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吉润恒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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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留庆新横街住宅综合楼新 建荔湾区黄沙大道留庆新横街10-20号广州羊城铁路集团羊城铁路总公司 广州市南岭铁路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约200020 2491115859871024985.251.825大坦沙西航道广州市城市规划局穗规建发字(2000)第454号240 项目名称: 广州市吉润恒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广州市吉润恒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编制日期:2014年3月10日 国家环境保护部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 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 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 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 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 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 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 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广州市吉润恒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广州市吉润恒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朱启厅 联 系 人 张玉雷 通讯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磨碟沙大街118号自编第60栋自编B06-B07单元 联系电话 13560000279 传真 邮政编码 510308 建设地点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磨碟沙大街118号自编第60栋自编B06-B07单元 立项审批部门 批准文号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及代码 V 社会事业与服务业--21、餐饮场所 占地面积 (平方米) 715 建筑面积 (平方米) 715 总投资 (万元) 70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7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10% 投产日期 2013年9月15日 年经营天数 365d 地理坐标 东经113°20′00.81″、北纬23°06′37.99″ 工程内容及规模: 1、项目概况 广州市吉润恒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位于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磨碟沙大街118号自编第60栋自编B06-B07单元,从事经营中西餐,于2013年8月28日取得广州市海珠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广州市吉润恒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审批意见》(穗(海)环管影【2013】139号)(见附件一),项目占地面积为715m2,建筑面积为715m2,总投资为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7万元,员工40人,共设382个餐位,餐厅每天为客人提供晚餐及酒类销售服务,每天营业时间为16:00pm-02:00am,本项目不设备用发电机、中央空调及冷却塔。 现根据实际经营的需要,建设单位需增加2台烘炉(一用一备)、1台电汤炉和3台家用电磁炉,餐位及员工数不改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08年本),餐饮场所6个基准炉头以上和涉及环境敏感区的环评类别为报告表,本项目扩建后折合为8个基准炉头;因此,建设单位委托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写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上报广州市海珠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2、项目所在楼宇的概况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和现场勘查可知:本项目位于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磨碟沙大街118号自编第60栋自编B06-B07单元,为珠江啤酒厂物业,为单层建筑。 3、项目扩建前后的主要设备 表1 扩建前后主要炉灶设备清单 序号 设备名称 扩建前(台) 扩建后(台) 变化情况 1 双头电炒炉 1 1 +0 2 披萨炉 1 1 +0 3 双缸炸炉 1 1 +0 4 电蒸柜 1 1 +0 5 三层电焗炉 1 1 +0 6 单缸炸炉 1 1 +0 7 烘炉 0 2(一用一备) +2 8 电汤炉 0 1 +1 9 家用电磁炉 0 3 +3 4、配套设施 (1)供电 扩建项目用电由市政电网供给,不设备用柴油发电机,项目厨房内炉具使用煤气和电,为清洁能源。 (2)给排水 项目用水全部为厨房用水和员工的生活用水,用水量为31842t/a,排水量为28656t/a,项目的给水由市政管网提供。一般生活污水、厨房含油污水经格栅+三级隔油隔渣池预处理后排入广州市珠江啤酒厂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直接排放,最终汇入珠江前航道。 (3)空调通风系统规模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本项目使用分体空调作为制冷系统。厨房烹调间、加工间等由其它抽排风系统供应通风。 5、人员规模 本项目雇佣员工40人,年工作365天,工作期间在餐厅内用餐,但不在内住宿。 6、项目四至情况 本项目位于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磨碟沙大街118号自编第60栋自编B06-B07单元(见附图一:项目地理位置图),根据现场调查结果表明,项目东面和西面相邻琶醍酒吧区B区的商铺,南面为4m宽通道、通道以南为商铺及珠江啤酒厂厂区,北面15m处为珠江。详见附图二 建设项目四至图。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位于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磨碟沙大街118号自编第60栋自编B06-B07单元,根据现场调查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地周围主要环境问题为相邻酒吧产生的餐饮废水、油烟废气、生活垃圾等,无大型的工业污染源。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源如下: 1、废水 原项目的污水主要包括员工生活污水和餐饮废水。根据原环评可知,原项目员工生活污水产生量为3.2 m3/d,排放量为2.88 m3/d;餐饮废水产生量为84.04 m3/d,排放量为75.636 m3/d。原项目污水水质及源强如表所示。 表2 原有项目污水(包括员工生活污水)污染物的产生情况一览表 项目 CODCr BOD5 SS NH3-N 动植物油 产生浓度(mg/L) 600 350 500 15 120 污染物产生量(t/a) 17.19 10.03 14.32 0.43 3.44 排放浓度(mg/L) 80 20 70 10 10 处理后污染物排放量(t/a) 2.29 0.57 2.01 0.29 0.29 原项目产生的污水经格栅+三级隔油隔渣池预处理(营业时间按10小时/d计算,隔油隔渣池的处理量应大于7.56m3/h)进行预处理后接驳入广州市珠江啤酒厂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处理后的污水需达到《啤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9821-2005)排放标准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较严者后由广州市珠江啤酒厂的接驳排放管网排入珠江广州河段前航道,则不会对周围的水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2、废气 原项目的大气污染主要来自于厨房油烟废气。厨房设有双头电炒炉、披萨炉、电焗炉等,按照炉头有效投影面积换算成基准炉头为5个,产生油烟废气量为12500m3/h,油烟的产生量为0.45t/a,其产生浓度为20 mg/m3,建设单位将厨房油烟废气经烟罩收集后送入静电油烟净化器进行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18483-2001)要求,油烟≤2mg/m3,再由厨房直接引至商铺楼顶向南面排放。 3、噪声 原项目产生影响的主要噪声源是油烟设备等机电设备运行时所产生的噪声及营业噪声,噪声值约为50~85dB(A)。建设单位采用低噪设备,对项目的风机设软连接、排风口安装阻抗复合式消声器,对厨房进行经隔声处理,对排烟管的密封和加固治理,空调室外机组与基础之间安装减震支架。同时加强项目管理,不产生噪声源扰民。 原项目产生的噪声经上述治理和距离的消减后,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的2、4类标准,[即北面昼间≤70dB(A)、夜间≤55dB(A),东、南、西三面昼间≤60dB(A)、夜间≤50dB(A)],(根据广州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穿过市区的河道,当河岸分别与1类区、2类区、3类区相邻时,从岸边为起点分别纵深35米、25米、20米的范围,划分为4类标准适用区域,由于本项目位于2类区,南面20米处为其他酒吧区,因此本项目噪声排放标准执行2、4类)。不会对周围的声环境质量造成不良影响。 4、固体废弃物 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生活垃圾、餐饮垃圾、废油脂等。餐饮垃圾产生量139.43t/a,生活垃圾产生量14.6 t/a,废油脂产生量0.15t/a。员工生活垃圾及顾客产生的垃圾设置专门的堆放场地,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至生活垃圾处理场进行集中安全卫生处置;餐饮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有《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回收处理;废油脂、废机油及废抹布经集中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综上所述,经采取分类收集、集中堆放,分别处理,原项目固体废物可以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和处置,原项目产生的固废经过以上处理实现零排放,不会造成二次污染,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大的污染影响。