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社会工作.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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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儿童社会工作 目标要求: 教学重难点: 教学学时:4学时 引例: W是一个8岁男孩,读小学二年级,父母在一年前离婚,他跟随父亲一同生活,偶尔回去母亲那里住上一段时间。父亲觉得亏欠了孩子,总是尽量满足物质上的要求,希望以此弥补父母责任和亲职角色的不足,这在某种程度上使W生活在纵容、顺从、娇惯的家庭环境中。学校老师认为它顽劣异常,指出他经常作出一些危险性的动作,有暴力倾向。 显然,W除了问题,他没有达到父母的期望,也没有达到学校老师的期望;它可能存在情绪方面的困扰,也可能有其他方面的困难。为了帮助W,班主任介绍学校社会工作者李老师来看他,经过初步接触后李老师决定要帮助W,需要了解很多事情,包括父母离婚队W的影响、与父亲的关系、同学对W的接纳等。 李老师将要开始的帮助W的工作包含了许多有关家庭、学校、同辈群体与儿童身心发展关系的知识,这些知识帮助李老师去了解W的问题产生的原因,这些问题与儿童成长过程中心理与社会需要之间的关系,以及需要以什么样的方式帮助W等。这些工作所涉及的内容都属于儿童社会工作的范畴。 第一节 儿童社会工作概述 一、儿童年龄的界定 根据儿童生理、心理、社会发展的特征,以及我国儿童工作的具体情况,我们将儿童的年龄界定为0—14岁。这种界定主要基于下述考虑: 第一,儿童是人生中处于不成熟的年龄阶段,虽然近年来儿童少年的青春期有所提前,但就普遍情况来说,我国儿童的青春期约在13—14岁之间,特别是南通,其青春期大约在14岁左右,这样,将儿童年龄阶段界定为0—14岁,比较符合我国儿童的实际情况。 第二,我国青年、少年、儿童工作在体制上划分为三个阶段:0——5岁主要由全国的妇联组织负责,在各地的妇联组织中设立有专门的儿童工作部门,6—14岁主要由共青团组织负责,在共青团组织里建有少年儿童工作部,14岁以上为共青团组织的工作对象。将儿童年龄界定为14岁有利于和实际工作的接轨。 二、儿童发展的阶段特点 儿童社会工作是运用适合儿童身心特点的工作方法,以儿童为工作对象,致力于解决儿童问题与改善、提高儿童福利,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的一项专业工作。 因此,儿童社会工作的工作方法就不仅包括社会工作专业知识体系中的工作方法与技巧,还应该包括其他专业与非专业的,但适合儿童身心特点的工作方法。方法并不是我们的目的,我们的目的是:一方面,预防儿童在成长和发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障碍;另一方面,促使儿童更加健康快乐地成长。简言之,就是解决儿童的问题,提高、改善他们 的福利,促进他们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方法的选择必须为目标服务。儿童社会工作是以整体儿童为工作对象,不仅包括在生理、心理等方面有特殊需要的儿童,而且也包括其他正常儿童。因此,家庭成员常成为儿童社工介入的对象。儿童社会工作必须以儿童为中心,动员与儿童有关的一切资源,根据儿童所处的不同阶段,给予特殊的必要的帮助,激发儿童自我发展与成长的潜能。父母、家庭、学校、社会,个人、组织都是关心儿童和保护儿童的主体。 对于儿童的阶段年龄的划分并无固定的标准,但将11、12岁以下的孩子归为儿童,并无太多争议。我们根据埃里克逊的自我发展理论,将儿童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0—18个月左右是婴儿期。这是获得基本信任感而克服不信任感阶段。基本信任即婴儿的需要与外界对他的需要保持一致。这阶段婴儿对母亲或其他代理人表示信任,感到所处的环境是安全的,周围的人们是可以信任的,由此会扩展到对一般人的信任。倘若爱与激励的需求能获得满足,则发展出信任的意识;相反,婴儿如果得不到周围人们的关心与照顾,他就会对外界特别是对周围的人产生害怕与怀疑的心理,则发展出不信任,以致会影响到下一阶段顺利发展。 从18个月到3、4岁是童年期,是获得自主感而避免怀疑感与羞耻感阶段,儿童开始有了独立自主的要求,想要自己穿衣、吃饭、走路、拿玩具等,开始去探索周围的世界。