以严明纪律,保持奋进姿态,体现对党的忠诚和对人民的负责,确保全党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让老百姓看到一支有纪必遵、有纪必守的担当铁军,将党纪学习教育的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交出令党和人民满意的“高分卷”。 篇二:练好党纪学习教育“硬核功” 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这次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党员干部要以党纪为纲,勤练理想信念“内功”、常修防微杜渐“苦功”、细研实干为民“硬功”,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先锋干部,让党纪学习教育之“清气”盈满乾坤。 拓宽思想域,勤练理想信念“内功”,立“忠诚”之身。心有戒尺,行有所止,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党员干部学党纪、懂党纪是守党纪、用党纪的前提。要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始终保持“赶考”的清醒,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入领会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要以党纪为纲,坚持反复学、深入学、系统学,自觉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主动学习者、坚定执行者、忠实捍卫者,真正使党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常掸思想灰尘,经常对照党纪这面镜子,检视自己的理想信念和思想言行,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在找差距中重温初心使命、补足劣势短板、抓好贯彻落实。 扎紧生活域,常修慎终如始“苦功”,正“干净”之身。“高度自觉”是遵守党纪的关键和灵魂,党员干部必须在任何时刻、任何地点、任何情况下持续保持对“腐蚀”“围猎”的清醒认识。要锤炼扎实作风,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化作自觉行动,持之以恒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永葆共产党人拒腐蚀、永不沾的政治本色。要敢于坚持原则,怀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道义感,板起面孔勇于履行监督职责,克服特权思想,自觉接受监督,敢于“唱黑脸”,不当“老好人”,以眼里揉不得沙子的韧劲与歪风邪气斗争。要自觉净化“三圈”,时刻保持高度警觉性,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既要管好自己,还要管住家人,扎紧“篱笆”,守好“后院”,慎独慎行,推动党规党纪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深耕工作域,细研实干为民“硬功”,安“担当”之身。党纪学习教育不是一时一事的要求,必须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党员干部要以实实在在工作成效筑牢执政根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增强为党分忧、为民造福的责任感使命感,珍惜权力、管好权力、慎用权力,确保人民赋予权力不偏向。要杜绝形式主义,破除“八弊”顽疾,整治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持续纠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纠正一切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由“实效”变“长效”。要勇担时代重任,从党纪学习教育中汲取奋进力量,用“铁肩膀”挑起“硬担子”,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做出既经得起质疑推敲,又经得起检查督导,更经得起党和人民实践检验的利党利民实事实绩。 篇三:“点”上发力校准党纪学习“坐标系” 近日,党纪学习教育在全党正式开展,这次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广大党员干部应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做到明纪、知纪、学纪、守纪,切实推进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抓准“守规矩”的基础点,绷直知行合一的“横轴”,做“只留清气满乾坤”的清醒人。“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规矩既是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标尺”,也是守护党员干部的“金钟罩”。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更要守纪,从无数领导干部“落马”案件中可以看到,违法乱纪的事情一旦开头,就很难戒除,从“第一次”到“再来一次”,从“小利益”“小恩惠”到“大违纪”“重处分”,贪腐的欲望一旦萌生,就会逐渐侵蚀底线意识,带人一步步走向深渊,党员干部必须守住第一道防线,扣好廉洁从政的“第一粒扣子”,做到“勿以恶小而为之”,时刻保持头脑清醒察于微,防微杜渐,自查自纠“廉洁堤”上的小缺口,做到脑中有法纪、心中有党性,始终言行一致。 抓准“严用权”的关键点,延伸秉持公心的“纵轴”,做“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明白人。习近平总书记曾寄语年轻干部,“要守住权力关,始终保持对权力的敬畏感,坚持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权力是把双刃剑,一旦滥用就会让“仕途”变“歧途”,党员干部要始终对权力保持敬畏之心,处理好公与私、情与法、权与责的关系,做到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坚持秉公用权,坚决按规矩原则用人,按法规程序办事,拒绝将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永葆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要依法用权,思想上不断强化“权由法定、权依法使”意识,切实将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为自觉行动,让权力在“安全线”内运行,将权力用在尽职履责的干事场中。 