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一、地理位置 本项目位于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磨碟沙大街118号自编第60栋自编B06-B07单元。项目所在地海珠区位于广州市偏南部,是广州辖区内的十个市内行政区之一,为一个老城区,而现在更成为广州市的新城市中心之一。海珠区隔水与多个区相邻,东面为黄埔区,南面、西面分别为番禹区和荔湾区(含原芳村区),北面自西到东对着越秀区(含原东山区)及天河区。 二、地形地貌 海珠区位于珠江三角洲冲积平原北部,西北部往东为一系列略有起伏的低丘岗峦,最高处的圣堂岗海拔54.3米。东南部为平原,河网密布,海拔10米以下。地貌类型可分为低丘、台地和平原。低丘海拔一般约50米;台地分二级:一级海拔约40米左右,主要分布在新村、台涌、石榴岗、仑头一带;另一级海拔约20米,分布在南石头、沙溪、康乐、敦和、大塘、赤岗一带。平原海拔10米以下,大片分布在东南部地区,一般海拔只有4-5米,今海珠岛实为全新世(约1万年)以来以几个基岩小岛为核心,由北江、西江带来的河流冲积物,以及由广州溺谷湾的海水带来的海积物,逐渐淤积而成,其海平面为沉积基面。它没有三角洲上放射状的水系,区内河道多是回环曲折,潮涨水满,潮退水浅的水网区,故称为三角洲平原。 三、气象与气候 本项目所在区域地处南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内,年平均气温22.1℃,1月平均气温13.2℃,7月份平均气温28.8℃,绝对最低气温0℃(出现在1月份),最高气温38.7℃(出现在8月份)。 该区域平均降水量1657mm,4~9月份占全年降水量80.51%,4~6月以雷雨为主,7~9月份台风雨较多,历年最大雨量2865mm(1920年),历年最小雨量1113mm(1961年),年平均降雨日150.5d,近5年平均雨日达176d,年平均相对湿度72%。 全年主导风为北风,次主导风为东南风、东风,春季以东南风及北风为主,夏季以东南风为主,秋季以北风、东风为主,冬季以北风居多,静风频率达33%,年平均风速1.9m/s,夏、秋间的台风年均2.4次入侵,最多达7次(出现在1964年),最少为0次(出现在1958年、1964年和1982年)。日照1895小时,年总太阳辐射量105.6Kcal/km2。陆地蒸发量700mm,水面蒸发量1250mm,年平均雾日6天,轻雾208天。 四、水文 海珠区由珠江前、后航道所环绕,拥有得天独厚的地理和人文环境,区内有大面积果树区,河网密布,具有南方水乡特色。珠江后航道从白鹅潭起直至黄埔港,总长为23.2km,珠江后航道从白鹅潭起经浮标厂至黄埔港,总长为27.8km,后航道与后航道在落马洲分出的北濠水道和三枝香水道在黄埔港附近汇合后折向东南,与东江北干流相汇后流入狮子洋再经虎门入海。 海珠区现有河涌总计74条,干涌总长120km,流域总面积94.45km2。其功能为排涝、排污、纳潮,大部分河涌还兼有灌溉功能。 赤沙涌位于广州市海珠区中部,自西北向东南连通黄埔涌及石榴岗河,东岸有赤沙滘涌、大滘涌及沙涌等的河涌汇入,干流河长2.58m,集雨面积1.97km2,河道宽15~85m。赤沙涌在与石榴岗河、黄埔涌相交处均设有水闸。 五、植被 海珠区绿地面积为1933公顷,其中公共绿地面积535.3公顷。建成区绿地覆盖率为28.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6.38平方米。 “青山绿地”工程稳步推进,庄头公园、北山公园、黄埔古港公园建成开放,新滘路南面路段果林带等工程已完工,全年共新增绿化面积41万平方米。 六、建设项目环境功能属性一览表 表3 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属性表 编号 功能区类别 功能区分类及执行标准 1 地表水环境质量功能区 项目所在陆域为非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水经接驳入广州市珠江啤酒厂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后排入珠江广州河段前航道,尾水排放口位置属于工、农业用水区,地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 2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 属二类区域,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3 环境噪声功能区 属2、4类区域 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4a类标准 4 基本农田保护区 否 5 风景名胜保护区 否 6 水库库区 否 7 城市污水处理厂集水范围 是 8 管道煤气干管区 是 9 是否允许现场搅拌混凝土 否 10 是否广州市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范围 是(但本项目不属于此条例规定项目范畴) 8 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等): 一、行政管辖 海珠区位于广州市的中部,由珠江水系广州河段前后航道所环绕,是广州市唯一的岛区,与荔湾、越秀、天河、黄埔、番禺各区隔江相邻,全区面积90.45平方公里,辖内有18条行政街,18个行政街是:赤岗街、新港街、昌岗街、江南中街、滨江街、素社街、海幢街、南华西街、龙凤街、沙园街、南石头街、凤阳街、瑞宝街、江海街、琶洲街、南洲街、华洲街、官洲街。 二、人口分布 2012年末,海珠区户籍人口97.60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88万人。全区人口出生率10.68‰,死亡率6.67‰,自然增长率4.01‰。 