此时,特别需要父母及其他成人的支持、鼓励和表扬,若允许此期的儿童探索,让他们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这对于他们的意志力的培养很有助益,使其获得自主感,能够自己控制自己,发展出独立意识;但如果成人处处包办或过分严厉,事事禁止儿童,儿童则会感觉羞耻及疑虑,失去自信,使其有一直遭到许多失败的体验,就会产生自我怀疑和羞耻感。 4到5岁是学前期,这是获得主动感而克服内疚感阶段。这一阶段儿童的肌肉运动和言语能力发展很快,个体对周围环境充满了好奇心。成人应创造更多的机会让其自由参加各种活动,耐心的解答他们提出的各种问题,不嘲笑、不禁止和不指责。儿童的主动性将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学龄前的儿童若能有机会照自己的意见设计游戏,筹划一些事情努力达到目标,他就会发展创造力或主动性;但若成人采用否定和压制的态度对待儿童,则会使孩子认为自己是不好的或笨拙的、讨厌的,会有罪恶感或自我概念变坏,导致他们产生内疚感与失败感,这种感觉还会影响下一阶段的发展。 6到11、12岁是学龄初期,是获得勤奋感避免自卑感的阶段。此时,对他们影响最大的已经不是父母,而是同伴或邻居,尤其是学校里的教师。他们很关心物品的构造、用途与性质,对工具技术也很感兴趣。这些方面需要得到成人的支持,帮助和赞扬,以进一步加强他们的勤奋感,使之进一步对这些方面发生兴趣。在学校学习知识技巧及与同伴相处是此期的重要任务,儿童面对压力能不气馁接受挑战,建立一种勤奋的行为模式;相反,如果成人将孩子的勤奋行为看成捣乱,则会使孩子形成自卑感,认为自己不如别人,会阻碍日后的发展。所以,应鼓励孩子努力完成任务,获得成功,激发他们的勤奋感和竞争心。 总的来讲,儿童期的未成年人,在人体结构上还未成熟;各脏器功能不完备,力量弱小,处于生长发育时期;并且思维能力、认识和判断能力都存在一定的局限,自我生存和自我防御能力较差,任何不良的物质因素或精神因素的侵入,都极易造成对他们的身心伤害。同时对成年人具有较强的依赖心理。 三、儿童的心理社会问题 儿童的心理社会问题主要有三类:行为、情绪和功能发育不足或迟缓,表现为情绪障碍、行为和学习的偏差。 行为问题包括违纪行为和反社会行为如说谎、偷窃、攻击性行为、不听管教、偷窃、逃学、离家、捣乱和破坏性行为等;还包括人际交往问题:包括“难养儿”综合症、违拗、任性与暴怒等。 情绪障碍:如恐惧、焦虑、抑郁、强迫观念、疑病症等症状,精神障碍、神经性厌食、孤独症、抑郁症、分裂症等。情绪问题,又称神经症问题。 功能发育迟缓。分为:①生理功能紊乱,包括食欲异常、入睡困难、性困惑、遗尿症等。②习惯性异常动作:包括躯体的大运动和局部的小动作,习惯性痉挛、吮指、啃指甲等。③语言问题:包括说话迟、咬音不正、口吃等。说话与语言发育障碍,在儿童中约占 1—5%,男女儿童的口吃各占4%与2%(大约在2—5岁),此外还有大约3—10%的儿童虽然智力正常,但阅读能力发展迟缓。这类功能发育迟缓的情况通常男孩多于女孩。 上述儿童心理卫生问题表现形式多样,在小学生中常见的有注意力不集中、多动、咬指甲、咬其他物品、口吃、口齿不清、遗尿、偏食、依赖性、任性、说谎、骂人、打架、逃学、学习困难等。这些均属于轻微问题,男多于女,且以9—10岁组高于其他年龄组。 1.影响儿童心理发展过程的因素 儿童心理发展过程中既受先天遗传因素的影响,又受后天环境条件的制约。两者相辅相成,前者为后者提供了发展的可能性,后者将前者的可能性变为现实。 考虑到先天遗传因素对儿童心理发展过程的影响,应注意避免近亲婚配、高龄妊娠、孕妇饮酒、孕妇吸烟、孕妇吸毒,并尽可能避免孕期刺激性生活事件及不良的情绪反应对胎儿的身心发育的影响。另外,研究发现:出生季节、胎次、生产情况、出生时体重等均对儿童的心理发展有着影响。 影响儿童心理的环境因素有:①早期教育。经研究发现,人学早有利于智力发展,入学年龄在5—6岁为宜。家庭教育与学前教 育是学校教育的基础,适时地抓住促进儿童智力发展的最佳年龄是非常重要的。②父母文化、职业的影响。提高父母本身的文化素养对提高子女的智力是有一定益处的。经逐步回归分析发现高级技术人员的子女智商明显高于普通工农子女。③业余爱好的影响。有业余爱好的儿童智商显著高于无爱好者;④噪声对思维能力的影响。研究发现,经常暴露在噪声中的学生,其思维能力比无噪音干扰的学生要差。⑤微量元素锌对智力的影响。锌缺乏可以引起智力低下,体格发育不良。⑥性别差异。男生的知识保持与广度,领悟力与判断力、视觉记忆、分析、理解与综合能力方面比女生强;而女生短时记忆能力较男生强。⑦营养。营养是儿童生长发育的物质基础。胎龄18周到2周岁是大脑发育的关键时期,特别是妊娠3个月到出生后6个月,如果营养不良,尤其是蛋白质、热量摄入不足,将影响大脑的正常发育及日后的学习。研究表明,蛋白质有助于长期记忆,糖则有助于近期记忆。