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化系统设计规范.doc
《智能化系统设计规范.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智能化系统设计规范.doc(23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智能化系统设计标准目录GB 50116-201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设计要求)2GBT 50200-1994 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设计要求)3GB 50198-2011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要求)4GBT50314-2006智能建筑设计标准(设计要求)7GB50311-2007综合布线与系统工程设计规范(设计要求)17JGJ16-200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20GB_50343-2004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设计)26GB50348-2004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 (设计要求)27GB 50394-2007 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设计要求)39GB 503
2、95-2007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设计要求)40GB 50396-2007 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功能设计)41GB 50116-201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设计要求)系统形式的选择和设计要求3.2.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形式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 仅需要报警,不需要联动自动泊防设备的保护对象宜采用区域报警系统。2 不仅需要报警,同时需要联动自动消防设备.且只设置一台具有集中控制功能的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的保护对象,应采用集中报警系统, 应设置一个消防控制室。3 设置两个及以上消防控制室的保护对象,或己设置两个及以上集中报警系统的保护对象,应采用控制中心报警
3、系统。3.2.2 区域报警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系统应由火灾探测器、于动火灾报警按钮、火灾声光警报器及火灾报警控制器等组成,系统中可包括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和指示楼层的区域显示器。2 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设置在有人值班的场所。3 系统设置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时,该装置应具有传输本规起附录A 和附录B 规定的有关信息的功能;系统未设置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时,应设置火警传输设备。3.2.3 集中报警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系统应由火灾探测器、于动火灾报警按钮、火灾声光警报器、消防应急广播、消防专用电话、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等组成。2 系统中的火
4、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和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消防应急广播的控制装置、消防专用电话总机等起集中控制作用的消防设备,应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3 系统设置的消防控制室图形盟主示装置应具有传输本规泡3.2.4 控甜中心报警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有两个及以上消防控制室时,应确定-个主消防控制室。2 主消防控制室应能显示所有火灾报警信号和联动控制状态信号,并应能控制重要的消防设备;各分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之间叮互相传输、显示状态信息,但不应互相控制。3 系统设置的消防控制空图形显示装置应具有传输本规范GBT 50200-1994 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设计要求)2.1.2传输方式的确