三、经济发展概况 2012年,全区生产总值(GDP)达到1002.38亿元,比上年净增128.73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12.0%,GDP增速列广州市六个中心城区首位。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96亿元,下降8.3%;第二产业增加值162.26亿元,增长5.7%;第三产业增加值837.16亿元,增长13.5%。三次产业比重为0.3:16.2:83.5,第三产业对全区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91.6%,拉动我区经济增长11.0个百分点,是推动我区经济增长的主导力量。 财税收入平稳增长。2012年,全区税收总收入131.90亿元,比上年增长8.5%。其中,国税收入48.91亿元,增长8.6%,为区财政贡献收入5.59亿元;地税收入82.99亿元,增长8.4%,为区财政贡献收入21.67亿元。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9.99亿元,同比增长12.5%。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80.53亿元,增长50.7%。 四、科技和教育概况 科技事业稳步发展。2012年末,我区经评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共有61家、市民营科技企业147家;本年新认定市重点软件企业2家,争取市以上科技经费4592.78万元,比上年增长10.4%。1-11月全区专利申请量为2109件,同比增长19.7%,专利授权量1578件,同比增长12.7%。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产品产值85.49亿元,比上年增长6.4%;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的比重达41.3%,比上年提升1.8个百分点。 教育事业持续发展。顺利通过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督导评估,提前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覆盖率100%目标。2011学年(2011年9月-2012年7月),全区公办小学在校学生53131人,比上年增加274人;公办初中在校学生32984人,比上年减少889人;普通高中在校学生11487人,比上年减少694人。 五、文化、卫生和体育情况 文化事业稳步发展:新建4个社区文化广场,新增3家图书分馆和2个流动图书服务站,图书通借通还数居全市区级馆首位。举办“南粤幸福活动周”、首届中国(广州)星海国际合唱锦标赛“走进星海的故乡—文化惠民合唱进社区”、第三届广东珠三角咸水歌会等大型群众文化活动。区图书馆总藏量29.18万册,书刊文献外借人次9173人次,书刊文献外借册次172163册次;组织各类培训班、讲座200余次,参加人数达15000人次。 卫生事业持续发展:2012年末,全区共有各类卫生机构243间,其中医院21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44间,门诊部39间,卫生所、医务室128间,公共卫生机构9间,其他卫生机构2间;拥有医疗床位7954张。全区卫生技术人员11775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3943人,注册护士5148人,药师(士)754人。 体育事业扎实推进:2012年全区参加省、市组织的体育活动19项,直接参与人数近5000人;共组织区级群体活动19项,直接参与人数9万人次,推动全民健身运动广泛开展。2012年末,我区共有2555名社会体育指导员,其中国家级8人,一级150人,二级242人,三级2155人。辖内共有17个全民健身广场,265片篮球场,健身路径296条,全区人均公共体育面积达1.6平方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占总人口的比例为65%。 六、城市基础设施 2012年,海珠区为了推进“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工作成功创建省级绿色社区1个,市级绿色社区7个,区级绿色社区16个,10家中小学参评市级绿色学校与省级绿色学校。我区共拥有国家级生态示范村1个、国家级绿色社区1个,省级绿色社区4个、市级绿色社区32个、区级绿色社区68个,国家级绿色学校2所、省级绿色学校24所、市级绿色学校81所,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达100%。 七、文物与自然景观 区内遗迹旧址、名人故居和和纪念建筑众多,有民族英雄邓世昌的故居,有大元帅府旧址,有岭南画派祖师居廉的居所十香园,有建于明代的云桂桥、琶洲塔、赤岗塔等颇具人文历史底蕴。2012年顺利通过“创文”复检、“创卫”复审、“创模”复核。海珠湿地一期示范区建成开园,营造了“水在脚边流、花在眼前开、鸟在树上鸣、人在画中走”的都市湿地美景,海珠湿地成为广州首个国家级湿地公园建设试点单位,在湿地核心区海珠湖建成广州市首个景观水质自动监控系统。 10 环境质量状况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 一、空气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所在地处于广州市海珠区,按《广州市环境空气功能区区划(修订)》(穗府[2013]17号文)中的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的分类及标准分级,本项目大气环境质量评价区域属二类区,故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评价采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本报告采用2012年度《广州市环境监测年鉴》海珠区常规监测点(市5中)监测数据,对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进行评价,监测结果如下表所示。 