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注意事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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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注意事项 根据《劳动协议法》第三十九条、四十六条相关规定,在试用期间被用人单位辞退的劳动者,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具体条款如下: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协议: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导致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毕本单位的工作任务导致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协议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协议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协议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协议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协议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协议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协议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协议,劳动者不批准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协议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协议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何辞退试用期员工 员工在试用期假如表现不合格,用人单位如何来辞退员工?需要发出书面的辞退告知吗?现在很多的单位一旦发现员工不合格,直接口头告知员工离职,这样做符合法律的规定吗?现在的小编为您解答。 如何辞退试用期员工: 1、与部门经理确认人是否真的不合适,鉴于工作态度认真,看公司是否有其他合适的岗位可以进行调岗,最后再考虑辞退。 2、请用人部门对该员工进行试用期转正考核,拿到实质的该员工不符合岗位规定的证据。 3、与员工做离职面谈,听听如员工在试用期内的自我评价,以及在工作上碰到的困难,肯定他在这段时期内工作上的努力。 4、告知员工试用期转正考核结果,提出他与岗位之间仍存在差距,认为他并不符合公司的用工规定。 相关知识阅读:试用期内辞退员工应注意什么 1.约定明确的录用条件。用人单位解除试用期员工协议的关键,是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这也是法律赋予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辞退劳动者的一项特权,用人单位对此应充足重视并灵活运用。设立录用条件实践中重要看两方面:一是用人单位对某一岗位的工作职能及规定有没有作出描述;二是用人单位对员工在试用期内的表现有没有客观的记录和评价。 2.试用期届满前,公司必须对试用期的员工去留做一个选择,假如不太符合录用条件的,需要按照“从严控制”原则,在试用期内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协议。 3.慎重决定试用期内是否提供专项培训费用,为避免风险,提供专项培训前可提前终止试用期。 4.用人单位如没有与劳动者签署书面劳动协议但在口头上约定了试用期,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试用期不成立,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是事实劳动关系,不能引用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协议的条款解雇员工,只能按事实劳动关系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即用人单位需提前1个月书面告知员工。 5.用人单位以试用期为由解除劳动协议必须把握好时机。劳动部《对关于如何拟定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可以解除劳动协议的请示的复函》中明确指出:“对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协议;若超过试用期,则公司不能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协议。”一旦试用期结束,用人单位就不能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雇员工,这时只能依劳动协议的约定或《劳动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协议。 6.劳动协议当事人可以约定试用期,但是试用期不是劳动协议的必各条款。只有在的确需要的情况下,才可以通过双方协商一致约定试用期。约定了试用期后用人单位确因经营战略调整或业绩下滑需要裁人,可以采用协商方式解除劳动协议。实践中有的公司为了实行大规模经济性裁人,向员工提出缩短试用期的变更劳动协议规定,因转正后劳动报酬大多会高于试用期,用人单位提出变更规定后劳动者一般能作出积极回应。但这一做法因有欺诈嫌疑而备受诟病。最佳的方法还是协商解除,表达公司对劳动者的个体尊重,经充足沟通后劳资双方好聚好散。 7.用人单位解除试用期劳动者劳动协议必须说明理由,不能随意辞退。用人单位解除试用期劳动者劳动协议必须在试用期内提出,超过了试用期,就谈不上试用期解约的问题。 以上就是关于如何辞退试用期员工的问题解答,其实关于试用期的问题尚有很多,如试用期怎么约定?试用期违法怎么解决?试用期的工资是怎么规定的?很多劳动者都不清楚法律的相关规定,导致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假如您的权益也遭到侵害,请联系我们,我们会帮助您维护合法权益。 试用期不签订劳动协议违法吗 试用期协议与公司正式劳动协议同样,同样具有法律效益,旨在保护和维护应聘者在工作初期,由于不熟悉和不适应,而对工作中也许产生的各类隐含虚假报酬、工作内容、工作性质等欺骗性质信息的维权行为。那么在试用期内,要不要签订劳动协议呢?试用期不签订劳动协议违法吗?请看下面专业律师的解答。 《劳动协议法》公布很久了,但一些劳动者对于签订劳动协议知识懂的太少,特别是在试用期,很多人都不知道试用期该不该签订劳动协议。其实,在试用期不签订劳动协议是违法的。以下是鼎凌律师为您全面介绍试用期签订劳动协议的有关知识,希望对您有帮助。 《劳动协议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协议。己建互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协议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协议。自你上班之日起,与用人单位建互了事实劳动关系。只要你在正常工作时间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就必须支付劳动报酬。根据《劳动协议法》第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协议,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协议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协议或者集体协议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协议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协议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协议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筻l8条规定:“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协议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涉及在劳动协议期限内。” 所以,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未和你签订劳动协议的做法是违法的。一方面,可以规定工作超过一个月的部分支付双倍的工资。根据法律规定,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职工建立了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协议。己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协议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协议。另一方面,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你订立书面劳动协议的,你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规定支付双倍工资。再次,对于单位不依法签订劳动协议,在试用期内可以提出辞职,根据《劳动协议法》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告知用人单位,可以解求劳动协议。 希望阅读了以上内容对您了解试用期是否签订劳动协议有所帮助,假如您尚有疑问,欢迎免费征询专业律师。 试用期辞职公司不让走怎么办 我国劳动协议法规定了,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前三天可以向用人单位辞职。但现实中总会碰到那种以各种理由不让你走的用人单位。今天小编就将为大家具体介绍试用期辞职公司不让走怎么办,欢迎大家浏览! 试用期辞职公司不让走怎么办: 网友提问: 我在现在的公司干了两个月了,规定的是试用期三个月,但现在我觉得这份工作并不适合我,我不想干了,想辞职,也给公司提交了辞职申请,但是公司以未满试用期为由不让我离职,假如我强行离职就不给我发工资,碰到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 您好,试用期是可以辞职的,只要您提前三日告知了公司,并把手头工作都交接好了,您就可以离职了,公司也应当支付您试用期应得的工资。