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精.doc
《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精.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精.doc(6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2011年修正本(1992年4月8日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1992年5月21日云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2011年2月20日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 2011年3月30日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2011年5月9日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11第2号公布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加强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管理,保护和拯救珍稀、濒危的生物资源,维护生
2、态平衡,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州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是指根据国家、省、州对各种不同自然地带的典型森林、稀疏森林、灌木丛、苔藓、沼泽等生态系统,以及各种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种群和植物资源进行有效保护而建立的自然保护区。第三条自治州境内的西畴小桥沟片区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马关县和麻栗坡县境内的老君山、马关县古林箐、麻栗坡县老山、富宁县驮娘江、广南县八宝5个省级自然保护区,以及麻栗坡县下兴箐州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统称自然保护区的保护管理工作,适用本条例。第四条在自然保护区
3、内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第五条州、县人民政府应当坚持全面规划、统一管理、合理利用的原则,加强对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第六条州、县人民政府设立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隶属于同级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宣传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条例;(二制定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制度和工作计划;(三开展自然保护区野生动物、植物资源调查,并建立档案;(四协同开展自然保护区的科学研究工作;(五建立自然保护区动物、植物疫源疫病监测系统和信息网络;(六规范自然保护区内的参观、旅游等活动;(七行使本条例赋予的行政执法权。第七条自然保护区所在地各级人民政府及其
4、相关职能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建设和管理工作。第八条州、县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编制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开发利用的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并按照有关规定报批。第九条自然保护区的保护范围,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设置标志,并向社会公布。自然保护区保护范围的调整,须经原审批机关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改变。自然保护区内的林地、林木权属不变。第十条自然保护区的重点保护对象:(一热带亚热带森林、湿地、岩溶峰丛生态系统及自然遗址;(二华盖木、长蕊木兰、云南蓝果树、多毛坡垒、望天树、伯乐树、东京龙脑香、法斗观音座莲、桫椤、毛枝五针松、榉树、云南金钱槭、香樟、云南拟单性木兰等列
5、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的各种珍稀、濒危植物;(三蜂猴、倭蜂猴、熊猴、灰叶猴、巨蜥、蟒、岩羊、猕猴、穿山甲、黑熊、大灵猫、小灵猫、斑林狸等列入国家和省重点保护名录的野生动物。第十一条自然保护区划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进行保护管理。(一核心区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进入。因科研等确需进入核心区的,应当向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报经有审批权的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二缓冲区内因工作确需进入的,应当向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提交申请和活动计划,经有审批权的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进行科学研究、教学实习、标本采集、珍稀濒危植物人工繁殖、种群复壮以及小种群树种回归等试验活动;(三实验区内经有审批权的行政主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云南省 文山 壮族 苗族自治州 森林 野生动物 类型 自然保护区 管理条例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w****g】。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w****g】,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