表4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结果统计表 单位:mg/m3 监测点 项 目 NO2 SO2 PM10 市五中 年均值 0.058 0.030 0.075 执行标准(二级) 年均值 0.04 0.06 0.07 评价结果 超标 达标 超标 根据监测结果,监测点的SO2年平均浓度值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PM10、NO2的年平均浓度超标,主要是受到机动车尾气影响。 二、水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产生的一般生活污水、厨房含油污水经格栅+三级隔油隔渣池预处理后排入广州市珠江啤酒厂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直接排放,最终汇入珠江前航道。 根据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2011年水质监测资料对地表水进行评价,监测断面为珠江前航道猎德断面,监测统计结果如表5。 表5 2011年猎德断面的水质类别及主要污染指标 断面 水质类别 主要污染指标(超标倍数) Ⅴ类 Ⅳ类 猎德 Ⅳ类 —— 石油类(0.93)、氨氮(0.36)、总磷(0.04) 监测结果表明,珠江前航道猎德断面石油类、氨氮、总磷均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质标准,说明珠江前航道水质受氨氮等污染,目前水质不能满足其功能要求。水环境现状一般,这主要是受城市生活污水的影响,随着广州市城市污水处理率不断提高,该河段水质较前几年已有明显改善,今后随着广州市城市污水处理率进一步提高,该河段水质将得到进一步改善。 三、声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位于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磨碟沙大街118号自编第60栋自编B06-B07单元。根据广州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穿过市区的河道,当河岸分别与1类区、2类区、3类区相邻时,从岸边为起点分别纵深35米、25米、20米的范围,划分为4类标准适用区域,由于本项目位于2类区,南面20米处为其他酒吧区,因此本项目噪声排放标准执行2、4类,[即北面昼间≤70dB(A)、夜间≤55dB(A),东、南、西三面昼间≤60dB(A)、夜间≤50dB(A)],为了解本项目周围声环境现状,环评工作组于2014年3月5、6日昼、夜间分别在项目周围设点监测,测点结果见表6。 表6 建设项目环境噪声现状监测结果(单位:dBA) 测点 昼间Leq 夜间Leq 日期 实测值 标准值 实测值 标准值 1东边界 2014-02-18 57.3 60 47.3 50 2014-02-19 57.1 47.2 2南边界 2014-02-18 56.1 46.7 2014-02-19 56.0 46.9 3西边界 2014-02-18 58.0 47.1 2014-02-19 57.9 47.5 4北边界 2014-02-18 65.3 70 50.1 55 2014-02-19 65.8 50.3 从上表的监测结果可知,监测数据表明,四个监测点昼、夜间环境噪声显示,本项目各边界的环境噪声均符合所在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2、4a类标准,表明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良好。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1. 采取适当措施控制本项目外排污水中主要污染物CODCr、BOD5、SS、动植物油等的排放,不加重纳污水体水环境污染。 2. 控制本项目大气污染物的排放,保护评价区域的大气质量不受本项目影响,使其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 3. 控制运营期各类设备所产生的噪声,保护建设项目周围声环境不受本项目影响,使其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4a类标准。 4. 本项目附近主要为商铺,无环境敏感点。 12 评价适用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 1、《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 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3、《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4a类标准。 污染物排放标准 1.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三级标准(第二时段): 污染物 CODcr BOD5 LAS SS 动植物油 执行标准(mg/L) ≤500 ≤300 ≤20 ≤400 ≤100 2.啤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9821-2005): 污染物 CODcr BOD5 氨氮 SS pH 预处理标准(mg/L) ≤500 ≤300 -- ≤400 6~9 排放标准(mg/L) ≤80 ≤20 ≤15 ≤70 6~9 3.噪声排放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4类标准: 类 别 昼间 夜间 东、南、西边界执行2类标准{Leq[dB(A)]} ≤60 ≤50 北边界执行4类标准{Leq[dB(A)]} ≤70 ≤55 4.