5、定当传输干线的衰耗以最高工作频率下的衰耗值为准小于100db时可采用甚高频(VHF)超高频(UHF)直接传输方式传输干线的衰耗大于100DB时应采用甚高频传输方式或邻频传输方式2.1.3系统模式应根据信号源质量环境条件和系统的规模及功能等因素确定前端宜设置在覆盖区域中心当接收信号场强小于57db时可采取增设远地前端等措施2.1.5选用的设备和部件的输入输出标称阻抗电缆的标称特性阻抗均应为752.3.6.3天线放大器应安装在竖杆架上天线至前端的馈线采用屏蔽性能好的同轴电缆其长度不得大于20m并不得靠近前端输出口和干线输出电缆2.3.6.4两副天线的水平或垂直间距不应小于较长波长天线的工作波长的1
6、/2且不应小于1m2.4.4采用相邻频道传输的前端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应具有60db以上的邻频信号抑制特性频率偏移在甚高频段不应大于20KHZ图像伴音功率比的调整范围应为1020DB2.5.4.2当干线衰耗大于88DB小于220DB时必须采用自动增益调节(AGC)干线放大器2.5.4.3当干线衰耗超过220DB时必须采用自动电平调节干线放大器2.8.2.3在室内安装系统输出口用户面板其下沿距离地楼面的高度应为0.3M或1.5M2.8.4前端机房和演播控制室宜设置控制台控制台正面与墙的净距不应小于1.2M侧面与墙或其它设备的净距在主要通道不应小于1.5M在次要通道不应小于0.8M2.9.11系统内
7、的电气设备接地装置和埋地金属管道应与防雷接地装置相连当不相连时两者间的距离不宜小于3M3.5.5在室内墙壁上安装的系统输出口用户盒应做到牢固美观接线牢靠接收机至用户盒的连接线应采用阻抗为75屏蔽系数高的同轴电缆其长度不宜超过3MGB 50198-2011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要求)3.1.1 系统的图像制式应与通用的电视制式一致3.1.2 当采用数字系统时,应用AVS,ITU-T H.264或MPEG-4视频编码标准。3.1.5 系统应留有软硬件接口,便于消防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电子巡更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等集成,当发生异常时,根据系统需要可实现系统之间的联动,并能
8、自动切换到对应的视频通道。3.1.6 系统应支持故障报警并宜具有设备管理能力3.1.8系统选用的各种配套设备的性能和技术要求应协调一致。3.1.9 在摄像机的标准照度下,系统的模拟电视图像质量技术规定图像质量可分五级损伤制评定,图像质量不应低于4分,图像水平清晰图不应低于400线,图像画面的灰度不应低于8级,监控画面为可用图像时,系统的信噪比不得低于25DB3.1.12 数字系统的传输网络宜采用专用网络,并应根据需要预留接口,与其他系统实现互联互通3.1.13 数字系统宜具有网络管理功能,有监控分中心的系统应有的网络管理功能。3.2.12 摄像头安装位置要求规定:摄像头宜安装在监视目标附近不易
9、受外界损伤的地方,安装的位置不影响现场设备运行和人员正常活动,安装的高度,室内宜居地面2.5m5m 室外应距地面3.5m10m,电梯摄像头安装在电梯轿厢顶部,电梯控制面板的对角处,并能监视电梯轿厢内全景。摄像头避免强光直射,镜头视场内,不得有遮挡监视目标的物体。摄像头应避免在高温,潮湿,强磁下的环境工作。3.2.13 图像分辨率不宜低于352X288,根据要求采用1204*768 1280*720 1920* 1080等更高的分辨率。应有以太网接口,支持TCP/IP协议,并有二次开发的软件接口,宜扩展支持ISP、RTSP,RTP,RTC等网络协议,支持Ip组播技术,应有RS232或RS485等
10、数据通道,支持常用控制协议,视频编码设备宜支持以太网供电(POE)特殊设备应有认证功能,防篡改功能和加密传输能力,当需要报警时,可设置不同的传感器,报警器和控制,并应与视频解码设备或系统关联。3.3.1 传输距离较近,可采用同轴电缆传输视频基带信号的视频 传输方式,传输距离较远,监视点分布范围广或需进入有线电视网时,宜采用多路副载波复用射频传输方式长距离传输或需避免强电磁场干扰的传输宜采用光缆的IP网络进行传输3.3.6 室内传输线路敷设规范:系统的信号电缆与电力线平行或交叉敷设时。间距不得小于0.3m,与通信线平行或交叉敷设时,间距不得小于0.1,m3.4.1 系统监控中心场所使用的面积应根
11、据设备容量确定,不应小于10m。地面应光滑,平整,不起灰尘,门的宽度不应小于0.9m,高度不应小于2.1m,温度宜为16C30C相对湿度宜为30%70%,室内照度宜大于300lx,其灯光不得直射到大屏幕电视墙以及操作台3.4.8 控制台正面与墙的近距不应小于1.2m,侧面与墙或其它设备的净距在主要走道不应小于1.5m,次要走道不应小于0.8m,机架。机柜背面和侧面距离墙的净距不应小于0.8m3.5.2 不间断电源(UPS)应根据需要进行配置,其容量应至少保证系统监控中心的断电工作时间不小于30min3.5.3 系统设备宜有监控中心引专线集中供电,前端设备可就近供电,但设备应设置电源开关和稳压等