假如在您提出离职申请后,公司不让您走,您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是申请劳动仲裁。 试用期辞职相关规定: 根据我国《劳动协议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告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协议。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告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协议。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协议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协议。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协议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劳动法对试用期辞职有哪些规定 试用期是每一个劳动者踏入公司必不可少的一个阶段,但我国部分公司对试用期的一些法律规定并不重视,经常做出拒绝员工试用期辞职、员工试用期辞职不给工资及其他违法行为。那劳动法试用期辞职规定有哪些呢?劳动者可以运用哪些法律规定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劳动法试用期辞职规定: 《劳动协议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协议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协议。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协议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协议。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告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协议。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告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协议。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协议: (一)未按照劳动协议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协议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协议的其他情形。 试用期解除劳动协议应履行哪些手续 劳动协议的解除是有一定手续的,不能随意的说解除就解除,即使在试用期也是要履行相应手续的。那么,试用期解除劳动协议应履行哪些手续?小编为您整理编辑本篇文章,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协议”、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协议可以约定试用期”。根据上述规定,信访人魏宗彬与单位签订劳动协议并约定了试用期是合法的。 二、劳动协议是双方履行协议的凭证,应一式二份,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因此,劳动协议签订后,用人单位应当将劳动协议交由劳动者留存一份。根据原劳动部《关于公司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告知》(劳部发[1996]355号)第三条“用人单位与职工可以在劳动协议中约定违约金”的规定,在劳动协议中约定违约金是合法的;根据原劳动部《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协议解决依据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5]264)号的规定,对于违约责任的约定,必须经当事人双方平等协商,不能由任何一方单独决定,且不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同时还应公平、合理、合乎实际。 三、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一)款的规定,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随时告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协议。但是,按照原劳动部《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协议解决依据问题的复函》(劳部发[1995]264号)第三条的规定,假如是由用人单位出资招用的职工,职工在协议期内(涉及试用期)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协议,则该用人单位可按照《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协议规定的补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第四条(一)规定向职工索赔。 试用期辞职流程及工资怎么算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考察期,也是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规定的考察。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协议是可以约定试用期的,但最长不得超过半年。假如劳动者在试用期发现公司不适合自己,想要辞职,那试用期辞职流程是如何的,工资又怎么算呢?下面由小编为您带来“试用期辞职流程及工资怎么算”一文。 试用期辞职—流程: 《劳动协议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告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协议。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告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协议。”据此,试用员工只要提前三日向公司提出书面告知即可解除劳动关系。下面是试用期辞职的具体流程: 试用期辞职,提前3天递交一份书面辞职申请,落款日期为当天,申请离职日期为落款日期后的第4天,即可是办理正常辞职手续,工资照常按你的出勤天数发放。第4天办理工作交接手续,要有书面的交接手续,双方签字(涉及物品交接等)。假如个人档案在公司的,需要在第四天同时领取个人档案(一定要由公司贴封口条,盖章方可),自己暂时完好保管即可。 试用期辞职—工资怎么算: 试用期辞职工资规定: 第一,在试用期辞职,公司原则上是不能扣除你工资的,除非你在职期间给公司导致了什么财产损失,正常情况下,试用期辞职应在提前三日告知公司人事部门,工资在离职那天当面结清; 第二,在公司常规发薪之日再发放给你。 员工旷工,需辞退解决,辞退流程: 一、拟定合法的辞退依据 1.先拟定辞退员工适合的法律规定: 《劳动协议法》第四章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协议: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导致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毕本单位的工作任务导致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协议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查公司内部的规章制度: 公司内部对员工请假、旷工等方面的管理制度规定,一般旷工连续达成N天以上累计旷工达成N天,就算严重违纪,严重违纪行为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协议; 二、告知被辞退人员相关情况,并出具解除劳动协议告知书; 三、按离职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向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住房公积金等相关手续,结清工资; 四、给劳动者办理社保停缴等手续,并在人事台帐上进行备注。 入职手续: 一个月之内签好协议(劳动协议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协议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协议,试用期不得超过半年) 无固定期限协议: 《劳动协议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协议。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批准续订、订立劳动协议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协议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协议: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协议制度或者国有公司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协议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局限性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协议,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协议的。上述规定相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协议的期限作了明确界定。-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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