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法案例习题与答案详解.doc
《国际商法案例习题与答案详解.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国际商法案例习题与答案详解.doc(17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案例分析第一章 国际商法概述合伙企业一、1甲、乙、丙3人各出资5万元组成合伙企业松美汽车配件厂。合伙协议中规定了对利润分配和亏损分组办法:甲分配或分担3/5,丙、乙各自分配或分担1/5,争议由合伙人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该合伙企业的负责人是甲,对外代表该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经营汽车配件生产、销售,经营期限为2年。问:(1)乙、丙在执行该合伙企业事务中拥有什么权利?(2)甲在担当合伙企业负责人期间,能否与王某再合作建一个经营汽车配件的门市部,将门市部的货卖给松美汽车配件厂?为什么?(3) 假如合伙协议中明确规定,甲不得代表合伙企业签订标的额10 万元以上的合同,后来,甲与某机械公司签订了12万元的合
2、同,此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答:(1)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乙、丙有如下权利:一是监督检查甲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二是按照约定,要求甲报告合伙企业事务执行情况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三是查阅账簿;四是对甲执行事务中的不当之处提出异议。(2)合伙企业法第三十条规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合伙人不得从事有损于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因此,合伙企业法规定了合伙人有竞业禁止义务、自己交易禁止义务,及不得从事有损合伙企业利益的事务的义务。据此,甲的行为应禁止。(3)机械制造公司与甲
3、签订的合同有效。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本案中,机械公司如属于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则合同有效。第二章 合同法合同的成立二、哈威诉富赛案原告哈威向被告富赛发出一项询电:“你方愿意向我们出售巴布赫尔笔吗电告最低价。”被告回电:“巴布赫尔笔现金最低价900英镑。”原告立即发出一份加急电报:“我们同意按你方要求的900英镑购买巴布赫尔笔”后来因被告拒绝提供该笔而与原告发生争议。问:1、被告的回电是否构成一项有效要约?2、原告的加急电报属于何种性质的意思表示?3、原被告之间有无成立合同?答:1、被告的回电不构
4、成一项有效要约。要约必须表明要约人愿意根据要约中提出的条件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且要约内容必须明确、具体。被告富赛并没有明确的依要约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2、原告的加急电报属于要约。3、原被告之间没有成立合同。合同订立的过程要经过两个步骤,一是一方发出要约,一是另一方作出承诺。原告发出了要约,但被告并没有作出承诺,合同不成立。三、2001年3月1号,某超市想要购进一批毛巾,于是向几家毛巾厂发出电报,称:本超市欲购进毛巾,如果有全棉新款,请附图样与说明,我商场将派人前往洽谈购买事宜。于是有几家毛巾厂都回电,称自己满足该超市的要求并且附上了图样与说明。其中一家毛巾厂甲厂寄送了图样和说明后,又送
5、了100条毛巾到该超市,超市看货后不满意,于是决定不够买甲厂的毛巾。甲厂认为超市发出的是要约,他送毛巾的行为是承诺,合同因为承诺而生效。超市拒绝购买是违约行为,应该承担违约责任。而超市认为他的发出电报行为是一种要约邀请而不是要约,超市不受该行为约束。问:超市发出的电报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呢? 答:超市发出的是要约邀请,根据二者的含义,要约是当事人主动愿意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要约邀请的目的不是订立合同,而是邀请对方当事人向其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超市是想毛巾厂对自己提出要约,是要约邀请,希望对方和自己订立。对价与约因四、韦布诉麦克戈文亚拉巴马州上诉法院(1935年)19