12、保护装置。严禁与照明系统使用同一开关控制系统设备供电。3.5.4 监控中心接地规定:系统的接地,宜采用一点接地方式,接地母线应采用铜质线,接地线不得形成封闭回路,不得与强电的电网零线短接或者混接。采用专用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采用综合接地网时,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GBT50314-2006智能建筑设计标准(设计要求)3.1.1 智能建筑的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宜由智能化集成系统、信息设施系统、信息化应用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公共安全系统、机房工程和建筑环境等设计要素构成。3.1.2 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应根据建筑物的规模和功能需求等实际情况,选择配置相关的系统。3.2.1 智能化集成系
13、统的功能应符合下列要求:1 应以满足建筑物的使用功能为目标,确保对各类系统监信息资源的共享和优化管理。2 应以建筑物的建设规模、业务性质和物业管理模式等为依据,建立实用、可靠和高效的信息化应用系统,以实施综合管理功能。3.2.2 智能化集成系统构成宜包括智能化系统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和信息化应用功能实施。3.2.3 智能化集成系统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 应具有对各智能化系统进行数据通信、信息采集和综合处理的能力。2 集成的通信协议和接口应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3 应实现对各智能化系统进行综合管理。4 应支撑工作业务系统及物业管理系统。5 应具有可靠性、容错性、易维护性和可扩展性。3.3 信息设施系统
14、3.3.1 信息设施系统的功能应符合下列要求:1 应为建筑物的使用者及管理者创造良好的信息应用环境。2 应根据需要对建筑物内外的各类信息,予以接收、交换、传输、存储、检索和显示等综合处理,并提供符合信息化应用功能所需的各种类信息设备系统组合的设施条件。3.3.2 信息设施系统宜包括通信接入系统、电话交换系统、信息网络系统、综合布线系统、室内移动通信覆盖系统、卫星通信系统、有线电视及卫星电视接收系统、广播系统、会议系统、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时钟系统和其他相关的信息通信系统。3.3.3 通信接入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1 应根据用户信息通信业务的需求,将建筑物外部的公用通信网或专用通信网的接入系统引入
15、建筑物内。2 公用通信网的有线、无线接入系统应支持建筑物内用户所需的各类信息通信业务。3.3.4 电话交换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1 宜采用本地电信业务经营者所提供的虚拟交换方式、配置远端模块或设置独立的综合业务数字程控用户交换机系统等方式,提供建筑物内电话等通信使用。2 综合业务数字程控用户交换机系统设备的出入中继线数量,应根据实际话务量等因素确定,并预留裕量。3 建筑物内所需的电话端口应按实际需求配置,并预留裕量。4 建筑物公共部位宜配置公用的直线电话、内线电话和无障碍专用的公用直线电话和内线电话。3.3.5 信息网络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1 应以满足各类网络业务信息传输与交换的高速、稳定、实用
16、和安全为规划与设计的原则。2 宜采用以太网等交换技术和相应的网络结构方式,按业务需求规划二层或三层的网络结构。3 系统桌面用户接入宜根据需要选择配置101001000Mbits 信息端口。4 建筑物内流动人员较多的公共区域或布线配置信息点不方便的大空间等区域,宜根据需要配置无线局域网络系统。5 应根据网络运行的业务信息流量、服务质量要求和网络结构等配置网络的交换设备。6 应根据工作业务的需求配置服务器和信息端口。7 应根据系统的通信接入方式和网络子网划分等配置路由器。8 应配置相应的信息安全保障设备。9 应配置相应的网络管理系统。3.3.6 综合布线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1 应成为建筑物信息通信
17、网络的基础传输通道,能支持语音、数据、图像和多媒体等各种业务信息的传输。2 应根据建筑物的业务性质、使用功能、环境安全条件和其他使用的需求,进行合理的系统布局和管线设计。3 应根据缆线敷设方式和其所传输信息符合相关涉密信息保密管理规定的要求,选择相应类型的缆线。应根据缆线敷设方式和其所传输信息满足对防火的要求,选择相应防护方式的缆线。5 应具有灵活性、可扩展性、实用性和可管理性。6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T 503 11 的有关规定。3.3.7 室内移动通信覆盖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1 应克服建筑物的屏蔽效应阻碍与外界通信。2 应确保建筑的各种类移动通信用户对