⑧重金属污染。孕期铅中毒及婴幼儿过多地接触铝可导致精神发育迟滞,即使最低限度地接触铅也会抑制儿童的智力。此外,接触镉、汞等也会对智力发展起抑制作用。⑨非智力等其他因素,如兴趣、需要、动机、情绪、情感、意志、教师和家长的期望等对儿童的心理均有不同程度的影响。 2.影响儿童社会工作的因素 政治因素。建国以后,我国长期以来,在宏观政策层面对儿童健康成长的高度关注,使得我国儿童的生存状态大为改观,婴儿死亡率大幅度降低,已接近发达国家水平。国家为改善儿童的福利状况,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建立了众多机构,从而确实保护了儿童的权益。 经济因素。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步伐的加快,使我国的综合国力不断增强,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为儿童福利的改善提供了物质保障;另一方面,由于市场机制的建立,竞争日趋激烈,功利化的社会环境给儿童的健康成长蒙上了阴影,市场化的经济环境使儿童社会工作受到冲击。 文化因素。长期以来,我国的主导文化促进了儿童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建国后,一直强调德智体全面发展。但近年来,一些西方的腐朽文化侵入我国,污染了儿童成长和发展的环境。 人口变化因素。随着计划生育政策在我国的长期推行,人口膨胀的趋势得到初步的遏制,核心家庭急剧增加,独生子女减轻了父母养育子女的压力,但也带来了新的问题,如独生子女的孤独、过度溺爱等。贫困人口的多生,加剧了他们的贫困,也为其子女的成长带来了经济困难。 社会因素。离婚、失业等社会现象日益增多;家庭暴力、虐儿现象屡见不鲜;歧视、溺婴、失学、拐卖儿童现象屡禁不止,严重妨碍了儿童的成长和发展,甚至危及其生命。 三、儿童社会工作的内容 儿童社会工作的内容就是要根据儿童成长过程生理和心理发展的特点,结合儿童心理发展的影响因素,针对儿童可能存在的社会心理问题,有的放矢地开展一系列社会工作,以改善和提高儿童的福祉。 1.普通儿童社会工作。普通儿童社会工作的对象是社会或社区儿童整体,根据儿童发展的普遍特点,致力于促进儿童在生理、心理、社会各方面健康发展。根据联合国1989年通过的《联合国儿童权益公约》序言及第3条第1款的规定:儿童有权享受特别照料和协助。家庭作为社会的基本单位,作为家庭成员特别是儿童的成长和幸福的自然环境,应获得必要的保护和协助,以充分负起它的社会责任。关于儿童的一切行动,不论公私社会福利机构、法院、政府机构或立法机构,均应以儿童的最大利益为出发点。因此,围绕使儿童获得最大权益,社会工作者应依据专业工作方法开展如下几方面的社会工作。 促进有关儿童福利的立法。社会工作者在自己的专业工作实践中,易于发现儿童福利方面存在的问题,设计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制定计划和方案。因此,社会工作者可以在国家立法或地区、部门的政策制定中起促进和倡导作用,为儿童福利状况的改善和提高提供法律和政策的保障。 促进儿童保健,提高儿童的身体素质。在《联合国儿童权益公约》第19条规定:缔约国应采取一切适当的立法、行政、社会和教育措施,保护儿童在受父母、法定监护人或其他任何负责照顾儿童的人的照料时,不致受到任何形式的身心摧残、伤害或凌辱,忽视或照料不周,虐待或剥削,包括性侵犯。社会工作者、家庭、学校应重视对儿童的健康教育,从不同的角度来共同努力,迅速提高儿童的健康水平。社会工作者应根据儿童的不同发展阶段,动员和辅导有关社会力量以恰当的方式保护儿童的身体,防止不恰当的方式可能对儿童身体造成的伤害。 促进儿童心理健康。根据儿童心理问题的存在形式,改善儿童成长和发展的心理环境,减轻过重的学习负担,排除引起儿童心理紧张和心理问题的因素,预防各类心理问题的产生,同时,应注意开展心理问题早期治疗。开展各种游戏活动,为儿童创造一个宽松愉快的学习和成长环境,使儿童在游戏中实现自然过渡。 促进和提高家庭对儿童的保护。家庭中儿童与家长的特殊身份关系和自然的血缘联系,使得家长对儿童的表现有着特殊的洞察力和敏感性,能够及时发现儿童的问题。因此家庭给儿童提供了最初的学习和游戏的场所,并帮助他们从游戏过渡到学习,家庭是儿童成长的基础和步入社会的桥梁。家庭作为儿童的生活起点,是儿童社会属性和个人理想得以形成的基点和最根本的条件。因此,我们在开展儿童社会工作的过程中,不可忽视与家庭社会工作相配合,使儿童社会工作更周到、具体、温馨,更富有艺术性。