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违反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及验收制度的案例辨析.doc
《对违反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及验收制度的案例辨析.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对违反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及验收制度的案例辨析.doc(5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某化工厂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及验收制度案【案例点评人】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刘定慧【主要违法行为】 在污染治理设施没有通过验收的情况下,即将扩建部分投入生产,造成污水排放超标。【处罚及执行情况】 责令限期治理,并处罚款一万元。【关键词】 限期治理 法条适用 【基本案情和审理过程】某化工厂于2008年建厂,是一家生产化学添加剂的企业。2009年,该厂通过了市环保局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在废水处理设施验收合格后,正式投入生产。2010年该化工厂为了扩大生产规模、增加企业利润,在已向环保局申报的情况下扩建了加工精制3-硝基、4-氨基苯酚(NAP)工艺和设备。因赶工期,水污染防治设施只进行了适当改造(只敷
2、设塑料薄膜而未做永久性防渗)。在投入生产使用前,该厂申请污染治理设施验收,未通过。之后,该厂即将扩建的设备投入使用。扩建的设备投入使用后,因废水处理设施存在缺陷,造成处理池废水渗漏和直接排放,污染了地下水和附近河道。2011年3月,某省A县环保局接到群众举报后对该化工厂进行了现场检查。经对排污口污水排放情况进行监测,污染物排放严重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A县环保局以化工厂违反了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条责令化工厂限期治理,并处1万元罚款。【本案涉及的法律问题】一、法律条款的适用是否正确?环境执法中作出的行政处罚要有法律依据,法律本身必须是合法有效的,不能是未生效或已失效的;适用的法律要与违法行为一致,
3、 符合法律适用规则;出现法律条款竞合时,按照从重的原则处罚。环保部2009年9月1日实施的限期治理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规定,排放水污染物超标或者超总量,但有下列情形之一,法律法规相关条款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特别规定,不适用限期治理:(一)建设项目的水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根据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一条处罚。本案中某化工厂的违法行为主要是水污染防治设施未通过验收即投入生产,由此发生了后面的废水渗漏和直接排放,污染了地下水和附近河道的事故。因此,按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条规定进行处罚似不够准确,按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处罚更为妥当。二、罚款额度是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违反 建设项目 环保 同时 验收 制度 案例 辨析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人****来】。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人****来】,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