6、25年,原告受雇于一家木材公司。一天,原告在公司的锯木厂清理木材。当他把楼上的一堆圆木一根根掀落到楼下时,突然发现麦克戈文从楼下经过,他正搬动的一个圆木如果落下去,将恰好在砸在他身上,使其受到致命的伤害。为了救麦克戈文,原告紧紧抱住圆木的一端,使其下落的方向改变,结果麦克戈文得救了,原告却跌倒楼下,造成终身残废,丧失了劳动能力。为了报答原告,麦克戈文答应每两周付给原告15美元,直到原告死为止,以维持其生活。这笔钱从1925年9月付到1934年1月麦克戈文去世。以后,其继承人拒绝支付这笔钱,理由是麦克戈文按期支付给原告抚恤金的诺言没有对价,因而是无约束力的。你认为本案应该如何判决?理由是什么?答
7、:有约束力的。法院判决,当诺言人收到一项实质性的利益时,一种道德上的义务就成为使一个事后作出的给付金钱的许诺产生约束力的充分的对价。五、里奇兹诉斯科森案内布拉斯加州最高法院(1898年)原告原来是一名图书管理员。一天,她的祖父来到她从事工作的书店,对她说,我的所有孙子都不工作,你也用不着工作了,让我来抚养你。祖父当时开给她一张本票,并附了一张说明,上面写到:“我答应付给卡蒂.里奇兹每年2000美元,外加6的利息。”在这之后,原告辞去了她的工作。然而,她的祖父仅支付了一年的利息,就告诉她说,他眼下没有能力继续付钱给她。但他并没有表示他不打算将来继续履行其诺言。几年以后,祖父去世了,遗产管理人拒绝
8、按这张本票付钱给原告。原告要求法庭强制执行这张本票。问:应该根据何种原则审判,原告才能实现她的权利?答:原告是一个有职业的姑娘。她祖父把一张本票给了她,并附加一个说明,告诉她不必继续工作。毫无疑问,他希望她放弃职业;并且可以肯定,他考虑到了,他的这一赠与所引起的自然的和很可能发生的结果。在这种有意识的影响之下,原告放弃了原来的工作,从而面临着困难的处境。此时,如果允许出票人或其遗嘱执行人以出票人的许诺没有对价为由而拒绝付款,那显然是不公平的。不得自食其言的原则是适用的。合同违法的后果六、原告是被告公司的一个房客。一天晚上,当她顺着通往她租的公寓的楼梯往下走时,由于那里没装电灯,她从楼梯上摔了下
9、去,受了伤。她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就其疏忽承担赔偿责任。 被告在其答辩状中主张,原告签署的租赁合同中包括了一个免费条款。其中有这样的规定:“无论是出租人还是其代理人,都不应对承租人、他的家庭、客人、雇员或进入该住房或该住房所属的建筑物的任何其他人所受到的任何伤害承担责任。”初审法院作出了一项简易判决,驳回了起诉。 解析:根据统一商法典的规定有力地证明这样一个基本原则,从公共政策的角度出发,普通消费者是交易中受到更多保护的一方,免除对消费者人身伤害的赔偿责任的条款一般是不可被强制执行的。本案中的免责条款是因为违反公共政策而不是因为违法而不可强制执行。因此,在美国违法并不是法院拒绝强制执行合同的真
10、正理由,违反公共政策才是其真正理由。七、 原告是一个硬币零售商。他对一个业余的硬币交易人本案被告起诉,要求解除由原告向被告购买一枚原以为是1916年在丹佛铸造的一角钱的硬币的合同,并要求被告退还原告为购买这枚硬币而付给被告的500美元。丹佛造硬币目前已成为稀有之物,因而具有很高的市场价值。原告主张,双方对于该硬币的真实性的认识,发生了共同错误。原告提供的证据是,硬币上刻有的表明丹佛制造的“D”字是伪造的,但被告并没有对此表示过怀疑。初审法院判被告胜诉。其理由是,根据硬币交易的惯例,购买硬币的一方有义务对硬币的真伪进行调查并就调查过程中的失误承担风险。如果你是上诉法院法官,你应该如何判决?阐述理
11、由。答:这是一个典型的涉及共同错误的案例。在本案中,合同赖以订立的基本假定是,该硬币是1916年在丹佛制造的真品;这一认识错误的后果是严重的,因为它使原告购买了一个毫无价值的东西;原告并没有承担这一认识错误导致的风险。因此,原告有权使合同归于无效。八、 第一安全人寿保险公司诉基思,印第案那州上诉法院(1975)上诉人第一安全人寿保险公司于1969年4月24日向被上诉人的丈夫塞缪尔.基思出售了一张人寿保险单。该被保险人1971年死于心肌梗塞。被上诉人作为受益人把保险单交给保险公司以便得到赔偿金。该保险单规定,该保险公司对受益人付费的“初步数额”为8250美元,“最终数额”为16500美元。上诉人
12、声称,该公司在制作这张保险单时把这两个数字放颠倒了。正确的表示应当是:初步数额16500美元,最终数额为8250美元。这一错误导致的后果是,该公司按现有保险单的规定,要多付给受益人16500美元。因为保险单规定,如果被保险人在投保后的10年内去世,保险公司应向受益人支付的款项为最终数额的两倍。 上诉人要求将这个错误改过来,基思太太拒绝这一要求,并向法院起诉,要求强制执行保险单。分析:上诉人争辩说,公司的工作记录和保险单收据能证实当事人双方最初协议的内容。 尽管这些文件能证明上诉人所理解的协议是什么,但他们却无法证实基恩先生所理解的协议是什么。已经得到证实的是,基恩先生从没有见过该工作记录。因此
13、,该文件并不能证实,基恩先生对该保险合同是如何理解的。基恩先生从代理人那里接受填写完成的保障单后,的确签署并寄还了保险单收据,但一个被保险人肯定不会认为一个保险单收据上提到的保障单具有否定保险单本身所载的明示条款的效果。这类证据至多能构成对基恩先生的认可或者动机的间接的和非结论性的推断。因此,本法院只能判决,地方法院拒绝重新确立合同的内容是正确的。违反担保九、7月2日,A要求旅游代理公司B为其在巴黎预订20间8月1日的客房,价格为每间500法郎。7月15日,A得知B还没有预订到房间。A一直等到7月25日才委托别人再预订,但只能订到700法郎一间的房间了。如果A在7月15日采取行动,可以订到60