社会工作者的此项工作,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方面,通过加强和巩固亲子关系等方法,为儿童的健康成长和发展提供轻松愉快的家庭环境,并积极维护儿童在家庭中的各项权益;另一方面,帮助和指导问题儿童及其家庭,共同努力纠正儿童的各种问题和偏差。 保护儿童的各项权益。首先是正面的保护儿童的各项权利和利益,如人身权、名誉权、财产权、受教育等。其次,防止和制止侵害儿童的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生。第三,对已被侵害的儿童权益应予以救助和恢复,并注意在保护工作中应当考虑儿童的最大利益。通过简单易懂、行之有效的方法,指导儿童自我保护,提高自我防御机能。根据我国的现状,在保护儿童权益的工作中,最广泛和最迫切的问题是保护儿童的受教育权。社会工作者一方面要作广泛的宣传动员,使每一个家庭都能自觉维护儿童的受教育权利。另一方面,为那些确实存在各种经济困难的家庭寻找社会资源,切实维护儿童的受教育的权利。另外,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保护儿童受教育权免受家庭以外的各种因素的侵害,如乱收费。当然,对于儿童中存在的学习障碍,社会工作者也不能坐视不管。应同家长、教师共同指导儿童运用正确的学习方法。同时应预防和纠正儿童的不良行为。 2.特殊儿童社会工作 特殊儿童是指生理、心理、智能、情绪或适应生活上遭遇特殊困难,存在特别需要的儿童。特殊儿童社会工作正是以满足一些儿童此方面的需要为目的。对流浪儿童的收容与遣返。因各种原因促使儿童离开家园,流落街头。目前对流浪儿童的管理主要由公安与民政共同进行。发现流浪儿童一般先将其安排在收容所,然后,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处置。如果能够查找得到孩子的父母或家庭住址,一般将其遣送回家;如果查找不到父母,又无其他愿意收养的亲人,一般将其安排在儿童福利院或其他相应机构。 对失去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弃儿,一部分由儿童福利机构或其他相应机构实施救助和教养,为这些儿童提供’饮食,安排他们的起居,给予必须的生活照顾,提供医疗保健和教育。此外,也根据福利院内儿童的具体情况,开展一些有利于其健康成长的活动,如助养、星期天父母等,使孤儿也能享受到父母亲情。另一部分儿童通过寄养方式安置,即由民政福利部门评估、选择一些有善心并具备适宜的经济条件、居住环境、生活水平、教育程度的家庭,将孤儿或弃儿寄养在这些家庭中,由这些家庭为其提供健康全面发展的条件,并且由社会工作者负责监督和指导,尽可能为孤儿和弃儿创造适宜的家庭环境。还有一部分儿童,通过收养方式予以安置。即依据法律规定,经过法定手续确定监护、抚养关系。根据我国《婚姻法》、《收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依法确定的收养关系,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子女与养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于婚姻法关于父母与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从1999年4月起,我国放宽了对孤儿、残疾儿童、弃儿的收养条件,使更多的孤儿、弃儿能够享受到家庭的温暖和父母的亲情。但是,社会工作者也不可放弃自身的职责,需要做一些追踪辅导服务,协助收养家庭解决问题,更好地保障孤儿、弃儿的各项权益。 对贫困家庭的儿童,实施社会救助。对各种原因所致的贫困,社会工作者可依据当地相关政策,帮助贫困儿童申请援助,如最低生活保障线的救助,各种助学基金,动员和组织各类帮贫活动,从而满足儿童的基本需求,保护贫困儿童的各项基本权利的实现。 单亲家庭儿童社会工作。虽然有些单亲家庭的儿童也能向其他儿童一样健康快乐地成长。但是,无论是父母离异还是丧亡,都必将在儿童幼小的心灵留下创伤,家庭经济、儿童教育等问题在单亲家庭中比较多见。社会工作者可根据这些特殊对象的特殊情况,给予辅导和帮助,协调关系,并能迅速、及时地寻找和提供合乎具体需要的服务和资源。必要时帮助其申请经济援助,确保单亲家庭的生活维系和子女抚育、教育。帮助建立单亲家庭俱乐部,组织自愿者为单亲家庭提供各种帮助,通过社会互助达到这类家庭的自助自立。举办一些趣味性活动,吸引单亲家庭的邻里参加,激发邻里们帮助这类家庭的热情,变蔑视、嘲笑为和谐友善,变压力关系为动力关系。从而加强单亲家庭的运作能力,协调满足个别需要,增强其照顾子女的能力,为儿童成长创造良好的家庭氛围。 