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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井下应急预案.doc

  • 上传人:精***
  • 文档编号:3066910
  • 上传时间:2024-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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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井下 应急 预案
    资源描述:
    火灾应急预案(井下) 1、目 的 为确保在煤矿井下发生火灾事故后能够有效地防止事故扩大,迅速抢救受灾人员,最大限度地减少伤害和损失,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2、范 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阳煤五矿井下发生火灾事故时的应急措施。 3、职 责 执行《阳煤五矿矿井重大灾害预防措施及处理计划》中职责规定。 4、预防措施 执行《阳煤五矿矿井重大灾害预防措施及处理计划》中关于火灾预防措施的规定。 5、发生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理 5.1应急准备 执行《阳煤五矿矿井重大灾害预防措施及处理计划》中的规定。 5.2发生火灾事故的汇报 5.2.1发生火灾事故后,事故地点及附近的人员在安全地点利用电话迅速将发生事故的地点、性质、原因和灾害程度向矿应急指挥中心汇报,井下其它地点人员发现烟雾等异常情况后,也应及时汇报。 5.2.2调度员接到井下灾情汇报后,立即通知矿值班领导、集团公司调度室,并做好记录,值班领导接到通知后,立即到调度台并根据事故性质和受灾范围,决定是否通知集团公司救护大队,用电话通知灾区和受威胁区域人员,上述地区人员按《阳煤五矿矿井重大灾害预防措施及处理计划》中的撤退方式及避灾路线进行撤退。 5.3.3值班领导按《阳煤五矿矿井重大灾害预防措施及处理计划》制定的电话通知程序通知矿长、矿总工程师、各副矿长、相关业务矿副总工程师以及有关科室负责人。 5.3应急措施 5.3.1救护组织计划 5.3.1.1应急指挥中心在矿总工程师、集团公司总经理、集团公司总工程师的领导和矿山救护队队长的协助下,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 5.3.1.2应急指挥中心应迅速查明并组织通知撤退灾区和受威胁区域的人员,积极组织矿山救护队抢救遇难人员,同时探明火区地点、范围和发火原因,并采取措施,防止火灾向有人员的巷道蔓延。 5.3.1.3切断火区电源。 5.3.1.4根据已探明的火区地点和范围,制定出具体的灭火方案。 5.3.2发生火灾事故的自救计划 执行《阳煤五矿矿井重大灾害预防措施及处理计划》中火灾自救、互救的有关规定。 6、事故调查分析 执行《事故、事件调查处理程序》及《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中的规定。 7、应急预案的评审和修改 矿总工程师每年定期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一次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评审,发现问题及时修改并记录。 8、应急预案的学习、演习 8.1井下各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职工学习本应急预案和《阳煤五矿矿井重大灾害预防措施及处理计划》,工作地点发生变化后或有新工人调入时,都必须进行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8.2井下各单位按应急预案每年必须组织一次模拟演习,对演习中发现的问题,由演习单位通知应急预案编写单位,对预案中的内容进行相应的修改,并保存记录。 瓦斯超限、瓦斯(煤尘)爆炸应急预案 1、目 的 为确保在煤矿井下发生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后能够有效地防止事故扩大,迅速抢救受灾人员,最大限度地减少伤害、损失,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2、范 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本矿井下发生瓦斯超限及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后的应急处理。 