餐饮油烟废气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的大型规模:即油烟≤2.0mg/m3,油烟去除效率≥85%; 5.《广州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规定》,2001年6月。 6.《广东省严控废物名录》(HY05:饮食业产生的食物加工废物和废弃食物及植物油加工厂产生的残渣),2009年更新。 7、《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 总量控制标准 1、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0;(本项目废水纳入广州市珠江啤酒厂污水处理站,总量已经下达给广州市珠江啤酒厂污水处理站,本项目不需另外申请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2、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0; 3、固体废弃物总量控制指标:0。 13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工艺流程简述(图示): 建设项目整个生产过程中主要的污染源是:厨房油烟废气;员工生活污水、餐饮废水;厨房炉具运行噪声、通排风系统、油烟净化器噪声和营业噪声;生活垃圾、餐饮垃圾、油污及废油脂等。 主要污染工序: 一、施工期污染工序 本项目位于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磨碟沙大街118号自编第60栋自编B06-B07单元,项目所在建筑为建成建筑,已于2013年9月投入运营,现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只增加炉头,没有新增的土建工程,不存在污染工序。 二、营运期污染工序 本项目营运期的污染工序包括:厨房油烟废气;员工生活污水、餐饮废水;厨房炉具、抽排风系统、油烟净化器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和营业噪声;生活垃圾、餐饮垃圾、油污及废油脂等。 1、污水 本项目所排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餐饮废水。因本项目只增加炉头,餐位和员工数均不发生改变,故污水量不发生变化。 2、废气 本项目大气污染主要来自于厨房产生的油烟废气及热蒸汽。 根据《广州市饮食服务业油烟治理技术指引》,每个基准炉头对应的排气罩灶面投影面积为1.1m2。现根据厨房抽油烟罩的有效面积计算基准炉头数,详见表7。 表7 项目厨房基准炉头计算表 位置 抽油烟罩有效面积(m2) 排气罩灶面投影面积折算系数 基准炉头数按四舍五入折合 油烟废气产生量m3/h 油烟废气浓度(mg/m3) 油烟废气产生量(t/a) 厨房 3.4×0.8+6.2×1=8.92 1.1m2 8 20000 20 0.73 由上表可见,安装的抽油烟罩有效面积共8.92m2,根据《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规定,每个基准炉头对应排气罩灶面积投影面积为1.1m2,因此本项目的基准炉头为8个,根据《广州市饮食服务业油烟治理技术指引》,每个基准炉头的额定风量按2500m3/h计算,预计每天开炉5小时,每年工作365日,则油烟废气产生量为20000m3/h(3650万m3/a),油烟的浓度约为20mg/m3,油烟产生量为0.73t/a。 3、噪声 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来源于厨房炉具、抽排风系统、油烟净化器等设备运行噪声及营业噪声等,其产生的噪声声级见下表: 表8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噪声源强 单位dB(A) 序号 噪声源 噪声强度dB(A) 1 厨房炉具及配套风机 55-85 2 油烟净化器 65-75 3 抽排风机 70-80 4 营业噪声 65-85 4、固体废弃物 建设项目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生活垃圾、餐饮垃圾、油污及废油脂等固体废物。顾客产生的餐饮垃圾是废纸、瓜果皮核、饮料包装瓶罐、剩余饭菜等。厨房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生活垃圾、油污及废油脂等。因本项目只增加炉头,餐位和员工数均不发生改变,故固体废弃物产生量不发生改变。 5、项目改扩建前后污染物变化情况 表9 项目改扩建前后污染物变化情况一览表 污染源 扩建前 排放量 扩建前 排放量 扩建后 产生量 扩建后 排放量 扩建前后污染物排放量变化情况 污水 污水 28656t/a 28656t/a 28656t/a 28656t/a 无变化 CODcr 17.19 t/a 2.29t/a 17.19 t/a 2.29t/a 无变化 NH3-N 0.43 t/a 0.29t/a 0.43 t/a 0.29t/a 无变化 餐厅废气 废气 12500m³/h 12500m³/h 20000m³/h 20000m³/h +7500m³/h 油烟 0.45 t/a 0.045 t/a 0.73t/a 0.073t/a +0.028 t/a 固废 餐饮垃圾 139.43t/a 0 139.43t/a 0 无变化 生活垃圾 14.6 t/a 0 14.6 t/a 0 无变化 油污、废油脂 0.15t/a 0 0.15t/a 0 无变化 6、地下水影响分析 本项目会对地下水造成污染的主要来自城市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渗滤液。 城市生活污水是SS、BOD、氨氮、P、Cl、细菌和病毒含量高,其次是Ca、Mg等,其中对地下水威胁最大的是氮、细菌和病毒。本项目使用的化粪池、隔油池以及相关管道应采用防渗、耐酸碱、耐高温材料,以防止污水中的有毒有害物质渗透至地下水层对水质造成污染。 生活垃圾含油较多的硫酸盐、氮化物、氨氮、BOD、TOC、细菌混杂物和腐败的有机质,这些废物经生物降解和雨水淋滤后,可产生Cl、SO42-、NH4+、BOD、TOC和SS含量高的渗滤液污染地下水,还可能产生CO2和NH3气体。