残疾儿童的社会工作。根据残疾儿童的残疾特点,寻求最大限度的生理康复。帮助寻找各类合适的医疗资源,必要时还要帮助寻求经济援助。同时,应针对其心理特点,帮助克服和矫正其自卑等心理问题,通过举办特殊学校或随校设立特殊班或随班就读等方式,使残疾儿童接受到正常的教育,并应尽可能使其掌握一技之长。增加和扩大残疾儿童与其他正常人群的互动,使残疾儿童能了解社会、适应社会,为将来能立足社会打下基础。 矫治儿童心理异常、行为偏差。由于儿童有不同的特点,因此在治疗前必须对患儿的情况进行全面的了解,包括疾病病因、发病机制、躯体及精神状态、生活环境、智力水平、个性特点、兴趣爱好、自我评估等。在治疗的最初阶段,应与患儿谈他感兴趣的事,不涉及病态体验,以加强治疗者与被治疗者之间的相互了解,建立信任与合作关系。其次是按计划逐步帮助儿童建立正确对待病痛及自己问题的能力。儿童行为治疗方法有系统脱敏疗法、冲击疗法和阳性强化法等。家庭治疗的治疗模式有结构性家庭治疗、行为家庭治疗、策略性家庭治疗和分析性家庭治疗等方法。以及用认知治疗,通过纠正不正确的认知思维方式来达到改变患儿的不良情绪或行为,达到治疗儿童的情绪及行为问题。为了促进儿童心理健康发展,应在小学积极开展心理卫生保健。如增进教师心理卫生知识,早期发现适应不良的学生及早矫治,建立学校与家庭间密切联系与合作,根据学生身心发育的年龄特征施行合理的教育、教学措施,预防心理卫生问题。此外对有行为障碍的学生应及时矫治。社会、家庭要配合学校给儿童以良好的环境,促进儿童身心健康。 第二节 儿童社会工作的相关理论 一、家庭成员的互动理论 血缘关系暗示着同情与对抗的潜流。缺乏同情自然就会出现关系的恶化。在亲属之间缺乏同情又是会经常出现的。如鲍赞克特(Bosanquet)所指出的:对抗并非由于根本的分歧而是并无分歧的假设。孩子对父母、父母对孩子、兄弟姐妹关系的紧张源于相似而多于分歧。一个家庭的成员,天性相同,来自家人的伤害可能比来自外界的轻蔑或怜悯更深,因为它暴露了以前没有认识到的(问题)。父母与子女关系是最原始的人际关系,如果父母教育不良,如望子成龙心切,只批评不表扬,过分严格,易导致强迫人格的发展。亲子互不关心,彼此怨恨,互不理解,过分相互依赖,相互等价交换观念支配等都会促使人格障碍的产生和发展。亲子关系最理想的形式是彼此利他主义的相互尊重的关系。彼此感到温暖、关怀、体贴、心甘情愿地牺牲自己的利益,为对方谋幸福,亲对子、子对亲都应该是这样。特别是父母的人格健全对子女人格健全尤为重要。 对于儿童的人格障碍的早期表现,发现越早,父母、家庭、学校、教师对其施加影响和纠正的可能性就越大。对这些孩子施行家庭治疗和学校治疗,从改造人际关系人手,使孩子品行和适应障碍得以好转。 引起疏远的一个共同原因是孩子无能力表达他们的雄心或寻找一个自然的发泄精力的途径。另一个原因是,在孩子的一些关键时期及因生理原因孩子缺乏控制时,父母愚笨的沉默寡言及不会赞赏。希利(Healy)博士认为“最 肯定最必须的是,让孩子谈论他们的所见所为,因为对他们而言,抑制他们的重要事情是一个危险的过程。我们应该最诚挚地提出忠告:应该习惯于以监护人的身份仔细检查孩子们日常生活项目,那里并无隐藏知识,他们将以恐惧的方式详细地讲述。我所知晓的预防失职的所有方式中,没有什么可以与长者与孩子之间的相互讨论与信心相比拟。” 父母与子女之间加强沟通有利于相互理解,有助于孩子心理的健康成长。 有时,一些家庭经过一个突然的经济地位变故,无论是变好还是变坏,其停止疏远的意义加强了。不同家庭成员对外界变化的反应是不尽相同的,突然的疏远会使某人沮丧,将对另一个人的精力和情感起着刺激作用,并会产生抛弃他们已经习惯的相互关系的结果。因此社会工作者在开展任何社会工作时,尤其在作家庭访问时,要注意留心观察家庭成员之间的相互态度和反应。这样才能全面了解孩子、父母和家庭,才能有效地开展各项社会工作。 二、游戏治疗理论 开展儿童社会工作,必须首先了解儿童并能与之沟通。但儿童不是成人的缩影,他们具有有别于成人的具体、真实、独特的生活世界,儿童的情感很难通过语言来进行沟通了解,这是由于他们认知发展的有限。根据皮亚杰的研究,十一岁以下的儿童并未发展出抽象思考的能力。因此,有时作为成人的社会工作者,很难了解儿童并与之沟通。但是,玩具经常成为儿童表达的工具,自由的游戏流露出儿童的期望,游戏是儿童最自然的语言,儿童用游戏甚至比说话更自在,所以在自发的游戏中能更直接地表达自己。在没有指导的条件下,儿童通过游戏自然地表露及处理对生活经验的感受,表达其独立的想法与行动,将一些信息传达给成人,同时儿童也发泄掉内积的情绪。游戏过程使儿童从自然中学习,了解儿童这一独特的沟通渠道,为治疗者提供了一条完全进入儿童的内心世界的线索,能使成人更能感同身受(同理心)地接纳儿童,进而有效地与孩子沟通并建立起情感性的关系。 