3、职 责 执行《阳煤五矿矿井重大灾害预防措施及处理计划》中职责规定。 4、预防措施 执行《阳煤五矿瓦斯管理规定》。 5、发生瓦斯超限事故的应急处理 5.1井下发生瓦斯超限(瓦斯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允许浓度)事故后,瓦检员查明原因,将瓦斯超限原因、地点、浓度及范围向矿调度汇报,并通知现场负责人,执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控制程序》中的有关规定。 5.2矿调度室接到瓦检员汇报后,立即通知通风队负责人,由通风队负责人安排处理,瓦检员根据通风队的指示处理超限瓦斯,瓦检员现场无法处理的,由通风队派技术人员下井现场处理。 5.3由于无计划停风事故或启封盲巷造成的瓦斯超限事故需进行瓦斯排放的,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141条的规定。 6、发生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的应急处理 6.1发生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的汇报和救灾组织计划 6.1.1发生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后,事故地点及附近的人员在安全地点利用电话迅速将发生事故的地点、性质、原因和灾害程度向矿应急指挥中心汇报,井下其它地点人员发现异常情况后,也应及时汇报。 6.1.2调度员接到井下灾情汇报后,立即通知矿值班领导、集团公司调度室及集团公司救护大队,并做好记录,值班领导接到通知后,立即到调度台并根据事故性质和受灾范围,电话通知灾区和受威胁区域人员,上述地区人员按《阳煤五矿矿井重大灾害预防措施及处理计划》中的撤退方式及避灾路线进行撤退。 6.1.3值班领导按 《阳煤五矿矿井重大灾害预防措施及处理计划》制定的电话通知程序通知矿长、矿总工程师、各副矿长、相关业务矿副总工程师以及有关科室负责人。 6.1.4应急指挥中心在矿长、矿总工程师、集团公司总经理、集团公司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和矿山救护队队长的协助下,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 6.1.5应急指挥中心应迅速组织撤退灾区和受威胁区域的人员,抢救遇难人员,组织矿山救护队探明事故地点、范围和气体成分,发现火源立即扑灭,并切断电源,防止二次爆炸。 6.1.6在证实确无二次爆炸的可能时,应迅速修复被破坏的巷道和通风设施,恢复正常通风,排除烟雾,清理巷道。 6.2发生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的自救计划 执行《阳煤五矿矿井重大灾害预防措施及处理计划》中瓦斯、煤尘爆炸自救的有关规定。 7、应急预案的评审和修改 矿总工程师每年定期组织一次瓦斯煤尘爆炸应急预案的评审,发现问题及时修改并记录。 8、应急预案的学习、演习 8.1井下各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职工学习应急预案,工作地点发生变化后或有新工人调入时,都必须进行学习,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8.2如条件允许,井下各单位按应急预案每年组织一次模拟演习,对演习中发现的问题,由演习单位通知应急预案编写单位,对预案中的内容进行相应的修改,并保存记录。 主扇无计划停风应急预案 1、目 的 为保证我矿主扇发生无计划停风后能采取正确的措施,确保矿井的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山西省“一通三防”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2、适用范围 凡是事先未经批准,随意停止主扇供电或由于高低压供电系统突然停电、主扇本身电器事故以及机械故障而引起的停电停风,不论时间长短都属于无计划停风,按本预案进行处理。 3、职 责 3.1矿总工程师直接指挥主扇无计划停风后的撤人、断电,恢复通风送电工作。 3.2各分管副矿长在主扇发生无计划停风后负责各自业务范围内的工作,配合矿总工程师的指挥。 