抓准“强党性”的核心点,定位为民服务的“原点”,做“一枝一叶总关情”的贴心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初心不会自然保质保鲜,稍不注意就可能蒙尘褪色,久不滋养就会干涸枯萎。”党员干部要增强党性立场和政治意识,摒弃重显绩轻潜绩、重面子轻里子、重领导轻群众的错误政绩观,牢固树立人民至上、造福群众的正确政绩观,时刻把群众的小事急事放在心上,将人民的急难愁盼列为第一优先级。从尊重客观实际和群众需求出发,广做调研、深入一线,在田间问计、家中问情中了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既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做为后人做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在真抓实干、事不避难、义不逃责中真出业绩、出真业绩。 篇四:以“案”为鉴让党纪学习“具象化”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明确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以案促学”是本次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途径和载体,通过加强警示教育,剖析违纪典型案例,用“同类事”教育“同类人”、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纪学习更加可感可及,更加入脑入心。 以“案”为鉴,不能有“蛇吞象”的贪婪。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鱼和熊掌不能兼得,当官发财两条道,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纵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例,没有一个不是既想当官又想发财的,他们妄想用手中权力谋取“泼天富贵”,以各种形式搞贪污腐败,最终身陷囹圄,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鉴于人者知吉与凶”,党员干部应该从这些案例中吸取经验教育,常思贪欲之害、常弃非分之想,时刻提醒自己,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以内无妄思保证外无妄动。要有所为,有所不为,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发光发热,为老百姓干好事干实事,才是真正的“富贵”。 以“案”为鉴,不能有“寒号鸟”的侥幸。翻阅落马党员干部案例,不难发现,他们不是不懂法、不明纪,而是心存侥幸。他们参观过廉政教育基地,观看过警示教育片,参加过廉政教育课,但是依然抱有“行事周密无人知晓”“偶尔为之不会有事”的幻想和妄念,殊不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习近平总书记相关重要论述转化为纪律要求,并增写了“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释放出从严治党越来越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和动辄则咎的处置态度。党员干部应牢记“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道理,见善如不及,见不善如探汤,始终对纪法心存敬畏,对权力心存敬畏。 以“案”为鉴,不能有“温水蛙”的麻痹。唐朝宰相陆贽严于律己,任何礼物一概拒绝,德宗皇帝劝他,马鞭靴子之类的,收下也没什么关系。陆贽回答说,一旦开了受贿这个口子,必定胃口越来越大。在众多违纪违法案例中,可以发现,许多走向人民对立面的党员干部,并不是一夜之间就变坏的,都有一个从小贪小占、惶惶不安到大肆敛财、心安理得的过程。有的认为吃点喝点是“小事”,慢慢自身防线就被撕开口子;有的认为收点“小礼物”是人情往来,逐渐什么都敢收、敢要。党员干部应当保持“小题大做”的政治敏锐,勿以恶小而为之,在诱惑和围猎面前看住自己,算好“政治账”“经济账”“名誉账”,绝不让腐败打开缺口、让自己深陷其中。 篇五:做好“党务”之“纪”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对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进行了安排部署。全党上下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党规党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到真正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合格党员。党务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基础工作,承载着推动党的各项事业蓬勃发展的重要使命,也是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载体。 筑牢思想之基,以党纪教育培根;铸就党务之魂,用学习教育凝心。在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中,党务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和考验。而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党务工作的思想根基,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它通过对党的纪律和规矩的深入学习和宣传,帮助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这种深入骨髓的党性教育,不仅增强了党员干部的政治觉悟和纪律观念,更为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党纪学习教育还通过对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的深入挖掘和传承,激发了党员干部的爱国热情和奉献精神。