游戏是一种自愿、自发及可自由选择所喜爱的玩具来进行的活动,它是一个表达感觉、探索关系及自我充实的媒介。游戏是不受外在目标限制的,重要的是游戏的过程,而非结果。它包含了儿童生理、心理及情绪的部分,同时也涵盖了社会活动的层面。当儿童游戏时,呈现的是一个完完整整的个体。游戏治疗可以被界定为:在维持游戏的特性下,游戏治疗者与儿童之间通过游戏的互动关系,对儿童完整的行为作出反应并进行治疗的过程。游戏是儿童象征的语言,用玩具来说出嘴巴无法表达的话,做出现实中不敢做的事,及流露出真正的情感。并能揭示:①儿童所经验的;②对经验的反应;③对经验的感觉;④儿童的愿望及需求;⑤对自我的概念。 第三节 工作程序、原则、技巧 一、工作程序 根据儿童的特点,在开展儿童社会工作时,第一步,必须对作为工作对象的儿童的情况进行全面的了解,包括躯体及心理状态、生活环境、家庭背景、智力水平、个性特点、兴趣爱好、自我评估等。第二步,制定儿童社会工作的目标及计划方案。在具体的工作计划实施以前的最初阶段,应与儿童充分交流,谈他感兴趣的事,不涉及他们不愿涉及的事,以加强社会工作者与案主之间的相互了解,建立信任与合作关系。第三步,按计划逐步帮助儿童实现预先制定的目标,提高儿童应对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和改善他们的境况。 二、工作原则 1.尊重儿童原则。无论儿童来自什么样的地区、什么样的家庭,无论儿童拥有什么智力水平、身体状况、容貌,无论他们有着什么样的行为举止,社会工作者(简称社工)都应该一视同仁。充分尊重和接纳他们,并能设身处地地为儿童案主着想。如有例外,社工不能接受案主,应适时转介给其他合适的同仁。 2.儿童利益至上原则。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应从儿童最大利益出发,实施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儿童社会工作作为保护未成年人工作的一环,无疑应奉行此原则。这就意味着我们在开展儿童社会工作时,事事处处都应从儿童权利和利益出发,尽最大可能促进和改善儿童状况。 3.区别对待原则。儿童是未完全社会化的个体,其个性特征千差万别。他们既有共同面临的问题,也有个人的特别遭遇和问题,社工应根据具体儿童个体的具体情况与需要,有的放矢地开展社会工作。 4.不持批判态度的原则。开展儿童社会工作,尤其做儿童心理和行为治疗时,应尽力站在儿童的立场上理解他们的理由和原因,切忌批判或蔑视、歧视他们。 5.保守秘密原则。对儿童及其家庭的资料,社工不得向任何人以任何方式透露,即使有研究和辅导学生之用,也应隐去真实姓名和住址等个体特征性资料。 三、技巧 社会工作的经典方法如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无疑将在儿童社会工作领域大展宏图。如针对我国独生子女的特殊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一些儿童的小组活动,以增进儿童与同龄群体的交流,促进儿童的成长与社会化。 1.是非而是的指示假扮。当一个孩子出现问题,他将成为父母的特殊资源。父母工作中的烦恼,如个人问题上有些困难,或者夫妻之间正受分手的威胁等,但是,如果孩子出现一些症状,如夜惊、头疼、尿床等,不管有什么困难,或有什么扰乱行为,父母们将把他们自己的问题置于一边(至少暂时),而为改善孩子的状况而斗争,团结一致地扶助孩子。在这层意义上说,孩子的问题是有助于其父母关系的改善,它暂缓了父母的困扰并提供了一个克服的理由。无论孩子的行为是对父母起帮助或保护抑或是惩罚性的作用,它都必然使父母关心孩子,并将自己视为孩子需要的父母,而不是两个被个人、经济或社会困难压倒的个体,孩子则应被视为其家人的保护者。这一好处是来自孩子症状的一种人际获得,这种人际获得与心理分析理论的次级获得相类似,案例研究显示,治疗者通过不同的组织途径保持孩子的人际获得,使孩子的人际获得在其症状消失后仍然能够保持,父母也获得保护和解决困难的其他办法。因此当父母或家庭出现一些不适应时,社会工作者可将是非而是的指示假扮三策略阶段介绍给那些父母或家庭。 策略一:鼓励孩子有症状。有时孩子的症状相似地反映了父母的问题。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慈爱、有益的基础,父母越是集中于努力改善孩子的症状,症状的功能就越是得以维持。有症状的孩子,可以帮助父母。一种解决问题的方法是:鼓励孩子有症状。这一方法对父母和孩子都有益,但有时也有碍,如果孩子的症状不再有助于父母,则应停止使用这一方法。 策略二:孩子假扮有症状。