3.3各业务矿副总工程师在矿总工程师的指挥下负责各自范围内的技术工作。 3.4通风、机电、生产、运输及其它队长负责全面落实各自业务范围内的具体工作。 3.5应急指挥中心负责全面统一协调、落实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并有详细记录。 3.6安监处副处长负责全面掌握矿调度的各种台帐记录情况,并落实各级领导部门安排工作的执行情况。 4、主扇无计划停风汇报程序 安 全 员 主 扇 司 机 瓦检员(放炮员) 局扇管理人员 矿 调 度 队 值 班 队 干 应 急 指 挥 中 心 队 值 班 队 干 队 值 班 队 干 通 风 队 长 机运区区长、安监处处长 安 监 处 副 处 长 矿 值 班 领 导 总 工 程 师 生 产、 机 电 副 矿 长 通风、机电等矿副总工师 5、主扇无计划停风后的应急处理 5.1主扇发生停风后,主扇司机应查明原因并及时向应急指挥中心汇报。 5.2应急指挥中心接到汇报后,立即向矿值班领导和矿总工程师汇报,并通知各分管副矿长及矿副总工程师和生产业务科室的科长到应急指挥中心指挥。上述领导必须在10分钟内到达应急指挥中心。 5.3 矿总工程师根据主扇停风的原因及主扇停风后各采掘面瓦斯涌出情况及停风时间决定井下停电、撤人范围,矿调度负责落实停电、撤人的情况并向应急指挥中心汇报。 当主扇停风时间超过30分钟时,矿总工程师命令井下作业人员撤离到各采区进风大巷,当主扇停风时间超过2小时后,矿总工程师命令井下作业人员撤离至井上。 5.4井下生产队组的值班队干接到矿调度的命令后,及时通知作业现场人员,由作业现场的跟班队干组织作业人员撤离至采区进风巷道中有电话的地方待命,并切断作业地点的电源,掘进工作面跟班队干负责安排专人在巷道口设置栅栏,安全员负责现场监督并落实人员撤离情况,并及时向矿调度汇报。 5.5井下各队零散作业人员由各队组的值班队干负责通知邻近作业人员的撤离;未能通知的零散作业人员,感觉无风时,就近撤到采区进风大巷,电话向队值班队干汇报撤离的情况。 5.6通风队应确保主扇停风期间井下各监测点的探头能正常工作,井上下各队组应保证监测信号源接线正确,接点接触良好。 5.7 机运区、贵石沟井和五林井机电队根据应急指挥中心的安排,严格按要求进行停送电操作。 6、应急解除 6.1当故障排除后主扇可以恢复通风时,主扇司机向应急指挥中心汇报,由矿总工程师下达主扇恢复正常通风的指令。主扇恢复正常通风后,主扇司机要及时向矿调度室进行汇报。 6.2主扇恢复正常通风10分钟后,由瓦检员检查停风区域内变电所、采煤工作面回风流、上隅角以及掘进工作面局扇及开关附近10米范围内的瓦斯浓度并向应急指挥中心汇报,当各地点瓦斯浓度符合以下规定时,由矿总工程师下令各作业点恢复送电。 6.2.1中央变电所、采区变电所CH4<0.5% 6.2.2采煤工作面回风流CH4<1%,上隅角CH4<1.5% 6.2.3掘进工作面局扇及其开关附近10米范围内CH4<0.5%,局扇供风巷道口栅栏处CH4<1.5% 6.2.4当上述地点瓦斯浓度超过规定值时,由通风队制定瓦斯排放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按要求进行排放。 6.2.5井下所有停电停风地点恢复正常通风30分钟后,经瓦检员检查各作业点瓦斯、二氧化碳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浓度时,方可恢复正常作业。 7、应急预案的学习、演习 7.1井下各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职工学习应急预案,工作地点发生变化后或有新工人调入时,必须进行学习,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7.2如条件允许,井下各单位按应急预案每年组织一次模拟演习,对演习中发现的问题,由演习单位通知应急预案编写单位,对预案中的内容进行相应的修改,并保存记录。 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风应急预案 1、目 的 保证矿井局部通风机发生无计划停风后能采取正确的措施,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山西省“一通三防”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应急预案。 2、适用范围 凡是事先未经批准,随意停止局部通风机或由于高低压供电系统突然停电、局部通风机本身电器事故以及机械故障、瓦斯超限引起断电而造成的停风,不论时间长短都属于无计划停风,按本预案进行处理。 