这种精神力量的汇聚,使得党务工作在面对各种困难和挑战时,能够迎难而上,取得一个又一个的胜利。 引领实践之路,党纪教育明方向;提供行动指南,党务工作见真章。党务工作不仅需要理论的指导,更需要实践的探索。党纪学习教育在这方面同样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它通过对党的各项纪律和规矩的详细解读和阐释,为党务工作提供了具体的行动指南和操作规范。这使得党务工作在实践中能够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大大提高了工作的效率和效果。通过党纪学习教育,我们可以更加明确党务工作的目标和任务,掌握科学的工作方法和有效的工作策略,推动党务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在党员教育中,我们可以通过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增强党性观念。在廉政建设中,我们可以通过党纪学习教育,强化党员的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激发创新之源,党纪教育添活力;注入活力因子,党务工作展新姿。创新是党务工作永葆生机的关键所在。而党纪学习教育则是激发创新之源的重要途径。它通过对党的最新理论和政策方向的深入学习和研究,为党务工作创新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和保障。这种前瞻性和战略性的教育理念,使得党务工作在实践中能够敢于尝试、敢于创新,不断开创工作的新局面。同时,党纪学习教育还注重培养党员干部的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创新实践活动,如案例分析、情景模拟、创新竞赛等,激发党员干部的创新热情和创造潜力。这种以人为本、注重实践的教育理念,使得党务工作在实践中能够不断涌现出新的思路、新的方法和新的成果。 在具体党务工作中,如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时,我们可以将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内容,通过微党课等形式,让党纪学习教育更加生动、形象,更具吸引力和感染力。这样不仅可以提高党员的参与度和认同感,还可以让党务工作更加丰富多彩、富有成效。同时,我们还可以将党纪学习教育与现代科技相结合,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打造智慧党务平台,推动党务工作信息化、智能化发展。 深化党纪学习教育对于推动党务工作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它不仅筑牢了党务工作的思想根基,提供了具体的行动指南,还激发了党务工作的创新活力。我们应持续加强党纪学习教育,做好“党务”之“纪”,不断提高党务工作的水平和质量,为党的各项事业的蓬勃发展贡献更大的力量。 党纪学习教育心得体会 篇一:在“学、知、明”中用好纪律“戒尺”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要主动对标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和要求,在学纪、知纪、明纪中校正思想和行动,用纪律“戒尺”进行自我约束、自我鞭策,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学纪要明白“纪律是什么”,让“戒尺”存于心,做明辨是非的清醒人。习近平指出,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心有所戒,才能行有所止。纵观先前落马官员,纪律意识淡薄是他们的共同点,缺少了对纪律的敬畏,私欲就难以克制、不断膨胀,结局便是滑向堕落腐朽的深渊。党员干部要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之以恒抓好党纪学习教育,做到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结合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等活动,对照党章党规学、联系实际学,吸取典型案例和身边案例中的反面教训,在常学常悟中牢记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把准绳植入思想,把规矩融入血脉,强化接受纪律约束的自觉。 知纪要明白“能干什么”,让“刻度”显于尺,做遵纪守法的带头人。知之愈明,则行之愈笃。法纪容不得越雷池半步,在纪律面前没有网开一面,没有下不为例,必须准确把握“能干”和“不能干”的分界线。党员干部要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深学细,逐字逐句研读、逐章逐条理解,搞清楚行为的红线在哪里、道德的底线在哪里、纪律的高压线在哪里,做到时刻远离、永不触碰。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必须要用纪律之笔把规范言行的方圆画至完全封闭,警惕“小错误”“微腐败”,自觉涵养“不以恶小而为之”的品德,保持“任尔东西南北风”的定力,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谨言慎行、防微杜渐,练就无懈可击、无隙可乘的“金刚不坏”之体。 明纪要明白“该干什么”,以尺自警更自励,做为民服务的实干人。党规党纪制定的初衷是为了指导党员干部的工作实践。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不仅要看到党和人民的所憎所恶,更要看出党和人民的所期所盼,从何事不能为中读懂何事须得为。“不为”不是党纪学习教育的终点,明纪是为了更好地作为。党员干部要领会党章党规的深刻内涵和精神要义,感悟人民至上的价值追求,用手中的权力为人民办实事、谋福利,深入基层一线听群众呼声、问群众冷暖、集群众智慧,把群众的好口碑作为最高荣誉,不慕虚荣、不务虚功、不图虚名,勤勤恳恳落实利民之举,踏踏实实办好惠民之策,用自己的“辛苦指数”换取群众的“满意指数”。 自重自省自律让党纪学习教育“入心见行”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强调,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实施,加强督促落实。 