治疗者不是鼓励孩子的症状,而是鼓励孩子假扮有症状。当孩子假扮有症状时,也鼓励父母假扮去帮助孩子。在此情境中,孩子不再需要实际真实的症状去保护他的父母。假扮的症状已足以形成父母关心的焦点。但当父母的关 心只是一种假托,这种情境,将变为游戏、变为虚拟和表演。假扮有症状意味着真有症状,但并不表示替代症状。比如,孩子的“头痛”表示父亲的工作出现困难,孩子假扮“头痛”表示他真的头痛,但并不意味着父亲的工作一定出现困难。假扮的指示症状与实际的指示症状相比,较少具有限制性,既富有创造性又是自发的。 策略三:孩子假扮去帮助父母。孩子通过症状行为保护父母,是以隐蔽的方法进行的。如果这一情境是外在安排下公开地保护父母,那么症状行为将不再成为必须。当一个孩子出现问题,父母在与孩子的分级关系上,表面上处于上级地位;但,实际上,由于孩子症状的缘故,他们在与孩子的关系上,处于下级地位。如果治疗者鼓励父母在与孩子的关系中,表面上处于下级地位,父母与孩子都将反对这一不恰当的分级组织,并且家庭将重新组织以使父母再获得上级地位。有分析认为,孩子曾有的或正有的扰乱行为是源于家庭不协调的分级组织。父母因为自己是父母,在孩子面前常将自己放在上级地位。然而,症状儿童因受父母的保护而处于上级地位,症状行为也常隐喻地表示父母的困难。从社会医学的观点来看,家庭内精神心理因素所致的儿童家源性疾病的事例是屡见不鲜。如,一位女孩,因其父母长期不和关系紧张,经常为了一点小事大动干戈。每逢父母吵架,女孩吓得浑身发抖,腹痛便泄,久医不愈,但离开了这一家庭环境以后,症状自然消失。 治疗者逐步实施治疗。①清楚地界定问题,制定特殊的目标;②通过孩子的症状,使问题概念化;③制定一个父母给孩子指示的介入计划,其他家庭成员以辅助性方式参与;这个指示包括规定 (a)有问题,或(b)假装有问题,或(c)假装帮助父母。④这一指示常在第一次会议上实践,然后就带到家里执行。⑤下一次会议,获得一份关于指示执行的报告,治疗者继续给出相同的指示;⑥当改变发生及问题行为消失时,治疗者停止发出症状指示或终止治疗,并注意给予那些父母改善孩子症状的信心。 治疗技巧具有适合与孩子沟通的形式特征,如,编剧、扮演等。这种扮演指示已经成功地运用于所有社会经济阶层以及具有各种伦理背景的家庭,有助于迂回反抗,因为家庭的快乐源于玩指示游戏。“扮演”指示的介入,必须灵活性地改变和自发重建关系。当这种关系是基于慈爱与相助的父母子女关系时,这一技巧是最有效的。但当有暴力和虐待存在时,应慎用。因为如果存在暴力,玩指示游戏时,就可能形成折磨或惩罚。 是非而是的指示假扮,包括两个策略:①鼓励有症状个人假扮有症状的人,就一名成人来说,鼓励夫妻参与表演。至于孩子,当他假扮出现问题的时候,可鼓励父母假扮帮助他。②鼓励有症状孩子的父母假扮需要这个孩子的帮助和保护,鼓励孩子当其父母假扮需要帮助时,也假扮去帮助父母。 2.游戏治疗。 治疗者必须受过良好的训练,知道如何选择游戏器材及如何建立一种使儿童感到安全的关系,让儿童能用其最自然的沟通方式——游戏,来完全表达和表露自己的情感、想法、经验和行为。 游戏是具体经验与抽象思考间的桥梁,游戏的功能:满足了儿童好动的需求。在游戏中,儿童发泄精力、学习生活中的责任、达 成的目标,及重新体验挫折。通过身体的接触,满足竞争的需求,以社会接纳的方式来表达攻击性,及学习如何与别人相处。游戏帮助儿童的想象力免于束缚,学习适应他们的文化及发展交往技巧。儿童用肢体感觉的方式直接或间接处理他所经历过的具体事物,游戏是让儿童觉得自己能控制生活的一段时间。游戏提供了具体的形式来表达儿童的内心世界。通过游戏,重要的情绪经验被赋予意义,从而将现实中无法处理的情境改变为象征式能控制的局面,这让儿童在自我指导中学习到如何面对生活。儿童在游戏时不仅发现了自我人格的独特性,也在内在自我资源中找出能溶入其人格的一些特质。 游戏治疗的阶段:产生游戏治疗阶段的动力来自于治疗者与儿童的互动,治疗者通过沟通,使儿童感受到不被批评、游戏的自由,并在真诚的关怀及赞许中成长。在这个独特的关系中,儿童的个别特质被接纳且欣赏,在治疗者的关心中,儿童体会到被允许去扩展的限度。扩展的限度通常可以在游戏治疗过程中的几个改变阶段得到证实。莫斯特卡斯(Moustakas)分析受困扰儿童在游戏过程中,通过下列阶段显示出他们的进步:(1)游戏中随时流露出负面情绪;(2)表现出模糊不清的情绪,通常为焦虑或敌意;(3)对特定对象,如父母等,直接表达出负面的情绪,或表现出特殊的退化行为;(4)对特定对象,如父母等表达模糊的情绪(可能是负面的,也可能为正面的);(5)清楚、明晰、独立,通常是由合乎现实的正向或负向情绪、态度在主导游戏。被困扰儿童的态度,不管是生气、焦虑或其他负面情绪,都循着上述阶段进展。通过这个独特的人际关系,让儿童能表达及表露各个层面的情绪,进而获得情绪上的成熟与成长。 