3、职 责 3.1通风队长直接指挥局部通风机停电停风后的恢复通风送电工作。 3.2机运区区长、贵石沟井和五林井机电队、通风队队长负责查找分析局部通风机停电或局部停电原因,并配合通风队长组织安排停送电工作,同时通风队长要负责监测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3.3安监处处长负责恢复通风前后及送电前后的安全监督工作。 3.4应急指挥中心负责恢复通风前后及送电前后的组织协调工作。 3.5矿调度要做好局部通风机停送电期间的记录,并落实各级领导部门安排工作的执行情况。 4、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电停风的应急处理 4.1局部通风机供风巷道因故发生局部通风机停电停风后,局部通风机管理人员要立即向通风调度进行汇报,瓦检人员(放炮人员)负责将停风区的人员撤至全风压供风巷道处,并安排专人进行警戒,设置明显警标,防止人员进入,安全员负责监督执行。同时,安全员、瓦检员要及时向队部、通风调度汇报,队部和通风调度要做好记录。 4.2 巡回瓦检员发现停风后,及时向值班队干和通风调度汇报,设置警示标志,并对该点进行监护检查。 4.3通风调度接到汇报后要及时向应急指挥中心汇报,同时要认真落实停风原因,必要时由应急指挥中心通知责任单位安排人员尽快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尽快恢复供风。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风时间超过10分钟时,应急指挥中心负责通知通风队、机运区负责人到应急指挥中心现场指挥恢复通风事宜。 4.4因开关跳闸停电、停风,配电工要按有关操作规程规定及时送电。如继续顶闸不能送电时向应急指挥中心和队部汇报。超过10分钟在故障排除后,应立即向应急指挥中心汇报,请示送电事宜,在接到命令后方可送电,并做好记录。 4.5有计划停电停风超过规定时间,必须按无计划停电停风处理。 5、局部通风机恢复通风的安全技术措施 5.1无计划停风后,由瓦检员、安全员按以下规定检查瓦斯。 5.1.1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米以内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 5.1.2停风后,必须分别检查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米以内瓦斯,以及停风巷道内瓦斯浓度。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米以内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停风巷道瓦斯检查在距巷道口2米的位置伸入长胶管进行检查,瓦斯浓度不得超过2%。 5.2 当瓦检员或放炮员确认符合上述要求时,按以下规定执行。 5.2.1当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米以内瓦斯浓度超过0.5%时,应利用全风压供风进行处理。 5.2.2当瓦检员或放炮员必须及时向通风调度汇报并做好记录。由通风队值班长安排通风队跟班队长同停风巷道所在工作面跟班队干、安全员、瓦检员(放炮员)一起负责现场进行开启局部通风机进行瓦斯排放,排出风流中的瓦斯与全风压风流汇合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5%。 5.2.3当停电停风时间超过8小时,瓦检员(放炮员)检查瓦斯发现瓦斯浓度超过3%或工作面探头显示值超过3%时,必须及时向通风调度汇报并做好记录。通风调度通知应急指挥中心和通风队。由通风队制定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由通风队领导现场指挥,组织专门人员进行瓦斯排放,停风巷道所在单位现场跟班队干、班组长、安全员必须同瓦检员一起协调配合瓦斯排放。 6、应急解除 6.1停风巷道恢复通风后,经瓦检员检查该巷道工作面和回风流瓦斯浓度不超1%,二氧化碳浓度不超1.5%时,在瓦检员许可后,方可向工作面送电,恢复生产。 6.2串联通风的工作面恢复通风,必须由外向里进行。在上一个工作面恢复正常生产后,再按上述规定开启下一个工作面局部通风机。 6.3停风后,必须由瓦检员检查局部通风机附近10米内瓦斯浓度以及停风巷道的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 6.4“J”型通风系统的所有局部通风机出现无计划停风,按所在工作面“一通三防”专项管理措施规定执行。 