14、0法郎一间的房间。问:A可以从B公司处得到多少法郎的赔偿?答:A可从B公司处得到2000法郎的赔偿。英美法规定,当一方违约时,受损害的一方有义务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以减轻由于违约造成的损失。如果由于受损害方的疏忽,没有采取合理的措施减轻损失,则受损害一方对于违约发生之后本可以合理避免的损失,不得要求给予赔偿。在7月15日,A知B没有预订到房间,本可以采取行动,订到600法郎一间的房间,但是A没有采取合理的措施减轻损失,所以A不能就7月25日订到的700法郎一间房索求赔偿(每间房索赔200法郎),只能就每间房索得赔偿100法郎,20间房即2000法郎。第五章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法十、某公司出售一级大米
15、300吨,按FOB条件成交,装船时货物经公证人检验,符合合同规定的品质条件。卖方在装船后及时发出装船通知,但运输途中由于海浪过大,大米被海水浸泡,品质受到影响。当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只能按三级大米的价格出售,因而买方要求卖方赔偿差价损失。 问:(1)卖方是否应对该项损失负责,为什么? (2)如以CIF或CFR贸易术语成交,卖方是否应对该项损失负责,为什么? 答案一:答:(1)卖方不应对该项损失负责。理由:本案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价格条件是FOB,这是FOB合同。通常适用国际贸易惯例。即根据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规定,卖方的责任是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一级大米300吨的货物,装船时经公证人检验
16、符合双方合同规定的品质条件(即经公证人检验证明),并且卖方在装船后及时通知买方。卖方对货物在装运港越船舷后产生的一切风险损失,不负任何责任。而本案中,造成大米品质下降损失的直接原因,是买方在大米运输途中海浪过大,大米被海水浸泡,品质受到影响而致。故本案卖方对该项损失不负任何责任,应由买方自负。(2)如以CIF成交,是CIF合同;如以CFR成交,是CFR合同,根据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规定,如以CIF或CFR贸易术语成交,卖方对该项损失仍应不负责任。理由同上。答案二:答:(1)卖方没有责任。因为,在国际贸易当中FOB 交货条件价,卖方的责任义务 是负责到货物越船舷之前 的 时间, 当货
17、物装上船之后,卖方就已经完成了 交货义务,此时 的货物的所有权已经转移到了买方。故,卖方没有责任。 (2)如以CIF 成交 卖方也没有责任,因为,CIF 术语下,卖方的交货义务 和 FOB 一样,单不同的是 卖方需要购买保险,所以,卖方也没有责任。FOB、CFR、CIF这三种术语,都是在装运港交货,其风险的划分,都以装运船舷为界。这三种贸易术语的主要区别是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的责任和费用不同。均属于装运合同;都是凭单交货,属于象征性交货术语。十一、某年3月,A(卖方)与B(买方)签订了以FOB术语成交的2000吨甜菜籽销售合同,装运期不迟于8月20日。A方于15日将货物运到港口。码头工人16日下午
18、开始作业装船(当天未装完),17日上午由于第九号台风影响,装卸工人作业时,突降阵雨,持续5分钟左右。由于来不及关闭舱盖和采取其它防雨措施,使得108吨货物全部淋湿。当时A、B都在现场,考虑到运输途中淋湿部分可能霉变。在没有考虑由谁承担风险情况下,将淋湿部分全部扒舱,19日全部装船完毕。 A方认为此108吨货在下雨时,已越过船舷,风险已经转移给买方,货损由买方承担。但买方和船方均认为只收到1892吨货物,拒不签发2000吨货物的提单。A方几经交涉,毫无结果。此时船已抵达目的港,无法提货,且货轮滞港费用极大。考虑此种情况B公司电告船方签发2000吨货物提单。1、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如何划分?2、此案例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国际 商法 案例 习题 答案 详解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精****】。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精****】,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