在游戏治疗过程中,有明显可区分的形式存在。随着游戏治疗过程的逐渐发展,儿童能更直接地表达情感、更接纳现实、更能针对特定问题做探讨。儿童一开始往往专注于探索性、创造性游戏。在中期阶段则偏重于攻击性游戏,且述说有关家庭和自己的事。在后期,戏剧性游戏及与治疗者的关系变得更为重要,焦虑、挫折及生气都能被表达出来。 技巧,治疗者的责任是能与儿童在同一层面上沟通,并必须是令儿童感到自在的方式。所以治疗者应有较强的适应能力、配合能力、知道如何与各阶段的人沟通,并对儿童的发展有了解。 第四节 我国儿童社会工作的进展 在我国,儿童社会福利思想从三千年前就已初见端倪,“幼有所长”、“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深得人心。这不仅是一种主张,而且还有一些儿童福利措施为贫困家庭的儿童及孤儿等提供了救助。到了近代,由于旧中国,经济落后、政治腐败,战乱、灾害不断,大量儿童因遭受贫困和饥饿而需要救助和服务,但由于救助机构较少,而仅有的一些慈善机构又操纵在帝国主义和官僚买办以及地痞流氓、反动教会道门头子手中,因此多数儿童得不到应有的救助。不仅如此,有些孤、残儿童甚至有可能被当作试验品。而一些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的人士创办的一些机构对儿童救助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如宋庆龄创办的“中国福利基金会”。新中国成立后,政府在提高和改善儿童福利方面,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如改造和新建了一批儿童福利机构,在农村建立“五保”制度,保证适龄儿童较高的入学率,切实保障了儿童的生存和发展权利。进入20世纪80年代,儿童福利事业如同我国其它各项事业一样,经过恢复、发展,呈现出勃勃生机。无论是宏观的立法还是微观的儿童个案救助,都有了较大的发展。 《宪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收养法》、《母婴保健法》、《继承法》等相继出台,使 儿童社会福利有法可依,同时也将儿童福利工作推向法制的轨道,为儿童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在微观方面几乎每一位儿童的成长都受到来自家庭、学校、组织、社会的关注。新建了各种儿童设施,儿童用品从吃穿用到学习、娱乐应有尽有,儿童服务机构蓬勃发展,残疾儿童康复计划层出不穷,对失学儿童资助不断,减轻儿童的学业负担已成为各方人士的共识。我们不妨对我国儿童社会工作的现状特点作一总结。 首先,建国以来,我国儿童福利状况有了很大的改善和提高。如,婴儿死亡率介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如果将我国儿童福利发展的现状与我国财力状况之比,或同其他类似经济发展水平的国家相比较,将会发现我国的儿童福利事业成就显著。 其次,在我国儿童社会工作发展过程中,将会显示出更大的发展潜力。一方面,因为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经济呈现出节节攀升的态势,已经并将继续为儿童福利事业注入更多的资金,为儿童福利事业的发展提供物质保障,加上法律后盾,将会使我国儿童福利事业步人新天地。另一方面,由于我国正处于转型时期,社会转型的副产品,也将无情地落在儿童的身上,如失学、弃婴、单亲家庭子女,心理、行为障碍等将使儿童对社会工作的需求大增。综合两方面,必然使我国儿童社会工作出现一个大发展。 第三,我国儿童社会工作,缺乏专业社会工作素养。目前我国儿童社会工作停留在立法倡导、政策建议,缺乏可操作层面的专业社会工作理论与实践。对具体的家庭、学校、个案辅导工作开展的较少,这需要有关部门的密切合作,经过各方面的努力才能改善这一现状。如社会工作教育界要致力于培养适应中国现状的合格社工队伍。前线社会工作者要努力开拓专业社会工作领域,切实解决儿童的实际问题。政府、社会组织和各界人士高度的认同,并为社会工作发展提供必要的条件。惟有如此,我国的儿童社会工作,才会步入专业化的道路。 思考题: 1. 埃里克逊自我发展理论对儿童不同发展阶段的特点描述。 2. 影响儿童心理发展过程的因素是什么? 3. 试述儿童社会工作的主要内容。 4. 儿童社会工作的程序、原则有哪些? 教学反思:-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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