6.5局部通风机恢复供风后,通风调度将送风情况向应急指挥中心汇报。 6.6因风筒突然断开、撕裂等问题需停局部通风机现场处理时,通风段要事先请示通风队和通风调度,经同意后方可停局部通风机进行处理,同时由通风调度通知所在队组。处理问题时,现场通风人员要通知所在队组当班跟班队干、安全员撤出现场作业人员,由现场通风人员停运局部通风机,之后通风人员方可进行处理。有计划处理风筒问题如更换弯头、更换破损风筒时,通风队事先要办理停电通知单。恢复通风要按上述规定进行。 6.7通风队要对井下在用局部通风机和掘开面风筒状态进行全面监测监控,掘进巷道安装瓦斯监测装置后,要及时进入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使调度员能够在计算机上随时观察各局部通风机供风地点的瓦斯浓度数据。 6.8局部通风机使用单位要加强对局部通风机及其供电系统管理,严格按规定进行检修与维护,确保局部通风机正常运转。 6.9机电队检漏试验应定期办理停电票,明确时间,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否则按无计划停风进行追查处理。 7、应急预案的学习、演习、评审 7.1井下各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职工学习应急预案,工作地点发生变化后或有新工人调入时,必须进行学习,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7.2如条件允许,井下各单位按应急预案每年组织一次模拟演习,对演习中发现的问题,由演习单位通知应急预案编写单位,对预案中的内容进行相应的修改,并保存记录。 局部通风机停风、恢复通风汇报程序图 通 风 调 度 局部通风机管理人员 瓦检员(放炮员) 通风队值班队干炮员) 队组值班队干 通风队长 机电队长 应急指挥中心 说明: 1、局部通风机停风后,局部通风机管理人员、瓦检员及时向队值班队干和通风调度汇报,通风调度向应急指挥中心汇报,并做好记录。 2、局部通风机停风后,由应急指挥中心通知通风队队长、机电队队长、机运区区长到应急指挥中心指挥局部通风机恢复通风事宜。 3、当停风后,按本措施要求恢复通风,局部通风机恢复通风后,局部通风机管理人员、瓦检员分别向队值班队干和通风调度汇报,通风调度向应急指挥中心汇报。 4、当停风后,按通风队队长指示恢复局部通风机的通风。 火工品异常爆炸应急预案 1、目 的 为使火工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防止一旦发生意外,使损失能减少在最低限度,特编制本应急预案。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井下火药库火工品异常爆炸应急准备和处理。 3、职 责 3.1应急指挥中心负责事故发生后的应急指挥。 3.2安监处负责事故后的调查处理工作。 3.3通风队负责防火、消防、看守工作以及火工品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3.4 武装保卫部负责火工品的监管工作。 4、预防措施 4.1对从事火工工作的所有人员,经过严格培训,持有上岗证。 4.2井下火药库库区设昼夜岗位工,消防设备和通讯设备完好无缺,并定期进行检查。 4.3库房内,雷管与火药不得超量存放,雷管、火药分离,雷管要放在货架上,货架与墙壁的距离不得小于20cm。 4.4库房内严禁存放与管理工作无关的工具与杂物,严禁穿铁钉鞋和易产生静电的化纤衣服进入库房,开箱时,应使用铜质工具,并在专设的发放间内进行。 4.5在卸装和运输雷管、火药时,严禁烟火和携带打火用品及手机,在行驶中应有押运员〈上岗证〉,按指定路线行驶,设标志。装卸时,轻拿轻放。 4.6销毁雷管时,剪切线要要一股一股剪,工作人员穿抗静电衣,清点清楚,在武装保卫部的准许监督下,设警界线,严格按《雷管销毁办法》进行。 4.7使用爆破器材的单位、人员要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规定进行作业。 5、应急处理 5.1危险源的辨识 5.1.1火工品的危险源主要有:火种、电、雷击、振动。 库区内严禁携带一切火种入内;距离雷管、火药存放位置5米范围断绝一切通电装置;库存雷管放置在振动皮上。 5.1.2当发现库区内出现烟雾现象时,要及时了解情况,及时处理,检查时做好自我防护措施,如:穿防护衣、戴防护面具。 5.1.3当发现人为操作失误时要及时指出纠正,必要时进行再次培训后上岗。 