18、移动通信使用需求,为适应未来移动通信的综合性发展预留扩展空间。3 对室内需屏蔽移动通信信号的局部区域,宜配置室内屏蔽系统。4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国家环境电磁卫生标准GB 9175 等有关的规定。3.3.8 卫星通信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1 应满足各类建筑的使用业务对语音、数据、图像和多媒体等信息通信的需求。2 应在建筑物相关对应的部位,配置或预留卫星通信系统天线、室外单元设备安装的空间和天线基座基础、室外馈线引入的管道及通信机房的位置等。3.3.9 有线电视及卫星电视接收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1 宜向用户提供多种电视节目源。2 应采用电缆电视传输和分配的方式,对需提供上网和点播功能的有线电视系统宜
19、采用双向传输系统。传输系统的规划应符合当地有线电视网络的要求。3 根据建筑物的功能需要,应按照国家相关部门的管理规定,配置卫星广播电视接收和传输系统。4 应根据各类建筑内部的功能需要配置电视终端。5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200 有关的规定。3.3.10 广播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1 根据使用的需要宜分为公共广播、背景音乐和应急广播等。2 应配置多音源播放设备,以根据需要对不同分区播放不同音源信号。3 宜根据需要配置传声器和呼叫站,具有分区呼叫控制功能。4 系统播放设备宜具有连续、循环播放和预置定时播放的功能。5 当对系统有精确的时间控制要求时,应配置标准时间系统,
20、必要时可配置卫星全球标准时间信号系统。6 宜根据需要配置各类钟声信号。7 应急广播系统的扬声器宜采用与公共广播系统的扬声器兼用的方式。应急广播系统应优先于公共广播系统。8 应合理选择最大声压级、传输频率性、传声增益、声场不均匀度、噪声级和混响时问等声学指标,以符合使用的要求。3.3.11 会议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1 应对会议场所进行分类,宜按大会议(报告)厅、多功能大会议室和小会议室等配置会议系统设备。2 应根据需求及有关标准,配置组合相应的会议系统功能,系统宜包括与多种通信协议相适应的视频会议电视系统;会议设备总控系统;会议发言、表决系统;多语种的会议同声传译系统;会议扩声系统;会议签到系统
21、、会议照明控制系统和多媒体信息显示系统等。3 对于会议室数量较多的会议中心,宜配置会议设备集中管理系统,通过内部局域网集中监控各会议室的设备使用和运行状况。3.3.12 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1 应能向建筑物内的公众或来访者提供告知、信息发布和演示以及查询等功能。2 系统宜由信息采集、信息编辑、信息播控、信息显示和信息导览系统组成,宜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系统配置及组合。3 信息显示屏应根据所需提供观看的范围、距离及具体安装的空间位置及方式等条件合理选用显示屏的类型及尺寸。各类显示屏应具有多种输入接口方式。4 宜设专用的服务器和控制器,宜配置信号采集和制作设备及选用相关的软件,能支持多通
22、道显示、多画面显示、多列表播放和支持所有格式的图像、视频、文件显示及支持同时控制多台显示屏显示相同或不同的内容。5 系统的信号传输宜纳入建筑物内的信息网络系统并配置专用的网络适配器或专用局域网或无线局域网的传输系统。6 系统播放内容应顺畅清晰,不应出现画面中断或跳播现象,显示屏的视角、高度、分辨率、刷新率、响应时间和画面切换显示间隔等应满足播放质量的要求。7 信息导览系统宜用触摸屏查询、视频点播和手持多媒体导览器的方式浏览信息。3.3.13 时钟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1 应具有校时功能。2 宜采用母钟、子钟组网方式。3 母钟应向其他有时基要求的系统提供同步校时信号。3.5.1 建筑设备管理系统的
23、功能应符合下列要求:1 应具有对建筑机电设备测量、监视和控制功能,确保各类设备系统运行稳定、安全和可靠并达到节能和环保的管理要求。2 官采用集散式控制系统.3 应具有对建筑物环境参数的监测功能。4 应满足对建筑物的物业管理需要,实现数据共享,以生成节能及优化管理所需的各种相关信息分析和统计报表。5 应具有良好的人机交互界面及采用中文界面。6 应共享所需的公共安全等相关系统的数据信息等资源。3.5.2 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宜根据建筑设备的情况选择配置下列相关的各项管理功能:1 压缩式制冷机系统和吸收式制冷系统的运行状态监测、监视、故障报警、启停程序配置、机组台数或群控控制、机组运行均衡控制及能耗累计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智能化 系统 设计规范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a199****6536】。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a199****6536】,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