本项目的生活垃圾需定点丢弃到防渗漏、腐蚀的有盖容器中并每日定时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在项目内堆放时间不长,但在临时垃圾堆放点建设单位也必须做好地面的防渗漏工作。 16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扩建部分)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编号) 污染物名称 处理前产生 浓度及产生量 排放浓度及排放量 大 气 污 染 物 厨房 油烟废气 20mg/m3 0.274t/a 2mg/m3 0.0274t/a 水 污 染 物 员工生活污水、餐饮废水 -- -- -- 固 体 废 弃 物 营运期固废 餐饮垃圾 -- -- 生活垃圾 -- -- 油污、废油脂 -- -- 噪 声 营运期噪声 设备噪声 营业噪声 55-85dB(A) 边界噪声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4类标准。 其他 主要生态影响(不够时可附另页): 本项目租赁现成建筑,已于2013年9月投入运营,现根据实际经营的需要,只增加炉头,没有新增的土建工程,没有破坏项目所在地的植被和生态。 17 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所在建筑为建成建筑,已于2013年9月投入运营,现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只增加炉头,没有新增的土建工程,不存在污染工序。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一、水环境影响分析 扩建前后污水产生量不变,外排污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餐饮废水,污水产生量为78.51m3/d(其中餐饮废水排放量为75.63m3/d),即28656t/a。本项目排放的员工生活污水、粪便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含油污水经格栅+三级隔油隔渣池(原有)预处理后接驳入广州市珠江啤酒厂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处理后的污水需达到《啤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9821-2005)排放标准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较严者后由广州市珠江啤酒厂的接驳排放管网排入珠江广州河段前航道,则不会对周围的水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污水处理工艺见下图: 含油污水 格栅 隔油隔渣池 生活污水、粪便污水 三级化粪池 废渣、废油 珠江啤酒厂处理站 珠江前航道 外运 图1 污水处理工艺流程 本项目排放的污水经上述措施治理达标后,不会对受纳水体造成明显影响。 二、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1、油烟废气处理情况 本项目大气污染主要来自于厨房产生的油烟废气及热蒸汽。根据计算,预计油烟产生总量为0.73t/a,其产生浓度为20mg/m3。建设单位将厨房产生的油烟经过如下处理: 厨房产生的油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1台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风量不小于20000m3/h)进行吸油、净化等深度处理后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18483-2001)要求,油烟≤2mg/m3,再由厨房直接引至商铺楼顶向南面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的不良影响。排烟口具体位置详见“项目四置平面图”。油烟废气治理工艺如图2所示。 2、排烟管尺寸及承载情况 根据业主提供的资料可知,本项目独立使用的外置烟管尺寸为0.8m×0.7m,排烟管内设计风速约为10m/s,可接纳的最大风量为20160m3/h,本项目产生的风量为20000m3/h,还有余量160m3/h,所以该烟管能够满足现有风量的通过。 图2 油烟处理工艺流程 考虑到本项目临近珠江,珠江两岸秀丽景色和夜晚两岸灯光璀璨,有着广州悠久的历史以及新潮的文化。因此,为了保证与珠江沿岸景观及建筑外立面的美观,对排烟管及排烟口应加装内套管,排烟管不得裸露在外;并且根据商铺外墙的整体色调,利用外墙铝塑板对排烟管进行外立面整饰,建设单位应定期对排烟口进行清洗,保证排放口的清洁、畅顺。 三、噪声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影响的主要噪声源是油烟设备等机电设备运行时所产生的噪声及营业噪声,噪声值约为50~65dB(A)。 (1)厨房风机、油烟设备 厨房配套的风机与油烟设备产生的噪声值约为50dB(A)~85dB(A);厨房配套的风机设置在厨房油烟净化器位置,建设单位需采取以下措施对噪声进行治理:在厨房风机吸风口设软连接,排风口安装阻抗复合式消声器;在厨房进排风口处加装消声措施。 分体空调外机组摆放于南面的外墙上,噪声值约为55dB(A)~65dB(A),建设单位应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空调添加安装时,应在空调室外机组与基础之间安装减震支架;加垫泡沫板,海绵,捆扎,紧固螺钉,加装支撑板等方法解决或降低噪音。加强日常维修,定期清洗过滤网,螺钉紧固底板,预防松动,避免压缩机运行时应振动带动机箱跳动引-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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