5.2汇报上岗 一旦事故发生,现场管理人员及目击者应立即将事故发生地点向上汇报,汇报程序见下: 发 生 通风调度 矿 调 度 应急指挥中心 集集团公司 分管矿长 武武装保卫部 救救护大队 5.3应急措施 5.3.1人员疏散:发生异常爆炸时,人员应立即按安全的路线撤离,撤离到距事故现场500-1000米的区域,并清点人数登记,设明显警戒标志。 5.3.2组织抢救:立即抢救受伤人员,采取措施,防止事故蔓延扩大;根据爆炸程度确定警戒区,设置警界线;同时全力配合救护队工作,听从救护队安排。 5.3.3保护现场:发生爆炸事故后,除防止事故扩大及抢救人员而采取的必要的措施外,一定要保护好现场,不得擅自处理,以备调查分析。 5.3.4报告上级:事故发生后应以最快的方式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5.4设备、材料、配件清单 5.4.1雷管库房三间、雷管编号室一间、火工器材室一间、火工品办公室一间、看库工一间;照明设备。 5.4.2设应急情况专用库房,所有物资不得随便挪用:干粉灭火器、砂箱、铁锹、防护工具;通迅装置。 5.5事故分析处理 5.5.1发生事故后,一定要认真地进行调查分析,找出事故原因,分清责任,吸取教训,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5.5.2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勘探后,本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一起参加并邀请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方面的人员共同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并及时逐级将事故情况上报。 5.5.4根据对事故的调查,找到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分析出事故的主要原因,整理归纳为若干意见。 5.5.5对事故责任者处理时紧紧围绕事故的主要原因,处理主要负责人时,一定要有理有据,实事求是,行政处理意见由本单位和本单位的主管部门提出。 6、应急预案的培训 由武装保卫部的负责人对职工进行培训,培训利用周二、五安全例会时间进行。 7、评审与修订 7.1对发生事故分析后,武装保卫部要及时修改本应急预案,使本应急预案能更好的运用。 7.2对修改后的应急计划,再次进行审批后执行。 民用瓦斯中毒、泄露、爆炸的应急预案 1、目 的 瓦斯是一种无毒、易燃、易爆气体,一旦发生事故,可能造成人身伤亡、财物损毁。为了预防事故发生,发生事故后进一步扩大,必须建立相应的应急预案,以保证人员人身安全。 2、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煤气公司维修人员、造气工及全矿各类使用民用瓦斯场所。 3、职 责 3.1煤气公司负责查找事故原因并根据具体情况实施紧急控制方案。 3.2煤气公司总经理在事故处理中全面负责,联系抢救疏散人员,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 3.3副经理及工程技术人员主要负责组织成员组现场采取紧急控制措施,查找事故原因,控制事故进一步发展。 4、预防措施 为了预防事故的发生,减少人员伤亡,煤气公司积极采取了可行的预防措施。 4.1印刷安全资料每逢过年过节对使用瓦斯用户挨家挨户进行发放宣传,并通过媒体进行安全使用瓦斯宣传; 4.2全矿用户全部发放了民用瓦斯报警器,可做到防患于未然; 4.3专业人员定期对民用瓦斯设施、管路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事故的性质、识别、预兆 5.1用户操作不当发生瓦斯意外泄露,造成人员瓦斯事故。 5.2民用瓦斯主管、支管因腐蚀或其它意外事故出现泄露,发生人员瓦斯事故 ,造成人员伤亡、财物受损。 5.3因民用瓦斯管路或用户家中设施漏气,发生着火等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物受损。 5.4发生民用瓦斯爆炸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物受损。 6、应急处理 6.1汇报程序 6.1.1发生人员民用瓦斯事故时,现场人员及时拨打医院急救电话,并及时通知煤气公司值班室及后勤应急办公室,由值班室迅速通知煤气公司检修人员,煤气公司总经理及副经理等。有条件的情况下,现场人员应及时打开门窗进行通风,但不可盲目进入高浓度瓦斯聚集区。 