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作为党和国家事业的接班人,广大党员干部应自觉投身到党纪学习教育中去,不断在自重、自省、自律三方面下足功夫,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入脑入心、见行见效。 在怀德自重上下功夫,把稳“人生舵”。自重,是不让外界的诱惑与尘埃毁坏自己的声誉,是对自我人格的尊重与爱护,是党员干部的必修课。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我们共产党人为的是大公、守的是大义、求的是大我,更要正心明道、怀德自重。”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广大党员干部首先要养“德”,要在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上下功夫,不断加强党性修养、提升道德境界,筑牢遵守党纪党规的思想堤坝。要对“我是谁”有清醒而正确的认识,始终牢记向党旗作出的庄重承诺,牢记手中的权力来自人民,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用心用情服务群众,争当立身不忘做人之本、用权不谋一己之私的人民公仆。 在勤于自省上下功夫,掸去“思想尘”。“三省吾身”是曾子所提倡的做人与治学之法。在曾子看来,自省是一种必要的修养手段,通过自省,人们可以完善自我人格,提升自我境界。广大党员干部要敢于向自己“动刀子”,直面自身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将自省作为去污排毒、克服不足的最佳武器,作为补钙壮骨、完善自我的优良习惯。要经常学习、对照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反省和剖析自己,为自己的思想和行为“把脉问诊”,在反省中清除思想垃圾,掸去心灵灰尘,不断自我净化,使廉洁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经常对照群众期盼,对照先进典型,形成深学、细照、笃行的良性循环,不断补短板、强弱项,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在时刻自律上下功夫,常破“心中贼”。“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廉洁自律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也是每一名党员干部安身立命、成事创业的必备品格。在面临纷繁考验时,广大党员干部要上好警示教育“课”,绷紧廉洁自律“弦”,明白“清廉是福、贪欲是祸”的道理,看清一些事情该不该做、能不能干。要做到警钟长鸣,把好权力、亲情、交往等各个关口,坚决抵制金钱、物欲、美色等诱惑,绷紧廉政之弦。要坚持谨小慎微、自律其行,始终对群众和党纪国法心怀敬畏,真正将为民、务实、清廉作为人生的座右铭,让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永不褪色”。 党纪学习教育要善用三个标点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通知》指出,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在为期三个多月的学习过程中,党员同志要善用三个标点符号:“问号”“感叹号”和“逗号”,使《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善用“问号”,多给自己提提问。《论语》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此次学习教育主要聚焦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使党员们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学要学进心里,用要用在平时。中国共产党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次党纪学习的主要对象是党员、干部。党员姓党,干部讲党性,最重要的是“严于律己”,始终以“淡泊明志,宁静致远”“心如止水”的境界修炼自己。在学习时,党员、干部时应该常扪心自问“面对群众期盼,有多少为民服务情怀;面对发展重任,有多少务实干事的担当;面对党的纪律,有多少清廉守正的自觉。”在工作中,党员干部应该深入思考“为什么入党、我为人民服务了些什么、我应该怎样才能更好地为人民服务”等问题。 善用“感叹号”,让党纪案例警钟长鸣。《通知》中明确指出,要加强警示教育,深刻剖析违纪典型案例,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此次党纪学习时,党员、干部要以反面典型为鉴。俗话说,远在天边,近在眼前。用身边的腐败案例现身说法,犹如一剂“预防针”,警示大家必须自重、自省、自警、自律,目的就是加大对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力度,让党员干部时刻抓好自我检查,在工作中多给自己的思想“敲警钟”,不仅要及时敲、敲到位,更要敲得响;在家庭中多给枕边人“吹吹风”,坚持勤俭持家,不走“弯道超车”之路;在生活中多给身边人“说说廉”,净化朋友圈,对吹捧之道开启“自动屏蔽”模式。这样才能始终保持对党纪国法的敬畏心,老实做事、干净做人。 善用“逗号”,党纪学习永远在继续。此次学习从4月至7月,只有短短几个月但党纪学习就像“逗号”,没有终点。《庄子》曰:“吾生有涯而知无涯”。随着相关违纪事件的曝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也与时俱进,不断修订和完善。此次学习的《条例》,是2023年12月中共中央印发修订后的内容,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的第3次修订。从1997年试行的172条,到2003年正式印发的178条,到2015年修订印发的133条,再到2018年修订的142条,最后到2023年的158条。从纵向看,无论是试行版、正式印发版还是后来的修订版,《条例》的数量在逐渐增加;从横向看,《条例》将违纪的错误情形从七类发展到十类,从坚持纪法分开到加强纪法衔接并充实了违纪情形、细化了处分规定。时代在更迭变迁,社会在发展进步,各行各业的风险点也在随之变化,也许是明处的“长枪大炮”;也许藏在暗处是“糖衣炮弹”。除了集中学习外,党员、干部在日常工作中还要坚持学习,才能逐渐提高自身“打怪升级”的本领和防腐定力。-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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