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资格证知识点考点第三篇-第十四章-旅游资源保护法律制度(四).doc
《导游资格证知识点考点第三篇-第十四章-旅游资源保护法律制度(四).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导游资格证知识点考点第三篇-第十四章-旅游资源保护法律制度(四).doc(7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第三篇-第十四章-旅游资源保护法律制度(四)第六节 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法律制度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区域性整体保护,维护和培育文化生态,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定文化自信,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文化与旅游部于2019年3月1日起施行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考点六:(熟悉)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及其建设理念,申报与设立、建设与管理的规定。一、概念: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是指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核心,对历史文化积淀丰厚、存续状态良好,具有重要价值和鲜明特色的文化形态进行整体性保护,并经文化和旅游部同意设立的特定区域。二、建设理念: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
2、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贯彻新发展理念,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三、申报与设立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依托相关行政区域设立,区域范围为县、地市或若干县域。申报和设立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应本着少而精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履行申报、审核、论证、批准等程序。1.申报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报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1)传统文化历史积淀丰厚,具有鲜明地域或民族特色,文化生态保持良好;(2)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是当地生产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3)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有序,传承实践富有活力、氛围浓厚,当地民众广泛参与,认同感
3、强;(4)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密切相关的实物、场所保存利用良好,其周边的自然生态环境能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良性的发展空间;(5)所在地人民政府重视文化生态保护,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集中、自然生态环境基本良好、传统文化生态保持较为完整的乡镇、村落、街区等重点区域以及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所依存的重要场所开列清单,并已经制定实施保护办法和措施;(6)有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管理机构和工作人员;(7)在省(区、市)内已实行文化生态区域性整体保护两年以上,成效明显。2.申报程序申报地区人民政府向省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报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的申请;省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审核论证,经省级人民政府
4、同意后,向文化和旅游部提出设立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的申请。3.申报材料申报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省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设立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的申请和省级人民政府同意申请的相关文件;(2)文化生态保护区规划纲要;(3)省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论证意见;(4)本省(区、市)内实行文化生态区域性整体保护的相关文件;(5)其他有关材料。4.编制规划纲要文化生态保护区规划纲要由省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相关地区人民政府负责编制。编制工作应广泛听取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和当地民众意见,吸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地方文化研究、规划等方面的专家学者参与。其内容:(1)对文
5、化形态形成的地理环境、历史沿革、现状、鲜明特色、文化内涵与价值的描述和分析;(2)保护区域范围及重点区域,区域内县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文物保护单位、相关实物和重要场所清单等;(3)建设目标、工作原则、保护内容、保护方式等;(4)保障措施及保障机制;(5)其他有关资料。5.审批与设立(1)材料审核与实地考察。(2)设立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3)编制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设立后一年内,所在地区人民政府应当在文化生态保护区规划纲要的基础上,细化形成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经省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审核,报省级人民政府审议通过后发布实施,并报文化
6、和旅游部备案。(4)设立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实施三年后,由省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向文化和旅游部提出验收申请;文化和旅游部根据申请组织开展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成果验收。验收合格的,正式公布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并授牌。四、建设与管理制度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管理机构负责统筹、指导、协调、推进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建设工作。1.完善工作保障机制:制定落实保护办法和行动计划;严格管理制度;加强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强理论与实践研究;形成中央财政补贴、地方财政支持、社会资金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建立评估管理制度。(每年自评,每五年动态管理评估。)2.加强传承实践
7、能力建设制度:加强调查工作,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纪录工程;开展存续状况评测和保护绩效评估;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培养激励制度。3.建立传播宣传制度:建立综合性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场所;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知识纳入当地国民教育体系;定期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展演活动。4.强化引领带动作业制度:推动传统工艺振兴,助力区域扶贫;积极开展旅游活动;提升乡村文明水平,助力乡村振兴。第七节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律制度考点七:(熟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原则,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与传播及相关法律责任的规定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及其保护原则1.概念我国于2011年6月1日起施行中国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导游 资格证 知识点 考点 第三 第十四 旅游资源 保护 法律制度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a199****6536】。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a199****6536】,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