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领域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评标专家管理暂行规定.doc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工商 领域 企业 固定资产 投资 项目 评标 专家 管理 暂行规定
- 资源描述:
-
工商领域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评标专家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工商领域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招标投标管理,建立规范的工商领域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专家评标机制,保证评标的科学性、公正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工商领域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国家经贸委令第39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工商领域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工商领域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评标专家分为技术、经济、法律及其他方面的专家(以下简称专家)。 第四条 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二)熟悉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具有一定的招标投标工作的实践经验; (三)从事相关专业工作8年以上,具有高级技术、经济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四)熟悉本专业领域国内外技术、市场情况和发展动向。 第五条 从事新兴行业的专家,经批准,其从事相关工作年限条件可适当放宽。 第六条 自愿担任专家的相关人员应向国家经贸委授予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或自行招标项目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工商领域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评标专家登记表》(见附件二),经国家经贸委授予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和自行招标项目单位推荐,报国家经贸委审核。 第七条 经国家经贸委审核且符合条件的人员,国家经贸委将授予《工商领域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评标专家资格证书》,并列入国家经贸委管理的《工商领域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评标专家库》。 第八条 获得资格证书的专家可接受国家经贸委授予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或具备条件自行组织招标的项目单位聘请,参与招标文件的编制、担任项目评标委员会专家;接受招标监督管理部门的委托,对有关投诉或质疑的招标项目进行复审。 第九条 未获得资格证书的,原则上不得作为评标专家从事工商领域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评标工作。确需临时聘用的,招标代理机构或自行招标项目单位将专家情况报招标管理部门审核同意。 第十条 聘用专家的招标代理机构和自行招标的项目单位负担受聘专家参加评标或相关工作的费用。 第十一条 专家在受聘从事评标或相关工作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客观、公正、公平地参加评标工作; (三)独立提出个人意见并对所提意见承担责任; (四)严守秘密,廉洁自律; (五)与投标人有利益关系的应主动回避。 第十二条 国家经贸委负责对专家进行统一管理。 第十三条 聘用专家证书有效期为3年。证书有效期到期后,由专家本人提出换证申请。国家经贸委将对换证申请进行审核,并对符合条件的专家予以换证。 第十四条 获得证书的专家在受聘从事评标或相关工作中,经核实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被取消资格: (一)泄露与招标有关秘密的; (二)收受与招标活动有关方面贿赂的; (三)以不正当行为干扰招标工作的; (四)聘用期内,在三次评标工作中被聘用单位评为不称职的; (五)参加评标工作中无正当理由擅离职守造成重大损失的; (六)隐瞒与投标人的利益关系的; (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 第十五条 被取消专家资格的人员,自取消其专家资格之日起三年内,国家经贸委不受理其担任工商领域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评标专家的资格申请。 第十六条 本规定由国家经贸委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2003年1月7日起施行。 附件二: 工商领域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评标专家登记表 专家个人情况 姓 名 性 别 出生日期 民 族 学 历 毕业院校 所在省市 所在学校 名 称 所学专业 参加工作日期 工作地区 工作单位 职 务 从事行业 从事专业 专业技术职称 是否享受国家津贴 专业特长 单位电话 住宅电话 移动电话 传 呼 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Email地址 身体状况 工作简历 工作业绩 主要论文 推荐单位 推荐时间 聘用单位 聘用范围 聘用日期展开阅读全文
咨信网温馨提示: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工商领域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评标专家管理暂行规定.doc



实名认证













自信AI助手
















微信客服
客服QQ
发送邮件
意见反馈



链接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31355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