6.1.2发生民用瓦斯管路出现泄露,人员瓦斯事故时,现场人员应及时拨打医院急救电话进行人员救治,并及时通知煤气公司值班室,由值班室迅速通知煤气公司检修人员、煤气公司修理经理、煤气公司总经理及副经理等,现场人员应视现场条件及时切断气源,采取通风措施,但不可盲目进入高浓度瓦斯聚集区。 6.1.3因瓦斯泄漏发生火灾时,现场人员应及时拨打消防报警电话,并及时通知煤气公司值班室,由值班室迅速通知煤气公司检修人员、煤气公司修理经理、煤气公司总经理及副经理,并迅速通知应急指挥中心,应急指挥中心通知矿领导。现场人员应视现场条件及时切断气源,但不可盲目灭火以防人员高浓度瓦斯窒息。 6.1.4当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时,现场人员应及时撤到安全地点,并迅速拨打消防报警电话,公安部门可视爆炸波及面申请外援,并及时通知值班室,由值班室迅速通知煤气公司检修人员、煤气公司修理经理、煤气公司总经理及副经理并迅速通知后勤应急办公室和应急指挥中心,应急指挥中心通知矿领导。 6.2应急措施 6.2.1发生瓦斯泄漏室内人员窒息事故时,检修人员接到通知后应迅速到达现场,首先切断气源。抢救人员、然后打开门窗通风,严禁拉动电灯开关或划火柴等明火作业,待排除室内积存燃气后再查找泄漏点。 6.2.2当室外管网瓦斯泄漏发生人员窒息事故时。 6.2.2.1检修人员接到通知后应迅速到达现场,首先切断气源,抢救人员,加强通风,劝阻围观人员,严禁划火柴等明火作业。煤气公司还应根据燃气程度确定警戒区,设置警界线,特别应注意警戒区内严禁明火,过往行人中有抽烟者应劝阻其灭烟,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警戒区内的工作人员进行管道维修时,应有专人监护,严禁单独作业。警戒区内严禁使用非防爆的机电设备及仪器仪表,如录像机、手机、照相机等。当警戒区内瓦斯浓度接近或到达下限的30%时,应采取强制燃气排除措施。 6.2.2.2检查瓦斯时,只能用肥皂水或检漏液,严禁使用明火。 6.2.3因煤气泄漏发生着火事故时, 6.2.3.1检修人员接到通知后应迅速到达现场,首先切断气源。煤气公司应联系抢救人员,疏散物资,同时全力配合消防人员工作,听从消防指挥人员安排。不可盲目灭火以防人员窒息。 6.2.3.2未查明事故原因,隐患未消除的现场应设专人监护。确定漏点进行开挖或修漏工作时,应配置氧气发生器,消防器材,并通知煤气公司作停气准备、烟道或其它不易察觉的场所。 6.2.4发生煤气爆炸事故时,煤气公司总经理接到通知后迅速到达现场,首先联系抢救人员,疏散物资,还应根据爆炸程度确定警戒区,设置警界线,特别应注意警戒区内严禁明火,过往行人中的抽烟者必须责令灭烟,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同时全力配合消防人员工作,听从消防指挥人员安排。 6.2.5煤气公司应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迅速查找事故原因,并做详细的分析和记录,彻底排除隐患后方可投入使用。 6.2.6 处理事故时应提前准备下列材料或配件。 6.2.6.1测漏仪、应急灯(提前充好电); 6.2.6.2洗衣粉、沙袋、灭火器; 6.2.6.3氧气瓶、乙炔气瓶、焊枪、割枪等一套。 6.2.7经用检漏仪检测、肥皂水试验测漏,经检验合格后,瓦斯无泄漏,经煤气公司总经理确认后,应急解除。 7、事故分析处理 7.1对于瓦斯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由煤气公司主管工程师牵头分析原因,详细作好记录,技术员及时写出汇报资料,报矿后勤应急办公室及安监部门审查。 7.2对于瓦斯泄漏着火和瓦斯窒息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由矿安监处牵头分析原因,写出汇报材料并采取有效整改措施。 7.3对于瓦斯爆炸引起严重后果的重大事故应按相关的程序由市级或以上安全监察机构进行调查处理。 8.应急预案的培训 本项应急预案的培训主要对煤气公司检修、操作人员进行培训,相关知识可编入宣传资料发放于使用民用瓦斯用户,由煤气公司技术人员组织培训。 9.评审及修订 本项应急预案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发生事故按应急预案执行,根据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修订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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